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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5

工程招投标营商环境整治8篇

| 来源:网友投稿

工程招投标营商环境整治8篇工程招投标营商环境整治 为认真贯彻落实全省“营商环境提升年”安排部署,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全面优化提升营商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工程招投标营商环境整治8篇,供大家参考。

工程招投标营商环境整治8篇

篇一:工程招投标营商环境整治

真贯彻落实全省“营商环境提升年”安排部署,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全面优化提升营商环境,按照县政府办《关于印发 X 县优化营商环境保障项目建设专项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X 政办函〔X〕15 号)要求,结合我镇工作实际,现就扎实开展全镇优化营商环境保障项目建设专项整治工作,制定如下实施方案:一、总体要求按照市县优化提升营商环境和全镇深化“激情、干净、超越”主题作风建设的安排部署,围绕打造一流营商发展环境,以滴水穿石、久久为功、精准严实的韧劲和定力,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加强效能建设,创新服务手段,提升办事效率,严格责任追究,集中整治营商环境、项目建设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着力打造对外招商引资“洼地”和项目建设“高地”,切实为加快“六镇”建设营造一流营商发展环境。二、整治目标牢固树立“处处都是营商环境、人人都是形象使者”理念,通过开展专项整治,确保中央和省、市、县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全面优化提升营商环境、“重点项目建设主题年”活动各项部署落到实处,各类市场主体和广大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得到有效解决,产业园区项目承载能力和服务水平明显提升,广大干部为基层、群众和企业主动服务的意识明显增强,全力打造审批最快、流程最优、体制最顺、机制最活、效率最高、服务最好“六最”营商发展环境,进一步开创全镇经济社会追赶超越发展新格局。

 三、整治重点1.政策落实方面。重点整治对中央和省、市、县、镇支持扶持企业发展、鼓励创新创业、改善营商环境的政策文件落实不到位、执行打折扣、宣传解读不及时,致使一些好政策落实效果不理想的问题。全力推动市上印发的《促进全市产业园区创新发展的实施意见》(X 发〔X〕9 号)、《X 市深化“放管服”改革全面优化提升营商环境工作实施方案》(X 发〔X〕10 号)、《X 市市级政府部门行政许可实行分类授权审批制度改革实施方案》(X 发〔X〕11 号)、《X市优化营商环境规范公职人员行为的“十条禁令”》(X 办发〔X〕45 号),以及县上出台的《X 县县域工业集中区招商引资优惠政策(试行)》(X 政发〔X〕63 号)、《X 县加强县级行政服务能力建设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实施方案》(X 办发〔X〕53 号)、《X 县优化营商环境规范公职人员行为的“十二条禁令”》(X 办发〔X〕8 号)等政策措施不折不扣落实到位。2.项目落地方面。重点整治当前项目建设过程中前期审批效率低、招投标不规范、项目责任部门推进不力、项目建设环境保障不力、资金拨付滞后、监督验收走过场,以及项目报建规费征收管理中落实政策不到位和乱收费等问题。着重通过对照项目落地建设各环节重点工作,逐项研究制定易操作、有实效、管长远的重点项目建设推进工作机制,列出工作清单,建立项目台账,实行“挂图作战”,精准施策、对症下药,全力确保项目落地建设工作高效有序推进。3.企业运营方面。重点整治对企业生产经营和投资者工作生活中遇到的问题敷衍应付、推诿扯皮、久拖不办,乱收费乱罚款乱检查、滥用行政力、欺行霸市、干扰企业正常生产经营等问题。聚焦服务实体经济发展,认真对照“百人百企”包抓活动要求,坚持一企一策、分类指导、重点扶持,及时研判分析经济形

 势、企业运行状况,帮扶企业把脉会诊,理顺发展思路,协调解决在发展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进一步激发企业投资发展活力,不断为县域经济快速发展注入动力。4.政务服务方面。重点整治政务服务窗口办事过程不够透明、不按流程标准办事等问题,以及跨部门、上下协调方面问题。自觉对照“放管服”工作要求,进一步加大简政放权力度,持续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积极探索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新模式,从严贯彻执行“最多跑一次”、“一枚印章管审批”等行政效能提升工程,大力度压减审批事项、精简审批手续、提高办事效率,综合施策打好解决重审批、轻服务组合拳,全力以优质政务服务打造“亲”“清”新型政商关系。5.难点突破方面。重点整治招商引资时乱承诺,对依法作出的承诺事项不兑现、不履约,以及市场主体对相关政务服务、公共服务、市场秩序、司法保障等方面反映强烈、长期得不到解决的突出问题。结合开展深化“激情干净超越”主题作风建设要求,围绕提高服务效率、提升素质能力目标,坚持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相结合,突出重点、细查深剖,精准发力、整改提升,着力汇聚社会各界亲商尊商、优商安商、聚商兴商的强大正能量。四、方法步骤(一)动员部署阶段(X 月 X 日—X 月 X 日)。各村(社区)、各单位要迅速开展以优化营商环境保障项目建设为主题的大讨论,深入学习中央和省、市、县优化提升营商环境作出的决策部署、出台的改革举措,在讨论交流中深化认识、统一思想、明确任务。

 (二)自检自查阶段(X 月 X 日—X 月 X 日)。各村(社区)、各单位要聚焦整治内容,全面深入排查梳理近年来本辖区本系统营商环境、项目建设方面存在的问题,并通过设立问卷调查、组织民营企业家召开座谈会、组成专题调研组实地调研等方式广泛征集市场主体和广大群众反映的具体问题和意见建议,形成问题清单、原因清单、措施清单,明确责任主体和解决时限,实行台账管理,挂牌办理。(三)集中整治阶段(X 月 X 日—X 月 X 日)。各村(社区)、各单位要结合专项整治方案及自检自查情况,对问题清单上的问题做到一项一项整治、一个一个突破、一件一件销号。对企业反映长期得不到解决的具体问题,要采取领导分包、限时办结等方式加以解决。(四)督导检查阶段(X 月 X 日—X 月 X 日)。镇纪委将不定期组织对各村、各单位专项整治工作推进情况开展督导检查,确保全镇优化营商环境保障项目建设专项整治工作取得实实在在成效。(五)总结巩固阶段(X 月 X 日—X 月 X 日)。各村(社区)、各单位要对照集中整治目标任务和企业需要解决的重点难点问题,一项一项对照检查,对达不到目标任务要求、整治效果不明显、群众不满意的,认真开展“回头看”、再整治,着力推动建立优化营商环境长效机制,坚决克服搞形式、走过场,切实保证整治工作成效。五、工作要求(一)强化组织领导。成立镇优化营商环境保障项目建设专项整治推进组,由镇长熊彦成任组长,纪委书记陈远军、副镇长徐剑锋任副组长,镇国土所负责

