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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5

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整治工作方案10篇

| 来源:网友投稿

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整治工作方案10篇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在重点行业和领域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07〕16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整治工作方案10篇,供大家参考。

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整治工作方案10篇

篇一: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院办公厅关于在重点行业和领域开展 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的通知 (国办发明电〔2007〕 16 号)

  各省、 自治区、 直辖市人民政府, 国务院各部委、 各直属机构:

 今年以来, 全国安全生产继续保持了总体稳定、 趋于好转的发展态势, 1 -4 月全国各类伤亡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比去年同期均有一定幅度下降。

 但煤矿、 非煤矿山、 冶金、 危险化学品、 烟花爆竹、 建筑施工、 道路交通、 水上交通等行业和领域事故隐患仍然大量存在,一些重大危险源尚未得到有效治理和监控, 重特大事故时有发生, 全国安全生产形势依然严峻。

 为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 以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迎接党的十七大胜利召开, 经国务院同意, 决定在全国重点行业和领域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

 具体安排如下:

 一、 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 进一步落实企业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地方人民政府的安全监管主体责任, 全面排查治理事故隐患和薄弱环节, 认真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 建立重大危险源监控机制和重大隐患排查治理机制及分级管理制度, 有效防范和遏制重特大事故的发生, 促进全国安全生产状况进一步稳定好转。

 二、 对象和范围

  本次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的对象和范围为高危行业等重点行业和领域的各类生产经营单位, 主要包括:

 煤矿、 金属非金属矿山、 石油、 化工、 烟花爆竹、 冶金、 有色、 建筑施工、 民爆器材、 电力等工矿企业; 道路交通、 水运、 铁路、 民航等交通运输企业; 渔业、 农机、 水利等单位; 人员密集场所; 以及其他行业和领域近年来发生重特大事故的单位。

 同时,通过对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 进一步检查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的安全监管责任落实情况和打击非法建设、 生产和经营的情况。

 三、 实施步骤

  本次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分五个阶段进行:

 (一)

 安排部署阶段:

 根据国务院领导同志 4 月 20 日在全国煤矿瓦斯防治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上对开展安全生产检查和专项督查工作作出的重要部署, 以及本通知精神, 安全监管、公安、 交通、 建设、 铁路、 民航、 电力、 国土资源、 国防科工、 农业、 水利、 教育和国资委等部门要抓紧制订各重点行业和领域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的具体指导意见, 并报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汇总后于 5 月 20 日前统一下发。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根据本通知精神和国务院各有关部门制订的指导意见, 结合本地区实际, 于 5 月底前, 研究制定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的工作方案, 并督促企业认真落实。

 (二)

 企业自查自改阶段:

 7 月底以前, 各类生产经营单位按照有关要求, 深刻吸取本企业和其他同类企业以往发生的事故教训, 结合实际制订具体方案, 认真开展自查, 全面治理事故隐患, 一时难以治理的要列入计划, 落实资金和责任, 限期整改, 并制订应急预案,加强监控。企业要将排查治理情况按照监管关系及时上报地方人民政府及安全监管和行业主管部门。

 在此期间, 各级安全监管部门和有关行业主管部门要对企业的自查自改工作加强指

 导和监督检查。

 (三)

 地方政府督促检查阶段:

 7 月至 8 月,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要组成由政府分管领导、安全监管部门和有关部门参加的督查组, 对本行政区域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情况进行督促检查。

 主要内容包括:

 一是查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情况; 二是查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到位情况、 存在的问题和应急措施制订情况; 三是查企业安全生产投入和隐患治理资金落实情况; 四是查已发生的事故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处理情况; 五是查地方政府组织打击非法建设、 生产和经营情况。

 各市(地)

 、 县(市)

 、 乡(镇)

 要在 7 月底前, 各省(区、市)

 要在 8 月 20 日前, 完成对本行政区域企业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督促检查, 并由省级人民政府将有关情况报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四)

 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督查阶段:

 8 月下旬至 9 月中旬, 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组织由有关部门参加的联合督查组(包括综合组和专业组)

 , 对地方人民政府开展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以及打击非法建设、 生产和经营情况进行督查。

 综合组主要督查各地区开展专项行动的总体情况及工矿商贸等行业领域专项行动开展情况, 督查内容包括:

 地方人民政府开展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的工作部署和贯彻落实情况; 本行政区域内的重大隐患排查治理监控情况; 安全生产治本之策落实情况, 以及是否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制定了相关政策措施;煤矿“两个攻坚战”和金属非金属矿山、 石油、 化工、 烟花爆竹、 冶金、 有色、 建筑施工、 民爆器材、 渔业、 农机等重点领域专项治理工作进展情况; 重大事故及瞒报事故的查处情况等。专业组主要督促检查道路交通、 铁路、 水上交通、 民航、 电力、 消防、 水利等行业领域以及中央企业的专项行动开展情况。

 (五)

 各单位“回头看”再检查阶段:

 为巩固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成果, 确保取得实效,在第四季度组织开展“回头看”再检查。

 主要检查企业和地方政府对排查出的重大隐患是否治理到位, 隐患排查监管机制是否建立健全等。

 四、 工作要求

  (一)

 加强领导, 落实责任。

 本次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由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统一领导, 安全监管监察等各有关部门要密切配合。

 要结合本地区、 本行业、 本领域的实际,制订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 并明确分工, 明确责任, 狠抓落实。

 要认真落实政府行政首长负责制和企业法定代表人负责制。各地区要采取措施将本通知和国务院有关部门制订的指导意见以及本地区的安排部署, 落实到重点行业领域的每个生产经营单位和其他相关单位, 不留死角。

 (二)

 突出重点, 强化督导。

 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要突出高危行业等重点行业和领域的重点企业。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及其安全监管等有关部门要加强督促、 检查和指导。

 要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第一、 预防为主、 综合治理”的方针, 加大安全投入, 加快安全技术改造, 淘汰落后生产能力, 提高企业的安全生产管理水平, 增强事故防范能力。

 要把这次隐患排查治理行动与煤矿瓦斯治理、 整顿关闭两个攻坚战及其他重点行业和领域的专项整治工作相结合, 全面强化安全生产基础。

 (三)

 广泛发动, 群防群治。

 要充分依靠和发动广大从业人员参与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各类生产经营单位要紧紧依靠技术管理人员和岗位员工, 调动职工群众的积极性, 发挥他们

 对安全生产的知情权、 参与权和监督权, 组织职工全面细致地查找各种事故隐患, 积极主动地参加隐患治理。

 (四)

 立足当前, 着眼长远。

 各地区要以这次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为契机, 推动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工作和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深入开展, 既要切实消除当前严重威胁安全生产的突出隐患, 又要落实治本之策, 加强制度建设, 建立安全生产的长效机制。

 (五)

 广泛宣传, 舆论监督。

 要充分利用广播、 电视、 报纸等各种媒体广泛宣传这次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 加大舆论监督和群众监督力度, 对排查治理走过场的单位要予以曝光。各地区、 各有关部门对举报的事故隐患要认真进行核查, 督促落实整改, 并对隐患举报人进行奖励。要大力宣传隐患排查治理和安全生产工作中的先进典型与经验, 普及安全生产知识,促进安全生产工作。

 国务院办公厅 2007 年 5 月 12 日

 发布部门:

 国务院办公厅 发布日期:

 2007 年 05 月 1 2 日 实施日期:

 2007 年 05 月 1 2日 (中央法规)

篇二: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全县市场监管系统行政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 XX 省司法厅、XX 市人民政府行政执法监督局、XX 县人民政府行政执法监督局《关于开展行政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的通知》精神,结合我局行政执法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原则与目标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聚焦群众所急所忧所盼,推进“政法为民办实事”,重点整治民生领域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坚决纠治行政执法机关执法不公、选择性执法、随意性执法等问题,提高行政处罚、行政检查、行政强制等行政执法行为规范化水平,努力营造公平正义的行政执法环境和良好的营商环境,让人民群众有更多更直接更实在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二、专项整治的时间 本次专项整治的时间为 2021 年 6 月至 12 月底。

 三、专项整治的对象与内容 (一)专项整治的对象

 全县市场监管系统有行政处罚、行政检查、行政强制执法职能的有关单位及执法人员。

 (二)专项整治的内容 1.严格执法方面。主要包括对执行规定打折扣,发现问题不处理,受理投诉不及时,办理案件超时效;有案不立,立案不结(占案),违法不究;违法实施强制措施,扣押、没收物品没有专门仓库,执法人员与保管人员不分离;擅自变通违法事实,乱罚款;监管事项缺位,重大突发案件应急管控不到位;该报告的不报告,该移送的不移送等问题。

