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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5

社会组织如何参与乡村振兴4篇

| 来源:网友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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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组织如何参与乡村振兴4篇

篇一:社会组织如何参与乡村振兴

于进一步动员社会各方面力量参与 乡村振兴 的意见 见

 广泛动员全社会力量共同参与乡村振兴,是我国乡村振兴事业的成功经验,是中国特色乡村振兴道路的重要特征。改革开放以来,各级党政机关、军队和武警部队、国有企事业单位等率先开展定点乡村振兴,东部发达地区与西部贫困地区结对乡村振兴协作,对推动社会乡村振兴发挥了重要引领作用。民营企业、社会组织和个人通过多种方式积极参与乡村振兴,社会乡村振兴日益显示出巨大发展潜力。但还存在着组织动员不够、政策支持不足、体制机制不完善等问题。为打好新时期乡村振兴攻坚战,进一步动员社会各方面力量参与乡村振兴,全面推进社会乡村振兴体制机制创新,经 X 同意,现提出以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和基本原则

 (一)总体要求。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党中央、X 关于乡村振兴的决策部署,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大兴友善互助、守望相助的社会风尚,创新完善人人皆愿为、人人皆可为、人人皆能为的社会乡村振兴参与机制,形成政府、市场、社会协同推进的大乡村振兴格局。

  (二)基本原则。

  ——坚持政府引导。健全组织动员机制,搭建社会参与平台,完善政策支撑体系,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坚持多元主体。充分发挥各类市场主体、社会组织和社会各界作用,多种形式推进,形成强大合力。

  ——坚持群众参与。充分尊重帮扶双方意愿,促进交流互动,激发贫困群众内生动力,充分调动社会各方面力量参与乡村振兴的积极性。

  ——坚持精准乡村振兴。推动社会乡村振兴资源动员规范化、配置精准化和使用专业化,真乡村振兴、扶真贫,切实惠及贫困群众。

  二、培育多元社会 乡村振兴 主体

 (三)大力倡导民营企业乡村振兴。鼓励民营企业积极承担社会责任,充分激发市场活力,发挥资金、技术、市场、管理等优势,通过资源开发、产业培育、市场开拓、村企共建等多种形式到贫困地区投资兴业、培训技能、吸纳就业、捐资助贫,参与乡村振兴,发挥辐射和带动作用。

  (四)积极引导社会组织乡村振兴。支持社会团体、基金会、民办非企业单位等各类组织积极从事乡村振兴事业。地方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要对社会组织开展乡村振兴活动提供信息服务、业务指导,鼓励其参与社会乡村振兴资源动员、配置和使用等环节,建设充满活力的社会组织参与乡村振兴机制。加强国际减贫交流合作。

  (五)广泛动员个人乡村振兴。积极倡导“我为人人、人人为我”的全民公益理念,开展丰富多样的体验走访等社会实践活动,畅通社会各阶层交流交融、互帮互助的渠道。引导广大社会成员和港澳同胞、台湾同胞、华侨及海外人士,通过爱心捐赠、志愿服务、结对帮扶等多种形式参与乡村振兴。

  (六)深化定点乡村振兴工作。承担定点乡村振兴任务的单位要发挥各自优势,多渠道筹措帮扶资源,创新帮扶形式,帮助协调解决定点乡村振兴地区经济社会发展中的突出问题,做到帮扶重心下移,措施到位有效,直接帮扶到县到村。定期选派优秀中青年干部挂职乡村振兴、驻村帮扶。定点乡村振兴单位负责同志要高度重视本单位定点乡村振兴工作,深入开展调研,加强对定点乡村振兴工作的组织领导。

  (七)强化东西部乡村振兴协作。协作双方要强化协调联系机制,继续坚持开展市县结对、部门对口帮扶。注重发挥市场机制作用,按照优势互补、互利共赢、长期合作、共同发展的原则,通过政府引导、企业协作、社会帮扶、人才交流、职业培训等多种形式深化全方位乡村振兴协作,推动产业转型升级,促进贫困地区加快发展,带动贫困群众乡村振兴致富。协作双方建立定期联系机制,加大协作支持力度。加强东西部地区党政干部、专业技术人才双向挂职交流,引导人才向西部艰苦边远地区流动。各省(区、市)要根据实际情况,在本地区组织开展区域性结对帮扶工作。

  三、创新参与方式

 (八)开展乡村振兴志愿行动。鼓励和支持青年学生、专业技术人才、退休人员和社会各界人士参与乡村振兴志愿者行动,建立乡村振兴志愿者组织,构建贫困地区乡村振兴志愿者服务网络。组织和支持各类志愿者参与乡村振兴调研、

  支教支医、文化下乡、科技推广等乡村振兴活动。

  (九)打造乡村振兴公益品牌。继续发挥“光彩事业”、“希望工程”、“母亲水窖”、“幸福工程”、“母亲健康快车”、“贫困地区儿童营养改善”、“春蕾计划”、“集善工程”、“爱心包裹”、“乡村振兴志愿者行动计划”等乡村振兴公益品牌效应,积极引导社会各方面资源向贫困地区聚集,动员社会各方面力量参与“雨露计划”、乡村振兴小额信贷和易地乡村振兴搬迁等乡村振兴重点项目,不断打造针对贫困地区留守妇女、儿童、老人、残疾人等特殊群体的一对一结对、手拉手帮扶等乡村振兴公益新品牌。

  (十)构建信息服务平台。以贫困村、贫困户建档立卡信息为基础,结合集中连片特殊困难地区区域发展与乡村振兴攻坚规划,按照科学乡村振兴、精准乡村振兴的要求,制定不同层次、不同类别的社会乡村振兴项目规划,为社会乡村振兴提供准确的需求信息,推进乡村振兴资源供给与乡村振兴需求的有效对接,进一步提高社会乡村振兴资源配置与使用效率。

  (十一)推进政府购买服务。加快推进面向社会购买服务,支持参与社会乡村振兴的各类主体通过公开竞争的方式,积极参加政府面向社会购买服务工作,政府部门择优确定乡村振兴项目和具体实施机构。支持社会组织承担乡村振兴项目的实施。