 人李铮、市管所所长司新国、国税所所长赵继宏、地税所所长张锋、城建站干部张永兴为成员,统筹推进全镇优化营商环境保障项目建设整治工作。(二)扎实推动整治。各村(社区)、各单位要把优化营商环境保障项目建设作为深化“激情、干净、超越”主题作风建设的一项重点工作,主要负责同志亲自谋划推动,分管负责同志具体组织实施,切实把相关责任目标落实到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各村、各单位要充分发挥好示范带头作用,在抓好本村、本单位整治行动的同时,做好全镇专项整治的指导推动。(三)从严督导问责。镇纪委采取联合巡查、一案一督、明查暗访等形式,对各村、各相关单位集中整治行动进行督导检查。对问题查找不深入、问题解决不到位、群众满意度低的村和单位启动调查、通报问责程序。各村、各单位要严格对照逐级负责、跟踪督效的要求,切实强化督导检查和问责力度,全力推动本辖区本系统优化营商环境保障项目建设专项整治深入开展。(四)注重氛围营造。坚持开门搞活动,全方位、多形式、多角度对专项整治进行宣传报道,吸引群众和市场主体积极参与到意见征集、问题整治、满意度评价等活动中来。注重发挥好“X”政府便民服务平台作用,及时广泛接受群众监督。同时,大张旗鼓宣传表彰一批先进典型,毫不留情曝光一批反面典型,着力构建全社会共同优化营商环境保障项目建设浓厚氛围。

篇二:工程招投标营商环境整治

1 - 营商环境问题专项整改工作方案 为切实做好营商环境问题整改工作,解决企业群众的烦心事揪心事,全力推进营商环境持续优化,有效激发市场主体活力,根据《关于印发营商环境问题专项整改工作方案的通知》,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建立领导责任、工作推进、考核评价、督导问责四个体系,坚持问题导向,对症下药、靶向施治,集中整治影响我省经济发展的营商环境问题,促进我省营商环境提档晋位,不断提升企业和群众的获得感和满意度。

 二、工作目标 针对《营商环境调查问卷》反映出的问题,认真查摆,对号入座,并举一反三,主动对照检查。本着有则改之,无则加勉的态度,强化整治措施,完善工作机制,对存在的问题坚决整改到位,努力实现 2022 年底前市场监管部门相关问题整改完成的任务目标,促进全市营商环境明显改善。

 三、工作任务 (一)认真查摆问题。对照《<营商环境调查问卷>反映问题整改台账》和《优化营商环境自查问题整改台账》所列问题,逐一梳理,对号入座,该认领的坚决认领,对企业有反映但问题不突出或已采取措施有效解决的问题,也要主动

  - 2 - 对照检查,纳入整改清单台账。同时,结合部门职责和工作实际开展自查,梳理查摆本部门本条线营商环境方面的问题,一并纳入清单和台账。要形成问题清单、责任清单及整改措施清单,建立整改工作台账,提出整改措施、完成时限及完成标准,明确责任领导、责任部门及具体责任人。

 (二)建立整改台账。按照“建账、分账、交账、对账、销账”工作机制,建立“三个清单”,实现台账式管理。根据问题实际情况,制定措施,提出要求。对能够立改立行的,立即整改;不能立即整改完成的,明确整改措施分阶段实施并明确要求;对长期性任务或者经常性整改的问题,提出工作措施和 2022 年完成标准。

 (三)实行“四制”管理。实行整改工作台账制、督办制、销号制、问责制,即:落实问题整改台账制,建立问题整改统一管理台账,整改情况进行定期调度和记录;落实整改情况跟踪督办制,按月督办、按季总结汇报,市局将定期向省局营商环境问题专项整改工作专班办公室报送问题整改进展情况;落实问题整改销号制,对规定期限内整改完毕逐项销号;落实整改情况问责制,定期对问题整改及销号情况进行调度通报,对整改任务、责任落实不到位、不及时的予以问责。

 (四)建立长效机制。及时总结工作经验做法,将行之有效的工作措施固化为制度安排,完善工作制度机制,形成

  - 3 - 有利于优化市场监管领域营商环境长效机制。

 四、保障措施 (一)深化认识,强化领导责任。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从坚决拥护“两个确立”、做到“两个维护”,不折不扣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部署决策的高度,充分认清整改企业和群众反映营商环境问题的重要性。领导干部要切实承担主体责任,领导抓推进、层层抓落实,以机关带战线,推动问题切实解决。市局成立营商环境问题专项整改工作专班,市局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分工负责,相关科室、直属事业单位主要负责人直接负责,相关工作人员具体负责,系统推进工作落实。

 (二)细化措施,强化工作推进。将营商环境问题整改工作纳入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推进落实。各单位、部门对照问题清单,细化工作措施,明确方法路径,提高措施的针对性、有效性和可检验性,做到每项任务见人见事见结果,让企业和群众有实实在在的获得感,在经济发展成果上看到实实在在的成效。

 (三)注重实效,强化考核评价。将营商环境问题整改工作纳入年度工作考核内容,发挥专班作用,通过现场查、实地访、座谈问卷调研等方式,对照问题清单、责任清单、整改措施清单,定期检查台账,按照整改完成期限和标准要求,按月跟踪落实情况,及时掌握列入台账的工作进展情况,

  - 4 - 按季度上报情况,评估整改工作质效。

 (四)以督促改,强化督导问责。通过明察暗访、抽查等方式对问题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及时发现并督促问题整改。对工作推动缓慢、不实不细的限期整改,对不作为慢作为、失职失责、弄虚作假的,严肃批评并进行内部通报,情形严重的,依纪依法追责问责。

篇三:工程招投标营商环境整治

顽瘴痼疾精准施治— —四川深化工程招投标领域突出问题系统治理文 侯荣专题“成都市委政法委原二级巡视员廖维忠利用担任双流县副县长,西南航空港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党组书记、主任,天府新区成都党工委委员、管委会副主任等职务上的便利,多次通过违规给相关单位负责人打招呼等方式干预、插手工程项目,在工程项目承揽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财物1000余万元……”11月下旬,四川省纪委监委再次公开曝光6起工程招投标领域典型案例。截至目前,该省纪委监委已公开通报曝光典型案例10批次29起,全省纪检监察机关累计通报曝光典型案例262起,持续释放越往后盯得越紧、执纪越严的强烈信号。自去年以来,省纪委监委充分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聚焦工程招投标领域突出问题,持续开展系统治理。统筹监督力量,压紧压实责任,构建联动治理格局;严查突出问题,通报曝光典型案例,形成震慑效应;坚持系统观念,深化源头治理,强化建章立制,做实“后半篇文章”,切实管住权力任性之手,推动招投标领域营商环境持续向好。扭住“牛鼻子”,压紧压实“两个责任”综合案件查办、巡视巡察、基层调研等方面情况,省纪委监委发现,近年来查处的多名省管干部违纪违法问题都与工程招投标有关。为此,省纪委监委将“深化招投标领域突出问题系统治理,持续纠治重点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纳入省纪委全会部署,明确作为全年的重点工作。工程招投标领域治理涉及多个系统、多个地方,点多面广、专业性强。连续两年,省纪委监委均印发开展重点行业领域突出问题系统治理工作方案。与2020年相比,2021年工作方案由省纪委监委与省发改委等9个部门联合行文。