 2.公正执法方面。主要包括违反规定重复执法,选择性执法;滥用自由裁量权,同案异罚,畸轻畸重,办关系案、人情案;执法不透明,以罚代管,弄虚作假等问题。

 3.规范执法方面。主要包括执法不按法定权限,不遵守法定程序,适用法律不准确,执法文书制作不规范,执法案卷归档不及时,案卷丢失;不按规定实施执法全过程影像记录,不按规定公示执法结果,不严格案件审核;不亮证执法,辅助人员滥执法等问题。

 4.文明执法方面。主要包括设置障碍,刁难群众,不严格执行市场监管执法行为用语规范的规定;对待群众态度冷漠、简单粗暴,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推诿扯皮、效率低下等问题。

 四、实施阶段 (一)自查阶段(6 月-8 月 15 日)

 各行政执法办案单位要紧紧围绕这次专项整治内容,根据本单位执法监管事项,召开监管对象代表座谈会,广泛听取监管对象对本单位执法活动的意见和建议。广泛征集群众、新闻媒体、行政执法社会监督员等反映的问题线索和意见、建议。各执法办案单位要认真组织召开自查分析会,认真梳理总结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提出整改措施,形成书面自查自纠报告。8月 15 日前将自查发现的问题、自查自纠报告、组织的上述活动照片、联系人(配合专项整治活动)名单发送至县局政策法规科指定邮箱。自查阶段县局将制定问题超市,由各办案单位根据问题清单自选问题,自选问题不得少于 8 项。

 (二)纠治阶段(8 月 16 日至 11 月底)

 对自选或反馈的问题,各行政执法办案单位要形成问题清单,深入研究,细化措施、逐条整改、逐件落实。整改工作要明确责任人员和整改时限,及时依法依规纠治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三)建章立制阶段(12 月份)

 各行政执法办案单位在专项整治过程中,要针对存在的突出问题,深入剖析问题产生的原因,立足源头整治,加强对各环节的制度建设,形成长效机制。

 五、工作要求 (一)深化思想认识。执法不公、随意性执法、选择性执法等问题是滥用行政权力的具体表现,是公权私用产生基层贪腐问题的重要原因,是影响营商环境的突出问题,是影响党群关系、干群关系的重要因素,各行政执法办案单位思想上务必要高度重视,结合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抓落实、促发展、惠民生。

 (二)强化组织领导。县局成立行政执法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及执法大队督导组、业务科室督导组、市场监管所督导一组、督导二组四个督导组,积极推进专项整治。要认真研究、查找行政执法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有针对性地制定具体措施并认真组织实施,确保专项整治工作见实效。对组织不力、弄虚作假、敷衍塞责的,严肃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三)定期报送情况。各行政执法办案单位于每月 25 日前报行政执法领域突出问题,由办案机构负责人签字盖章扫描后报政策法规科邮箱。

 联系人:XX 联系电话:XX 公务邮箱:XX@XX.cn

篇三: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利局 2020 年水利行业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巩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战果,深入推进水利行业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结合我县水利行业实际,现制定我局专项整治行动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党中央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要指示精神和省委十四届十次全会精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和省、市、县决策部署上来,切实增强政治责任感和历史使命感,始终保持清醒头脑,立足本行业职能职责,以更强的责任担当和斗争韧劲,坚决同黑恶势力斗争到底,坚决夺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压倒性胜利。

 二、主要目标 紧紧围绕全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收官之年“一十百千万”行动目标,按照重点行业整治总体部署,严格落实“谁主管、谁负责”“管行业、管稳定”职责要求,全面排查水利行业领域乱点乱象问题,有效整治行业领域涉黑、涉恶、涉乱、涉腐问题,从源头上补短板、堵漏洞、强监管,促进水利行业领域监管责任落实到位、依法行政执行到位、行刑对接保障到位、行业乱象根治到位,力争年度扫黑除恶专项

 斗争工作进入先进行列,切实增强人民群众安全感、幸福感、获得感,切实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三、重点任务 整治重点:水利工程在征地、拆迁、建设过程中肆意组织“闹访”,强收“保护费”,阻碍和破坏施工,强揽工程,强买强卖建筑材料,以及恶意欠薪,利用非法手段控制劳务工人恶意讨薪、煽动闹事等方面的涉黑、涉恶、涉乱、涉腐问题及线索;河道砂石非法开采,审批程序不规范、手续不齐全,砂场秩序混乱,非法运输、买卖砂石等方面的涉黑、涉恶、涉乱、涉腐问题及线索;非法围湖造地、非法买卖滩涂、非法取水等方面涉黑、涉恶、涉乱、涉腐问题及线索;乱占、乱堆、乱建等非法侵占河湖岸线的涉黑、涉恶、涉乱、涉腐问题及线索。

 四、主要内容 (一)深入开展河道采砂专项整治。一是强化规划引领,严格采砂审批许可。严格实行河道采砂“五定”原则,按照新一轮采砂规划,严格控制年度采砂总量。严格采砂船舶准入,实行采砂劳务招标。加快过剩采砂船切割工作进程,更新淘汰老旧采砂船舶,逐步减少现有采砂船总量。

 二是强化水行政执法, , 加大联合执法巡查力度。开展河道采砂专项整治及九部门河道采砂联合整治行动,以此为契机,将九部门联合执法推向常态化,按照“政府主导、水利牵头、部门联

 动、齐抓共管”的原则,坚持问题导向,推动相关部门落实职责,全面加强涉砂领域监管和巡查机制,进一步加强日常综合执法巡查力度。健全多部门联合执法常态化机制,积极探索区域联动、市县协同、异地交叉执法等机制,采取明察与暗访相结合的方式,对涉砂违法违规行为,组织专项打击和集中整治。

 三是协调推进机制砂进入市场。鼓励引进具备先进砂料加工技术的环保型制砂企业,卵石不得抛弃堆积,需全部加工成规格破碎石料或研磨成标准沙料,充分利用砂石资源,实现河道无堆积,岸线无存放,保证航运通畅,防洪安全,岸线美观。

 责任单位:水政监察大队。

 (二)深入开展水利工程建设领域专项整治。严厉打击强揽工程、恶意竞标、暴力围标、非法阻工等问题,深挖背后可能存在的黑恶势力及保护伞。依法依规严格监管开标程序,加强水利评标专家库建设,规范专家从业行为,认真核查标后投诉并及时反馈信息。加强水利工程中标后监管,对在建施工、监理企业进行履行合同评价,用信用得分与投标挂钩,推动信用体系建设。开展公共资源交易领域违法违规违纪行为专项检查,围标串标专项查处,促进水利建设市场公平竞争。

 责任单位:建管股。

 (三)深入开展河湖岸线保护领域专项整治。持续开展河湖“清四乱”行动及河湖非法矮圩网围联合排查整治,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建立问题台 账,发现一起及时纠正一起,坚决纠正河湖乱占、乱采、乱堆、乱建及矮圩网围等突出问题。强化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联动,密切联系检察、公安部门,深挖整治工作中涉黑涉恶问题。

 责任单位:水资源管理中心(河长办)、建管股、水政监察大队。

 (四)进一步强化水资源管理。提升水资源监管能力,落实“三条红线”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严格取用水监督管理,抓好取水工程(设施)核查登记整改提升工作;严格水资源论证,依法规范取水许可和计划用水管理;持之以恒抓好《XX 市水库水质保护条例》宣传贯彻落实,不断巩固水库水质整治成果。坚持开展中型水库库区巡查,加强与渔业主管部门和当地派出所的沟通联系,严厉打击中型水库管理范围内毒鱼、电鱼、炸鱼,以及使用其他渔具、捕捞方法进行捕捞等破坏水库水生生物资源的活动,保护中型水库放养的鱼类资源安全,保障水库水生态系统自我净化功能。

 责任单位:水资源管理中心、XX 埠水库管理局、XX 水库管理局、XX 水库管理局。

 五、方法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0 2020 年 年 4 4 月)

 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要指示精神,深入学习领会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市县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决策部署要求,提高政治站位,统一思想认识。

 (二)集中整治阶段(0 2020 年 年 5 5 月至 0 10 月底)

 各单位(股室)要根据已经梳理出的一系列问题,按照整治重点,坚持以项目化方式来推进,逐条逐项进行整治,挂牌督办、集中查处一批典型案件,挂牌整治一批重点行业领域涉黑涉恶问题。要深入基层一线,采取召开座谈会、不打招呼暗访私访、发放公开信、公布举报电话发动群众举报等方式,扎实开展涉黑涉恶涉乱问题排查活动,确保摸排不遗漏、全覆盖、无死角,并进行分类梳理、动态掌握,明确治理重点。