  四、完善保障措施

 (十二)落实优惠政策。按照国家税收法律及有关规定,全面落实乡村振兴捐赠税前扣除、税收减免等乡村振兴公益事业税收优惠政策,以及各类市场主体到贫困地区投资兴业、带动就业增收的相关支持政策。降低乡村振兴社会组织注册门槛,简化登记程序,对符合条件的社会组织给予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对积极参与乡村振兴、带动贫困群众乡村振兴致富、符合信贷条件的各类企业给予信贷支持,并按有关规定给予财政贴息等政策扶持。鼓励有条件的企业自主设立乡村振兴公益基金。

  (十三)建立激励体系。以 X 乡村振兴领导小组名义定期开展社会乡村振兴表彰,让积极参与社会乡村振兴的各类主体政治上有荣誉、事业上有发展、社会上受尊重。对贡献突出的企业、社会组织和各界人士,在尊重其意愿前提下可给予项目冠名等激励措施。

  (十四)加强宣传工作。把乡村振兴纳入基本国情教育范畴,大力弘扬社会

  主义核心价值观,开展乡村振兴系列宣传活动。创新社会乡村振兴宣传形式,拓宽宣传渠道,加强舆论引导,统筹推进社会乡村振兴先进事迹宣传报道工作,宣传最美乡村振兴人物,推出乡村振兴公益广告,倡导社会乡村振兴参与理念,营造乡村振兴济困的浓厚社会氛围。

  (十五)改进管理服务。地方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要适应社会乡村振兴体制机制改革创新需要,深入调查研究,强化服务意识,搭建社会参与平台,提高社会乡村振兴工作的管理服务能力。完善定点乡村振兴和东西部乡村振兴协作工作考核评估制度。加强对社会乡村振兴资源筹集、配置和使用的规范管理。建立科学、透明的社会乡村振兴监测评估机制,推动社会乡村振兴实施第三方监测评估。创新监测评估方法,公开评估结果,增强社会乡村振兴公信力和影响力。加强贫困地区基层组织建设,开发贫困地区人力资源,提高农村致富带头人和贫困群众的创业就业能力。充分尊重贫困群众的主体地位和首创精神,把贫困地区的内生动力和外部帮扶有机结合,不断提高贫困地区和贫困群众的自我发展能力。

  (十六)加强组织动员。X 各部门和有关单位要密切合作,加强协调动员,按照职能分工落实相关政策,推进各项工作。乡村振兴部门要加强社会乡村振兴工作的组织指导和协调服务。财政、税务、金融部门要落实财税和金融支持政策措施。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落实挂职乡村振兴干部、驻村帮扶干部和专业技术人员相关待遇。民政部门要将乡村振兴济困作为促进慈善事业发展的重点领域,支持社会组织加强自身能力建设,提高管理和服务水平。工会、共青团、妇联、残联、工商联要发挥各自优势积极参与乡村振兴工作。地方各级政府要完善工作体系,建立工作机制,落实工作责任。要汇全国之力、聚各方之财、集全民之智,加快推进乡村振兴进程。

篇二:社会组织如何参与乡村振兴

代社会工作者参与乡村振兴

 对策建议思考

  本文分析了当前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面临的困境,论述了社会工作者参与乡村振兴的可及性,提出了新时代下社会工作者参与乡村振兴的可行路径:要做基层党委和村民组织的参谋和帮手;做农村弱势群体的照顾者、支持者和陪伴者;做社会建设和文化建设的推动者和促进者;做域外资源的链接者。

 一、问题的提出 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提出了“生产发展、生活富裕、乡风文明、村庄整洁、管理民主”,全面体现了新形势下对农村经济、政治、文化和社会发展的新要求。党的十九大提出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按照“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总体要求,建立健全城乡融合发展的体制机制和政策体系,加快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2018 年 9 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乡

 村振兴战略规划》(以下简称《规划》),多处提及社会工作、志愿服务。这在政策层面为社会工作参与乡村振兴提供了明确的方向和指引。

 目前,有关专家学者认为乡村振兴战略的提出和实施对社会工作是一个重要的契机,乡村振兴战略的提出需要专业社会工作的参与和服务。社会工作与乡村振兴战略之间存在价值亲和,社会工作的理论视角、价值基础、专业方法、角色优势等可以助力乡村振兴。近年来的社会工作者在农村建设、农村扶贫、农村治理等实践中积累了一些理论与实务经验,可以为乡村振兴提供一定的路径选择。同时,社会工作者在参与具有中国特色的乡村振兴时,对其理论、方法、实务的反思和总结,也必然会为中国社会工作本土化提供丰富的土壤。可以说,社会工作者在乡村振兴中有所作为,也必将大有作为。但是,社会工作者如何参与到乡村振兴中去?社会工作者参与乡村振兴的困境和挑战有哪些?社会工作者在乡村振兴中扮演什么样的角色?具体有哪些实践路径?这一系列的问题亟待解决。

 二、当前我国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面临的困境 改革开放以来,在快速城镇化进程中,农村农民的地位一直被忽视,乡村发展受传统思想观念、工业化和城市化政

 策导向、国家支农惠农体系相对薄弱等因素影响,面临诸多问题,主要如下:

 1 1 、农民收入渠道单一,增收难

 近年来,农民收入渠道较为单一,收入增速趋势呈“倒 U型”,农业生产对农民收入的贡献逐步弱化,绝大多数农民已经不再种地,而将土地承包给种田大户或者直接抛荒。农民收入来源主要依靠农业生产净收入之外的国家财政补贴或者依靠第二、第三产业支撑。家庭经营性收入和工资性收入成为农村增收的主力。但由于农民自身知识水平、技能本领等方面的不足,导致农民的收入水平依然很低,城乡间收入差距依然较大。

 2 2 、农村投入资金少,难以实现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

 长期以来,我国城乡的公共物品供给存在结构性问题。从城乡基础设施建设比较来看,城市在供水、供电、供热、市容环境卫生等方面远优胜于农村,根据国家统计局公布的城市设施水平数据显示,城市用水普及率、燃气普及率分别达 98.4%和 95.8%。此外,在卫生、养老、最低生活保障、社区服务机构等方面也有较大差距,导致城乡矛盾进一步加剧。