 “这表明,系统治理的合力进一步增强,主管部门的责任更加明确,治理的重点及措施更加聚焦。”省纪委监委有关负责人说。“治理的重点在于整治领导干部和主管部门违规插手干预招投标活动,招投标政策规定不统一,代理机构弄虚作假、围标串标,评标专家评标不公、谋取不当利益等突出问题。”省纪委监委党风政风监督室有关负责人介绍,该省把系统治理作为解决管党治党领域突出问题的有效方法和重要抓手,统筹省市县三级纪检监察机关力量,采取宣传动员造势、起底问题线索、严查典型案例、抓实以案促改等措施,深化源头治理,力求标本兼治。责任制是系统治理的“牛鼻子”,四川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综合运用调研督导、日常监督、案件查办、巡视巡察等手段,不断压紧压实地方党委、主管部门的主体责任和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的监督责任,推动构建省市县联动发力、相关部门各司其职的治理格局。雅安市纪委监委采取绩效考核、定期通报、阳光问廉、监察建议等措施,将系统治理工作责任压实到基层末端。泸州市纪委监委主要领导全覆盖调研督导,4名班子成员联点包片7个牵头部门和7个县(区),同步压实相关纪检监察组织监督责任。省、市、县主管部门履职尽责,分级建立系统治理联席会议机制,进一步凝聚形成治理合力。作为全省系统治理牵头部门,省发改委党组高度重视,多次专题研究部署治理工作。在10月11日召开的全省重点行业领域突出问题系统治理工作推进会上,省发改委郑重承诺,将切实发挥牵头部门统筹作用,会同相关部门全力以赴完成今年系统治理目标任务,加快完善招投标监管制度机制。会后,省发改委立即会同自然资源、住房城乡建设、交通运输、水利等部门组成联合调研督导组,由厅级领导带队分赴21个市(州)开展全覆盖调研督导,对发现的问题“发点球”推进整改,进一步压实各地各系统治理工作责任。定期召开会议交流工作情况,压实治理责任,是四川推进工程招投标领域突出问题系统治理的有效举措。两年来,省纪华蓥市纪委监委开展招投标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对违法转包、分包问题进行现场督查检查。高丽萍/摄66

 专题委监委先后召开动员部署会、推进会、工作调度会5次,及时分析解决工作推进过程中的难点堵点问题,层层传导压力,细化分解责任。为防止治理工作搞选择、打折扣、走过场,省纪委监委还由主要负责同志带头,班子成员分赴各地实地调研督导,把治理工作落实到具体的点位上,盯住不放,一抓到底,推动一个点位一个点位突破、一个问题一个问题解决。保持严的主基调,严肃惩治突出问题在帮助商人拿下工程项目后,他一次性敢收1000万元。资阳市政府原副秘书长、市政府办公室原党组成员邹明勇在担任安岳县县长期间,有多年交情的老板余某找上来,请求他帮助协调项目。邹明勇爽快答应,很快找到时任分管城建工作的县领导,帮助余某顺利争取到总投资5亿多元的两个项目。项目投资合同签订后,余某准备送给邹明勇300万元感谢费。邹明勇觉得钱少了,拒绝了他的“好意”。考虑到以后项目推进还需要邹明勇支持,余某便与邹明勇商议,按照项目总利润的20%给邹明勇,待结算后支付。纪检监察机关查明,邹明勇担任安岳县县长、资阳市政府副秘书长等职务期间,利用职务之便,为20余家单位在工程建设招投标等方面谋取利益,收受贿赂5000余万元。最终,邹明勇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15年、并处罚金200万元。这是四川省推进招投标领域系统治理工作中,查处的一个典型案例。系统治理触及的不是一般性矛盾,而是顽瘴痼疾,必须用重拳治乱,刹住歪风邪气。把严的主基调和总原则贯穿始终,四川各级纪检监察机关以案件查办破山开路,畅通信访举报渠道,广泛收集意见建议,开展问题线索大起底大排查,建立专门台账,逐一核实、逐一销号,对利用职务之便在工程招投标领域大肆敛财的严重违纪违法问题持续加力、重拳出击。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厅原党组书记、厅长陈新有,甘孜州政府原党组成员、副州长何康林,南充市政府原党组成员、秘书长蒲国,攀枝花市发改委原党组书记、主任杨礼文,广安市发改委原党组书记钟爱平……一批在工程项目招投标领域以权谋私、收受贿赂的领导干部相继落马。行贿与受贿如同一棵树上长出的“双生”毒瘤,四川坚持受贿行贿一起查的双向查处机制,深挖彻查招投标领域窝案串案,铲除不正之风和滋生腐败的土壤。据统计,截至今年10月底,四川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共收集工程招投标领域问题线索1606件,立案查处1325起、1672人,给予党纪政务处分622人,追缴退赔违纪违法资金1.8亿余元。坚持系统思维,做实“后半篇文章”系统治理,不能头疼医头、脚疼医脚。四川坚持系统观念、“三不”一体推进理念进行全方位治理。省纪委监委认真落实省委印发的《重大典型案件以案促改工作实施办法》,把查处招投标领域的典型案件深入“剖”开来看,在用好典型案例这个“活教材”,开展同级同类警示教育的同时,还注重强化制度防范,堵塞制度漏洞,努力实现“查处一案、警示一片、规范一域”的效果。管行业必须管行风。省纪委监委督促发改等主管部门既敢于斗争、直面问题,认真查摆纠正“自设权力” “增设程序”等行为;又深入开展制度清理,做好制度“废改立”工作,不断深化行风建设。省纪委监委驻省发改委纪检监察组积极发挥“探头”作用,在约束权力、净化市场、防治腐败方面跟进监督、精准监督,通过全程深度参与、积极建言献策等方式,推动驻在部门动真碰硬深化系统治理。2021年10月31日, 《四川省评标专家和综合评标专家库管理办法》出台,成为该省工程招投标领域突出问题系统治理的重要制度成果。

