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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5

工地项目部有权罚款吗8篇

| 来源:网友投稿

工地项目部有权罚款吗8篇工地项目部有权罚款吗 安全奖惩制度 第一章总 则第一条 为保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贯彻执行,保障职工的安全和健康,杜绝人身伤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工地项目部有权罚款吗8篇,供大家参考。

工地项目部有权罚款吗8篇

篇一:工地项目部有权罚款吗

全奖惩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保证“安全第一, 预防为主” 的方针贯彻执行, 保障职工的安全和健康, 杜绝人身伤亡事故和重大经济损失事故的发生, 在安全工作中做到奖罚分明。

 根据公司及上级有关文件精神, 结合项目实际情况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安全奖惩制度是依据“以责论处” 的原则进行的, 对履行安全生产责任并在安全生产中取得成效的先进部门和个人予以表彰和奖励, 成绩特别显著的予以重奖; 对工作中因严重失职、 违章违纪行为造成事故和损失的部门和个人给予处罚, 触犯刑律的, 由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第三条

 实行奖惩制度主要是把安全生产的思想同行政、 经济手段结合起来, 直接与职工的经济利益挂钩, 贯彻以教育为主, 惩教结合的原则, 促使各级领导和广大职工积极主动的搞好安全生产工作。

 第四条

 奖励是以生产经营部门所辖的项目 部进行季度安全生产考评结果和实际安全生产状况, 以及安全生产个人的先进事迹材料为依据; 处罚是以发生伤亡、 交通机械、 火灾等经济损失事故的调查处理结论为依据, 评比结果将由公司安全委员会审议批准。

 第五条

 公司财务部建立健全安全生产教育基金专项资金台账, 做到专款专用, 其资金来源:

 1、 从项目部年度生产总值中提取万分之一的资金作为安全教育基金的启动资金, 用于安全教育和奖励。

 2、 在施工过程中违章违纪罚款所得金额全部纳入安全教育基金, 用于安全教育和奖励。

 第六条

 项目部的奖金额一般控制在 1000-2000 元之间, 个人的奖金额控制在 200-500元之间。

 第七条

 本制度适用于各生产经营单位所辖项目部。

 第二章

 奖励 第八条

 在“安全生产竞赛”、“安全知识竞赛” 活动中取得优胜的单位或个人, 由主办单位给予荣誉奖和一定的物质奖励。

 第九条

 在“安全生产周”、“安全生产月”、“安全生产百日 无事故” 和“安全卫士杯”等活动中取得优胜的单位发给奖金 1000 元, 个人发给奖金 200 元。

 第十条

 凡在国家、 省、 市组织和安全检查中, 被评为优秀单位或达 90 分以上的(凭证明)

 并经项目确认, 可进行表彰和奖励。

 第十一条

 凡在上级或当地安全部门组织安全检查中, 综合评分达 80 分以上的给予通报表扬的, 公司安全委员会发给奖金 1000 元。

 第十二条

 一年内, 每月 都按规定时间上报报表或反馈整改通知的部门奖 500~1000元。

  批注 [微软中国1]: 奖励和惩罚两章节都是针对具体的施工来制定的, 与EPC 项目总承包不太相符。

 EPC 项目关于奖惩的资料不好找。

 奖罚制度还要配合其他制度, 但本文红色字体却没有涉及。

 第十三条

 发现重大事故隐患, 及时报告和采取一定措施避免重大伤亡事故发生的有功人员, 给予 200~500 元奖励。

 第十四条个人有以下行为之一, 可给予 200~300 元的奖励:

 1、 发现重大安全事故隐患, 及时报告并采取有关措施, 避免事故发生的;

 2、 通过技术攻关等, 提高或改进安全防护。

 第三章

 处罚 第十五条

 项目发生死亡(重伤)

 事故(含劳务分承包方), 每死一人罚款责任主管部门 5 万元。

 第十六条

 项目应从合格分承包方名单中选择劳务队伍, 与之签订安全生产协议, 明确双方责、 权、 利, 对进场人员进行相关的安全教育和安全技术交底。

 不按规定选择劳务分承包方, 造成安全事故的, 对相关责任人进行处罚。

 第十七条劳务分承包方人员 不服从管理, 违章作业, 造成安全事故的, 应给予5000~20000 元的处罚, 情节严重的上报公司并取消合格劳务分承包资格。

 第十八条在定期或不定期检查中, 发现项目安全生产存在安全隐患, 由检查组长签发《整改通知单》, 按安全奖罚办法规定填写《罚款通知单》。

 第十九条

 各部门及施工队在收到《整改通知单》 后, 应定人、 定时间、 定措施进行整改, 若不按要求整改或整改不得力的, 每项整改责任人罚款 200 元。

 第二十条

 在接受业主、 指挥部每月 安全、 文明施工评比过程中, 未按项目要求进行安全、 文明施工管理的施工队, 承担检查单位给予的全额处罚。

 第二十一条

 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处罚 1、 施工队不配合项目相关部门报送有关资料, 比如队伍资质、 安全施工许可证、 特种作业人员证件、 进场设备合格证书等, 每项提供不合格或迟报一天的给予 100 元处罚。

 2、 施工队不配合项目相关部门组织工人入场教育, 每次给予 500 元处罚。

 3、 施工队(班组)

 每周一不按时将上周班前活动记录报质安部, 或填写不符合要求,每次每个班组给予 100 元处罚。

 4、 要求施工队指定专人负责所属施工区内围挡的清理和保洁工作, 未指定人或指定人不负其责, 给予施工队 500 元处罚。

 5、 施工队未配置专职安全员或安全员未在职岗位, 未履行安全监督职责的, 给予 100

 元处罚。

 6、 项目部门或相关人员在巡视中发现安全隐患, 下发整改通知, 施工队按要求整改,每项给予 100 元处罚。

 7、 为了迎接上级或外来单位检查, 项目部安排施工队在所属责任区内安全文明施工工作, 施工队不配合安排人员整改, 每次给予 5000 元处罚。

 8、 施工队未按要求设置休息室, 或休息室未提供日 常休息用具, 给予施工队 500 元处罚。

 9、 施工队每天必须负责所属施工区域的卫生, 利用夜间将建筑垃圾清出场外, 否则每发现一次未清理给予 200 元处罚。

 10 钢筋笼加工必须挂标识牌, 并按要求填写清晰, 堆放按项目工程部指定位置, 否则每检查发现一次不符合要求, 给予 200 元处罚。

 11、 建筑材料堆放不整齐、 未标名称、 品种的, 每一项给予施工队 100 元处罚。

 12、 施工队所属责任区域内按要求挂灭火器材, 如未符合要求或丢失灭火器材未弥补的, 每次每处给予 100 元处罚。

 13、 施工人员无故破坏安全标语、 宣传栏、 黑板报等, 每次给予施工队 100 元处罚。

 20、 施工中未做到“四净三无” 和工完后做到“四清四不见”。

 给予责任班组 100 元/次的处罚。

 第二十二条

 脚手架检查中存在的问题给予以下处罚:

 1、 施工队搭设脚手架未按施工方案进行, 脚手板未满铺或脚手板满铺不严, 每一项给予施工队伍 200 元处罚。

 2、 脚手架施工层外侧未设置 1.2M 高防护栏杆、 未设 18CM 高的踏脚板, 每一次给予施工班组 500 元处罚。

 5、 脚手架外侧不挂安全网或安全网间不严给予施工队每一次 100 元处罚。

 6、 脚手架未及时安排人员清理, 有建筑垃圾每发现一次给予 100 元处罚。

 7、 未经项目技术人员同意, 擅自拆除脚手架或脚手架内部分钢管, 每次给予 1000 元处罚。

 第二十三条模板工程 1、 模板工程无施工方案、 计算书或方案未经审批的给予项目总工程师 100 元处罚, 技

 术部主任 50 元处罚。

 2、 模板工程施工时必须按施工方案、 规范进行, 否则每一项给予主管工长 100 元处罚。

 3、 模板工程施工完后必须报项目主管领导、 安全员验收合格后方能浇灌砼并有记录可查, 否则每缺一项给予主管工长 100 元处罚。

 模板拆除前必须报主管领导审批后方能拆除,有记录可查, 否则每缺一项给予主管工长 100 元处罚。

 4、 模板工程施工前工长必须对作业班组进行交底, 拆除模板时必须设置警戒线, 并安排专人监护, 否则给予主管工长 100 元处罚, 施工班组 300 元处罚。

 5、 模板施工时, 作业面孔洞及临边必须有防护措施, 垂直作业上下必须有隔离防护措施, 否则每一次给予主管工长 50 元处罚, 施工班组给予 200 元处罚。

 第二十四条“三宝”、“四口” 防护检查 1、 进入施工现场有一人未戴安全帽, 每人每次给予 50 元, 安全帽带未系紧的每人每次 100 元处罚, 项目经理、 管理人员违返加倍处罚。

 2、 高空作业未系安全带的每人每次罚款 100 元, 安全带未按要求挂的每人每次罚款150 元。

 不准从高空抛丢任何物体, 违者罚款 50 元。

 3、 凡发现施工建筑物、 构筑物的“四口”(楼梯口、 电梯口、 电梯井口、 预留洞口、通道口)

 没有防护或防护不严, 每一处罚款 100 元。

 4、 凡发现施工中的建筑物、 构筑物不按规定张挂安全网, 每处(10 米)

 罚款 100~500元。

 第二十五条施工用电及机械设备 1、 施工现场用电、 线路不符合安全要求给予施工班组 100-200 罚款, 电工给予 50~100元, 每发现一个配电箱无门、 无锁、 无防雨措施或措施门、 锁、 防雨措施不到位的每次给予施工班组 100-200 罚款, 电工给予 50~100 元, 每发现一个电闸损坏或其它金属代替熔丝给予, 电工给予罚款 20~100 元。

 2、 每发现一台移动式机具或手持电动工具不装漏电保护装置的罚款 5 元, 潜水泵不装设的罚款 100 元, 操作人员不戴绝缘手套和不穿绝缘鞋的罚款 50 元/人.次。

 3、 特殊工种上岗操作, 无操作证的罚款 100 元, 其中 50 元由安排生产的负责人承担。

 4、 各种施工机械要完好, 不准“带病” 运转不准超负荷使用, 违者一次罚款 50~100元。

 5、 乙炔发生器和氧气的安全附件, 都要齐全有效, 并保持安全距离, 违者罚款 100~200元。

 6、 施工工程(包括构筑物)

 的外架, 起重设备的悬臂, 必须距高压输电线 4~6 米以外, 或严格按审定后的施工方案进行防护, 违者罚款 100~200 元, 并立即停止使用直至整改合格后才能使用。