 (三)巩固提高建制阶段(0 2020 年 年 1 11 月至 2 12 月底)

 集中整治工作结束后,各单位(股室)要对整治情况进行自查,形成自查报告,书面报至局扫黑办。各单位要着力建立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长效机制,全面构建对本行业本领域涉黑涉恶问题的打防管控工作体系和工作机制,落实日常监管、打击、查处、追责等工作制度。

 六、工作要求 1. 强化组织领导,提高政治站位。成立以主要领导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相关股室为成员的专项整治领导小

 组,负责指导、协调、推进专项整治工作。2020 年是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为期三年阶段性目标的验收之年,各单位要认真分析、掌握新形势新任务,切实增强政治责任感和历史使命感,切实履行“一岗双责”主体责任,压力传导,始终保持清醒头脑,高度警惕“过关交卷”等错误思想,提前做好统筹谋划,推动专项斗争向既定目标迈进。

 2. 强化督导检查,提升工作成效。要加强面上督导和经常性督导,全程紧盯重点问题整改落实情况,杜绝问题反弹。局扫黑办要对专项整治工作情况进行督导检查、明察暗访,及时通报情况,对行业、领域突出问题摸排不彻底、整治措施不力、治理效果不明显的进行通报批评;对监管主体责任缺失、日常监管工作不到位,行业、领域问题依旧突出的进行挂牌督办;加大问责力度,对虚假整治、表面整治、敷衍整治、失职渎职的人和事,依纪依法严肃追责、问责。

 3. 强化宣传发动,联系依靠群众。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充分发动群众参与到水利行业扫黑除恶专项整治工作中,向社会公布行业整治举报电话:XX,广泛收集行业问题线索。利用官方网站、微博、微信公众号等媒体,最大限度发动群众参与到专项斗争中来,主动向有关部门举报涉黑涉恶涉乱问题线索,参与整治,形成全民参与、共治共享良好社会氛围。

 4. 强化信息报送,突出亮点特色。严格按照时间节点上报涉黑涉恶涉乱涉腐问题线索、行政执法案件、行刑对接案件、“四书一函”办理等有关战果数据和专项整治行动中的特色亮点及长效机制建立情况。

篇四: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整治及乱点乱象治理进展情况汇报三篇

  根据《xx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实施方案》,我中心高度重视,特别是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总目标,提高政治站位,科学谋划,精心组织,周密实施,坚决打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这场攻坚战。

  一、高度重视,认真安排。按照州民政局要求,组织中心全体职工开展了"扫黑除恶专项工作动员大会",召开了党支部会进行了专题研究部署,组织全体职工召开"xx 扫黑除恶工作部署会",对中心的扫黑除恶工作进行在部署、在落实,各科室对工作工作做了详尽的贯彻落实。

  二、强化领导,落实责任。中心成立了以党支部书记为组长、班子成员任副组长、相关干部为成员的"扫黑除恶"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扫黑除恶"日常工作及部门协调;各科室成立以科室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的工作小组,确保扫黑除恶日常工作有人抓,有人管。

  三、加强宣传,营造氛围。充分利用宣传标语、横幅、微信群等深入广泛宣传,全力做好"扫黑除恶"宣传工作,营造良好的社会治安氛围。组织全中心职工学习《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关于依法严厉打击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的通告》的宣传资料,在全中心主要道路和各行政科室显著位置悬挂横幅,对扫黑除恶专项行动工作的意义、打击重点进行宣传。设置了举报箱,公开举报电话,畅通了信息渠道。

 四、加强摸底排查,重点人员,突出管理。在全中心开展自查,坚决做到"黑恶必除,除恶务尽",确保扫黑除恶专项行动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为中心提供和谐稳定的工作环境。由班子成员牵头,组织科室负责人对相关科室重点群体开展"问题"和"苗头"的双重梳理和摸排,做到心中有数、目标清晰,切实为社会大局稳定"保驾护航"。

  五、目前存在问题。一是宣传形式和内容比较单一,宣传力度还不够大;二是摸排力度还有待于加强;三是与各部门联动机制不够健全。

  六、下一步工作计划。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让扫黑除恶深入人心,在全中心范围内形成人人知晓、人人喊打的氛围,设立举报信箱,加大群众监督和举报力度。继续加大摸排力度,对摸排出的涉黑涉恶线索进一步深挖,坚持对涉黑涉恶行为"零容忍"态度,营造一个风清气正的环境。加强信息报送,严格执行"周报告"。对平时的摸排行动加强信息的报送,一经发现有涉黑涉恶的行为,第一时间向上级汇报,及时向中心扫黑除恶办报送工作开展情况,实行摸排线索"周报告"制度,各科室、社区每周四上午 12 点前对科室内内摸排的情况进行上报,并将此项工作纳入各科室年终目标考核,对不报、瞒报、谎报的科室进行责任追究。加强干部队伍管理。加大力度、坚决打击集体财产以及从事涉"黄、赌、毒、抢"的严重败坏社会风气、危害社会治安的黑恶势力。加大与各部门相互协作,加强联动机制,实现资源共享,打好扫黑除恶这场攻坚战。

 社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整治及乱点乱象治理进展情况汇报 2

 去年以来,xx 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在省、市扫黑办的精心指导和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强化组织领导,注重宣传发动,严查快处案件,强力督导推进,取得了阶段性成果。现将全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开展情况汇报如下:

  一、总体开展情况

  (一)党委政府站位高,政治责任落实处。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始终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和全县重点工作,认真研究,周密部署,强化督导,狠抓落实。县委常委会、县政府常务会先后 5 次专题听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开展情况汇报,传达学习贯彻中、省、市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会议和领导的指示批示精神,研究我县贯彻落实意见,解决专项斗争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及时研究建立了扫黑除恶工作领导小组,在县委政法委专门设立了扫黑除恶领导小组办公室,制定上墙了相关制度,配备了办公设施,配备具体办公 3 人。今年,县委常委会研究调整了以县委书记任第一组长、县长任组长的扫黑除恶工作领导小组,决定从县纪委监委、县委组织部、县委政法委、县委宣传部等部门和镇办新抽调 12 人充实到县扫黑办,共 15 人组建 6 个扫黑除恶专项工作组,进一步加强了组织领导、协调、指挥和督导等工作。县公安局从各所队抽调业务精通、政治可靠的 8 名民警,组成了扫黑除恶专业队伍。各部门及各镇办、村社区都相应成立了领导机构,明确了分管领导、具体办公人员和工作职责。县委常委会研究出台了《xx 县群众举报涉黑涉恶违法犯罪线索奖励办法》,设立群众举报线索奖励基金

 10 万元,落实扫黑除恶专项经费 30 万元,先后两次研究县扫黑办工作力量问题,对扫黑除恶工作在人、财、物上给予了全力保障。县委书记和县长多次在全县工作会上对扫黑除恶工作做出明确要求和指示,亲自召开扫黑除恶专题部署会、推进会,并对全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作出专题批示。今年开年第一天县委书记就带领县委政府领导深入公安机关督导检查和调研座谈扫黑除恶工作,亲自安排了县扫黑除恶领导小组会议并提出明确要求。全县各级各部门不断提高政治站位,増强政治担当,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都摆到重要位置,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和中省市县有关文件、会议精神,层层签定了扫黑除恶工作责任书、承诺书,坚持与脱贫攻坚、党的建设、经济建设等重点工作同步、强力推进,促进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深入开展。

  (二)精心组织勤部署,健全机制分工明。县委、县政府及时研究制定了《xx 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实施方案》《xx 县开展行业整治专项行动深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实施方案》,明确了相关工作目标、重点、步骤和要求,提出了具体工作措施。扫黑除恶工作开展以来,县委、县政府先后 7 次分别召开扫黑除恶工作动员部署会、专题会和推进会,动员、部署和推进扫黑除恶工作;县公安机关先后 11 次召开专题会议,部署工作任务,研判分析案情;各镇办、各部门都制定了实施方案,层层召开会议传达贯彻相关精神、开展动员部署、落实职责任务,各镇办召开研究部署会议普遍达到 6 次以上。县委办、县政府办印发了《关于建立县级领导和部门领导包抓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联系点