 3 3 、生态环境恶化,实现美丽乡村任务艰巨

 十九大报告指出,要把我国建成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美丽的现代化国家,同时,乡村振兴战略也指出要建设宜居的生态环境。但是,长期以来,农民环保意识淡薄,农民对于化肥、农药、杀虫剂的不合理使用,以及家禽家畜废弃物的不当处理,导致农村生态环境恶化,水土污染十分严重,严重影响农民的身心健康。此外,由于存在大量的垃圾乱扔乱倒的现象,严重影响着农村的村容村貌。

 4 4 、各类人才短缺,实现人才振兴困难重重

 实施乡村振兴,最根本的是人才振兴。随着经济的发展和城市化的加速推进,城市高收入和就业机会吸引着大批有文化、有知识、有技术的农村劳动力涌入城市,农村人口处于净流出状态,流出地的留守儿童、留守妇女、留守老人数量不断增加,人口空心化和老龄化形势严峻。根据国家统计局数据显示,XX 年我国城镇人口达 X 万人,农村人口为 X万人,城镇人口占全国总人口的比重为 X%。目前农村人口的年龄结构、科学文化水平、技术能力远远不能满足现代农业的要求。此外,农村生态环境的恶化、基础设施的落后、公共物品的供给等方面与城市差距较大,所以,如何引进人才,实现多元主体共建共治共享的局面是重大的课题。

 5 5 、农民参与主动性不强,农村治理进展缓慢

 乡村是国家治理的“末梢神经”,然而随着生活条件的改善,加之历史和现实的诸多原因,越来越多的农民只顾“小家”利益,农村邻里关系僵化,村民间互动乏力,以前合作社、公社营造的良好关系逐步瓦解,家族觀念开始淡化。这种心理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认为乡村振兴不能给自己带来直接的利益,只要不损害自己的切身利益就好;二是对自身的权利和能力缺乏正确认识,不认为自己的参与可以促成周围环境的改变。此外,农村法制意识淡薄,缺乏完善的乡村网格化社会治理机制。

 三、社会工作者参与乡村振兴的可及性 第一,社会工作的理念与乡村振兴的思想有很多契合之处。《规划》指出要建立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妇女、老年人关爱服务体系,引入社会工作人才和志愿者等,这决定了社会工作介入的可行性。我国的乡村建设历史悠久,具有代表性的有晏阳初“华北平民教育运动”和梁漱溟“乡村建设运动”,这是社会工作在乡村建设中的早期实践。社会工作的助人理念和宗旨是“助人自助”,协助服务对象解决由生理、心理、社会因素导致的各种困境,重新建立社会支持系统,培育和改善人们之间的关系。同时,社会工作者可以帮助链接资源,

 注重“就汤下面”、“群策群力”,搭建城乡合理平稳的关系,去陪伴村民一道解决共同面对的问题。

 第二,社会工作的专业理论和方法具有很大优势。近年来,社会工作专业化、职业化不断发展。以科学的理论为基础,从社会发展实际需求出发,运用专业的方法和技术,解决人与人、人与社会的不适应性。首先,“赋权增能理论”、“优势视角”和“参与式发展理论”等为社会工作参与乡村振兴提供了强有力的理论支撑;其次,个案、小组、社区工作作为社会工作重要的三大方法,正确评估他们的需求,确定需要解决的问题和服务方式,挖掘在地资源,培育、动员和增强村民的自助能力,提高其生活质量和福利水平。尤其对于“三留守”人员,社会工作已经形成了深厚的理论和实践基础,可以为农村弱势群体解决实际困难;最后,社会工作者作为第三方,不牵扯任何利益,可以真正倾听、关注、同情农民的处境,以倡导者的角色和身份反映给相关部门。

 四、社会工作者参与乡村振兴的可行路径 2018 年国际社工日主题为“牢记社工心,建功新时代”,一直以来,作为扶贫济困、帮助弱势群体的社会工作,致力于帮助妇女、儿童、老年、青少年等群体,也在企业、医务、救助等领域有所研究,新时代就要有新作为,新时代就要有新目标,社会工作不能忘记自己的“社会”二字含义,要更多

 承担起社会责任和社会使命。因此,社会工作可以尝试从以下路径介入乡村振兴:

 第一,做基层党委和村民组织的参谋和帮手。社会工作初入农村,和村干部打好交道是关键,这是开展介入服务的通行证。社会工作者可以通过考村官等形式嵌入到农村政府体制之内。农村是一个熟人社会,以血缘亲疏为纽带,因此建立专业的关系是前提。首先,社会工作者要采取“驻村”、“深耕”的方式,与村民同吃、同住、同劳动,同村民建立“自己人”的人脉关系,切实成为农民群体的代言人。其次,社会工作要放下“专家”的身份,要同村民一起学习、一起行动。社会工作者要重视与村民的互动,要充分了解农村的政策,并将政策传达和解读给村民,同时,作为不断扎根于农村的社会工作也要向农村基层党委和村民组织建言献策,及时将农村存在的问题反映给相关人员,帮助农村更好地发展。

 第二 ,做农村弱势群体的照顾者、支持者和陪伴者。当前,由于大量青壮年为了生计外出打工,导致农村留守儿童、留守妇女和留守老人长期居住在农村,引发了一系列的问题,需要引起关注,农村作为国家治理的最基本单位,社会工作者理应勇担使命,发挥专业优势,作为村民“娘家人”去提供服务。通过开展需求评估、家计调查等,制定符合服务对象自身的计划,然后帮助链接资源,帮助其改变现有的困境,

 改善人际关系以更好地适应社会。刚开始的介入,社工应避免直接运用个案、小组和社区工作的方法,而是要善于倾听、陪伴,让其从心理上接受社工的帮助。慢慢地,结合实际情况,可以运用三大工作方法以丰富服务的形式,以真正帮助案主。通过建立“青少年成长小组”、“妇女文艺活动大比拼”、“老年康乐小组”等,让三守人群“活”起来。