 7、 设备及施工用电使用前必须进行验收, 否则给予动力工长每次 100 元处罚。

 8、 不准乱接、 乱拆电线和将电线直接固定在铁架杆上, 违者一次罚款 200 元, 其中电工和动力工长分别罚款 50 元。

 9、 不是特殊工种人员不能随便操作机械, 不准机动翻动斗车载人, 违者一次罚款 50元。

 10、 木工加工设备必须有防护罩, 否则每次给予施工班组罚款 100 元, 操作人员每人50 元处罚。

 第二十六条其它 1、 不准穿拖鞋、 高跟鞋、 硬底鞋上班和上高架, 女工不准穿裙子上工地, 违者一次罚款 50 元。

 2、 生产区域和生活区不准生火取暖和煮食, 存放易燃易爆物的库房内禁止吸烟, 违者罚款 100 元。

 3、 工作时间不准离开工作岗位或干私活, 违者罚款 10 元。

 4、 医生诊断为不宜高空作业的人员不得参加高空作业, 违者罚款 50 元, 安排作业的施工班组给予 200 元处罚。

 5、 不准随意搬动和拆除各种防护设施, 违者一次性罚款 100 元, 对由此发生事故的责任人将报请公安机关处理。

 6、 凡发现其它违章行为, 检查组可作 50~100 元罚款。

 7、 忽视安全生产, 不按安全生产规程组织施工, 违章指挥, 管理混乱, 隐患严重的工地, 视其现场情况罚款最高额为 3000 元, 罚款中的 5~10%由现场负责人自付。

 8、 项目 安监部或安全领导小组检查, 对现场安全管理混乱、 事故隐患严重的, 检查组有停产整顿的权力。

 9、 劳动保护用品、 安全防护用品必须用合格产品, 否则, 发生安全事故, 由项目经

 理和采购员负责, 视其情节按有关规定处理。

 10、 每月报表都必须在 20 日前上报, 如有一项不报或拖报的给予 20~50 元罚款。

 11、 管理人员发现现场有违章及安全隐患不管或隐瞒的, 根据情节严重给予 50~1000元的处罚。

 12、 接到公司、 分公司、 局等安全部门签发的重大隐患整改通知单逾期不改、 扣压、拖延执行“重大事故隐患整改通知单”, 没有积极采取措施消除隐患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的有关责任人视情况给予经济罚款、 行政处分, 赔偿损失, 直到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3、 工作严重失职、 违章指挥造成重大、 特大事故的对发生的因工伤亡事故隐瞒不报、虚报或拖延报告的在事故调查中, 伪造或破坏现场, 毁灭证据, 弄虚作假的事故后不吸取教训, 致使同类事故重复发生 的有关责任人员要加重处罚。

 14、 项目管理人员工作玩忽职守, 忽视安全生产, 放任管理和检查, 不按安全规章办事, 违章指挥, 造成事故或使企业遭受重大经济损失的视情节轻重给予经济罚款, 行政处分,赔偿损失, 直到追究刑事责任。

 15、 对事故责任者, 经济罚款分一次性罚款, 以及扣除一个季度、 半年、 一年的奖金;行政处罚根据情节轻重, 责任大小给予警告、 记过、 记大过、 降级、 撤职、 留用察看, 直到开除的处分。

 16、 发生工伤事故, 必须按照“三不放过” 的原则, 进行调查处理, 对造成重大事故的责任人按局事故责任人的处理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第四章

 附则 第二十七条

 安全生产奖惩、 考核工作由公司安全部门牵头, 以每月考评、 季度积分的形式进行考核, 并提出奖惩意见, 由公司 安全委员会审批。

 第二十八条

 事故部门或个人罚款金额, 从受罚部门或个人当月结算款或工资中扣除,统一纳入公司财务部门作专项安全教育基金管理, 不得挪作他用。

 由公司安全委员会监督执行, 每年对安全教育基金使用情况列出项目予以公布, 做到账目清楚。

 第二十九条

 本制度未尽事项, 可根据上级有关文件参照执行。

 第三十条

 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篇二:工地项目部有权罚款吗

项目部罚款单

 工程名称 XXX 二期工程 关联通知单

  02 施工单位 XXX 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被罚班组 瓦工班组 被罚事由 及依据 :

 被罚事由:20XX-04-18 被甲方及监理部巡查发现备砖小平车无围挡。项目部已多次口头告知整改,且下发通知单整改。该班组口头答应但未整改。安全意识较差。

 被罚依据:违反 20XX 年 4 月 14 日项目部下发的通知单第二部分第 1 条内容。

 附图:

 罚款金额 及方式 罚款金额¥2000 元 金额大写:贰仟元整 罚款方式:在下一次的进度支付款中直接扣除

 整改要求 必须于 20XX 年 4 月 19 日整改完成满足安全施工要求。

 签发单位 XXX 建设工程有限公司项目部 签发人

 签发日期 20XX 年 4 月 18 日

 注:

 本通知单一式二份,一联留项目部存档,一联下发接收人。

 工程罚款单

 工程名称 XXX 二期工程 关联通知单

  02 施工单位 XXX 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被罚班组 钢筋班组 被罚事由 及依据 :

 被罚事由:20XX-05-10 钢筋工吊钢筋材料时夹跟钢筋垂直悬挂着,未及时取下就吊走。安全意识较差。

 被罚依据:违反 20XX 年 4 月 14 日项目部下发的通知单第二部分第 1 条内容“无夹物”原则。

 附图:

 罚款金额 及方式 罚款金额¥2000 元 金额大写:贰仟元整 罚款方式:在工程款中直接扣除

 整改要求 塔吊上材料要遵循“牢固” 、“少吊”、“无夹物”原则,提高安全意识。

 签发单位 XXX 建设工程有限公司项目部 签发人

 签发日期 20XX 年 5 月 11 日

 注:

 本通知单一式二份,一联留项目部存档,一联下发接收人。

篇三:工地项目部有权罚款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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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管理奖惩实施细则 一、 总 则 为加强 xxx 工程质量技术、 安全生产、 职业健康、 环境管理及综合治理工作, 规范专业施工及分包单位管理行为, 明确其管理责任, 制定本项目部对专业施工及分包单位的奖惩实施细则。

 项目部对发现的不符合项, 责令责任单位整改, 拒不整改或不按时整改的, 执行本细则。

 二、 实施细则 1. 奖励 1. 1 项目部月综合检查评比优胜队奖励 1000 元/次;

 1. 2 样板验收批(一次通过、 获得好评)

 奖励 300 元/次;

 1. 3 每半个月为一个考核期, 实际进度比计划进度每提前一天奖励500 元;

 1. 4 项目部月综合检查评比中的优秀员工(安全标兵、 质量标兵)

 奖励 200 元/次;

 1. 5 获得业主和监理直接奖励的, 项目部追加同额奖励;

 1. 6 在国家级、 自治区级、 市级或业主组织的检查评比中受表彰的施工队分别奖励 10000 元、 5000 元、 2000 元、 1000 元/次;

 1. 7 优秀施工方案和有关提高工作效率、 加快施工进度、 降低施工成本、 提高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的合理化建议、 举措或技术攻关成果奖励500~5000 元/项;

 1. 8 项目部认为应该表彰的其他事项(包括完成项目部任务及其与其他施工队的协调配合)

 视情节给予奖励;

 1. 9 项目经理视业绩给有贡献人员予以奖励。

 2. 处罚 2.1 质量技术管理

 2 2. 1. 1 违反变更批准程序的, 处以罚款 500 元/起, 造成损失的追加损失价款 2~3 倍的罚款;

 2. 1. 2 违反工程质量报验程序而擅自施工的, 处以罚款 300~500 元/起;

 2. 1. 3 不按规定时间申报自检资料的, 处以罚款 200 元/每道工序; 自检验收与项目部专检符合度小于 90%的, 每小于 1%处以罚款 200 元;

 2. 1. 4 不按规定时间申报施工方案、 技术交底的, 分别处以罚款 1000元/天、 100 元/天;

 2. 1. 5 无方案或未进行技术交底而施工的, 分别处以罚款 3000 元/起、500 元/起;

 2. 1. 6 进场材料、 设备在 24 小时内不报验的, 处以罚款 500 元/天;

 2. 1. 7 进场材料、 设备不经项目部和监理验收即使用的, 处以 1000元/起罚款;

 2. 1. 8 使用不合格材料、 设备的, 责令责任单位清除出场并处以 1000元/起罚款;

 2. 1. 9 未执行自检、 交接检制度的, 处以罚款 300 元/次;

 2. 1. 10 未经项目部和监理验收即进行下道工序施工的, 处以罚款 500元/起, 造成损失的追加损失价款 2 倍的罚款;

 2. 1. 11 未办理工序开工申请报告或混凝土浇筑申请而擅自进行施工的, 处以罚款 500 元/起;

 2. 1. 12 未经样板验收即大面积施工的, 处以罚款 500 元/起;

 2. 1. 13 由于保护措施不力而导致成品、 半成品污染或损失的, 由责任单位承担全部经济赔偿, 并处以罚款 500 元/起;

 2. 1. 14 未办理模板拆除审批手续而擅自拆模的, 处以罚款 1000 元/起;

 2. 1. 15 现场材料、 设备、 过程产品在 24 小时内未进行标识的, 处以

 3 罚款 100 元/件;

 2. 1. 16 未按规范规定留置标养和同条件试块及试件或管理不善造成技术资料参数不全的, 处以罚款 1000 元/起, 并视情节轻重作出进一步处理;

 2. 1. 17 由于值班人员脱岗, 造成标养室温、 湿度记录不全或延误的,处以罚款 200 元/小时, 并视情节轻重作出进一步处理;

 2. 1. 18 检验批质量不合格, 未按《项目部质量整改通知单》 要求及时整改的, 视情节轻重处以罚款 300 元/检验批; 不整改而继续施工的,处以罚款 1000 元/起; 延时整改的, 处以罚款 100 元/小时; 整改不力的,处以罚款 500 元/起, 并同时执行整改延时处罚;

 2. 1. 19 由于措施不力造成定位控制桩破坏的, 处以罚款 500 元/起;

 2. 1. 20 不按《项目部施工日志填写规定》 填写、 上报施工日志的,处以罚款 50 元/天;

 2. 1. 21 监理例会上点名批评的, 处以罚款 300 元/次, 上周例会提出的问题未安排或整改不力, 本周例会再次提出的, 处以罚款 500 元/次;

 2. 2 安全管理 2. 2. 1 未按规定参加安全教育或教育(包括考试)

 不合格即上岗作业的, 处以罚款 100 元/人﹒ 次, 并对安排工作的责任人处以罚款 200 元;

 2. 2. 2 未按规定编制专项安全施工方案或方案未经审批而施工的, 处以罚款 1000 元/起;

 2. 2. 3 不按规定时间报批专项安全施工方案的, 处以罚款 200 元/天;