 工作制度的通知》,所有县级领导和部门负责人与脱贫攻坚工作一同包抓联系到全县 9 个镇办和 81 个村社区,扎实督导推进扫黑除恶工作。县委政法委印发了《xx 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组织机构及工作制度》,县扫黑除恶领导小组织制定印发了《xx 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工作规则》,建立了联席会议、信息报送、调研督导、考核考评等制度规定,建立了政法机关和纪检监委线索移送、反馈协作机制,从制度上实现了侦办涉黑涉恶案件与查处"保护伞"同步进行。县纪委监委研究制定了《党员干部涉黑涉恶问题线索双向移送协同办案及结果反馈工作办法》,健全了查办结果反馈制度,规范了问题线索管理。县委组织部制定下发了《关于扎实做好村级党组织和党员涉黑涉恶排查工作的通知》,结合全年工作总体部署,将排查村级"两委"成员、党员干部参与黑恶势力作为一项重点工作,纳入年度组织工作要点和基层党建工作要点,作为基层党建述职评议考核重要内容,列入各级党组织书记履行基层党建工作责任清单,有力推动了全县扫黑除恶工作。

  (三)强化措施抓宣传,广泛动员造声势。为加强宣传发动工作,县上制定印发了《xx 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宣传工作方案》《关于在全县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告》等文件,在县电视台开办专栏每日定期播出关于扫黑除恶工作有关精神和进展情况和经验成果,在县城26 个公交站牌设立了扫黑除恶宣传专栏大力宣传有关工作。策划实施了 xx 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集中宣传活动暨"我们的中国梦-文化进万家"法治扶贫惠民演出活动,组织扫黑除恶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在 9

 个镇各举办一次大型集中宣传和惠演活动,广泛开展宣传。全县各镇办、各部门积极行动,采取各种形式开展了宣传动员活动,先后张贴《通告》、《奖励办法》8000 余份、宣传挂历 10 万余份,制作大型宣传标语 35 条,悬挂小型横幅标语 190 余条,印发县委书记致全县各级领导干部一封信 200 份、县政法委致全县人民一封信 5 万份;充分利用"平安 xx"等新型媒体平台,动员广大干部群众通过微信、网络传媒等大众媒体广泛宣传相关政策精神、线索有奖举报制度和举报方式等内容,向全县公布了两部专项举报电话,设置线索举报箱 110 个,发动全县干部群众广泛参与扫黑除恶行动,踊跃检举揭发涉黑涉恶问题,积极提供涉黑涉恶线索。同时,强化专题宣传培训工作,县公安局组织全体民警,重点对"两高两部"指导意见和涉黑涉恶类案件法律使用等业务进行了培训;县委政法委牵头组织政法部门,结合政法助力脱贫攻坚成立 6 个工作组,深入全县 81 个村社区举办了法治讲座,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有关精神和政策法规进行了宣传培训;县委组织部结合新农民讲习所和主题党日活动,组织全县农村党员学习了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有关政策精神,在"党建红云"中开设专栏,增设扫黑除恶相关知识内容,畅通"12380"干部监督举报电话,收集党员干部涉黑涉恶线索。通过广泛的宣传发动,全县形成了"扫黑除恶"氛围浓厚、打击重点突出、队伍专业有力的良好局面。

  (四)深入摸排挖线索,严打快处见实效。县扫黑办制定了《xx 县扫黑除恶线索摸排与移交工作方案》,建立了线索摸排移交工作制度,制定了全县线索移送登记表,明确了 16 个线索移交重点部门,各镇

 办各部门全部签定了线索摸排承诺书。县公安机关积极发挥主力军作用,主动加强与检察、法院和信访、水务、国土、环保等重点部门沟通,签订了"涉黑涉恶违法犯罪线索摸排责任书",深入相关单位摸排、征集线索,并发动全警排查、梳理全县近十年来的刑事、治安案件,从中发现"大罪不犯、小错不断"的恶人,依法予以打击。截止目前,全县发现涉恶线索共 34 条(其中:县扫黑办接收群众举报线索 9 条,上级转办核查线索 6 条,公安机关摸排线索 14 条,部门和镇办移交线索 15 条),已核清处理 31 条,3 条线索正在核查之中(其中县纪委 2条,公安局 1 条正在办理中)。打掉涉恶犯罪团伙 3 个,破获涉恶类刑事案件 64 起,查处涉恶类治安案件 26 起,对 23 名涉恶犯罪嫌疑人采取了刑事强制措施(其中:判决 3 人、即将判决 13 人、取保候审2 人、转治安处理 5 人)。县纪委监委共排查涉黑涉恶问题线索 5 件,党政纪处分 2 起 2 人。全县未发现涉黑犯罪,没有发现黑恶势力"保护伞"。县委组织部在村"两委"换届中,先后筛查取消 8 名不符合条件的村"两委"成员候选人资格,切实做到了选优配强。通过动早打小、严厉整治,对"村霸"、"乡霸"、"行霸"、"市霸"、"沙霸"和"地下出警队"等涉恶势力及群众反响强烈的"恶人""坏人"实施了依法严惩,有力打击了犯罪分子的嚣张气焰,赢得广大群众的普遍赞誉,市公安局发来贺电对 xx 扫黑除恶前期给予了充分肯定和鼓励。

  (五)强化督导严奖惩,激励斗志添动力。县委县政府将扫黑除恶工作纳入年度综合考核内容,列入县委、县政府重点督查内容。县委、县政府督查室先后 3 次对 9 个镇办进行全覆盖督导检查,今年一开年

 县扫黑办抽调工作人员 16 名,分 4 个组,利用一周时间对全县各镇办、各部门扫黑除恶和维护稳定工作情况进行了专题督查。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经常深入村社区、基层派出所、法庭和部分重点行业部门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进行检查,县级领导和部门负责人按照联系包抓工作要求,定期深入联系点开展督查工作,推动工作落实。县委组织部先后 2 次专题调度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持续整治村霸问题情况,结合全县基层党建重点工作开展了暗访督查,将各镇办配合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情况作为一项重要督查内容,进一步传导了压力,压实了责任。建立了激励奖励工作机制,在落实好有奖举报制度的基础上,率先在全市建立了工作人员奖励激励和责任查究制度,对发现重大线索,做出重大贡献的单位和个人,启动战时奖励机制,及时予以通令表扬、嘉奖和报功;对线索摸排敷衍了事、案件查处措施不力的,实行责任倒查,充分利用"三项机制"推动扫黑除恶工作。目前,已对表现突出的 2 个专案组和 3 名民警予以通令嘉奖,并为 2 名民警报请了三等功奖励,通过有效的激励措施,极大地提高了广大干警的工作热情和积极性,对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增添了新动力。去年 9 月份,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第五督导组到我县督导检查时给予了肯定,认为我县扫黑除恶工作党委政府重视、安排部署周密、组织领导有力、案件查办规范,特别是用活"三项机制"对办案工作人员成绩突出的进行通报表彰、对侦破案件做出重大贡献的干警申报立功的做法值得肯定。

  二、存在主要问题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全县各级各部门采取一系列有效措施,推动了扫黑除恶工作的深入开展,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但从省、市督导反馈情况和我们自查情况看,我们的工作还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主要表现在:一是思想认识不到位。个别镇(办)和部门重视程度不够高,主要领导没有把扫黑除恶工作真正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亲自拿在手上,亲自研究、部署和推动,工作安排部署少、专题研判少,存在形式主义的问题。二是宣传发动不深入。有的镇办和部门宣传宣传不深入、形式不灵活,在人员密集场所或小区、楼宇间宣传横幅、标语和公益广告还很少,有的村组干部和群众知晓率较低,去年全省调查群众对扫黑除恶的知晓率和参与度不够高。三是线索摸排不精准。有的镇办和行...