 第三,做社会建设和文化建设的推动者和促进者。文化振兴是乡村振兴的灵魂,社会振兴是乡村振兴的核心支撑。帮助村民提高生产力,增加农民收入是其最关切的事情。所以,社会工作者要充分利用该村的基础和优势,寻找适合且收益见效快的生计方式,如建立规模化的生态园、畜禽养殖、农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物联网、绿色蔬菜、互联网+乡村振兴、农民+网络+公司、农民+生态农业+旅游、农户+合作社、农户+公司等新兴模式。总之,规划要科学,定位要准确,特色要鲜明,品牌要响亮。乡村是中国传统文化的根基,而农村传统文化长久被忽视和遗忘,社会工作可通过推动村民开展和建立文化礼堂、村史修订、村祠堂、村博物馆、村历史古迹、村名人轶事等,提升农村的文化地位,更好地吸引外来人才的投资。

 第四,做域外资源的链接者。乡村振兴并不是简单地在乡村内部建设,新时代乡村振兴的背景必然是开放的,既要

 接受城市优势资源的进入,同时又要在农村盘活和利用好这些资源,使其在地化。现有的制度环境下,城市所拥有的资源明显多于农村,如何将城乡资源打通值得仔细思考。在农村,往往存在着一批知识分子、党员、富商和中坚农民,如何发动这类群体为村民提供一些资源十分重要。此外,在大数据背景下,社工可以充分利用“互联网+”思维,帮助农村开发新业态、新产业,打造富有特色的产品,发挥旅游业的作用,吸引优秀的人才进来。

 五、结语 乡村振兴战略的提出,为社会工作者的参与提供了契机。社会工作可以利用近年来的介入经验参与其中,发挥自己的優势和功能,社会工作必将有所作为。但是,农村始终是情况最复杂、任务最艰巨的地方,社会工作舶来的成分较多,如何结合具有中国特色的乡村发展模式,任重而道远。我们坚信,社会工作利用自己的专业优势,可以承担起这份责任,为新时代的乡村振兴助力。

篇三:社会组织如何参与乡村振兴

村振兴战略下的社会组织

  现阶段的乡村社会组织,主要是指相对于政党、政府等传统组织形态之外、活跃于乡村场域并且关注或者服务乡村的各类公益性、服务性、自治性的民间组织,主要包括社会团体、基金会、民办非企业单位、部分中介组织、社区活动团队等等类型。[1] 随着改革开放四十年国家的强制性制度变迁,乡村传统社会结构也出现整体流变和调整,对于乡村社会治理结构变革、乡村社会组织的调整提出了迫切要求,对于中国乡村社会的现代化也提供了契机。中共中央和国务院审时度势,及时提出了乡村振兴战略,在全局化考虑的同时也对这一问题做出了回应。作为新时代中国社会治理的一支重要组织力量,社会组织不能也不应缺席乡村振兴战略这项重大方略。乡村振兴战略实施背景下的社会组织变革也成为新时代乡村振兴的一个重要突破口。时值新中国成立七十周年,社会组织在今日中国乡村社会治理中的角色究竟如何?其发展现状和发展前景又呈现了什么样的变化和特点?值得我们重点关注和研究。

 一

 乡村振兴战略中有关社会组织的政策要求和发展空间

 党的十九大提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无疑给乡村社会组织带来了一次历史性的机遇。“三农”问题一直是新时代社会主要矛盾的一个聚焦点。从国家重大历史任务的高度看待乡村振兴,乡村振兴是包含乡村产业、乡村组织、乡村文化以及乡村人才等各方面的全方位振兴,社会组织是组织振兴的题中之意,不可缺位。

 中国社会组织的制度环境一直处于改善过程中,相关政策供给也一直没有停止。勿论远近,仅从 2016 年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下发《关于改革社会组织管理制度促进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的意见》,同年财政部和民政部联合下发《关于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支持社会组织培育发展的指导意见》,到 2017 年中共中央、国务院下发《关于加强和完善城乡社区治理的意见》,再到 2017 年 12 月民政部印发的《关于大力培育发展社区社会组织的意见》,国家对于社会组织的健康有序发展一直没有停止政策支持、思路引导和制度探索。2018 年可谓中国社会组织的发展规范年。一方面是新出台制度的规范性落实。为贯彻落实2017 年颁布的《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加强和完善城乡社区治理的意见》,民政部召开全国城乡社区治理创新现场会,提出具体贯彻落实的重点任务和举措;会同 34 个中央和国家机关部门,把人、财、物向基层下沉、倾斜,为城乡社区治理提供条件和保证。[2] 另一方面是新制度规范的出台。为了完善社区社会组织培育发展政策体系,民政部推动出台了《志愿服务条例》,进一步规范城乡社区志愿服务工作。[3] 2018 年 1 月 24 日,民政部制定的《社会组织信用信息管理办法》公布并实施,[4] 这意味着针对社会组织的信息管理进一步完善,社会组织得以更加有序发展。2018 年 2 月,党的十九届三中全会通过《中共中央关于深化党

 和国家机构改革的决定》,其中一个重要观点是,按照共建共治共享要求,完善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的社会治理体制。[5] 2018 年 4 月 1 日,《高级社会工作师评价办法》开始施行,标志着我国初、中、高级相衔接的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评价体系进一步完善。[6] 在社会组织发展相对落后的东北地区,全国首部社会组织管理地方性法规也于 2018 年 10 月获得通过,2019 年正式施行,不能不说是一大进展。[7]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做好“三农”工作的若干意见》[8] 提到,未来三项重点工作是“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提升农村公共服务水平”和“完善乡村治理机制”,也从另一角度为当前社会组织参与乡村振兴明确了方向和领域。2018 年 7 月 1 日开始施行的《农民专业合作社法》修订案[9] ,继续强调农民合作社在国家推进三农工作、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中的关键地位,合作社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也逐渐意识到互助合作组织形式的优势。这些对于社会组织尤其是乡村社会组织而言都有巨大的发展机遇和开发空间。但是,从中央到地方,目前对于社会组织登记管理条例的立法还有待突破,对于乡村社会组织依然没有指向性的专项政策法规,对于正确引导社会组织参与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还没有具体的政策意见。