 2. 2. 4 未按规定进行分部分项安全技术交底即施工的,

 处以罚款 500元/起;

 2. 2. 4 特种作业人员未持有效证件上岗的, 责令停止作业、 清除出场并处以罚款 500 元/人﹒ 起; 并对安排工作的责任人处以罚款 1000 元;

 2. 2. 5 特种设备未按规定进行经备案、 检测、 安装验收及定期检验即

 4 投入使用的, 处以罚款 5000 元/起;

 2. 2. 6 起重机械未按规定进行定期或特殊环境下维修保养而使用的,起重机械安全保险装置缺失、 失灵或设备带病作业的, 处以罚款 2000 元/起;

 2. 2. 7 未按规定在作业场所设置安全防护设施的, 处以罚款 1000 元/起; 未按规定发放合格劳动保护用品的, 处以罚款 200 元/人; 安全防护用品未按规定进行进场见证取样、 检验合格而使用的, 处以罚款 2000 元/项;

 2. 2. 8 未佩戴或未正确佩戴安全帽的, 处以罚款 50 元/人﹒ 起;

 2. 2. 9 未佩戴或未正确佩戴安全带的, 处以罚款 100 元/人﹒ 起;

 2. 2. 10 木工、 钢筋、 砼、 场内运输等施工设备安全装置不符合要求即投入使用的, 处以罚款 1000 元/处;

 2. 2. 11 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 未按要求进行专家论证而擅自施工的, 处以 1000 元\起处罚;

 2. 2. 12 脚手架及模板支撑系统未经项目部或监理工程师验收或验收不合格即投入使用的, 处以罚款 2000 元/起;

 2. 2. 13 未按《施工现场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 进行用电布置和使用的, 处以罚款 500 元/处;

 2. 2. 14 不按项目部规定办理动火手续而施工的, 处以罚款 500 元/起;

 2. 2. 15 擅自拆除、 移动安全及消防设施、 器具的, 处以罚款 500 元/起;

 2. 2. 16 在建建筑内设置办公场所、 宿舍、 仓库或擅自堆放易燃、 易爆物品的, 处以罚款 500 元/起;

 2. 2. 17 占用、 阻断消防通道的, 处以罚款 500 元/起;

 2. 2. 18 违章作业、 违章指挥、 违反劳动纪律未发生安全事故的, 处以罚款 2000 元/次; 造成事故的, 按国家有关法律、 法规、 规定处理;

 5 2. 2. 19 不执行项目部《安全隐患整改通知单》 继续施工的, 处以罚款 1000 元/起; 延时整改的, 处以罚款 100 元/小时; 整改不力的, 处以罚款 500 元/起, 并同时执行整改延时处罚;

 2. 2. 20 监理例会上点名批评的, 处以罚款 300 元/次; 上周例会提出的问题未安排整改或整改不力, 本周例会再次提出的, 处以罚款 500 元/次;

 2. 3 文明施工与环境管理 2. 3. 1 进入施工现场的管理与作业人员必须按规定着装(包括工装、安全帽的型式与颜色), 违者罚款 50 元/人﹒ 次;

 2. 3. 2 施工作业现场禁止吸烟, 违者罚款 50 元/人﹒ 次;

 2. 3. 3 进入施工现场的作业人员实行登记制度, 违者罚款 50 元/人﹒次;

 2. 3. 4 现场应根据项目部划分的责任区进行每日清扫、 适时洒水, 确保无垃圾、 扬尘, 违者罚款 100 元/处﹒ 天;

 2. 3. 5 违反生活区、 办公区、 施工区环境卫生管理制度的, 处以罚款200 元/处;

 2. 3. 6 不按总平面图布置搭设临舍、 安装机械、 堆放材料的提出批评,不及时整改的处以罚款 1000 元/起;

 2. 4 进度管理 2. 4. 1 由于计划不周和方案报批、 检验批报验延时及资源不足等自身因素而导致工期延误的, 由责任单位赔偿受损单位施工工程价款 1‰~3‰/天;

 2. 4. 2 每半个月 为一个考核期, 实际进度比计划进度每延误一天处以2000 元;

 2. 4. 3 造成关键线路工期延误的, 按施工合同相关条款执行;

 2. 5 材料管理

 6 2. 5. 1 材料、 设备采购计划未按规定时间申报的, 处以罚款 100 元/半天;

 2. 5. 2 未经项目部同意, 擅自向物流公司申报材料、 设备采购计划的,处以罚款 100~500 元/起;

 2. 6 综合治理 2. 6. 1 办公区、 施工现场、 生活区发生打架斗殴事件的, 处以罚款 2000元/起, 并视情节轻重作出进一步处理;

 2. 6. 2 违反计划生育管理规定, 未及时向项目 部报告的, 处以罚款10000 元/起;

 2. 6. 3 未兑现劳务工资而发生劳务纠纷, 造成社会影响的, 视情节轻重处以罚款 2000 元/起。

 2. 7 其它 2. 7. 1 与业主代表、 监理工程师发生无理行为的, 责令作出书面检查和当面道歉, 并处以罚款 1000 元/起, 并视情节轻重作出进一步处理;

 2. 7. 1 各专业施工负责人、 技术负责人、 质检员、 资料员、 安全员、材料员等主要管理人员未经项目部批准而离岗的, 处以罚款 200 元/人﹒天;

 2. 7. 2 不服从项目部统一工作安排的, 处以罚款 200~1000 元/起;

 2. 7. 3 被业主或监理直接罚款的, 项目部追加同等额度的罚款;

 2. 7. 4 业主例会迟到或无故缺席的, 按项目部例会制度执行;

 2. 7. 5 其他未规定事项, 项目部视具体情况和影响程度给予责任单位或责任人(包括项目部管理人员)

 相应处罚;

 2. 7. 6xxxx 公司年度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另有规定的同时执行其规定;

 2. 7. 7 违反质量技术管理相关条款的由项目部质量总监或总工程师出具奖、 罚款单, 违反安全生产、 职业健康、 环境管理及综合治理相关条

 7 款的由项目部安全总监出具奖、 罚款单, 常务副经理签发; 违反进度和材料管理相关条款的由常务副经理出具奖、 罚款单, 项目经理签发。

 2. 7. 8 项目部统核员负责奖、 罚款执行, 并建立专用帐户, 定期公布。

 2. 7. 8 本细则解释权归 xxx 公司 xxxx 工程项目经理部。

 xxxxx 公司 xxxxx 工程项目部 2012 年 2 月

篇四:工地项目部有权罚款吗

09富县至任家台二级公路改建工程 SD-1标段 施工安全奖罚制度陕建机施集团 1 施工安全奖罚制度第一条 为贯彻执行 “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 ”的安全生产方针,切实加强项目施工生产的安全管理,消除施工中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等不安全行为及安全设施、 装置不完善等事故隐患, 杜绝一切伤亡事故发生。

 为确保将安全事故消灭在萌芽状态, 以促进项目施工生产的顺利进行,特制订本制度。第二条 相关管理人员检查要遵循公开, 公正原则,对所属项目在安全、质量标准化管理中依据本规定进行奖罚。第三条 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质量管理法律、法规等,视情节严重,触及刑律的,移交司法部门依法惩处。第四条 所有检查中存在的问题除对其相关责任人、单位进行处罚外,对检查的问题立即进行整改并将整改结果上报项目安质部备查。第五条 单位和个人对安质部的奖罚均有申辩权, 对奖罚不服的, 有权向上级领导申诉。管理条例如下:1、安全管理1.1 新进场人员未经三级教育并考试合格后上岗作业(以教育登记卡及考试卷为依据)。出现 5 人或 5 人以上者,对相应班组进行处罚 2000元,对人员培训的组织部门(办公室)主管,给予 200元/次的罚款,并要求立即整改。

 在整改期限内,对存在问题整改不到位的,给予班组长 500元罚款。

 G309富县至任家台二级公路改建工程 SD-1标段 施工安全奖罚制度陕建机施集团 2 1.2 电工、电气焊工、架子工、工地内机动车辆驾驶员、炸药库管库员、爆破员等特种作业人员无证上岗。每出现一人处罚 200 元/人次。人数过多的情况下视情节严重对其进行相应处罚。1.3 安装、拆除工程无经专项施工方案、无专项安全技术交底、交底未签字(以书面方案为据)

 。对土木总工处罚 100/次,班组处罚 200元/次。1.4 移动模架、安装或搭设完毕,无办理验收(包括阶段验收)手续私自投入使用的 (以验收签证单为依据)

 。对机械管理员处罚 200元。1.5 月度安全学习人数或时数不足的,有代签名或弄虚作假的,班前安全活动次数不足的(均以记录为据)

 ,罚款 200元。1.6 未按在场人数的规定比例配置专职质安员(不计兼职)在现场有工人生产而无施工管理人员的,款 200元。1.7 对上级检查人员提出的隐患整改通知不按期整改或整改后不报告有关人员进行复查的。罚款 200 元(按次数加倍计算并累计处罚)

 。1.8 无故不参加每周安全活动或者班组不组织安全活动的,给予处罚200元。1.9招用童工或安排未满 18岁的未成年人从事法规规定禁忌劳动的给予罚款 500 元/人次。1.10违反业主、监理、项目经理部下达的安全质量管理指令的。给予200-1000元罚款。2、隧道施工安全2.1洞内文明施工管理 ,管线电缆悬挂不符合规范要求的; 道路有积水、

 G309富县至任家台二级公路改建工程 SD-1标段 施工安全奖罚制度陕建机施集团 3 淤泥,水沟不畅通的;材料、设备、机具未挂责任牌,摆放混乱的。给予罚款 200 元。2.2 隧道施工步距超标,不符合铁道部规定的要求,给予 3000 元/次的罚款,并责令停止掌子面施工。2.3 超前地质预报不连续的;监控量测不认真,频次不够,布点数量不足的,每发现一项给予罚款 500元。2.4 隧道内移动变电站未按要求安置安全栅栏的; 未配置灭火器材的;未设置安全警示标志的。一处给予罚款 300元。2.5 有突泥、突水危险的作业面未执行超前地质预报或 “先探后掘 ”探放水制度的;有瓦斯突出危险未采取防突措施进行预测预报打超前探孔的。每一项给予罚款 2000元。造成施工的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2.6隧道预埋构件的位置、尺寸不符合设计要求的。

 发现一处给予 1000元罚款。2.7 在隧道开挖过程中按照设计轮廓线开挖,对于不符合设计图纸要求,出现超挖和欠挖现象的现象,根据面积情况给予 1000~2000 元罚款,并重新处理。临时支护不符合施工组织要求的,出现空顶、空帮作业每处给予 1000 元罚款。2.8 隧道衬砌必须符合设计图纸要求。衬砌完毕后混凝土表面应密实平整、颜色均匀,如有漏筋、蜂窝、孔洞、疏松、麻面和轮廓线变形的现象,罚款 1000-3000 元,对于衬砌厚度达不到设计要求,每发现一处罚款 10000 元,并处以返工处理。