篇五: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健康行业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一、整治时间 2021 年 7 月 1 日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通过整治,各科室要总结经验,将专项整治工作的成果转化为作风建设的制度规范,完善、建立一批能用、管用、好用的制度,用制度规范行业风气,从源头上防止卫生健康行业中的不正之风。

 二、目标任务 通过开展卫生健康行业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查找聚焦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大处方、泛耗材”等问题,紧紧围绕“动员自查、线索摸排、集中查处、总结评估”四个阶段,坚决纠正政风行风不正之风,加强医疗服务监管,提高医疗服务质量,规范医疗服务行为,切实减轻群众医药费用负担,维护人民群众切身利益。

 三、整治重点 (一)不合理使用高值医用耗材 重点整治违反指征、指南使用耗材,滥用、冒用、虚记、错记等不合理使用耗材行为,开单提成、收受回扣等行为问题。

 (二)不合理使用药品 重点整治过度使用、定向使用、无指征使用等不合理用药行为,医务人员私自采购或授意患者到指定药店采购使用医药产品、索要和收受回扣、开单提成等违法违规行为的问题。

 (三)违规招投标、欺诈骗保突出问题 重点整治药品、耗材等招投标过程中的腐败行为,虚构医疗服务、伪造医疗文书或票据行为,留存、盗刷、冒用参保人员社会保障卡、协助参保人员变现等恶意骗取医保基金行为,通过虚假宣传、以体检、回扣、返现等名目诱导参保人员住院及其它违法违规行为。

 四、工作要求 (一)强化思想认识 全院干部职工要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深刻认识开展医院卫生健康行业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的重要意义,切实抓好系统治理。

 (二)强化统筹推进 本次专项行动由院监审稽查科牵头,政务部、医教部、后勤保障部、药剂科、财务科等相关科室参加,成立县医院卫生健康行业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统筹部署各项工作,加强部门协调联动,推动工作落实。

 (三)强化信息报送 县人民医院卫生健康行业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领导小组举报电话。医院宣传报道组要加强信息公开,定期对医院各科室不合理使用耗材、药品典型案例查处情况进行公示,各科室在每月 1 日前向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卫生健康行业领域突

 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工作统计表”专项整治办公室将定期公示线索报送和查处情况,并将专项整治工作纳入年度绩效考核。

 (四)强化专家支撑 依托医疗“三监管”专家库和县质控中心专家组,建立问题线索核查研判工作机制,充分发挥专家库涵盖学科广、专业技术强的优势,为专项整治工作提供强有力的法律法规、专业技术支撑,提高查处精准度和工作效率,提升查处工作质量,确保线索查明、问题查清。

 (五)强化执纪问责 院专项整治活动领导小组适时对全院整治工作进行定期检查与随时抽查,并通报检查结果,对存在的问题,要采取有效措施强力整改。

篇六: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在重点行业和领域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的通知 各有关职能部门、 各生产经营单位:

  今年以来, 我区安全生产继续保持了总体平稳、 趋于好转的发展态势, 但建筑施工、 道路交通、 危险化学品、 烟花爆竹等行业和领域事故隐患仍然大量存在。

 为贯彻落实沪府办发[ 20 07 ]18 号《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在重点行业和领域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通知的通知》 的精神, 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 预防发生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 经区政府同意, 决定在全区开展重点行业和领域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

 具体安排如下:

  一、 加强领导, 落实责任。

  本次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由区政府统一领导,安全监管、 公安、 交通、 建设、 教育、 质监、 食药监、 国资委等有关部门密切配合。

 结合本地区、 本行业、 本领域的实际,制订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并明确分工,明确责任,狠抓落实。

 要认真落实政府行政首长负责制和企业法定代表人负责制。

 各职能部门要采取措施将本通知和制订的工作方案, 落实到重点行业领域的每个生产经营单位和其他相关单位,不留死角。

    

 二、 突出重点,强化监督。

  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要突出高危行业等重点行业和领域的重点企业。

 主要包括:化工、 烟花爆竹、 建筑施工电力等工矿企业; 道路交通交通运输企业; 人员密集场所; 以及其他行业和领域近年来发生重特大事故的单位。

 安全监管等有关部门要加强督促、 检查和指导。要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第一、 预防为主、 综合治理” 的方针,加大安全投入,加快安全技术改造,淘汰落后生产能力,提高企业的安全生产管理水平,增强事故防范能力。

 要把这次隐患排查治理行动与防范硫化氢中毒专项治理、 整顿关闭重大危险源及其他重点行业和领域的专项整治工作相结合,全面强化安全生产基础。

    三、 广泛发动,注重实效。

  各类生产经营单位要充分依靠和发动广大从业人员参与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调动职工群众的积极性,发挥他们对安全生产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组织职工全面细致地查找各种事故隐患,积极主动地参加隐患治理。

 7月 20日以前,各类生产经营单位按照有关要求,结合实际制订具体方案,认真开展自查,全面治理事故隐患,一时难以治理的要列入计划,落实资金和责任,限期整改,并制订应急预案,加强监控。

 企业要将排查治理情况及时上报各级安全监管和行业主管部门。

  四、 加大力度, 督促整改。

  7月 至 8月 ,由区政府分管领导、 安全监管部门和有关部门负责人参加的督查组,对本区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情况进行督

 促检查。

 主要内容包括:一是查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情况;二是查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到位情况、 存在的问题和应急措施制订情况;三是查企业安全生产投入和隐患治理资金落实情况;四是查已发生的事故按照“四不放过” 的原则处理情况。

 全区要以这次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为契机,推动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工作和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深入开展,既要切实消除当前严重威胁安全生产的突出隐患,又要落实治本之策,加强制度建设,建立安全生产的长效机制。

    五、 广泛宣传,及时总结。

  要充分利用广播、 电视、 报纸等各种媒体广泛宣传这次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加大舆论监督和群众监督力度,对排查治理走过场的单位予以曝光。

 各有关部门对举报的事故隐患要认真进行核查,督促落实整改,并对隐患举报人进行奖励。

 要大力宣传隐患排查治理和安全生产工作中的先进典型与经验,普及安全生产知识,促进安全生产工作。

 各有关部门要在 7月 底前, 完成对重点企业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督促检查,并将有关情况报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闸北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 07年 5月 28日 

篇七: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21 深化整治自然资源领域扫黑除恶行业乱象重点问题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工作巩固专项斗争成果的有关意见,按照省自然资源厅、省林业局《关于印发深化整治自然资源领域扫黑除恶行业乱象重点问题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结合我市自然资源和规划管理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聚焦自然资源和规划行业重点领域,围绕涉矿、涉土,行业协会监管,违法行为查处等方面行业乱象,找准难点重点问题进行整治,及时精准发现涉黑涉恶问题线索,快速反应精准打击遏制黑恶问题,推进专项整治工作常态化,健全完善自然资源行业监管制度机制,维护行业管理秩序,提升自然资源治理能力,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常态化、制度化、机制化。

 二、重点任务 (一)严厉整治非法采矿等问题 滚动排查是否存在无证勘查开采、越界开采等违法违规行为;是否存在应以招拍挂方式出让矿业权而以协议出让的问题;是否存在越权发证的问题。

 责任单位:监察支队,矿权科、矿保科、法规信访科等相关科室,各县区局。

 整治时限:长期滚动排查整治。

 (二)严厉整治违法违规使用集体土地问题 滚动排查是否存在垄断集体土地资源,非法买卖、转让集体土地、破坏农用地等问题;是否存在以暴力威胁等非法方式胁迫征地拆迁,寻衅滋事、煽动闹事、阻挠征地,敲诈勒索、侵吞、挪用征地补偿费和其他有关费用等问题;结合全国农村乱占耕地建房清理整治专项行动、全国违建别墅问题清查整治专项行动等工作,及时掌握由乱生恶、由恶变黑等新动向,及时移交涉黑涉恶线索,严肃查处违法行为,确保发现在早、处置在小。

 责任单位:监察支队,开发利用科、耕保科、法规信访科等相关科室,各县区局。

 整治时限:长期滚动排查整治。

 (三)加强行业协会监管 滚动排查是否存在未按规定对土地使用权和矿业权人填报信息进行抽查检查;是否对相关行业协会进行监管,并对涉嫌垄断和恶意竞争的行为按照规定进行处理;建立健全以信用监管为核心的新型监管制度,积极构建“企业自律、部门监管、社会监督”的协同监管机制。

 责任单位:政务服务科、开发利用科、矿权科、测绘科、法规信访科等相关科室,各县区局。

 整治时限:长期滚动排查整治。

 (四)深化违法行为查处 滚动排查非法采矿和违法违规使用集体土地行为,认定是否存在宽松软现象,违法行为处理是否存在以罚代法问题;是否存在日常执法不到位甚至缺位、不敢碰真动硬的问题;是否存在阻碍执法的问题;加大日常执法监管力度,完善执法全过程记录、执法公示、错案责任追究等制度,挂牌督办、公开通报重大典型违法案件,向司法机关及时移交相关案件线索,对违法行为形成震慑。

 责任单位:监察支队,法规信访科等相关科室,各县区局。

 整治时限:长期滚动排查整治。

 三、步骤安排 (一)集中摸排核查阶段(2021 年 1 月至 3 月)

 建立健全常态化制度化的线索摸排机制,充分运用群众反映、日常巡查、信访举报等方式,结合明察暗访、宣传发动,对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群众反映强烈以及影响社会稳定等问题乱象进行再摸排、再排查、再收集,形成问题清单,落实专人核查,并及时上报移交。集中摸排核查阶段结束后,仍然要坚持每季度至少主动摸排收集一次问题线索,进行分析研判,找出乱象突出的重点问题。