 “该办法针对评标环节突出问题,着力加强对评标专家的入库把关和日常管理,创新开展负面积分评价,加大对评标专家违法违规行为的惩戒力度。”省发改委有关负责人介绍,该办法有利于凝聚各级行政监督部门合力,完善招投标领域全过程、全链条监管,从源头上防范评标专家违法违规行为。“评标专家邱某某在招标投标有关活动中,通过泄露招标信息、制作审查标书、请托关照等方式帮助投标人中标,非法收取他人财物,犯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缓刑4年。根据评标有关规定,取消其担任评标委员会成员资格,不得参加任何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评标。”前不久,四川省发改委发布通报,3名评标专家因违法违规行为被处罚。截至目前,省发改委调查处罚评标专家111名,取消评标专家资格46名。在宜宾,纪检监察机关推动市发改委联合财政、住建、公安等部门建立项目会审、数据比对、联合调查“治理模式”,自查重点问题195个,行政处罚36人、102家单位,罚款1118万元,不予退还保证金333万元,向纪检监察、公安机关移送问题线索46件。通过严肃查处招投标领域的违纪违法人员,起到了较好的震慑效果。为避免围标串标,确保公平公正,宜宾市实行全流程电子化交易,实现常态化“不见面”开标、异地远程评标、电子保证保函、数字证书在线办理等。今年1—9月,宜宾市工程建设项目实施“不见面”开标456宗,2900余家投标人“在家” “在线”参与招标采购活动,3486家投标人在线办理数字证书,为投标人节约大量成本支出。自工程招投标领域系统治理开展以来,四川省完成招投标地方性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清理整合,梳理有效文件382件,分类推进“废改立”工作,明确县(市、区)一律不再保留和新制定招投标制度规则;严厉打击串通投标违法犯罪行为,公安机关受理串通投标案件221起、立案195起,招投标领域营商环境不断优化。67

篇四:工程招投标营商环境整治

名称:

 三措并举,实现工程建设全程跟踪服务 案例内容:

 以提升政务服务、推进项目建设、加强作风建设为抓手,积极转变工作定位,全面拓展“利企服务”,从施工许可、质量安全监督到竣工备案,全程跟踪服务,确保工程建设进度,真正做到“破障碍、去烦苛、筑坦途”,为市场主体添活力,为人民群众增便利。

 主要做法:

 一是推进政务服务,优化“ 营商” 环境。按照减环节、减材料、减时限的要求,编制并向社会公开的审批事项标准化工作流程和办事指南,细化量化审批服务标准。设立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窗口,推行“首席服务员”、“一对一”跟踪指导、短信提醒等服务方式,实现了“一份办事指南、一张申请表单、一套申报材料”,形成“前台综合受理、后台分类审批、材料网上流转、证照电子核发”的高效便捷服务模式。

 二是加快项目落地,助力“ 迎商” 环境。积极转变工作定位,坚持靠前服务,主动为项目各方主体提供法规、程序、技术等全方位的指导与服务,实行“三下机制”、“一线工作法”,对施工工地质量、安全工作人员加强业务指导,及时帮助企业消除各类质量安全隐患。工业建设项目试点推行“审批信用承诺制”“容缺+告知承诺制”,实施全程跟踪指导服务,帮助企业克服复工复产中遇到的实际困难,促进建设项目早落地、早开工、早达效。

 三是加强作风建设,打造“ 适商” 环境。开展住建系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活动,把脉问诊影响企业发展环境的“痛点”“堵点”“难点”。聚焦“痛点”,组织廉政

 谈话,签订岗位责任书,签署《不参与不插手承诺书》,围绕行政审批、招投标监管、建筑市场监管等关键环节和重要岗位,认真查找廉政风险点 35 个,制定防控措施 43 个,建立以岗位为点、以程序为线、以制度为面的廉政风险防控网络体系,全力提升服务质量;疏通“堵点”,开通投诉热线,加大行业营商环境和作风效能监督力度,通过走工地、访企业、下村屯,明察暗访工作作风、服务质量等,构建全方位立体监督体系,打通服务企业“最后一公里”;瞄准“难点”,针对走工地、访企业、下村屯收集的具体问题研究制定服务清单,尽心尽职尽责跟踪服务,营造一流的营商环境。

 实践成效:

 坚持突破传统思维,瞄准前沿动态,三措并举全程跟踪服务,为工程建设保驾护航,优化住建领域营商环境,助力龙凤区经济高质量发展。

篇五:工程招投标营商环境整治

营商环境实施方案 2 2 篇

 优化营商环境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有效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和创造力,结合实际,现提出以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全面落实《优化营商环境条例》,以数字化改革为引领,坚持问题导向、数字赋能、改革集成、系统推进,聚焦群众企业市场关切,实施清单化管理和动态调整,推进全链条优化审批、全过程公正监管、全周期提升服务,推动有效市场和有为政府更好结合,全力打造一流营商环境,为实施“产业强区”战略,推进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提供强有力的制度保障。

 二、主要目标 通过改革创新和优化提升,推进 XXX 国家营商环境创新试点城市建设实施方案相关任务落实落地,实现政府治理效能持续提升,实现企业办事无忧、政府无事不扰,市场主体活跃度和发展质量显著提高,营商环境体制机制更加成熟,全力打造“效率高、成本低、服务优”的营商环境最优区。

 三、重点任务 (一)进一步破除区域分割和地方保护等不合理限制。

 1.支持企业扩大经营规模。在不直接涉及公共安全和人民群众生命健康的领域,深化“一照多址”改革,扩大适用主体和区域范围。对部分高频经营许可事项,探索实施“一证多址”改革,便利企业在一定区域内开设经营项目相同的分支机构。将企业分支机构、连锁门店信息变更纳入同城通办业务范围,依托企业登记全程电子化平台实现“集中受理、就近领照”。

 2.便利跨区域开展经营活动。禁止在招投标领域设置门槛排斥潜在投标人,清除政府采购领域各类隐性门槛和壁垒。运用区块链等新技术推动实现招投标领域数字证书兼容互认。推广道路运输从业人员资格证(客运、货运)等电子证照应用,并推进跨区域互认与核验。

 (二)优化市场主体准入和退出机制。

 3.实施透明规范的市场准入。将社保、医保、公积金登记后续环节纳入开办企业“一网通办”平台,实现开办企业全业务“一网通办”,实现一个环节、30 分钟办结、零费用,全流程网办率达 90%以上。持续提升预约开户等银行开户便利度,探索三方代扣代缴在线签约及账号信息共享服务。推行住所(经营场所)登记申报承诺制,建立住所登记负面清单管理制度,强化统一地址库应用。深入推进企业变更登记“一件事”改革。全面落实全国统一的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定期排查清理没有法律法规依据和不合理的市场准入限制。

 4.完善市场主体退出机制。深化企业注销便利化改革,推进实施注销登记“同城通办”,企业简易注销办理比例提升至 55%以上。探索建立市场主体除名制度,对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被标记为经营异常状态满两年,且近两年未申报纳税的市场主体,可作出除名决定。鼓励运用破产预重整制度,健全企业破产重整期间信用修复机制,明确破产企业的相关权利人对破产管理人的推荐权。加强府院联动,完善破产审判配套制度机制,优化破产案件财产解封及处置程序,探索建立重整成功企业信用快速恢复机制,提高市场重组、出清的质量和效率。