 中共中央和国务院印发的《乡村振兴战略规划(2018~2022 年)》[10] 中,有两处提到“社会组织”。规划在提及推进农村基层服务规范化标准化和整合优化公共服务和行政审批职责之后,指出,“大力培育服务性、公益性、互助性乡村社会组织,积极发展农村社会工作和志愿服务。”规划还提到,“加强农村新型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的党建工作,引导其始终坚持为农民服务的正确方向”。由此做出的一个初步判断是,社会组织在乡村振兴战略的通盘考虑中还处于初步发展阶段和开始关注对象,一方面已经开始被关注,另一方面主要被纳入健全农村基层服务体系的框架层面,尚待长远的战略规划布局和定位。

 作为乡村社会治理中的“弱势群体”,乡村社会组织长期在政府和社会的视线边缘游走,其发展不可与城市社会组织同日而语。面对乡村振兴战略这一重大历史机遇,面对上述政策环境和制度空间,乡村社会组织在现阶段的发展情况如何?又呈现出什么样的特点?

 二

 现阶段各地乡村振兴中的社会组织及特点

 乡村社会组织是中国乡村社会治理的主体之一,对于推进乡村振兴、维护乡村社会稳定和谐具有非常重要的作用。但是,目前关于乡村社会组织数量这一基本数据的统计仍然缺乏清晰的描述和认识,乡村社会组织的确切数据一直处于存在而不被人知的状态,也尚未有专门对乡村社会组织做出统计的机构或者部门。仅仅是在一个宏观层面的判断上,乡村社会组织被普遍认为相对于其他社会组织数量较少,发展较落后,无论数量还是质量,目前都尚未充分发挥出其参与推进乡村振兴的优势作用,也尚未有效提升乡村社会治理绩效和农民自治水

 平。

 从部分相关数据可以初步管窥乡村社会组织的发展情况。根据民政部《2017 年社会服务发展统计公报》公布的数据,截至 2017 年底,全国共有社会组织 76.2 万个,比上年增长8.4%。其中,社会团体 35.5 万个,比上年增长 5.6%;各类基金会 6307 个,比上年增长13.5%;民办非企业单位 40.0 万个,比上年增长 11.0%。这些数据仅仅在社会团体类别中提到了与乡村社会组织有关的数量情况,将农业及农村发展类社会团体作为工商服务业、科技研究、社会服务等 11 个社会团体类别中的一支,在 35.5 万个社会团体中占到 6.2 万个,占比约为 17.46%。[11]

 关于社区服务机构和设施一类也提到了乡村社区服务组织。据统计,全国共有各类社区服务机构和设施 40.7 万个,其中社区服务指导中心 619 个(其中农村 16 个),社区服务中心2.5 万个(其中农村 1.0 万个),社区服务站 14.3 万个(其中农村 7.5 万个),其他社区服务设施 11.3 万个,农村社区服务中心(站)覆盖率 15.3%,相较于城市社区服务中心(站)的 78.6%,约为后者 1/5 的覆盖率;另有社区志愿服务组织 9.6 万个。[12]

 上述对于组织的数量统计又从一个侧面反映出组织类型划分对于统计发展概貌的重要性。目前,学界对于乡村社会组织有多种划分标准。例如,有的把乡村社会组织按照共同体的结合形式划分为乡村经济共同体、乡村秩序共同体、乡村文化共同体和乡村风貌共同体。有的直接按照乡村社会组织的性质罗列为社会团体、基金会、民办非企业单位、部分中介组织、社区活动团队等类型。有的则认为,中国乡村社会组织主要有以下四种类型:经济型社会组织、民办非企业组织、自治型社会组织和传统型社会组织。[13] 还有的认为,乡村社会组织就必须强调“自治”,一则组织主体必须以一定范围内的农民为主,二则组织定性必须是党组织和农民委员会以外的非官方自组织,三则组织运行必须实现自我组织、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笔者倾向于按照成立方的不同,对现阶段乡村社会组织进行类型划分,一类是由政府主导成立或者由原来的政府分支机构通过改制而来,这类组织数量相对稳定,地域分布和配比也比较平衡,比如老年协会、部分乡村金融组织等;一类是由一定范围的农民根据自身发展需求和对本地区乡村治理的认知自行成立的组织,比如种植/养殖业协会、大爷大妈志愿者服务小分队、XXX 调解工作室等,这类乡村组织极大地激活或者补充了传统乡村治理的空缺职能,成为乡村社会治理的“调和剂”和“凝聚剂”;目前,以政府主导的孵化型社会组织间接培育乡村社会组织的情况越来越普遍。还有一类是由社会各界人士针对乡村社会治理需求辅助当地农民成立的组织或者自行成立后作为乡村外部组织介入乡村本地发展和治理的组织,如作为浙江某市级人大代表的职工个人因为热心乡村事业而成立的志愿型工

 作室,专注于城乡社会治理和乡村精准扶贫的资源对接,又如社会学学者杨团主持的“综合农协”和“百乡工程”,这些组织在专业性指导、资源整合指导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显然,对于处在发展初期的乡村社会组织而言,按照什么样的标准进行类型的划分,有助于人们对其有一个更加清晰和直观的了解,但是无论选择哪一类划分标准都不是最重要的,重要的是考量乡村社会组织是否真正从所在乡村的发展历史和现实出发,是否符合农民对于公共服务和公共物品的需求和期望,概言之,乡村社会组织的出现和发展是否符合乡村社会治理的发展实际。

 无论做出哪种分类,首先需要厘清并辩证看待乡村社会组织。一方面,乡村社会组织在乡村振兴中的作用是综合而全面的。另一方面,乡村社会组织的功能全面并不意味着能够让乡村社会组织完全替代乡村其他组织,也不意味着原有的乡村组织尤其是乡镇政府和村级两委组织能够借此推诿自身在乡村社会治理中的功能和责任。