 (二)专项整治阶段(2021 年 4 月至 9 月)

 符合立案标准的,依法严格立案查处,该移司法机关的按程序移送司法机关。建立健全行业重点问题定期专项调研机制,要加强系统分析和综合评价,对个性特殊问题要组织开展专项查处,确保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对共性普遍问题要及时开展专项行动,从源头上、制度上、工作程序机制上开展整治,确保问题整治到位。

 (三)建章立制阶段(2021 年 10 月至 12 月)

 及时总结梳理扫黑除恶行业乱象重点问题整治工作情况,对专项行动、专项调研中找出的行业监管短板,要建立完善日常监管工作机制,把源头治理作为治本之策。要按照常态化滚动排查整治的要求,动态跟踪研判行业领域发展的新变化、新趋势,推动建立整治常态化机制,将扫黑除恶融入执法检查、日常监管全过程,贯穿于自然资源和规划行业管理始终,不断增强整治工作成效。

 四、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推动 各县区局、各相关科室、各相关单位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把深化整治自然资源领域扫黑除恶行业乱象重点问题作为当前的重要政治任务,及时研究解决工作过程中发现的焦点、难点问题,落实具体责任部门、责任人,确保整治工作取得实效。市局将适时对各阶段工作组织开展专项检查和随机抽查,对发现落实不力的将进行严肃责任追究。各县区局工作方案请于 2020 年 12 月 31 日之前上报市局扫黑办。(二)强化协作配合 要建立完善统筹协调、分工负责的工作机制,市局各责任部门要主动认领任务,调度各县区局对口股室、单位加快推进落实,加强涉黑涉恶信息流转,及时高效将相关情况报送至市局扫黑办。市局扫黑办要主动协调对接,深化工作联动机制,督促各相关部门、各县区局担负起行业监管责任,抓好排查整治各项任务落地落细落实。加强与公安、司法、法院、检察院等部门的沟通协作,对于问题比较集中的地区,要将相关情况向政府进行报告,增强整治威慑力。

 (三)强化综合考评 建立健全正向激励、反向约束的综合考评机制,把整治扫黑除恶行业乱象重点问题成效作为评价工作业绩的重要方面。积极总结推广表彰整治工作中的亮点做法、先进单位及个人,对整治工作中失之于宽、松、软的要严肃问责。

 (四)强化信息报送 认真贯彻落实扫黑除恶信息事项报告工作要求,加强信息报送,各责任部门要坚持每月梳理涉黑涉恶问题线索等信息,明确联系人,于每 3、6、9、12 月的 10 日前报送整治工作开展情况至市局扫黑办。各相关科室、各相关单位要在汇总县区局对口股室、单位工作情况的基础上进行报送,各县区局要在统筹系统四个方面重点任务落实情况的前提下进行报送。对系统内重大重点涉黑涉恶问题、政法机关或其他行政机关立案调查的涉黑涉恶问题牵涉自然资源领域的情况等事项要立知立报。

篇八: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于落实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重点行业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的整改方案 [键入文档副标题]

  [选取日期] 谢李制作,文中所有名称都为虚拟杜撰。

 李 A 谢老师制作

 关于落实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重点行业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的整改方案

  为贯彻落实《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按照“预防为主、标本兼治、打防并举、健全机制”的原则,坚持系统治理、依法治理、综合治理和源头治理,实现市场监管领域扫黑除恶的专业化、规范化、法治化,最大限度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营造良好的社会发展环境。按照虚拟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的《虚拟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重点行业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督导情况的通报》要求,对照督导通报清单,结合本部门工作实际,经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研究,特制定本整改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问题导向,有针对性地加强和改进扫黑除恶工作,对虚拟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督导反馈的意见和问题,主动认领,即知即改、立行立改,严格落实整改措施和整改时限,

 做到责任不落实的坚决不放过、问题不解决的坚决不放过、整改不到位的坚决不放过,不断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推向深入,力争通过全局上下不懈努力,促使我县营商环境风清气正,重点行业、领域管理得到明显加强,人民群众安全感、满意度明显提升,经济社会状况明显改善。

 二、整改工作目标 通过问题整改,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要在思想上进一步深化,提高思想认识;进一步规范完善基础工作台账,提升工作水平;将重点行业领域执法检查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有机结合,开展重点行业领域乱象摸排和综合治理;集中整治重点行业领域乱象,强化对集贸市场、批发市场、旅游景区等重点市场和行业的监管,确保整治成效;严格工作要求,加强干部管理,严肃工作纪律,理清工作思路,强化线索排查,建立健全长效机制,最大限度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营造良好的社会发展环境。

 三、整改原则 (一)坚持实事求是。坚持从实际出发,对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督导通报的问题不缩小、不放大,做到有什么问题改什么问题,全局高度负责的态度逐条整改,对涉及长远发展的问题注重建立长效机制。

 (二)坚持严肃认真。要严肃认真的对待存在的问题,对每个问题的整改都要专办,明确具体措施、责任领导、责任部门,责任人,确保按时完成整改任务。

 (三)坚持务实扎实。大力发扬求真务实的作风,做到一项一项抓落实,切实增强解决问题的针对性和有效性,真正把解决问题的成效体现在问题整改的实效上,用整改新成效促进市场监管工作迈上新台阶。

 四、组织机构 为落实整改工作责任,成立了由局长虚拟庄甄任组长,各位副局长任副组长,局属各成员单位的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统筹推进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督导通报问题的整改落实。

 五、整改内容及措施 对照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督导通报的问题确定整改任务、整改措施和责任分工如下:

 整改内容:(一)主要领导进行了安排部署,研究制定了重点行业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方案。

 责任单位:各市监所和法制股、综合执法大队、县局扫黑办; 责任人:各市监所和法制股、综合执法大队、县局扫黑办

 的负责人; 整改时限:10 月 17 日前完成; 整改措施:

 一是充分利用电视、广播、公众号、微信、短信等多种新媒体方式大力开展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整治最新信息、案件等的宣传。

 二是及时召开县局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整治领导小组会议,强调各股室、各直属事业单位要加强协作、密切配合,充分发挥职能作用,重拳整治重点行业领域市场乱象,努力营造公平竞争、放心消费的市场环境。

 三是各市监所要组织专人认真排查辖区内的集贸市场、旅游景点等重点领域,及时将排查和整治情况上报县局扫黑办(每周)。

 整改内容:(二)长效机制建设空缺。

 责任人:县局主要负责人(第一责任人和直接责任人)

 整改时限:10 月 17 日前完成; 整改措施:一是召开局党组会议,根据《2022 年全市市场监管系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要点》、《2022 年全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要点》和《虚拟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整治实施方案》,结合本系统工作实际,研究制定了

 《虚拟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重点行业领域监管长效机制工作方案》。

 二是迅速召开县局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整治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负责人会议,及时传达了《虚拟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重点行业领域监管长效机制工作方案》,要求各成员单位认真贯彻落实。

 三是不定时督导各成员单位长效机制贯彻落实情况,并将落实情况纳入年度考核中。

 整改内容:(三)档案资料管理滞后、不规范,没有及时更新。

 责任人:县局扫黑办、局属各成员单位负责人; 整改时限:10 月 17 日前完成; 整改措施:一是提高政治站位。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和看齐意识,把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整治作为政治任务来抓。

 二是及时召开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整治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负责人会议,传达学习虚拟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重点行业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督导情况通报反应的问题,要求各成员单位及时更新、规范档案,所有涉及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整治和扫黑除恶档案必须专人专

 柜来管理。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强化督导整改工作的整治自觉。各局属成员单位要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督导通报反馈意见上来,切实增强抓好督导整改工作的整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以整改成效检验党性原则、宗旨意识、规矩意识,确保整改措施落实到位。

 (二)切实加强组织领导。严格落实整改工作责任制,按照分管领导和责任部门分工,切实抓好各项整改任务的落实。局长为整改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各分管领导根据各自承担的整改任务,具体抓好落实。

 (三)要重点完善制度保障。各分管领导和各责任人按照各自承担的任务,结合工作实际,认真研究制定整改措施,健全完善各项制度,进一步细化工作责任和工作措施,对具备条件整改的问题,要立即整改;对通过一定努力能够解决的问题,要严格按整改方案规定期限整改。同时,要坚持把整改工作和落实全局各项重点工作任务有机结合起来,形成工作合力,切实做到整改到位、促进工作。

篇九: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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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附录 17

 安徽省工贸行业安全专项整治 三年行动实施方案

 为加强金属冶炼等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根据《安徽省“1+11+N”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制定本方案。