 混凝土质量要符合施工工艺要求:混凝土的搅拌、运输、浇筑、振捣、脱模、养护等工序符合质

 G309富县至任家台二级公路改建工程 SD-1标段 施工安全奖罚制度陕建机施集团 4 量要求,如有不符合的罚款 1000~3000 元;混凝土搅拌过程控制不严或混凝土各类试件制作、养护不规范的,罚款 500~1000;材料更换后未调整配合比的,罚款 500~2000 元。3、机械安全3.1 工地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处罚 100元3.1.1 砂轮、电锯、转轴、皮带轮、明齿轮、联轴节、搅拌桨等转动的危险部位无安全防护装置,或防护装置失灵。3.1.2 混凝土搅拌机料斗升高后非作业时无挂保险钩;3.1.3 园盘锯(锯木机)无锯尾刀,无面板或随机使用胶壳闸刀开关作电源开关,用倒顺开关作控制开关;3.1.4 卷扬机、混凝土搅拌机、砂浆机、锯机、钢筋机械无挂设安全操作规程牌的。4、电气安全4.1 在建工程或临时设施与临近高压线的距离少于规定安全要求又无防护措施的; 每处对罚款 1000 元。4.2 不采用三相五线制供电的; 给予处罚 200 元。4.3 电气设备或设施的带电部份不按规定采取屏护措施;给予每处罚款 100 元。4.4 电气设备不按规定接零(接地)保护,给予罚款 100元。4.5 手持电动工具,潜水泵,移动式电气设备,民工宿舍用电路不按规定装设漏电保护开关的; 每处给予罚款 50 元。4.6 配电箱、开关箱无防雨措施,违反一机一闸规定的,铁制箱无接

 G309富县至任家台二级公路改建工程 SD-1标段 施工安全奖罚制度陕建机施集团 5 零(接地)保护的,电制箱卧放在地面的;给予罚款 100 元/处。4.7 电焊机的电源线、焊接电缆、焊钳的绝缘破损,焊机的初、次级接线柱无护罩;给予罚款 30元/处。4.8 电气线路,灯具架设和安装不符合规范(含民工宿舍工棚)

 ; 给予罚款 50 元/处。4.9 无三级防漏电保护或不匹配、不灵的(欠一级罚一级)

 ,工作手灯或危险场所不使用安全电压的; 给予罚款 100 元/处 。4.10 电箱无门、无锁、箱内有杂物的; (备用品也算杂物)给予罚款100元/处。5、脚手架工程5.1 脚手架搭设未高于施工面(点)

 1.2 米的;给予罚款 100 元。5.2 脚手架无搭设方案或未经审批,现场改变方案后无办理报批变更手续的;给予罚款 1000元。5.3 外脚手架搭设不符合规定(如与建筑物锚固不牢、立杆太小,横杆间距过大、平桥不安全等)

 ,或不按经审批的搭设方案搭设的;每层给予罚款 100 元。5.4 不按规定或方案要求搭设斜档板的(如档板用纤维布或不符合标准的安全网代替竹、木、钢板等)

 ;每处给予罚款 100元。5.5 钢管构件的联接不用扣件联结;每处给予罚款 100元。6、三宝、四口、五临边的防护6.1 通道口,预留洞口无安全防护设施; 给予罚款 100 元/处。6.2 坠落高度超过 2 米的临边处未设置高于 1 米的护栏;给予罚款 100

 G309富县至任家台二级公路改建工程 SD-1标段 施工安全奖罚制度陕建机施集团 6 元/处。6.3 上下交叉作业时无隔离防护设施;给予罚款 100 元/处。6.4 施工人员(操作人员、管理人员)不按规定穿戴个人防护用品的(含安全帽、安全带、工作服、工作鞋、绝缘鞋、防护面具等)

 。给予处罚 200 元/人次。7、火工品管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追查认定,处罚责任者 2000~5000元。7.1 火工品管理炸药、雷管未做到分装、分运的;洞内作业现场炸药、雷管乱丢、乱放无人监管的;剩余炸药、雷管未及时退库或不落实领退制度的;工区未按要求配备库管人员的; 外来人员进库未进行登记的。7.2 放炮未严格执行 “一炮三检 ”放炮、验炮制度的;放炮员未做到起爆器随身携带或转交他人保管的。7.3 装药或者炸药看守人员抽烟的。7.4 隧道施工存在边打眼边装药现象。如重复出现罚款加倍,如出现多次罚款无效的,建议更换工区现场副主任。8、其他8.1 乙炔发生器或乙炔气瓶无防止回火安全装置的;给予罚款 200 元/个。8.2 各种气瓶放在阳光下曝晒或离火距离小于 10米,氧气、乙炔距离小于 5 米,用液化气罐替代乙炔瓶的; 给予罚款 200元/个。8.3 业主、监理检查严重通报的,给予罚款 5000 元。

 G309富县至任家台二级公路改建工程 SD-1标段 施工安全奖罚制度陕建机施集团 7 8.4 对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在期限内或在复查后仍没有整改的给予每条 1000 元;对存在的重大安全质量隐患未确定整改期限及整改方案的,责令停产整改,给予处罚 5000 元。9、奖励制度9.1在业主组织的质量安全生产检查时, 获得业主一致好评,奖励 2000元。9.2 在省级地方质量安全生产检查时,获得地方领导肯定的给予 3000元/次。9.3 在项目年度考核评定中,对安全生产工作有显著成绩的各级管理人员(包括工区的安全员、施工员、质检员、遵章守法操作人员)

 ,项目除精神鼓励外, 给予一次性奖励 500 元。10.4职工对企业质量安全生产工作提出合理化建议, 并经实施而取得显著效果的,项目给予其经济奖励如下。以书面建议为准,并经所在部门、单位核实上报项目, 经项目部研究后给予一次性奖励 2000元。如表现良好建议上报上级部门,奖励可以重复计发。10.5对安全生产工作积极提出多项合理化建议, 虽未被采纳实施但精神可嘉,给予精神奖励 100 元,以资鼓励。附则:1、 项目各部门都可依据此条款作为日常检查的处罚依据,2、项目罚款项从工程进度款中扣除。3、本条款由项目部安质部负责解释。4、对不足部分进行的补充修订和本制度具有同等效力。

 G309富县至任家台二级公路改建工程 SD-1标段 施工安全奖罚制度陕建机施集团 8 工程质量、安全检查处罚通知单工程名称:

 G309 富县至任家台二级公路改建工程 SD-1 标段监督、检查部门:

 编号:检 查 人 员:

 日期:

 年 月 日事由:201 年 月 日,我方管理人员在(位置)检查过程中发现:特此通知,限 天(小时)内整改完成。根据项目部质量、安全管理制度,对你方进行处罚, 罚金 元,大写( )。处罚部门:经办人:年 月 日项目经理:年 月 日

 G309富县至任家台二级公路改建工程 SD-1标段 施工安全奖罚制度陕建机施集团 9

篇五:工地项目部有权罚款吗

集团工程管理奖惩办法( 讨论稿)

  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加强世融集团在建工程施工质量、 进度和现场文明施工管理, 及时纠正和处理工程建设中不规范的施工行为及管理行为, 提高参建各方主体的责任意识, 充分调动参建各方的工作积极性, 确保世融集团在建工程质量、 进度和文明施工目 标的顺利实现, 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参与世融集团新建、 改建、 扩建工程施工阶段建设的世融集团各项目 部、 监理单位、 施工单位、 工程检测单位和物资供应单位。

 第二章 奖励基金的来源和使用 第三条

 世融集团设立工程管理奖励基金账户 , 用于对质量、 进度和文明施工方面的奖励。

 第四条

 奖励基金的来源:

 1、 奖励基金由世融集团旗下西安世融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西安世融投资有限公司与各中标主体单位共同出资设立, 出资额度如下:

 ( 1)

 世融集团旗下西安世融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西安世融投资有限公司按建筑面积 1. 00 元/平方米计提奖励基金。

 ( 2)中标监理公司按监理合同金额的 1%交纳奖励基金, 在监理合同做出明确要求。

 ( 3)

 各中标主体按承包的建筑面积 1. 00 元/平方米缴纳奖励基金,在承包合同中做出明确要求。

 ( 4)

 室外建筑环境工程, 室外安装工程, 通风空调、 电梯、 智能化系统、 消防等专业承包工程中标单位按合同金额的 0. 1%缴纳奖励基金,在各单位合同中做出明确要求。

 2、 工程建设过程中发生违反世融集团《工程质量、 安全生产、 文明施工、 消防防火管理规定》 的罚款也纳入奖励基金中使用。

 3、 以上奖励基金总额的 50%用于工程质量管理方面, 50%用于工程进度和现场文明施工管理方面。

 第五条

 资金管理与使用:

 奖励基金账户 由世融集团财务资产部管理, 并专款专用。

 由世融集团工程管理部和工程总监统一调拨使用。

 第三章工程质量的奖惩规定 第六条

  对公司项目 部的奖惩 ( 一)

 奖励规定 1、

 在世融集团联合检查或质量专项检查中通报表扬一次的, 奖励项目 部 1000-2000 元, 连续三次获得通报表扬的额外奖励 2000-3000 元。

 2、

 检查中发现, 项目 部负责管理的工程项目 在土建、 水、 暖、 电等 单 项 突 出 , 对其 他 工 程 有 指 导 和 推 广 作 用 的 , 对该 项 目 部 奖励1000-2000 元。

 3、

 在全年施工过程中, 对有突出表现并在上级部门检查中为世融集团争得荣誉的项目 部奖励 2000 元/次。

 4、

 所负责的项目 若有获得省级以上优质工程的, 对项目 部一次奖励 2000-5000 元。

 ( 二)

 处罚规定 所负 责的项目 发生一般质量事故, 世融集团将对项目 部罚款 1000

 元/次。

 第七条

 对监理单位的奖惩 ( 一)

 奖励规定 1、

 在世融集团联合检查或质量专项检查中通报表扬一次的, 奖励监理部 1000-2000 元。

 连续三次获得通报表扬的额外奖励 2000-3000 元。

 2、

 检查中发现, 监理部负责监理的项目 在土建、 水、 暖、 电等单项突出, 对其他工程有指导和推广作用 的, 对该监理部奖励 1000-2000元。

 3、

 在全年施工过程中, 有突出表现并在上级部门检查中为建设单位争得荣誉的监理部奖励 2000 元。

 4、

 所负责的项目 若有获得省级以上优质工程的, 对监理部一次奖励 2000 元。

 5、

 对于世融集团联合检查或质量专项检查中 连续获得通报表扬的, 或在上级部门的检查中获得通报表扬的, 或所辖项目 有获得省级以上优质工程的, 建议世融集团在下一年度项目 建设监理招标中给予相应的加分和优先考虑。