 (三)持续提升投资和建设便利度。

 5.深化投资和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全面优化项目服务,健全项目联动机制,为项目提供一站式保姆服务,集中力量

 研究解决项目推进中的重大难题。实行工业项目(除需消防设计审查、特殊或重点设防类项目外)施工许可“分钟制”办理,对投资额小于 200 万元或建筑面积小于 1000 平方米的房屋建筑或市政基础建筑设施工程取消施工许可手续。建立社会投资项目“用地清单制”,深化“区域环评+环境标准”改革,加强产业园区规划环评和项目环评联动。加快推进“拿地即开工”新模式,政府部门通过流程再造、并行预审、全程代办、集中办证等综合举措,实现按“标准地”出让的保障扶持类工业用地签订出让合同后 1 周内可开工。推进简易低风险工程建设项目联合咨询和一阶段审批,简易低风险项目扩面至地上建筑面积 20000 平方米以下、高度 24 米以下的功能单一的标准厂房和普通仓库(超过一定规模的危大工程和消防特殊建设工程除外)。探索工业项目联合验收,对已满足使用功能的单位工程推行单独竣工验收。

 6.优化建筑工程管理。探索在民用建筑工程领域试点推行建筑师负责制,充分发挥建筑师的主导作用,鼓励提供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推进工程建设项目全过程图纸数字化管理。推行工业用地“一地一码”模式,实现工业用地房地首次登记“零资料”、“零等候”、“零跑次”发证。

 7.提升市政公用服务水平。优化“去申请化”供电服务模式,提升供电可靠性,全天候、全区域稳步推行不停电作业,力争用户接入工作不停电作业率达 100%。

 (四)更好支持市场主体创新发展。

 8.推动创新要素高效配置。实施“腾笼换鸟”行动,加快平台有机更新,进一步优化土地资源要素配置,促进产业有效转型,全面提升平台和产业能级。优化企业创新环境,迭代完善实体经济扶持政策,强化企业梯次培育。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和产业化。优化企业孵化器及众创空间信息变更管理模式,加强孵化器、众创空间动态管理。提升普惠金融服务能力,创新信用贷款产品,多渠道拓展民营企业、中小企业直接融资,提升企业直接融资能力。探索知识产权资本化新模式,促进知识产权交易转化。健全政府引导的知识产权质押融资风险分担和补偿机制,综合运用担保风险补偿等方式降低信贷风险。

 9.推动公共服务普惠共享。加快完善以公租房、保障性租赁住房和共有产权住房为主体的住房保障体系,扩大保障性租赁住房供给。增加义务教育资源供给,保障持有居住证的适龄随迁子女在本地义务教育学校入学。逐步实现电子病历、检验检查结果、诊疗信息等在不同医院互通共享。完善居家社区机构相协调、医养康养相结合的养老服务体系,探索打造“民生综合体”。提升婴幼儿智慧化照护服务水平。

 (五)持续提升跨境贸易便利化水平。

 10.畅通国内国际双循环通道。加大对进出口企业规模提升、风险防控、物流保障、参展拓市等方面的政策扶持力度,减轻企

 业负担,提高国际市场抗风险能力。利用 XXX 自贸区 XXX 片区、中国(XXX)跨境电商综合试验区等平台,有效探索“线上下单、线下展示、定点配送”“、数字清关”等跨境电商新模式,推进“一键找订单”数字贸易综合服务平台应用。推进“库港联动”区域服务新模式,降低企业物流成本,提高通关效率。推行数字化、智能化、精细化出口退税服务,持续压缩出口退税办结时限,办理正常出口退税平均时间压缩至 3 个工作日以内。

 11.健全外商投资促进和服务体系。完善外商投资准入、促进、保护、管理政策体系。简化港澳投资者办理商事登记流程和材料,将更多涉外审批服务事项纳入“一网通办”。加强涉外商事法律服务,畅通政企沟通渠道,建立健全外商投资企业投诉工作机制。完善涉外公共服务,对外国人来临工作、居留许可实行并联审批,构建多样化渠道,方便外籍人员在 XXX 投资、工作、生活。

 (六)

 维护公平竞争秩序。

 12.强化公平竞争刚性约束。建立完善公平竞争审查举报处理和回应机制,着力清理取消企业在资质资格获取、招投标、政府采购、权益保护等方面存在的差异化待遇,保障各类市场主体依法平等使用各类生产要素和公共服务资源,依法平等享受政府支持政策。加强网络虚假宣传、刷单炒信、虚假交易等互联网不正当竞争行为监管。清理规范涉企收费,健全遏制乱收费、乱罚

 款、乱摊派的长效机制,着力纠正中介机构垄断经营、强制服务等行为。

 13.营造公开透明招投标和政府采购市场。推进招投标全流程电子化改革,实现全行业、全类型、全流程电子招投标全覆盖。探索建立招标计划提前发布制度。优化水利、交通等公共基础设施工程招投标手续,提高招投标活动透明度。健全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与供应商信用评价及结果运用。简化对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条件的形式审查,全面实现政府采购供应商“免证明化”。

 (七)进一步加强和创新监管。

 14.强化重点领域监管。坚持放管结合并重,夯实监管责任,在消防安全、食品药品、环境保护、医疗卫生、水土保持等重点领域建立事前事中事后全流程监管机制。推动行业协会商会等建立健全行业经营自律规范。

 15.创新监管方式。深化“互联网+监管”,探索形成市场主体全生命周期监管链。开展新型监管机制“一体化、数字管”改革,推进风险分级分类监管。推广应用“家政安心码”,建立完善家政行业信用体系。打造“临里好生活”场景,构建覆盖镇街的家政服务系统及村社 15 分钟便民生活圈。推进基层“一支队伍管执法”,推动执法职责和力量向基层下沉,探索中心镇辐射周边乡镇模式,完成县域集成综合行政执法改革试点。

 (八)依法保护各类市场主体产权和合法权益。

 16.健全政府守信践诺机制。畅通政府失信投诉举报渠道。探索建立政务诚信行政诉讼执行协调机制,切实保障企业合法权益。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增强企业和公众参与实效。建立重大政策事前评估和事后评价制度,推进评估评价标准化、制度化、规范化。

 17.优化公共法律服务。建立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热线平台、网络平台融合发展机制,打造线上线下融合互通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开展司法专递面单电子化改革,建立市场主体法律文书送达地址登记承诺制度,降低纠纷解决成本。深化司法拍卖不动产“一件事”改革。实施更加严格的知识产权保护,定期开展知识产权保护专项行动,建立商标恶意注册和专利非正常申请快速处置联动机制。强化知识产权维权和纠纷调解,对已建立的知识产权公共服务体系运营机制按省市级标准进行完善。