 一、整治目标 通过三年安全专项整治,健全完善金属冶炼等工贸行业重点领域和高风险作业环节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的责任链条、制度成果、管理办法、重点工程、工作机制,扎实推进金属冶炼等工贸行业重点领域安全生产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建立完善以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为重点的安全预防控制体系,有效遏制较大及以上级别事故。

 二、主要任务 (一)深入开展金属冶炼企业安全专项整治。以钢铁、铝加工企业为重点,紧盯高温熔融金属和煤气两大高危风险,围绕人员配备、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高温熔融金属吊运、人员密集场所设置、重要设施设备本体及安全附件检查与检测、煤气制备储存作业安全以及淘汰落后设备工艺等重点,推动金属冶炼企业加大对安全设备设施及危险作业环节安全管理力度,彻底整治所属行业重大生产安全隐患,健全落实各项安全管理制度,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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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升安全风险管控水平。

 (二)强化工贸行业粉尘涉爆企业安全风险管控。以作业场所 10 人及以上的金属和木质粉尘涉爆企业为重点,围绕建构筑物、除尘系统、防火防爆措施、粉尘清理等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彻底整治相关工贸企业粉尘涉爆场所和除尘系统设计、安装、使用不符合标准规范以及未设置或未规范设置泄爆装置,未按照规定采取防雷、防静电措施等突出问题,督促相关企业规范除尘系统和作业场所粉尘清理、排放、收集、处置等工作,防范工贸行业粉尘爆炸事故风险。

 (三)规范工贸行业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以工贸行业附属污水处理系统和造纸、酱腌菜企业为重点,围绕有限空间辨识、警示标志设置和作业审批制度执行等生产安全事故隐患,督促相关企业从有限空间风险辨识和台账建立、人员分类培训教育、作业审批及执行、警示标识设置、作业仪器装备配置、应急演练、外委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等方面彻底排查整治安全隐患,规范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

 (四)深入涉氨制冷企业安全专项整治。以设计氨储量 10吨及以上企业为重点,杜绝“人员较多生产场所使用氨直接蒸发制冷空调和快速冻结装置未设置在独立操作间且操作间作业人数超 9 人”两类重大生产安全隐患,严格督促构成重大危险源的涉氨制冷企业落实登记建档、评估分级、上线监控、告知备案等规定,彻底整治单冻机物理隔离、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和警示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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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志等设置不符合标准规范要求等问题,提升氨制冷机房氨泄漏报警和应急处置能力,确保涉氨制冷企业生产安全。

 (五)管控工贸行业立式圆筒形钢制焊接储罐安全风险。以轻工、纺织企业立式污水罐为重点,聚焦工贸企业使用的公称容积 1000m 3 及以上立式圆筒形钢制焊接储罐,围绕储罐设计预制施工、竣工验收、罐体及其安全附件检查检验等环节,组织对轻工、纺织及其他工贸企业立式污水罐等设施逐一登记,摸清企业底数及其污水处理等相关设施安全现状,整治消除立式污水罐等相关设施的规划、选址、设计、建造、使用、报废等各环节存在的重大生产安全隐患,评估污水罐坍塌风险及影响范围,制定并实施有效管控措施。

 (六)组织工贸企业开展“反三违”行动。紧盯我省近年来事故多发频发的机械、建材行业,聚焦外包施工队伍安全管控,以检维修、交叉作业和场内运输(作业)车辆为重点,通过严格执法检查,督促工贸企业建立健全包括全员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各工种(岗位)操作规程、安全检(巡)查记录、安全教育培训记录、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记录、班组岗前安全检查确认记录、危险作业审批记录等在内的“反三违”规章制度,并依据规章制度严格纠正、教育和查处本单位“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工作纪律”行为,彻底消除习惯性违章、屡教不改等严重“三违”行为,有效防范化解“三违”行为造成的安全风险和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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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时间安排 从 2020 年 4 月至 2022 年 12 月底,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部署发动(2020 年 4 月至 5 月)。按照《安徽省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总体安排和本方案要求,各地认真分析本辖区工贸行业安全生产存在的突出问题,结合实际,研究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明确职责分工、工作要求和具体措施,并及时将实施方案传达至辖区工贸企业,结合“安全生产月”活动,广泛宣传发动,营造良好氛围。

 (二)排查整治(2020 年 5 月至 12 月)。各相关企业参照《安全生产执法手册(2020 年版)》(应急厅函﹝2020﹞75 号文印发)所列本行业、本领域检查表,全面梳理本单位每个部位、每个环节、每个岗位存在的问题和隐患,组织全体员工开展全员全岗位全过程自查,进行全面彻底、不留死角的自纠自改;对排查出的问题和隐患,制定问题清单和整改清单,逐项制定整改方案,明确整改责任、措施、资金、时限和预案,确保问题隐患全部得到整治。

 2020 年底前,工贸企业全面对照本方案要求开展排查整治,建立起完善的隐患排查治理制度;40%高危行业领域及中型以上工贸企业完成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自评(按《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标准(2017)》(国统字﹝2017﹞213 号印发)划分,下同);100%高危行业领域及中型以上工贸企业制定完善应急预案体系和现场应急处置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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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各地按照分级属地原则,加强对辖区内工贸企业专项整治工作调度,梳理分析专项整治工作开展是否到位,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是否闭环;采取部门和企业同步、自查自改和监督检查同步的方式,对照《安全生产执法手册(2020 年版)》对辖区工贸行业安全风险和问题隐患进行评估排查,建立问题隐患和制度措施“两个清单”,制定整治时间表和路线图,明确整改责任单位和整改要求,坚持边查边改、立查立改,加快推进实施,确保整治工作取得初步成效。

 2020 年底前,建立健全全省金属冶炼、粉尘涉爆、有限空间作业安全、涉氨制冷、立式圆筒形钢制焊接储罐企业监管台账;按照“一个金属冶炼企业对应一个执法主体”原则实施日常监管;专项整治对象当年执法检查覆盖面达 40%。

 (三)集中攻坚(2021 年)。各地根据专项整治工作进展情况,动态更新“两个清单”,针对重点难点问题,通过现场推进会、推广借鉴有关地方和标杆企业的经验等措施,加大专项整治攻坚力度,落实和完善治理措施,推动工贸企业建立完善以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为重点的安全预防控制体系,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2021 年底前,中型以上工贸企业建立起完善的安全风险管控“六项”机制;金属冶炼等重点行业领域工贸企业通过自身培养和市场化机制全部建立安全生产技术和管理团队;70%高危行业领域及中型以上工贸企业完成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自评。小型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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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工贸企业制定完善应急预案体系和现场应急处置卡。

 2021 年底前,建立健全工贸企业“互联网+监管”工作模式,做到企业自查自改自报,实现动态分析、全过程记录和评价,防止漏管失控;全面推行“一个工贸企业对应一个执法主体”分层级属地安全监管执法机制;专项整治对象 2 年时间执法检查覆盖面达 90%以上。

 (四)巩固提升(2022 年)。各地深入分析辖区工贸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共性问题和突出隐患,深挖背后的深层次矛盾和原因,梳理出在法规标准、政策措施层面需要建立健全、补充完善的具体制度,逐项推动落实。

 2022 年底前,工贸企业隐患排查治理全面走向制度化、规范化轨道;中型以上工贸企业完成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完成城镇人口密集区存在重大风险隐患的工贸企业搬迁工程;100%高危行业领域及中型以上工贸企业完成安全标准化达标自评。专项整治对象 3 年时间执法检查覆盖面达100%;工贸行业小型以上企业 3 年时间执法检查覆盖面达 90%以上。

 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分年度对专项整治行动完成情况实施评估,形成年度报告并于每年年底前报省安委会办公室,2022 年底前形成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工作报告报送省安委会办公室。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地要充分认识开展安全生产三年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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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整治工作的极端重要性,增强政治自觉和责任自觉,切实统一思想,加强组织领导,及时研究部署,明确时间步骤,细化内容要求,强化责任分工,定期分析研究处置整治过程中突出矛盾问题,确保完成三年整治行动目标任务。

 (二)建立有效监管机制。各地要按照“一个市场主体对应一个执法主体”的要求,压实市、县二级应急管理部门监管执法责任,统筹安排辖区内安全执法工作,充分发挥乡镇、街道在合法有效分担非高危微型工贸企业日常执法中的作用,避免出现多层级重复执法和执法缺位。