 ( 二)

 处罚规定 1、

 监理单位未按省、 市有关文件设置现场监理机构和配置监理人员 的, 责令限期改正, 视情节按 1000-2000 罚款, 拒不改正的提交世融集团工程管理部依据合同约定处置。

 2、

 现场监理机构的监理人员 不具备上岗资格或未按投标备案文件配置的, 责令限期改正, 视情节按 1000-2000 罚款, 拒不改正的提交世融集团工程管理部依据合同约定处置。

 3、

 进驻现场监理机构的监理人员 出现兼岗或变动未按省、 市规定

 征得建设单位书面同意或未履行变更、 兼任备案手续的, 责令限期改正,视情节按 1000-2000 罚款, 拒不改正的提交世融集团工程管理部依据合同约定处置。

 4、

 检查发现现场监理机构和人员 没有监理单位的明显标识, 如佩戴统一的安全帽和执业卡等, 责令限期改正, 视情节按 500-1000 罚款。

 5、

 若检查中发现配备的常规检测设备和工具不能满足监理工作需要或与投标备案文件不相符的, 责令限期改正, 视情节按 1000-2000 罚款。

 6、

 现场监理机构未按规范编制监理规划和监理细则的, 责令限期改正, 视情节按 1000-2000 罚款。

 7、

 检查发现现场监理机构在施工阶段未按监理规范履行监理职责的, 责令限期改正, 视情节按 1000-2000 罚款, 拒不改正的提交世融集团工程管理部按合同约定执行, 必要时提交世融集团工程总监处置。

 8、

 未按建设部有关旁站规定实施旁站监理的, 责令限期改正, 视情节按 1000-2000 罚款, 拒不改正的提交世融集团工程管理部按合同约定执行, 必要时提交世融集团工程总监处置。

 9、

 若发生其他违反国务院、 省、 市有关条例、 规定和办法的, 责令限期整改, 拒不整改的或 3 次整改不到位的, 将提交世融集团工程管理部依据合同约定和有关相应办法规定的罚则执行, 造成建设单位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10、

 在世融集团联合检查或质量专项检查中通报批评一次的, 对监理部罚款 1000-2000 元, 连续三次通报批评的额外罚款 3000-5000 元。

 11、

 发生一般质量事故罚款 1000 元/次; 发生严重质量事故罚款5000 元/次。

 12、

 在省、 市、 世融集团联合检查中, 被通报批评的罚 监理部

 5000-10000 元/次。

 13、

 不论是否奖惩, 被检查的监理单位必须对检查存在的问题整改到位, 否则, 取消奖励或加倍进行处罚。

 14、

 监理单位在一个单位工程监理过程中, 累计通报批评三次或三次以上的, 或对建设单位提出的整改建议拒不整改的, 工程管理部依据相关要求和程序填报不良记录登记表, 报送世融集团招标采购部备案, 并建议三年内不允许在世融集团承揽建设工程监理业务。

 第八条

 对施工单位的奖惩 ( 一)

 奖励规定 1、

 由世融集团联合检查或质量专项检查中通报表扬的, 一次奖励施工单位 1000-1500 元。

 2、

 连续三次在检查中获得通报表扬的施工单位或中标主体, 除按上款奖励外, 另 外嘉奖 10000 元。

 3、

 承揽 5 个以上单体的中标主体, 其所管辖的施工单位在一次检查中被通报表扬超过 50%( 含 50%)

 奖励中标主体 5000 元。

 4、

 对于在检查中, 各单体工程项目 在土建、 水、 暖、 电等单项突出, 对其他工程有指导和推广作用的, 奖励该施工单位 1000-1500 元。

 5、

 对于现场施工管理制度齐全, 人员 配备满足要求, 认真执行法律、 法规和履行合同约定, 严格按照标准规范和设计文件进行施工的, 且经核定分部、 分项和检验批工程质量高于国家或行业标准的, 对该施工单位一次奖励 20000 元。

 6、

 在日 常巡检中, 若施工单位在某一项工作中开展的非常优秀,经核查属实的, 视情况给予 1000-2000 元奖励。

 7、

 在全年施工过程中, 有突出表现并在上级部门检查中为建设单

 位争得荣誉的奖励该施工单位 5000 元。

 8、

 所负责的项目 若有获得省级以上优质工程的, 对承建的施工单位一次奖励 20000 元。

 9、

 房屋交付使用后, 在业主入住三个月 内, 业主投诉率在 10%以下且能够及时报修的奖励 5000 元; 工程质量保修期结束, 业主投诉率仍控制在 5%以内的, 除正常返还质保金外, 还给予 10000 元奖励。

 10、

 对于连续三次在工程管理部检查中获得通报表扬的施工单位或中标主体, 或在上级部门检查中受到通报表扬, 为建设单位争得荣誉的, 或所承建项目 获得省级以上优质工程的, 建议世融集团在下一年度项目 施工招标中可以给予加分或优先录用。

 ( 二)

 处罚规定 1、

 违反国务院和省有关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的, 依据条例有关条款执行, 造成建设单位损失的, 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2、

 未按要求配置技术负责人、 试验员 、 专职质检员 等质量管理人员 的, 责令限期整改, 拒不整改的罚款 2000 元。

 3、

 专职质检员 由于工作失职而发生错检、 误检、 漏检或标准掌握不严, 造成质量问题的, 视情节罚款 1000-3000 元 4、

 工程技术资料与工程进度严重不同步的, 或签字手续严重不完备的, 责令限期整改, 拒不整改的罚款 1000 元。

 5、

 未对建筑材料、 建筑构配件、 设备和商品混凝土进行检验, 或在未对涉及结构安全的试块、 试件以及有关材料实施见证取样化验的, 责令限期整改, 拒不整改的按 2000 元/次罚款, 屡教不改者按国务院有关条例处罚。

 6、

 施工作业期间, 搅拌站无配合比牌、 不按规定计量、 无计量器

 具或计量设备不好使, 责令限期整改, 拒不整改的罚款 100 元。

 7、

 工程物资未履行进场报验, 或报验不合格而投入使用的, 能整改的责令限期整改, 不能整改或拒不整改的罚款 2000 元。

 8、

 隐蔽工程不经建设单位或监理单位检查同意, 私自 进行隐蔽的,罚款 1000-3000 元, 且必须返工重新隐蔽。

 9、

 成品保护制度不健全, 成品保护措施不得力, 造成成品、 半成品大量污染、 损坏, 严重影响工程质量的, 责令限期整改, 拒不整改的罚款 1000-3000 元。

 10、

 总包单位对分包单位不履行管理职责, 以包代管或把工程分包给无资质和能力 的施工队伍, 应立即 整改, 拒不整改的视情节给予2000-10000 元的罚款。

 11、

 对于发生质量问题的工程, 视情节给予警告、 责令限期改正或停工整顿处理; 对于逾期不改者, 可视情节轻重对其给予 2000-20000元罚款。

 12、

 在施工期间或工程保修期间, 因施工原因引 发质量事故的,视情节轻重处以 10000-50000 元/次罚款, 若给世融集团造成经济损失的,还应按实际损失给予世融集团补偿。

 对于重大质量事故, 还需按有关法规文件执行; 隐瞒不报、 谎报或者拖延报告期限的, 一经查出对直接责任单位依法给予相应的处罚。

 13、

 结构验收首次不合格的限期整改, 再次验收不合格的, 除整改外, 还对责任单位处以 5000-10000 元罚款。

 14、

 所有房屋在分户 验收均应达到合格标准, 若在质监站复合时发现一户 有弄虚作假, 罚款 500 元/户 , 若多于总抽查户 的 1/5 有作假现象, 罚款 2000 元/户 。

 15、

 工程交工后, 在业主入住三个月 内, 业主投诉率在 30%以上者, 除按合同履行保修外, 视情节轻重给予 5000-20000 元罚款, 若给业主造成经济损失的尚应按实际损失给予赔偿。

 16、

 业主对同一事件投诉, 维修后仍不能达到要求, 返工 2 次以上者, 除继续履行保修外, 视情节罚款 2000-10000 元, 若给业主造成经济损失的尚应按实际损失给予赔偿。

 17、

 由于回访保修处置不当, 给世融集团形象和信誉造成严重损害的, 根据情节轻重给予责任方 10000-30000 元的罚款。

 18、

 凡是由于施工方责任导致建设工程质量不符合有关设计、 规范规定, 造成大面积返工的, 材料费从人工费中核减。

 给业主或建设单位造成损失的, 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19、

 由世融集团联合检查或质量专项检查中通报批评的, 一次罚款施工单位 1000-2000 元; 承揽 5 个以上单体的中标主体, 其所管辖的施工单位在一次检查中被通报批评超过 50% ( 含 50%)罚中标主体 2000-5000元。

 20、

 对于在检查中, 土建、 水、 暖、 电等单项通报批评的, 罚款1000-2000 元。

 21、

 在省、 市、 世融集团联合检查中, 被通报批评的, 给世融集团造成不良影响的, 视情节给予警告、 责令限期改正或停工整顿处理; 对于逾期不改者, 可视情节轻重对其给予 10000-20000 元罚款。

 22、

 施工单位在一个单位工程施工过程中, 累计通报批评超过三次或三次以上的; 中标主体连续三次以上受到通报批评的; 发生重大质量事故的, 建议在三年内不允许在世融集团承揽建设工程施工业务。

 23、

 实行工程质量否决制度, 分部分项工程质量达不到全部合格

 标准的, 对负责承建的施工单位缓拨工程进度款; 单位工程不合格的不予竣工验收, 工程不予结算。

 第九条

 对物资供应单位的奖惩 1、

 违反国务院和省有关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的, 依据条例有关条款执行, 造成建设单位损失的, 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2、

 因建筑材料、 构配件和设备质量不合格引 起的质量问题或质量事故, 物资供应单位应按合同约定整改, 造成损失的, 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3、

 在检查中发现供应商提供的产品存在质量问题的, 工程管理部或项目 部有权要求该物资供应单位对其做出相应的整改处理, 拒不整改或屡次整改不符合要求的, 将提交世融集团工程管理部依据合同约定执行必要的法律程序, 造成损失的, 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4、

 同一物资供应单位( 包括施工单位的供货方)

 在世融集团项目中发现 3 次所供材料不符合标准要求的, 或在省、 市、 世融集团联合检查中, 被通报批评的, 除按合同约定进行处置外, 工程管理部可对该物资供应单位给予不良行为记录, 建议按照合同约定解除合同, 并在三年内不得使用该物资供应单位。

 5、

 物资供应单位在供货质量方面获得部门检查通报表扬的; 在工程管理部检查中连续获得三次以上( 含三次)

 通报表扬的; 世融集团项目部书面推荐和表扬事实清楚的, 建议下一年度物资供应时优先选用。

 6、

 对物...