 (九)优化经常性涉企服务。

 18.提升政务服务便利化水平。推进涉企事项“一网通办”、“一照通办”、“一窗通办”,进一步深化减环节、减材料、减费用、减时间,持续推行企业开办零费用。强化部门联动配合,落实项目服务全闭环联合审批制度和项目推进机制。一般企业投资项目,全流程审批用时最多 80 天。不动产登记“企业专窗”受理的业务简单高频事项 60 分钟办结,复杂低频事项 8 小时办结。打造智慧税收服务体系,通过线上预约、咨询沟通、线下大

 厅叫号等多渠道实现分级分类差异化服务,减少纳税人填报时间。向新办纳税人免费发放税务 UKey,实现新办纳税人发票申领业务“非接触式”办理。深化企业所得税和财产行为税“多税合一”申报,试行代征税款电子缴税并开具电子完税证明。

 19.深化政府数字化改革。完善城市治理体系,在城市安全、经济调节、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社会管理、生态环境等领域探索建设一批典型多跨场景。加强“亲清在线”等政企服务平台宣传,提升广大企业对平台功能及申报方式的知晓度,完善惠企政策兑付事前精准推送机制,全面实行惠企政策“免申即享”、实时兑现。扩大电子证照、电子签章在行政审批、公共服务、政府采购等领域应用,推动跨部门、跨行业、跨领域互通互认,打造“无证明城市”。丰富应用场景,聚焦“产业大脑+未来工厂”模式,探索向产业链级公共互联网平台升级路径,进一步增强数字化改革对企业高质量发展的促进作用。

 20.优化服务企业机制。深入开展“三服务”活动,针对企业的急难愁盼问题,加强部门间的横向对接、镇街间的纵向联动,做到事事抓落实、件件有回应。加大企业的用地支持力度,对符合产业导向、亩均效益高又有用地需求的存量企业,有计划进行供地。完善双招双引“一件事”工作机制,以“招商小组+中心”的模式,突出项目洽谈到项目达产“一条主线”,建立全程代跑代办、信息化支撑、企业诉求处置、审批“高效联办”等机制,做到全流程闭环管理和服务。

 (十)以一流作风优化营商环境。

 21.做深做实日常监督。在推进我区营商环境优化提升过程中,着力从干部精神状态、作风状况、工作实效上发现问题。对路径依赖、矛盾上交等不担当行为,敷衍塞责、坐等靠要、光说不干、“中梗阻”等不作为行为,随意决策、阳奉阴违、弄虚作假、以权谋私等乱作为行为,及时“咬耳扯袖”、纠正偏差,情节严重的,依法依规给予严肃追责问责。

 22.激励干部担当作为。围绕产业强区、富民安区、实干兴区,落实“三个区分开来”要求,旗帜鲜明支持实干者、保护担当者、鼓励改革者,在全区营商环境优化提升、方便企业办事过程中,优化服务、精简流程,进行容缺办理、模拟审批、告知承诺或尝试推出改革创新举措,发生偏差的,依规依纪依法实施容错免责,推动党员干部担当作为、创业奉献。

 23.构建亲清政商关系。坚决落实省市进一步推动构建亲清政商关系制度要求,以“三张清单”为抓手,聚焦群众最反感、市场主体最困扰、制约发展最突出等问题,强化对促进民营经济健康发展政策举措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坚决查处服务企业中不担当、不作为、乱作为行为,着力构建积极健康、交往有道、和谐高效的政商关系。

 优化营商环境实施方案

 今年我中心扎实开展了“提升效能、改进作风、优化环境、促进发展”的发展环境优化年活动,成立了优化营商环境领导小组,制发了《公路建设养护中心优化营商环境实施方案》,争创“五型”机关,推行“五零”服务,积极开展了“五自查”整改再提高、“六查六看”自查整改等活动,同时网络媒体将活动内容对外公开承诺。

 一、按责任分工、时间节点贯彻落实《优化营商环境条例》责任分工和《2022 年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重点任务分工方案》《2022 年优化营商环...

篇六:工程招投标营商环境整治

招标投标领域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总结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决策部署,按照省、市、区政府的要求,推动各项政策措施在我区招标投标活动中落地,营造公平竞争市场环境,根据省《建立健全招标投标领域优化营商环境长效机制重点任务落实方案》(鲁发改重点﹝2021﹞333 号和《省优化营商环境创新突破行动实施方案》(鲁政发﹝2021﹞6 号)文件要求,现将 2021 年度区招标投标领域工作报告如下。

 一、高度重视优化招投标领域营商环境。

 区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省优化营商环境创新突破行动实施方案》(鲁政发﹝2021﹞6 号)和省《建立健全招标投标领域优化营商环境长效机制重点任务落实方案》(鲁发改重点﹝2021﹞333 号文件下发后,区政府领导高度重视,立即作出批示指示,要求对任务进行细化分解,并抓好贯彻落实。区发改局收到文件后立即行动并下发到区直各部门各单位。要求相关部门认真研究,严格按照通知要求进行贯彻执行。

 二、进一步对招标投标领域制度规则进行清理整合。

 结合市发改委转发的《建立健全招标投标领域优化营商环境长效机制重点任务落实方案》(鲁发改重点﹝2021﹞333 号通知要求,区发改局联合区司法局进行我区招投标制度规则清理整合工作,并将我区清理工作结果上报市发改委和市司法局。

 三、积极组织、协调相关部门建立健全机制。

  2 区发改局将市发改委转发的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市优化营商环境创新突破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政发【2021】7 号)及市直八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转发<关于印发《建立健全招投标领域优化营商环境长效机制重点任务落实方案》的通知>的通知》(发改重点函【2021】68 号)、市发改委《关于做好优化营商环境“招标投标”指标重点任务工作的通知》及时转发给区直相关部门,并要求相关部门严格按照要求执行。积极组织、协调相关行业部门制定、完善了本行业“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制度和投诉处理机制,并在网站公开。督促各行业完成本行业领域的随机抽查,并将结果公示于网站向社会公开,同时上报市发改同步于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截止目前,我区水利局、卫健局、住建局、水利局、农业农村局、交通运输局、文旅局、发改局等相关部门均按照要求制定并完善了本行业领域的“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制度和投诉处理机制,并将监管机制和投诉处理机制公布在了网站,同时按照制定的“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制度进行抽查,并将结果公示于网站。

 四、精简审批事项和环节。

 区行政审批局全面梳理申报材料并压缩审批时限,确保“零超时”。对所需的申请材料进行全面清理,最大限度精简申报材料,凡无法律、法规依据或无实质性作用的,原则上予以取消,可合并的一律合并,全面实行网上申报、审核,企业跑腿变信息跑路,大力压缩审批时间。项目单位申请办理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相关工程建设项目招标范围、招标方式、招标组织形式核准时,只需提交《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方案》即可,无任何法律法规规定范围以外的前置材料。法定时限 20 工作日,区审批局承诺 1 个工作日办结。