 (三)提高监管执法效能。各地要充分利用安徽省应急管理信息化平台,在督促辖区工贸企业依法接受在线安全监管的同时,重新分类判定辖区工贸企业所属行业、规模、重点专项整治类型,确保企业分类明确、标准一致、行动准确。要运用“互联网+执法”模式强化执法结果导向,及时分析研判执法数据结果,既推动基层工作,又发现解决重大问题。

 (四)严格执法检查。各地对执法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和隐患,必须现场依法提出处理意见,严格落实处罚措施,力求尽快消除事故隐患;对重大隐患要分级挂牌督办,逐项销号;对拒不整改、逾期未整改或整改无望的企业,一律停工停产。集中曝光一批重大事故隐患和严重违法违规行为,公布一批实施联合惩戒和“黑名单”管理的企业。

 (五)严肃考核问责。各地要研究制定出台本地区工贸行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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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安全监管工作考核办法,将金属冶炼等专项整治工作列入本级政府安全生产和消防考核指标体系。对专项整治工作责任落实不到位、工作开展不得力、不能按期完成任务的地区和企业,要强化约谈警示、通报曝光、考核问责等措施,对专项整治工作走过场造成安全责任事故的,要依法依规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篇十: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行业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各村(居)委会、乡属各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中省市县安全生产会议要求,结合我乡当前安全生产工作实际,经乡党委政府研究决定在全乡范围内开展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如下:

 一、总体要求 认真贯彻落实新《安全生产法》和《中共仪陇县委办公室仪陇县人民政府关于开展 201x 年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仪委办[201x]22 号)文件各项规定,认真履行安全生产工作责任,加大安全隐患排查和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力度,切实抓好重点时段、重点环节、重点行业领域的监管工作,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确保岁末年初全乡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努力实现 201x 年全乡安全生产工作良好开局。

 二、时间安排 (一)宣传阶段(201x 年 2 月)

 乡安办会同各村(社区)委会、广电网络公司,利用村广播和其他信息资源等进行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整治行动的

  有效宣传,由乡党委政府主导、安办牵头,各重点单位要在各自辖区和行业内,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宣传开展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整治行动的重要意义,为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整治行动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形成人人支持、人人参与的目的。

 (二)实施阶段(201x 年 3 月--11 月)。

 各村(社区)委会、乡属各单位要根据职责分工,结合本辖区、本行业实际情况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分解目标任务,细化具体措施,落实监管职责,增加一线监督检查次数,定期向乡安办报送检查情况统计,及时将违法违规行为进行通报。

 (三)总结阶段(201x 年 12 月)。

 各村(社区)委会、乡属各单位对开展活动情况进行认真总结,并于 201x 年 12 月 20 日前向乡安办报送书面总结材料(包括整治行动部署情况、开展情况、活动效果、存在的问题及整改措施)。

 三、职责分工 (一)宣传教育培训工作。

 围绕新《安全生产法》宣传活动,扎实做好宣传教育培训工作。

 1、乡安办在 201x 年 3 月中旬召开乡村干部、乡属各部门、重点行业部门等行业从业人员培训会。

 2、乡安办组建安全知识宣传队深入各村、生产经营单位、学校等开展安全知识宣传,并发放安全生产宣传资料。

  (二)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

 活动期间,各村、各单位、各生产企业要继续把重点领域集中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作为安全生产一项基础性工作来抓。

 1、每月至少开展两次安全排查,对排查出的安全隐患,要按照隐患治理“五落实”原则进行治理。

 2、对一时难以治理的安全隐患,要落实监管责任,提出治理计划,落实治理步骤和具体时限。

 3、201x 年 11 月份乡安办将对全乡重点领域隐患整治情况进行检查,对未完成隐患整治任务的各村或单位,按相关规定严肃追究责任。

 (三)“六打六治”打非治违工作。

 继续保持打非治违工作的高压态势,突出道路交通、建筑施工、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小学周边等重点行业领域,加强部门联动,开展联合执法,综合运用经济、法律和行政等手段,严惩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企业,切实做到“四个一律”,推进隐患整治工作向纵深开展。

 (四)重点及高危行业监管工作。

 1、道路交通安全。一是加强村道公路安全文明劝导对机动车的管控,深入开展交通专项整治行动,严厉查处客运车辆、危险品运输车等重点车辆严重交通违法行为,严厉打击非法营运行为;二是行动期间,切实开展严查客车超员、三轮汽车、摩托车违法载人,特别是学校上学和放学期间交管

  办要组织人员进行整治。严查涉牌涉证、酒驾等违法行为并联系五福片区联合执法中队开展联合执法行动;三是抓好道路安全隐患排查工作重点排查临水、临岩、临崖等危险地段的安全隐患情况。

 2、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安全。排查剧毒化学品、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生产、储存、经营单位行政许可、安全评价及备案情况;剧毒化学品、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各项安全管理制度、操作规程日常巡查及整改制度、产品流向登记;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生产、储存、经营单位的安全条件(如内外部距离、警示标志、安全设施等)是否符合国家和行业标准;主要负责人、相关从业人员的资质审验,持证上岗、安全培训及考核情况;设施设备、包装物是否检测检验,是否符合国家及行业标准;烟花爆竹生产经营单位是否存在“三超一改”(超范围、超定员、超药量和擅自改变工房用途),是否存在非法采购、运输、储存、销售烟花爆竹(含假冒伪劣制品)的行为。

 3、消防安全。一是 10 月底前全面启动全乡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工作,重点对学校、卫生院院、敬老院以及农村老旧房屋电线老化现象等场所的排查和整治;二是加强农村用火安全宣传教育,严防一氧化碳中毒、烤火引发火灾等事故发生;三是加强林区的防火工作,村(社区)安排专人(部分村落实督促村护林员)对相关场所及墓地焚烧纸钱、燃放鞭炮等行为进行严格监管,严防山林火灾事故的发生;四是乡

  安办应制定有效的火灾事故应急预案,待紧急情况发生后迅速组织人员赶赴现场实施救援。

 4、特种设备安全。一是 201x 年 4 月上旬抓好工程项目建设工地起重机械安全专项检查;二是督促建设单位对自有产权的在用起重机械逐台建立安全技术档案,督促建设单位选用具有相应许可资质的单位制造并经监督检查合格的起重机械。

 5、建筑施工和场镇燃气安全。一是针对农村建房较多的情况,要延伸监管触角,切实加强农村建房安全监管特别是易地搬迁和危房加固农户的监管;二是加强场镇道路、下地设施、街道照明等公用设施日常维修维护保养;三是加强我乡燃气安全监管,重点检查场镇燃气管道、学校、卫生院、敬老院、餐饮等人员密集场所的用气检查对违法经营灌装液化石油气行为进行举报配合相关部门调查,确保春节期间燃气安全。

 6、食品安全。一是在节假日前对食品生产商、食品经营商、农贸市场、学校食堂等场所开展食品安全大检查;二是督促餐饮服务单位、农村流动厨师、食品生产经营户等做好食品贮存、加工制作、餐饮具消毒等工作;三是督促各村重点防控团圆饭、年夜饭、农村宴席等一次性人数众多的聚餐行为,坚决杜绝群体性食物中毒事故的发生;四是严格执行春节期间 24 小时值班制度,全力做好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准备工作;五是对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举报投诉要迅速、及

  时处理,不得推诿、拒受。

 7、学校安全。对校园建筑及教室、宿舍、实验室厕所、体育设施等学生集中活动场所进行全面排查,确保学校校舍达到安全要求;进行火灾隐患排查;重点检查和摸清学生上下学交通安全情况,对排查出的隐患要立即进行整改。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职责。

 各村、各单位要严格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要求,认真落实安全生产监管责任,党政“一把手”亲自抓好 201x 年安全生产工作。各安全生产重点监控部门主要负责人要认真履行主体责任,切实将工作职责落实到每个环节、每个岗位和每个职工,将安全生产工作落实到操作层面。

 (二)做好应急值守,确保信息畅通。

 针对冬春季节可能出现的强降温、雨雪等灾害性天气以及汛期,根据相关单位发布灾害性天气预警信息;各村各单位要进一步完善应急预案,做好应急组织机构、救援队伍、装备、物资等应急资源的准备;要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带班制度和关键岗位 24 小时值班制度,对节日期间值班情况进行检查;要严格执行事故信息报告制度,全面做好生产安全事故和其他紧急突发事件的信息报送和处理工作,确保事故信息和其他重要信息及时、准确上报。

 (三)严格督查考核,严肃工作纪律。

  活动结束后,乡纪委、乡安办要组成联合考核组对各村(社区)、乡属各单位活动开展情况进行专项考核,考核结果将与 201x 年考核和实绩相挂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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