 针对产业兴旺、乡风文明、生态宜居、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乡村振兴二十字总要求,[14] 现阶段的乡村社会组织在推动乡村振兴和改善乡村社会治理中做出了不可或缺的贡献。

 乡村社会组织推动乡村产业兴旺。目前,在推动乡村产业兴旺方面,以种植或养殖专业合作社、农场为代表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是主力军。在不改变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条件下,专业合作社或农场借助有期限的合同契约,把一家一户分散经营的农户组织起来,致力于解决农业生产、加工、销售相脱节、农户小生产和大市场相矛盾等问题,实现区域化布局、专业化生产和一体化经营,体现了强劲的壮大当地乡土产业和带农增收的能力。截至 2017 年 9月底,全国依法登记的农民合作社达 196.9 万家,是 2012 年的 2.86 倍,是 2007 年的 76倍;全国入社农户超过 1 亿户,占全国总农户数的 46.8%,社均成员约 60 户。[15] 面对这一庞大生力军,各类农产品流通协会、扶贫互助协会等社会组织积极与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对接资源和平台,通过送项目、送资金、送技术、送关爱等形式,助推乡村产业兴旺。

 案例评述:乡村社会组织推动产业扶贫

 社会组织相对较为发达的四川省,其社会组织按照省委、省政府有关扶贫工作要求,挖掘扶贫资源、搭建相关平台以及创新扶贫方式,社会组织参与扶贫攻坚成效比较明显。据不完全统计,2017 年该省社会组织在产业、科技、教育、文化、卫生等多个领域实施扶贫项目2200 余个,投入扶贫资金 10.7 亿元(较 2016 年增长 197.2%),帮扶困难群众 110 万余人次。[16] 社会组织发展同样较快的广东省,更有多家科研院校推动成立的社会组织,从传统文化和技术革新入手,助推乡村产业扶贫。广东绿耕社会工作服务中心在中山大学-香港理工大学绿耕城乡互助社基础上发展成立,建有城乡合作平台和乡村社会工作实践项目,致力于

 推动农民发挥主观能动性,借助文学、语言、手工艺品、特色建筑和传统农产品等乡村特色资产,主动参与乡村产业振兴。[17] 在社会组织起步相对较晚的甘肃省,下辖的定西市妇女非政府组织提供“小额贷款”项目,为贫困妇女提供创业资金;同时开展“陇原月嫂”、“陇原妹”家政服务员培训及“陇原巧手干起来”精准扶贫行动等创业平台建设和模式探索,扶持农村妇女从事特色手工产业,帮助农村妇女脱贫致富。[18] 综上,挖掘扶贫资源、搭建扶贫平台以及创新扶贫模式,正是乡村社会组织参与产业扶贫的主要有效方式。

 乡村社会组织推动乡村乡风文明。在“乡风文明”被提到乡村振兴战略的第二位要求时,已经表明这一问题的重要和突出。乡风文明建设,首先包括对乡村本位的倡导,围绕农民真实需求提供文化服务,例如,与职能部门、村两委等其他主体一道筹建乡村实用书屋,开辟各类乡村公共空间,或是如四川、甘肃等多地的乡村社会组织,在各类突发事件发生的第一时间,配合政府赈灾和救助,筹集物资,同时为受灾农户实施心理援助。乡风文明建设,也包括对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的弘扬。例如,一些乡村妇女社会组织在贫困地区农村开展让性别文化教育“进机关、进党校、进学校、进社区、进家庭”的“五进”活动,提升农村社会对“男女平等”在内涵、实现方法等方面的认识。[19] 乡风文明建设,还包括对优秀传统的继承,多管齐下提高农民文明素养。乡村传统文化博大精深,又融入人们日常生活,其对人们的影响极其深刻。如何甄别乡村文化中的优秀和积极因素,摈弃糟粕,需要社会组织做出探索。

 案例评述:乡村社会组织成为引导乡风文明的排头兵

 乡村传统文化博大精深,又融入人们日常生活,其对人们的影响深刻。其中,也出现了因为...

篇四:社会组织如何参与乡村振兴

日期:2019-05-07基金项目:教育部人文社科项目青年基金“社会工作中个人治疗与社会变革的争议及整合研究” (19YJC840018)作者简介:李伟,男,博士,扬州大学社会发展学院讲师,主要从事农村社会工作、社会工作理论研究。Aug.,2019Vol.27 No.8河南社会科学HENAN SOCIAL SCIENCES2019年8月第27卷 第8期农村社会工作参与乡村振兴:理念、模式与方法李 伟(扬州大学 社会发展学院,江苏 扬州 225002)摘 要:乡村振兴计划正在如火如荼地推进,作为以服务为本的社会工作,对于乡村社会服务的振兴不可或缺。为了充分发挥在乡村振兴中的作用,农村社会工作必须采取正确的理念、模式及方法。具体而言,价值理念表现为助人自助和社会公平,前者有助于推动村民的自力更生和村庄的“内源式”发展,后者有利于促进乡村公共服务的均等化。服务模式包括“社工驻村”和“社工进村”,前者旨在提供“零距离”的服务,社工长期与村民“同吃、同住、同劳动”,共同致力于村庄的发展;后者远离村庄,通常采用项目制的方法提供一次性的服务;介入方法则是将服务村民的个人治疗与针对村庄的社会变革有机整合,在提升村民个体幸福感的同时,兼顾村庄整体环境的改善。关键词:农村社会工作;乡村振兴;理念;模式;方法中图分类号:C9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7-905X(2019)08-0117-08一、问题的提出众所周知,在改革开放40年的时间里,中国经济高速发展、城镇化和工业化快速推进、国民生活水平显著提高。党的十九大报告郑重宣告,社会主要矛盾不再是“人民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同落后的社会生产之间的矛盾”,而是转变为“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其中最大的不平衡,是城乡之间的发展不平衡,具体表现为二者在产业发展、基础设施、医疗服务、教育资源、收入水平、消费能力等诸多方面的巨大差距。显然,这种城乡之间巨大的发展差距不符合社会主义的核心原则,即社会平等或社会公平。在这种背景下, “乡村振兴战略”应运而生。在十九大报告中,习近平总书记提出了振兴乡村的20字总要求,即“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全方位提升乡村的发展水平。2018年,中共中央、国务院正式印发了《乡村振兴战略规划(2018—2022年)》,系统阐述了乡村振兴的规划背景、指导思想、具体内容、推进措施等。在推进乡村振兴的战略中,社会工作的角色不可或缺,因为它以“助人服务”作为专业的根本宗旨。对于乡村来说,产业兴旺不是单一农业的发展,而是乡村的整体进步 [1] 。尤其是与村民生活密切相关的公共服务,直接影响到村民幸福感的提升,所以党和政府历来重视“公共服务的均等化”,推进城乡公共服务的均衡发展。基于二者之间的密切联系,有学者指出,社会工作在乡村振兴中大有可为 [2] 。事实上,在国际社会,扶持乡村建设一直是社会工作的核心使命 [3] 。所以,作为社会工作分支之一的农村社会工作,将成为乡村振兴中一支重要的力量。在《乡村振兴战略规划(2018—2022年)》中,两次提到了社会工作。其中在第二十七章第三节要求:

 “大力培育服务性、公益性、互助性农村社会组织,积极发展农村社会工作和志愿服务。”在第三十章第三节要求:

 “引入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和志愿者等方式,为农村留守儿· ·117

 童和妇女、老年人以及困境儿童提供关爱服务。加强和改善农村残疾人服务,将残疾人普遍纳入社会保障体系予以保障和扶持。”[4]那么,农村社会工作应当如何参与乡村振兴这一宏伟战略?其遵循的价值理念、采取的服务模式、使用的介入方法分别是什么?本文旨在对这一问题进行回应。二、助人自助与社会公平:社会工作参与乡村振兴的价值理念(一)助人自助与乡村的“内源式”发展助人自助是社会工作的核心理念之一。社会工作的目标在于实现“通向能力建设的助人自助”[5] 。顾东辉将助人自助分解为“助”+“人自助”,即助人是手段(助),案主实现“自己能帮助自己”(人自助)是最终目标 [6] 。简言之,助人自助强调的是通过社会工作者的协助,帮助服务对象获得能够自力更生、独立应对生活困境的能力。如果我们将这一概念转换成本土话语进行表述,便是“授之以鱼”的同时,更要“授之以渔”,前者是手段,后者是目标。因为只有获得了独自谋生的能力和工具(渔),才能自食其力,减少对他人的依赖。显而易见,这一强调自力更生的助人自助理念,与此前的新农村建设、当下的精准扶贫及乡村振兴所倡导的“内源发展”(endogenous development)和“内生能力”理念,是高度契合的。以精准扶贫为例,人们一再强调要改变仅仅依赖“输血式”的外部扶持,注重贫困群体“造血式”的内源发展。对于农村社会工作者而言,在参与乡村振兴的过程中,应当牢记助人自助的专业价值,将其与内源发展、内生能力有机结合。首先是乡村振兴中的内源发展理念。

 “内源发展”的概念在1970年代末就已出现。到了1980年代,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发起了一项研究计划:

 “对促进适应各国社会实际和需要的内源发展进行研究。”这一项目的推行,使得内源发展作为一种新的发展理念,引起各国的广泛关注。内源发展强调:

 “发展是人民的发展。人民的发展最核心的是人民的创造力以及自主性的提高,而这些创造力和自主性必须源自人民自己的生活。”[7] 只有这样,人们才能摆脱对外部资源和外部力量的过分依赖,运用源于自身生活的各项能力、知识来应对生活的困境。习近平总书记在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指示中强调:

 “要尊重广大农民意愿,激发广大农民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激活乡村振兴内生动力。”[8] 需要强调的是,本文并不反对外部力量的协助,而是反对仅仅依赖外部力量。因为外生性发展是短期的,如果不能逐步转化为内生性发展,乡村的发展将难以持续 [9] 。其次,与内源发展密切相关的概念是内生能力(endogenous capacity)。只有村民个人以及村庄整体具备了自力更生的能力,内源发展的目标才能得以实现。所以,内生能力是本源,工具是手段,内源发展是最终目标。这种内生能力一旦培养起来,将是一笔巨大的资源,取之不尽用之不竭。林毅夫将这种能力界定为:

 “一个企业在没有政府或其它外力扶持的情况下,预期能够在自由、开放、竞争的市场中赚取社会可接受的正常利润的能力。”[10] 如果将这一定义移植到乡村振兴中,便是一个村庄在不过度依赖外部力量的前提下,利用村庄内部资源、依靠村民自身的努力,实现村庄的政治、经济、文化等领域的全面发展。所以,有学者指出,乡村振兴的关键是提升乡村的内生能力,要想实现从外生性发展向内生性发展的转变,必须依赖乡村内生能力的提升 [9] 。(二)社会公平与乡村社会服务的均等化与助人自助一样,社会公平(社会正义)是社会工作的基本价值观,社会工作中的“社会”一词便具有这层含义 [11] ,这是国际及国内社会工作界的基本共识。在国际社会工作界,美国社会工作协会(NASW)在1996年修订的《伦理守则》中强调:

 “社会工作者和案主一起追求社会公平,为了案主的利益促进社会变革。”[12] 国际社会工作者联合会(IFSW)在2000 年以及国际社会工作学院协会(IASSW)在2001年对于社会工作的定义中,都强调了社会正义的不可或缺 [13] ;在2014年的世界社会工作大会上发布的《墨尔本宣言》中强调,社会工作的核心准则是追求社会正义、人权、集体责任和尊重多样性 [14] ;2016 年,在首尔举行的世界社会工作大会发布的《首尔宣言》中,同样强调了社会正义。在国内社会工作界,张和清认为“社会工作的根本宗旨在于维护弱势人群的权利,践行社会公平正义”[15] ;王思斌强调农村社会工作的目标在于“提高村民的发展能力,实现农村社区的公平、公正、生态、和谐的可持续发展”[16] 。社会正义的核心内涵是社会平等。有学者在某项相关的调查中发现,所有访谈对象都认为平等是社会正义的核心。具体来说,社会正义就是:

 “追求平等,确保每个人都有机会去过一种负责任的生活,确保在获得医疗保障和良好教育方面不受压迫与歧视。”[17] 在社会正义的研究领域,罗尔斯的贡献卓越。在他的正义理论中,便将平等看作正义的核心原则。具体而言,正义的第一个原则被称为“平等的· ·118

 自由原则”,用来分配机会和权力,保障人们的平等、自由。第二个原则的第一部分是“差别原则”,用来调节社会财富和收入分配;第二部分是“公平的机会平等原则”,用以分配机会,即所有人都有机会获得权力地位 [18] 。正是由于对平等的强调,他的理论标志着西方政治哲学的主题由“自由”转向“平等”[19] 。之所以强调社会工作在参与乡村振兴的过程中,要始终坚持社会正义、社会平等,是因为这一理念不仅与社会工作的专业价值相契合,同时也符合我国的主流意识形态,即社会主义、马克思主义。社会主义倡导集体主义,而集体主义强调社会平等与公正 [20] ,倡导建立一个所有社会成员都能共享发展成果、实现共同富裕的理想社会。改革开放以来,为了快速摆脱贫困落后的局面,我国坚持“效率优先”的原则。导致的结果是,虽然社会财富总量急剧增长,但分配严重不均,贫富差距悬殊。尤其是城乡之间的差异由于受“二元分割”制度的影响而显得尤为突出。北京大学中国社会科学调查中心发布的《中国民生发展报告2014》指出,城乡差异等结构性因素是造成财产不平等的重要原因 [21] 。正是在此背景下,党的十九报告大指出“当前我国最大的发展不平衡是城乡发展不平衡,最大的发展不充分是农村发展不充分”,于是乡村振兴战略应运而生。所以,这一战略的核心目标便在于推进城乡之间的平等。对于以服务群众为本职工作的社会工作,在乡村振兴中坚持社会正义的具体目标便在于推进“公共服务均等化”。早在2005年,中共十六届五中全会就首次提出“公共服务均等化原则”;2017年,国务院印发了《“十三五”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规划》,其中指出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是指:全体公民都能公平可及地获得大致均等的基本公共服务,其核心是促进机会均等。那么,社会工作者在服务乡村的过程中,始终要确保每个村民都能获得相应的专业服务。尤其是对于那些亟待服务的弱势群体,如残疾人、留守儿童等,社工必须为其生存和发展提供足够的保障。三、社工驻村与社工进村:社会工作参与乡村振兴的服务模式(一)社工驻村:社会工作“零距离”地参与乡村振兴社工驻村是指社会工作者长期驻扎在村子里,成为其中的一分子,与村民“同吃同住同劳动”,面向村民提供“零距离”的专业服务。在这种模式中,专业的服务站设在村子当中,工作者随时随地向村民提供上门服务。显然,这种服务模式有着突出优势(如距离近),所以很早就受到了专业界的重视。无论是在西方还是中国,历史上都出现了类似的服务模式。西方的社会工作发源于19世纪中晚期的英国,目标在于应对工业化、城市化过程中出现的贫民问题 。

 其 中 萌 芽 于 1884 年 的“ 睦 邻 友 好 运 动 ”(Settlement House Movement,SHM)所倡导的服务理念,便与社工驻村接近。具体而言,当时SHM中的社会工作者,直接搬到东伦敦的贫民区中,开展贫民服务和社区改造运动 [22] 。在美国,著名的SHM组织是位于芝加哥的“霍尔馆”(Hull House),它的工作者都是长期居住在这个小区里的“居民”。既然社会工作者是“居民”,就没有朝九晚五的上班时间,当小区居民有需要的时候,社工就能随时出现在居民身边。SHM坚持的理念是“与人合作共事,而不是为人做事”(do with not do for),认为社会工作者应该是“与别人一起做善事,而不是为别人做善事”(one does good with people,not to people)[23] 。之所以强调驻扎社区,因为SHM认为,只有与贫民共同生活,才能切身体会其中的艰辛,了解不良社会结构对于贫民的压迫。正如卢成仁所说,SHM的重要意义在于,通过让志愿者亲身体验并参与民众的生活,了解社会不平等的存在及严重程度,进而思考更具整体性的社会政策 [24] 。在中国,早在20世纪二三十年代盛行一时的乡村建设运动中,就已经出现“驻村”服务的理念和实践。当时,一些志士仁人认为,要想拯救处于内忧外患双重夹击下的中国,就必须深入乡村,与村民“同吃同住” “打成一片”,继而彻底改善乡村贫困落后的面貌。于是,在知识界出现了一股“到民间去”的热潮,其中晏阳初领导的定县平教会便主张“博士下乡”,当时有许多博士、教授等高级知识分子纷纷来到定县,从事平民教育运动。这些知识分子驻守村庄,深入田间地头,运用科学知识发展农业生产,并取得了显著的效果。如果博士们没有对草根社会进行深入了解,就不会出现这样的效果 [25] 。在乡村振兴中,驻村服务模式同样不可或缺。因为每个村庄都是独一无二的,拥有不同的地理环境、物产资源、治理结构、风土人情等。面对这种“千村千貌”的情况,很难笼统地、不加区分地分析我国现存的大约60万个村庄振兴的适应性策略 [26] 。从这个角度来说,每个村庄的振兴模式都是不同的。正如2018年全国“两会”期间习近平总书记所强调的:“要推动乡村振兴健康有序进行,必须规划先行,精准施策,分类推进,科学把握各地差异和特点,注重· ·119

 地域特色,体现乡土风情,特别要保护好传统村落、民族村寨、传统建筑,不搞一刀切、不搞统一模式。”社工只有通过驻村系统地了解各个村子的全貌,而后才能制订出相应的振兴策略。尤其是一些村庄内部不同宗族之间复杂的人情矛盾关系,只有通过驻村的方法,与村民长期接触、深度交往之后才能了解。社工通过驻村的方法来参与乡村振兴,还有一个重要的原因是可以有效应对村落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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