  3 五、积极推进机制创新。

 为了让办事群众少跑路,目前,依托政务服务平台,开展 EMS 双向免费寄递业务,群众可选择将申请材料通过 EMS 邮寄,区审批局审批通过后再将批复通过 EMS 邮寄至群众手中,服务范围可覆盖全市,可实现“零跑腿”。

 下一步,区将聚焦招标投标领域工作红的痛点、难点和堵点,进一步贯彻好国家、省、市、区相关工作部署要求,持续优化全流程电子化交易环节,降低交易成本,以更好的营商环境激发市场活力,提高政治站位,坚持问题导向,完善工作机制,不断完善区招投标领域营商环境,深化“放管服”改革,为保障我区项目建设顺利推进,实现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篇七:工程招投标营商环境整治

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关于安庆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总结情况的报告

 省发展改革委:

 按照《安徽省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印发进一步开展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领域串通投标等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皖公管联办〔2020〕2 号)、《安徽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报送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领域串通投标等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总结的补充通知》要求,现将我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完成情况总结报告如下:

 一、强化招标人主体责任方面

 1.严格执行招标代理机构选择的相关制度规定,对于进入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的项目,招标人可以依据项目特点,自主选择招标代理机构。同时,要求招标人严格执行市公共资源集中交易目录关于进场交易的相关规定,依法确定招标项目的招标范围、招标方式、招标组织形式。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以下简称市公管局)对进场交易项目招标范围、招标方式、招标组织形式进行审批、核准。截至目前,市公管局共对 108 个工程建设类项目的招标范围、招标方式、招标组织形式进行审批、核准。

  2.不断完善评标办法。根据项目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依法选择评标办法。依据《安徽省开展全过程工程咨询试点工作方案》和《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总承包管理办法》的规定,支持和引导符合条件的招标项目采用“全过程工程咨询”和“工程总承包发包”的招标方式。今年以来,我市已开展汽车出口生产基地涂装车间EPC总承包、安庆港汽车整车进口口岸工程勘察、设计、采购、施工(EPC)工程总承包、安庆机场改扩建工程航站楼旅客服务配套设施采购设计一体化等项目的招标工作;已开展安庆市滨江 ECD(油罐生态文化中心)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高铁新区一期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华阳河蓄滞洪区建设工程建设管理(安庆市)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等项目的招标工作。

 二、完善交易制度规则方面

 1.健全招投标规范性文件目录管理,不断完善管理制度规则。2020 上半年,我市对《安庆市 2019-2020 年公共资源集中交易目录》进行了调整,并已印发《安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安庆市 2020 年公共资源集中交易目录的通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及优化营商环境等相关政策要求,调整完善市县统一的招标文件范本,持续优化评标办法,设置合理的资格、技术和商务条件。截至目前,已对建设工程类交易文件范本修订完善 6次,并结合项目特点,依法依规、科学合理编制项目招标文件。

 2.为规范公共资源交易市场主体行为,促进诚信履约,我市

  结合实际,强化两场联动机制,加强标后履约监督检查。市公管局与相关行业主管部门联合出台《开展 2020 年安庆市公共资源交易项目标后履约行为专项联合检查工作方案》《安庆市工程建设行业专项整治实施方案》《关于进一步加强建筑施工安全生产责任事故处理及违法违规行为联合惩戒的通知》等制度。2020年,市公管局联合住建、城管等部门,通过“双随机、一公开”的方式对工程建设项目转包、违法分包以及关键岗位人员到岗履职等情况开展了跟踪检查。通过检查共发出 16 份《安庆市工程建设行业专项整治工作督查整改通知书》,进一步规范公共资源交易市场和建筑市场秩序,有效遏制了市场主体项目转包、违法分包、关键岗位人员不按规定履约等违法违规行为。

 3.持续推进公共资源交易领域规章制度的立改废释工作,健全动态调整机制,完善制度规则。今年 5 月底,我市完成了公共资源交易领域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政策措施清理工作,对包括《安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办法》(市政府 77 号令)在内的 19 份规范性文件开展了公平竞争性审查评估;对列入《安徽省公共资源交易规范性文件目录》28份规范性文件进行了评估,经评估后继续执行 5 件,拟废止 10 件,拟修改 13 件。现正拟定《安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法》《安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办法实施细则》修订稿初稿。

 三、健全监管体制机制方面

 1.加快推进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综合执法改革,落实行政执法

  主体资格,积极推进公共资源交易领域行政处罚权相对集中行使。目前,正在收集、梳理住房建设和市政基础设施建设、交通基础设施工程建设、水利工程建设、土地交易等方面行政处罚权限范围,分析我市实际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及需要解决的问题。下一步,拟向省内已经集中行使行政处罚权的单位学习借鉴工作经验。

 2.加强公共资源交易领域信息资源共享。按照市政府关于“互联网+政府服务”要求,在实现监管平台与政府服务平台、政府信用平台对接的基础上,市公管局加强与财政、住房城乡建设、交通运输、水利等行业主管部门及公安部门之间的信息数据共享。2020 年 6 月初,全市数据归集第一轮攻坚战中,市公管局成功对接事项 660 项,率先完成数据归集任务。

 3.建立健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联防联治工作机制,为加快形成综合治理串通投标等突出问题的工作合力。2019 年下半年,市公管局与市公安局联合制定《安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 安庆市公安局联合打击串通投标等违法犯罪行为工作机制》。对“安庆经开区天宝新苑、站东花园小区改造工程施工”、“安庆市宜秀区小城镇污水垃圾处理及污水管网建设项目(总铺社区及桃元社区雨污水管网)工程施工”两个项目,涉嫌串通投标等突出问题违规行为线索开展了联合调查,分别对两个项目 146 家、84家投标单位的违法违规行为作出处理决定,由招标人不予退还保证金 2336 万元,对市场“恶意”竞争主体形成有力震慑。

 四、厘清监管各方职责方面

  1.厘清公共资源交易管理部门、招标人、行业行政主管部门的职责边界。严格执行公平竞争审查制度,清理取消招标文件中各类限制民营企业、中小企业参与市场竞争的条款,禁止随意抬高投标企业资质等级,严禁设置与项目的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不相适应的业绩要求、技术商务条件及评标加分指标。

 2.严格执行合同备案手续,依法纠正违反招投标约定事项的合同内容。我市采用“线上线下”同步方式,严格做好交易项目合同复核备案工作,确保合同标的、内容与招标文件一致,合同内容、合同格式以及签章符合法律法规规章等相关政策规定。经复核,2020 年我市完成备案的 483 个进场交易项目合同均符合要求,合同的标的、价款、质量、履行期限、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等主要条款与招标文件一致。