篇六:工地项目部有权罚款吗

岭市箬横镇繁荣新村(一期)

 工程

  项目 部质 量考核办法

 及奖惩细则

  编制单位:

 曙光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温岭市箬横镇繁荣新村(一期)

 工程项目部 编 制 人:

 张灿 编制日期:

 2013 年 8 月 20 日 审 批 人:

 审批日期:

 2013 年 8 月 25 日

  一、 总则 为了 有效控制工程施工质量, 增强项目 部全体职工的质量意识, 加强工程质量管理,确保质量管理体系的正常运行, 不断提高工程质量管理水平和现场工程实体质量, 确保实现工程争创省级以上优质工程的质量目 标, 树立市政工程新形象, 造就精品工程, 同时努力提高参与施工的协作队伍的技术质量管理水平, 加强对施工班组的质量管理, 养成良好的施工习 惯, 为工程创优奠定良好基础, 使施工中 容易出 现问题的各环节得到提前预控,我项目 部特制定本质量考核办法。

 二、 管理职能

  本办法的实施对象为项目 部全体职工及施工班组。

 本办法由项目 部统一制订, 由项目经理批准后执行。

 日 常工作由质量部门负责实施, 由项目 总工督察。

 三、 考核原则 1、 按“谁施工谁负 责质量” 的原则酌情进行奖罚。

 2、 按曙光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分公司 )

 项目 部的内部质量检查及监理、 业主、 质量监督站等外部质量验收结果进行奖罚 。

 3、 总体上项目 部按照“奖优罚 劣” 的原则 进行奖罚 。

 对于达不到合同规定工程质量等级及项目 部质量管理要求的给予一定程度的罚款, 如高于合同要求给予适当 奖励。

 4、 施工班组按每月 进行一次考核, 对质量评比中第一名 且检查评分达到 90 分以上者,进行奖励 5000 元, 并对相关质量管理人员 进行奖励, 第二名 不奖不罚 , 第三名 进行处罚5000 元; 如均达不到 85 分, 全部进行处罚 5000 元。

 班组质量按照附表各分项工序( 检验批)

 工程质量检查表进行考核。

 四、 奖金来源 1、 项目 部奖励基金。

 2、 质量罚款。

 3、 其他。

 五、 考核对象 1、 本项目 部所有施工管理人员 。

 2、 参与项目 部工程施工并与项目 部签订了 工程施工合同的所有施工班组。

 六、 质量职责 1、 施工班组的质量职责:

 熟悉国家工程质量施工规范、 工程质量检验标准、 公司 、

  项目 部各项管理规定。

 ( 1)

 配置达到工程质量所要求的技术质量管理人员 和技术操作工人及其他资源;

 ( 2)

 熟悉项目 部提交的施工图纸及有关的技术文件;

 ( 3)

 按照项目 部审批的施工方案( 施工工艺)

 或技术要求组织进行施工;

 ( 4)

 施工中 发现质量问题及时与 项目 部工程技术部反映, 问题解决后才能进行下道工序的施工;

 ( 5)

 做好每道工序或每个环节的自 检工作并向 项目 部提交规定的技术资料;

 ( 6)

 对于影响达标的工程质量缺陷, 必须按照项目 部制定的方案无条件给予整改或返工;

 ( 7)

 主动参与并积极配合项目 部为提高工程质量而组织的各项活动;

 2、 施工管理人员 质量职责:

 ( 1)

 各施工管理人员 在工程管理中加强质量意识和责任心。

 ( 2)

 严格按照项目 部制订的《技术质量管理办法》 进行施工质量控制。

 ( 3)

 对于不合格工程及时予以制止, 加强现场质量管理。

 七、 质量奖罚细则 1、 施工前控制 ( 1)

 各分项工程施工前项目 部组织技术交底, 乙方应严格按照技术交底的内容实施,如依然我行我素, 交底不交底一个样, 责任整改后每次处以 1000~ 2000 元罚 款。

 ( 2)

 施工前应详细审图, 提前向 项目 部反映图纸的错误, 以便与 设计联系 。

 施工时构件尺寸、 结构用 料等严格按图施工, 施工方法以专项施工方案和施工组织设计实施, 允许偏差以房屋住宅工程强制性条款和相关行业规范进行控制, 如发现不按图施工、 偷工减料的, 责任整改后每次处以 1000~ 3000 元罚款。

 ( 3)

 用 于本工程的所有原材料应事前按规范要求进行检验, 检验合格后方允许用 于结构用料。

 未检或检验不合格材料用 于本工程的, 责任整改后每次处以 3000 元罚款。

 若超过 3 次( 包括 3 次)

 时, 将乙方操作班组清退出 场。

 ( 4)

 设备进场前应按项目 部提供的相关表格进行设备报验, 未经报验的设备用 于本工程, 引 起相关质量事故或质量缺陷的, 责令设备清退外每次处以 2000 元罚 款。

 ( 5)

 用 于本工程的辅助材料进场后应报送项目 部审批、 检验。

 未经检验的辅助材料

  用 于本工程造成工程质量或安全事故的, 责令材料清退外, 每次处以 5000 元罚款, 必要时将队伍清退。

 ( 6)

 凡因技术质量管理松懈、 工程质量低劣、 发生质量事故的, 项目 部将对施工管理人员 进行相应的处罚 , 处罚 款项在奖金中扣除。

 ( 7)

 对质量意识淡薄、 责任心不强, 造成质量低劣、 粗制滥造, 影响企业形象的,项目 经理部将对有关施工人员 和管理人员 给予 300—1000 元的经济处罚 。

 ( 8)

 对严重违反施工工序、 施工技术规范、 施工操作规程和工艺要求施工, 影响工程质量, 造成公司经济损失, 影响企业形象的, 项目 部将对有关责任人给予 500-2000 元的经济处罚。

 2、 钢筋工程 ( 1)

 钢筋施工不得使用 未经检验或检验不合格的钢筋, 发现后除要求返工外每次处以3000~ 10000 元罚 款。

 ( 2)

 钢筋焊接不得使用 检验不合格的焊条, 发现后除要求返工外每次处以 200~ 400元罚款。

 ( 3)

 钢筋焊接时发现焊接长度不足、 焊缝不饱满、 咬边、 焊渣不清除、 同一截面接头数超过 50% 等缺陷, 整改后按下表进行处罚。

 钢筋焊接缺陷处罚表 缺陷项目

 焊接长度不足 焊缝不饱满 咬边 焊渣不清除 同一截面焊接接头数目 超过 50% 处罚措施 1、 首先视长度不足进行返工或整改;

 2、 焊接长度不足接头总数占同一构件所有接 头 总 数 的 2%(含2%) 以 上时每次处以200 元罚款。

 1 、 首 先 进 行 补焊;

 2、 焊缝不饱满的接头总 数占 同 一构件所有接头总数的 2%(含 2%) 以上 时 每 次 处 以200 元罚款。

 1、 严重咬边的抽取接头进行力 学性能检测;

 2、 咬边接头总数占 同 一构件所有接 头 总 数 的3%(含 3%) 以上时每次处以 200 元罚款。

 1 、 首 先 进 行 整改;

 2、 不清除焊渣接头总 数占 同 一构件所有接头总 数的 3%(含 3%) 以上时每次处以 200元罚款。

 1 、 首 先 进 行 整改;

 2、 每次处以 500元罚款。

 ( 4)

 钢筋施工应严格按图施工, 如发现施工中钢筋尺寸、 规格与图纸不一致或钢筋间距超出规范允许偏差的, 整改后视情节轻重每次处以 100~ 500 元不等的罚款。

 ( 5)

 钢筋保护层垫块的间距和支垫方法, 应能防止钢筋在混凝土浇筑过程中不发生位移。

 用砂浆或混凝土做垫块时, 垫块强度和密实性不应低于构件本体砼。

 根据强制性条文规定钢筋保护层不得出 现负偏差, 每发现一处除整改外处以 100~ 300 元罚款。

  ( 6)

 预留施工洞口 、

 预埋管道及预埋件应按图进行施工, 同时进行必要的定位与加固措施, 发现由于定位、加固或混凝土浇捣等原因产生管道移位、 堵塞、 变形、 预埋件错位、 偏移等现象, 除负责返工外每次处以 2000~ 5000 元罚 款。

 3、 模板工程 ( 1)

 模板施工的周转材料和辅助用料必须满足要求, 发现使用 不合格材料的每次处以200~ 300 元罚 款。

 ( 2)

 模板周转使用过程中必须使用清洁脱模剂, 每发现一次不使用脱模剂或脱模剂涂刷不均匀的处以 300 元罚款, 发现使用不合格脱模剂的, 每次处以 300~ 500 元罚款。

 ( 3)

 模板拼缝处应使用 止浆条止浆, 且要保证拼缝处平整( 允许偏差按规范控制),如发现不使用止浆条止浆, 或拼缝处有明显错牙的, 整改后每次处以 200~ 500 元罚 款。

 ( 4)

 模板尺寸必须满足构件尺寸要求, 如发现模板尺寸不能满足构件尺寸要求的( 允许偏差按规范控制), 除要求返工外, 每次处以 500~ 800 元罚款。

 ( 5)

 因材料或施工原因导致模板强度、 刚度不够, 出现尺寸偏差或跑模现象, 造成构件尺寸永久性缺陷的, 乙方应承担一切后果并处以每次 1000 元以上的罚 款。

 ( 6)

 因螺杆不牢靠等施工原因导致砼浇筑中或浇筑后出现爆模现象, 乙方承担一切后果及所有的工、 料、 机损失, 并返工, 同时每次处以 5000~ 10000 元的罚款。

 4、 砼工程 ( 1)

 砼施工中因振捣不当 出现松顶现象, 处以每次 100~ 300 元的罚款。

 ( 2)

 砼施工中 因漏振、 少 振或 不振出 现大面积蜂窝、 麻面或露石现象的处以每处500-5000 元罚 款。

 ( 3)

 因施工方法不当, 砼浇筑后出现结构裂缝, 处以每处 1000 元的罚 款。

 ( 4)

 因养护方法不当 或养护不及时, 砼外表面出 现收缩裂缝, 视情节轻重每次处以100-300 元的罚款。

 ( 5)

 砼浇筑后出现明显起砂现象的, 每处处以每处 300~ 500 元的罚款, 面积较大降低承包价格 10%。

 ( 6)

 砼浇筑中施工缝处理不当 , 出现明显错牙、 色差等缺陷影响构件外观质量的, 每处处以 300 元罚 款。

 ( 7)

 砼结合面需要凿毛, 凿毛不到位甚至不凿毛的, 每处视情节处以 500~ 2000 元罚款。

  ( 8)

 砼未按规定要求养护( 养护龄期、 养护方法)

 而不按规定养护的, 每次处以 500元罚款。

 ( 9)

 砼浇筑后要对螺杆孔等按要求进行修补, 修补不及时或不按项目 部要求修补的,视情节每次处以 300~ 2000 元罚款。

 ( 10)

 砼结构尺寸偏差每超标一次处以 1000 元罚 款, 并按要求进行处理。

 高程偏差每超标一处处以 500 元罚 款, 并按要求进行处理。

 ( 11)

 砼缺陷严禁私自 修补, 发现拆模后存在缺陷的应及时上报项目 部工程技术部门 ,并按确定批准的补救措施进行修补, 若存在私自 修补情况, 每次处以 2000~ 3000 元罚款。

 5、 桩基工程 桩基施工一般检查项目 :

 孔深、 孔径符合设计和规范要求, 钢筋笼加工按规范要求检查, 焊接及间距按钢筋工程中 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如出现重新成桩, 造成的费用 由施工班组承担, 并按下表中规定进行处罚。

 检查项目

 标准 施工班组 施工员

 质量员

 1、 桩位偏位 超过 10cm 500 元/根 100 元/根 100 元/根 2、 沉渣厚度 超过 10cm 1000 元/根 100 元/根 100 元/根 3、 钢筋笼偏位 超过 2cm 500 元/根 50 元/根 50 元/根 4、 钢筋笼上浮 超过 30cm 500 元/根 50 元/根 50 元/根 5、 声测管堵塞 超过 50%(单个承台)

 1000 元/根 100 元/根 100 元/根 6、 桩头不完整 需接桩处理 1000 元/根 200 元/根 100 元/根 7、 Ⅱ 类桩 超过 10% 5000 元/根 200 元/根 200 元/根 8、 断桩 需重新成桩 10000 元/根 200 元/根 200 元/根 9、 砼抗压强度 需重新成桩 10000 元/根

  6、 承台工程 承台施工一般检查项目 :

 底标高、 顶标高符合设计及规范要求, 钢筋加工及安装按规范要求检查, 焊接及间距按钢筋工程中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模板安装按规范要求进行, 主要检查模板强度、 刚度、 支撑稳定性, 模板拼缝止浆、 清理、 脱模剂等, 按模板工程中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 砼外观及螺杆孔修补按砼工程进行处罚 。

 检查项目

 标准 施工班组 施工员

 质量员

 1、 平面位置尺寸 超过规范要求 500 元/只 100 元/只 100 元/只

  2、 砼保护层 超过规范要求 500 元/只 100 元/只 100 元/只 3、 砼松顶 / 500 元/只 50 元/只 50 元/只 4、 麻面、 气泡 超过规范要求 500 元/只 50 元/只 50 元/只 5、 结合面凿毛 未凿毛或处理不符要求 1000 元/只 100 元/只 100 元/只 6、 养护 出现收缩裂缝 500 元/只 50 元/只 50 元/只 7、 基坑回填 未按设计、 规范要求进行 2000 元/只 100 元/只 100 元/只 7、 柱、 梁板工程 柱身施工一般检查项目 :

 柱、 梁、 板顶标高符合设计及规范要求, 钢筋加工按规范要求检查, 焊接、 直螺纹套筒连接及间距按钢筋工程中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模板安装按规范要求进行, 主要检查模板拼缝、 支撑稳定性, 模板止浆措施、 清理、 脱模剂等, 按模板工程中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 砼外观、 修补按砼工程进行处罚 。

 检查项目

 标准 施工班组 施工员

 质量员

 1、 砼保护层 超过规范要求 500 元/处 100 元/处 100 元/处 2、 砼松顶 / 500 元/处 50 元/处 50 元/处 3、 砼麻面、 气泡 超过规范要求 500 元/处 50 元/处 50 元/处 4、 模板除锈、 脱模剂 / 1000 元/处 100 元/处 100 元/处 5、 模板拼缝、 错牙 超过规范要求 1000 元/处 100 元/处 100 元/处 6、 养护 出现收缩裂缝 500 元/处 50 元/处 50 元/处 7、 预埋件位置 偏差超过 5mm 1000 元/处 100 元/处 100 元/处

 八、 其他:

 ( 对专业班组负 责人, 施工管理人员 按班组责任人的 10%同时处罚)

 1、 在质检站、 业主、 监理等单位每次组织的检查中如发现存在质量问题, 视情节轻重给予 2000-5000 元的处罚; 如受到表扬的给予相应的奖励;

 2、 对于施工质量高于行业水平较明显的, 按每个分项工程给予 1000-5000 元的奖励。

 3、 对项目 部工程技术部门 书 面或口 头提出 的质量问 题不作整改或整改不力 的罚 款500-1000 元;

 4、 多次发生相同质量问题并不主动采取相应的措施的, 罚 款 1000-2000 元;

 5、 擅自 变更施工方案或施工工艺的,

 每发生一次罚 款 1000-3000 元;

 九、

 需要说明的问题 1、 本奖罚 细则是劳务分包合同的附件, 与 劳务分包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即属于总合同有关质量管理细则的部分;

 2、 项目 经理部工程技术部门具体负责执行, 由项目 总工签发该细则 的相关内容;

 3、 项目 部出 具罚款通知单, 在每次( 月 )

 结算工程进度款时凭单据扣款。

 4、 本条款实施中, 虽经项目 部相关部门 的检查验收, 但并不能减轻乙方的质量责任及处罚。

 5、 本细则有关条款的具体说明权在项目 部;

 6、 本细则 自 2013 年 9 月 5 日 起开始执行。

 7、 特别说明:

 以上条款中 , 允许偏差均以规范为准。

 罚 款条例中的罚款数额, 均为第一次罚 款数额, 屡教不改的, 视情节予以加重处罚并停工整顿直至清除出场。

  曙光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温岭市箬横镇繁荣新村( 一期)

 工程项目 部 2013 年 8 月 20 日

篇七:工地项目部有权罚款吗

工程不良行为管理处罚细则

  为了 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法律、 法规; 坚持“安全第一, 预防为主” 的方针和实行“全员参与, 项目督促, 部门管理, 公司监察”的总体指导思想, 切实做到“保证项目施工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保护企业财产、 声誉不受损失” 的原则。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以及省、 市建设主管部门对安全生产的规定和市安监站(局)

 颁布的“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管理实施条款” 细则内容、 精神, 特制定本公司《安全生产不良行为管理处罚细则》。

 一、

 施工现场不良行为的处罚。

 一般不良行为:

 1. 进入施工现场不正确佩戴安全帽, 处以当事人 50-100 元罚款。

 2. 穿拖鞋、 高跟鞋、 赤脚、 赤膊操作, 处以当事人 50-100 元罚款。

 3. 施工中上下乱抛掷材料或工具, 处以当事人 100-200 罚款。

 4. 施工机械未定期维护、 保养、 锈蚀严重, 处以当事人 50-100 元罚款。

 5. 施工场地垃圾四处抛洒, 处以当事人 50-100 元罚款。

 6. 施工场地清扫不洒水作业, 尘土飞扬, 处以分包单位 200-500 元罚款。

 7. 禁烟场所内(木工加工房、 仓库)

 吸烟, 处以当事人 50-100 元罚款。

 8. 建筑物内大小便, 处以当事人 50-100 元罚款。

 9. 擅动消防器材, 处以当事人 50-100 元罚款。

 10. 非操作人员擅自动用机械设备、 动力工具, 处以当事人 50-100 元罚款。

 11. 夜间施工生活垃圾(如饭盒、 方便面桶)

 不及时清理, 放到指定地点, 处以当班作业施工班组 100-200 元罚款。

 12. 不爱护其它分项工程成品, 处以当事人 50-100 元罚款。

 13. 未及时关闭照明设备, 使用长明灯, 处以劳务公司 200-500 元罚款。

 14. 带小孩进入施工区域现场, 处以当事人 50-100 元罚款。

 ※严重不良行为:

 1. 高处作业及外墙(架)

 不正确佩戴安全带, 处以当事人 100-200 元罚款。

 2. 施工现场、 宿舍乱接、 乱挂、 乱插电线, 处以当事人 100-200 元罚款 3. 酒后严禁进入施工现场, 一经发现, 处以劳务公司 100-200 元罚款, 并叫当事人撤出施工现场。

 4. 擅自拆除脚手架、 防护设施、 安全标志、 警告牌、 脚手架连接扣件, 处以当事人及本班组 200-500 元罚款。

 5. 在脚手架上睡觉、 休息, 处以当事人 100-200 元罚款。

 6. 擅自动用明火, 处以本班组及当事人 100-200 元罚款。

 7. 打架、 斗殴、 赌博、 酗酒闹事, 无论谁错, 处劳务公司 1000-2000 元罚款,原因是自身班组队伍管理不严, 无管理体制。

 8. 夜间施工照明使用碘钨灯不及时回收, 造成安全隐患, 处自身班组 100-200元罚款。

 9. 在外脚手架上堆码材料, 处以自身班组 100-200 元罚款, 并清理卸料。

 10. 文明施工现场无保洁人员清扫场地, 润湿场地, 尘土飞扬, 处以劳务公司

 100-200 元/天罚款。

 11. 无视安全技术交底、 工艺流程、 工法、 标准、 规范要求, 违规、 违章作业,处以当事人 200-500 元罚款。

 特别注明:

 1.放置在外脚手架上的临时使用的碘钨灯应及时收回, 以免发生火

 灾、 触电,谁使用, 谁负责, 谁回收。

 一经查处将按 200 元/处罚款, 并承担因火灾及触电造成的经济损失。

 2.应由本工种清理、 回收、 堆码的材料、 半成品、 废料未及时清理、 打扫, 除按本细则进行罚款外, 由项目部另外安排班组作业费用按项目部临时用工签证的 2 倍, 总承包金额中扣出。

 二、 施工现场不良行为

  工种(班组)

 部分。

 砼班组一般不良行为:

 1. 未及时清扫地泵、 泵车架车位置道路砼, 处罚 100-200 元/次。

 2. 泵管、 管长随处抛掷, 未按指定地点堆放, 处罚 60-100 元。、

 3. 未清理梁、 板垃圾即浇筑砼, 处罚 50-100 元。

 ※严重不良行为:

 1. 砼浇筑前, 不将模板墙下口缝用砂浆座实, 处罚 50-100 元。

 2. 直接采用绑扎好的钢筋成品作泵管支架, 处罚 50-100 元。

 3. 泵管对着剪力墙, 水平筋直接下料, 造成水平筋下滑位移, 处罚 100-200 元。

 4. 砼浇筑板不拉水平线, 找平, 造成楼面标高偏差大于或等于2cm, 处罚 100-200元/点。

 5. 砼浇筑前后不用料斗接料, 直接冲到外墙或外架上, 处罚 100-200 元。

 6. 砼养护人员不到岗, 每天最少不少于 3 次养护及间隙进行, 造成砼面开裂,处罚 100-200 元。

 7. 砼浇筑后, 未及时清理落地零星砼, 处罚 50-100 元。

 8. 砼浇筑时泵管堵塞, 未及时疏通, 处罚 100-200 元。

 无论责任是那一方, 先疏通后解决。

 9. 造成砼质量问题缺陷, 烂板、 蜂窝麻面、 漏振、 狍洞, 未及时报项目部解决处理, 处罚每一个点 50-100 元。

 10. 换班交接不清, 造成漏振, 处罚 100-200 元/处。

 11. 顶模板拆除完后没及时清扫楼面的, 处罚 100 元-200 元/层/天。

 三.、 钢筋工不良行为:

  一般不良行为:

 1. 进场钢筋不按平面布置图或指定地点分规格堆放整齐, 处罚 100-200 元。

 2. 钢筋加工房钢筋废料未及时清理, 影响操作和回收, 处罚 50-100 元/次。

 3. 地下室、 基础、 粱筏、 负一层钢筋及楼层剩余钢筋未回收到加工房, 再次重新配料使用, 处罚 100-200 元/次。

 4. 电渣压力焊药渣未及时清理, 影响下道工序施工, 处罚 50-100 元/层/次。

 ※严重不良行为:

 1. 支撑钢筋普遍焊接不到位, 焊点质量差, 板凳筋高度偏差大, 处罚 50-100元/层。

 2. 施工楼层的钢筋绑扎完成后, 扎丝、 垫块、 铁牌未及时清理, 处罚 50-100元/层。

 3. 2 米以上墙体, 梁钢筋不使用高凳, 用方木插入钢筋柱施工者, 处罚 50-100元/层。

 4. 钢筋验收时, 班组长未到、 未及时提出整改, 未及时修整, 处罚 50-100 元/层。

 5. 砼浇筑时, 跟班看护人员不到造成钢筋移位, 未及时修整, 处罚 50-100 元/层。

 四、 模板工不良行为:

 一般不良行为:

 1.

 木工加工房木屑、 短废料, 模板未及时清理, 影响文明施工, 处罚 50-100

 元/次。

 2.

 模板安装完成后未及时把剩余木方、 模板、 拉杆、 拉片、 螺丝全部清理干净, 送到指定堆放点, 处罚 100-200 元/层。

 3.

 拆除的模板未及时整理堆放整齐, 散落在楼层或基坑周边, 处罚 50-100 元。

 4.

 楼层模板、 木方、 木渣未及时清运, 影响下道工序, 处罚 50-100 元/层。

 5.

 模板阴角、 阳角未贴双面胶及模板刷脱模剂, 处罚 100-200 元/层。

 严重不良行为:

 1. 木工房配制模板不按部位编号, 随意堆放造成无法清理, 处罚 50-100 元/次。

 2. 楼层上使用手提电锯, 处罚 50-100 元/次。

 3. 未经工长同意, 任意锯断木方、 模板、 长料短用, 处罚 100-200 元/次。

 4. 在梁、 墙上加工模板及短木方, 造成板内无法清理, 处罚 50-100 元/次。

 5. 砼浇筑时, 无人员看护模板造成胀模、 爆模, 处罚 100-200 元/处。

 6. 直接搭在外架上使用支模架、 撑架, 处罚 50-100 元/处。

 7. 未经同意拆除安全网, 安全防护, 未及时恢复, 处罚 50-100 元/处。

 8. 卸料平台上堆放材料过夜, 处罚 100-200 元/次。

 五、 架工班组不良行为:

 一般不良行为:

 1. 架管随意堆放, 横七竖八, 影响文明工地, 处罚 100-200 元/处。

 2. 未及时清理架内垃圾及材料, 处罚 50-100 元/次。

 3. 未按规定设置连墙件, 处罚 50-100 元/处/点。

 ※严重不良行为:

 1. 高处搭架, 不正确戴安全帽, 处罚 100-200 元/人。

 2. 高处搭架抛掷钢管、 扣件、 工具, 处罚 100-200 元/人。

 3. 临边防护不到位, 无专人巡视、 监督, 处罚 50-100 元/次。

 4. 不按施工方案和安全技术交底搭设脚手架, 处罚 50-100 元/次。

 5. 临边防护及围护未及时修护, 处罚 50-100 元/次。

 六、 塔吊、 信号工

 严重不良行为 1.信号工帮忙挂钩, 处罚款 50-100 元/次。

 2.吊运大模板时用小钩挂住大模板, 处罚 100-200 元/次。

 3.挂钩工发号施令, 处罚款 50-100 元/次。

 4.水平运输安全高度不够, 撞坏构件的, 处罚款 200-500 元/次, 并承担撞坏构件的经济损失。

 5.零散碎料不用容器装载, 处罚款 50-100 元/次。

 6.塔吊司机、 信号工不按时上班, 处罚款 50-100 元/次(早上 6:30 分, 下午 1点钟)

 在自身宿舍待命。

 7.塔吊司机必须按照“十不吊” 规定执行。

 如有违反、 违章将处以 500-2000 元/次罚款。

  以上五项处罚细则, 砼班组、 钢筋班组、 木工班组、 外架班组, 严格按照质量、 安全、 验收标准施工。

 处罚款细则, 只是管理的过程, 按本细则最高标准处罚

 甲方:

 ____________(盖章)

 乙方:

 ___________(盖章)

  现场负责人:

 _________(签字)

 劳务现场负责人:

 _______(签字)

 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陕西兴龙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万象春天项目部

 2012 年 8 月 10 日

篇八:工地项目部有权罚款吗

目工程安全管理奖罚 (暂行)制度

  (项目部安全管理实施细则)

  为了更好的抓好项目工程建设安全管理,各施工管理人员及班组负责人必须履行项目部安全管理制度:

 一、罚则 1、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班组或个人,罚款 100~200 元,情节严重的,罚款 200~2000 元,或清退出场,触犯刑律的,送交当地公安机关处理:

 1.1 进入施工现场不戴安全帽,没有配挂安全带的,不按规定正确使用劳动保护用品,违反劳动纪律,违规拆除或损坏外架密目网没有及时恢复的;

 1.2 擅自攀爬塔吊、跨越各种防护栏、网、架、墙的,违规乘坐非载人提升设备上下的,违规从上往抛掷构件或铲倒浇筑垃圾的;

 1.3 酒后上岗或无证进行特种作业;

 1.4 擅自改变安全技术方案,拆改、移动或故意损坏安全设施,安全标志;

 1.5 乱拉乱接临时用电线路,擅自动用电器设备的;

 1.6 未经项目部批准在宿舍区使用电炉、碘钨灯或其它电热器具的;

 1.7 擅自带未满 16 岁人员进入施工现场,擅自留宿非本工地工作人员的;

 1.8 楼层建筑垃圾或其它构件没有按工序做到工完场清的;

 1.9 在宿舍区乱倒垃圾、乱泼脏、废水的、乱扔烟头、乱倒剩饭剩菜、乱吐痰的;

 1.10 在宿舍区进行大声喧哗、吵架、斗殴、赌博、酗酒的;

 1.11 损害公物,擅自移动宿舍区铺位的,擅自损坏、拆除、改装宿舍区床铺、桌子、椅子及其他设备设施的 ;

 1.12 不服从管理,拒绝安全管理检查人员指导,威胁、漫骂、侮辱、殴打管理人员的;

 1.13 违章行为造成隐患、险情、未遂事故、事故或伤害他人,违反操作规程作业的,不配合管理人员对事故、案件进行调查处理的;

 1.14 拆改、移动防护设施后,不按要求恢复,也不采取弥补措施的;

 1.15 在木工房、食堂、仓库、配电房、楼层、外架及其它易燃易爆部位抽烟的,未批准使用明火没有专人监护或没有配置灭火器的; 1.16 擅自违规拉合塔吊专用电闸的,偷盗现场的物资、设备、零星配件的;

 1.17 木工、钢筋制作房及焊割易燃区域没有按要求配置灭火器的; 2、 有以下情况之一的班组(班队长)罚款 100~500 元,情节严重的,罚款 1000 元~5000元, 情节特别恶劣的,应清通出场,触犯刑律的,应将责任人送交当地公安机关处理,造成损失的,应按实赔偿;

 2.1 不按规定按时做班前安全教育、交底活动的,每月不按时组织安全讲评活动的(以资料

 为凭据);

 2.2 项目、公司组织活动,未经批准不参加的;

 2.3 变动本班组人员,不及时将人员变动情况上报项目的;

 2.4 苛扣本班组工人工资的;

 2.5 每周三次不在现场领导本工种工作、碰到紧急情况不及时赶到现场及未到场监督的;

 2.6 唆使、威胁或采用其它手段鼓动、 纵容工人闹事的;

 2.7 不服从公司项目部管理的;

 2.8 违章指挥行为造成隐患、险情、 未遂事故或伤害他人的;

 2.9 从事高空、悬空、人工挖孔等特殊工种人员未进行身体检查的;

 2.10 与公司签订劳务合同后,未与项目签定安全生产及治安管理责任合同,擅自进入施工现场并开工的;

 2.11 未做到落手清的;违章指挥造成事故的;

 2.12 专项检查未通过验收合格就进入下道工序的; 2.13 不积极主动配合公司、项目的检查活动的,对提出的隐患不积极整改的;

 2.14 不及时提交本班组兼(专)职安全员、治安消防员名单及其它资料的;

 2.15 没有及时配合上交身份证复印件的。

 二、奖则:

 1、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个人,可以给予

 100~1000 元的奖励;

 1.1 模范遵守公司、项目的有关安全管理、文明施工及治安管理制度的;

 1.2 发生紧急情况及时排除、制止或报告的;

 1.3 发生工伤事故及时抢救人员及保护现场的;

 1.4 对本项目提出合理化建议并经采纳的;

 2、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班组,可以给予

 500~1000 元的奖励。

 2.1 季度或整个施工过程(不满季度的)不发生重伤、死亡事故,轻伤频率控制在 15%以内的;

 2.2 对本项目提出合理化建议并经采纳的;

 2.3 整个施工过程中,未违反安全生产及治安管理合同的;

 2.4 项目认定的其它情况

 三、奖罚兑现:

 3.1 将罚数额由项目部专职安全员、质检员或其他施工管理人员填写“奖励通知单”或“违章罚款单”,每月 25 日送甲方一份,公司财务一份,奖励由公司财务部负责兑现,收缴的罚款进入公司(项目部)安全基金,不能挪作它用。

 3.2 各部门管理人员每月一次将考核的金额写入进度计量凭证(单据)

 。

  重庆市吉力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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