 3.加强公共资源交易综合管理部门与公安部门的联防联动。对公共资源交易综合管理部门移交的线索,公安机关依法加快审查,公共资源交易综合管理部门积极配合调查。招投标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开展以来,我市共排查出招投标领域问题线索 46条(市本级 8 条,县级 38 条),已全部“清零”。其中,作出行政处理 6 条,作出信用处理 18 条,移交公安 22 条(立案 5 件,7 人被采取措施,已全部结案),线索处理率达 100%。对违规企业实行“打血断财”,由公安部门查实并认定企业的违规行为,招标人依照招标文件对违规企业追究民事违约责任,共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累计近 4700 万元,对市场“恶意”竞争主体形成有

  力震慑。

 五、创新监管方式方面

 1.持续加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系统建设,完善交易服务平台功能。2020 年 8 月,安庆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升级改造项目完成招标采购工作,现正在开展交易、服务、监管三大系统分离部署工作,预计于今年 11 月份完成。通过此次升级改造,将强化交易服务平台功能,突出服务系统发布、交互、汇集、储存各类信息的枢纽作用,依托交易平台系统,实现市场主体和招投标过程信息全面记录、实时交互,保证交易记录来源可溯、去向可查、监督留痕、责任可究。

 2.加大对招投标领域串通投标等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全面精准甄别投标人串通投标等问题线索。2020 年 9 月,市公管局配合公安机关相关部门,借鉴芜湖市公安机关与公共资源交易综合管理部门联合运用交易大数据分析查处串通投标经验做法,利用串通投标分析系统,对我市 2018 以来工程建设项目的招投标信息及项目交易数据开展了数据分析,以全方位摸排招投标领域围标串标可疑线索,精准甄别、打击围标串标等违法行为。此次系统分析,共对 2136 个工程建设项目进行了数据分析,其中 51个项目存在可疑线索。目前,公安机关相关部门正对两个重点项目的可疑线索进行甄别。

 3.按照“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我市持续推动公共资源交易项目全流程信息特别是审批信息、招投标、履约

  及其变更信息的依法集中公开。畅通监督渠道,加强市场主体、行业组织、社会公众、新闻媒体等对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的外部监督,促进市场开放和公平竞争,加快推进招标项目的审批、履约及变更等全流程信息在“省市共建,市县一体”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集中公开共享。2019 年以来,安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公开公共资源交易项目全流程信息 48025 条,其中,审批信息 47条,招投标信息 45529 条,监管信息 763 条,履约及变更信息623 条,信用信息 1063 条。

 4.严格把关专家入库审核,健全评标专家征集、培训机制。加强评标专家网上教育培训,依法依纪处理违法违规评标行为。截止 2020 年 9 月,我市共征集到 143 位评标评审专家入库申请表,初审通过 130 位入库申请,专业涵盖工程施工、监理、造价、设计、勘察、测绘以及经济管理、工商管理、金融、机电产品、医疗器材、公共咨询、投资策划与决策等多个类别,补充、优化了评标评审专家库安庆地区的评标专家力量和构成。坚持“一标一考评”,通过对专家的日常考核,督促专家自觉遵守评标工作标准和纪律,恪守职业操守。目前,已对 4 名评标专家的违规行为进行了通报处理。

 5.不断推进我市乡镇招投标领域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为进一步打造规范有序、公平公正、阳光透明的乡镇招投标市场环境,更好地服务全市经济高质量发展,出台《安庆市乡镇招投标领域问题集中治理专项行动方案》,由市公管局牵头,于

  2020 年 5 月至 9 月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了一次乡镇招投标领域问题集中治理专项行动,行动共对 56 个(高配副县级乡镇 23 个、普通乡镇 33 个)乡镇 1731 个项目进行为期一个月的重点实地督查,反映问题 270 个。乡镇招投标领域问题集中治理专项行动的开展,增强了乡镇招标采购人规范开展招投标活动的意识,促进了乡镇招标项目程序规范完善,招标方式和评审办法适用合法科学。

 安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

 2020 年 9 月 25 日

篇八:工程招投标营商环境整治

建设项目招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乱象整治常态化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全国扫黑除恶常态化暨四大行业领域整治精神和我市扫黑除恶斗争专题会议要求,对工程建设招投标领域乱象开展专项整治,高质量完成扫黑除恶乱象整治常态化工作任务,结合 XX 市招投标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按照各级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的部署要求,牢固树立维护招投标市场秩序的思想,聚焦工程建设项目恶意竞标、借用资质、挂靠投标、买标卖标、转包、违法分包、先建后招、边建边招、规避招标等招投标乱象,开展专项整治,坚持部门协作、优化营商环境并举,强化“打、防、管、建”,持续保持对招投标违法违规乱象的高压态势,确保涉黑涉恶案件数量大幅下降,市场秩序明显转好,制度机制基本完善,群众满意度持续提升,营造招标人自发招标、投标人独自投标、代理机构中立服务、评委公正评标的良好招标市场秩序。

 二、整治重点 (一)投标人相互串通或者与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串通投标,或者投标人以向招标代理机构或者评委行贿私下接触及给其他好处的手段谋取中标的围标串标行为。

 (二)投标人采取暴力或威胁、恐吓等手段迫使他人退出竞标,或胁迫中标人放弃中标,强揽工程。交易过程中寻衅滋事、恶意投诉举报中标人或其他潜在投标人,干扰招标投标正常开展的恶意竞标行为。

 (三)投标人以他人名义投标,挂靠、借用资质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投标人以低于成本的报价竞标或者低价抢标后以不正当手段高结。

 (四)中标人将中标项目转让给他人,或者将中标项目肢解后分别转让给他人,以及将中标项目违法分包给他人,或者中标后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买标卖标,从中渔利,以及现场项目班子与投标书中拟派人员不一致,又未履行变更手续。

 (五)招标人对应招标的项目不招标、直接发包或者将应招标的项目采取拆分(划分标段)、肢解等方式或整为零而达不到招标标准后,采取竞争性谈判、磋商、询价、单一来源采购等非招标采购方式规避招标,或者先建后招、边建边招等虚假招标以及低招高结。

 (六)工程招标代理经营行为不规范,虚假招标,干预评标和与招标人、投标人串通,招标文件违规设置招投标条件以及粗制滥造,显失公平或者代理项目规避招标以及泄露保密情况和资料。

 (七)评标专家不独立、公正履职,不按评标办法评标,

 或者恶意向他人透露评标情况。

 三、实施步骤 专项整治自 2021 年 8 月开始,为期 5 个月,分 3 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宣传发动阶段(2021 年 8 月)。传达学习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文件、讲话,制定整治工作方案,落实专班,明确工作要求;召开专项整治小组会议,安排部署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领域常态化扫黑除恶整治工作;利用有关网站、拉横幅等方式宣传,营造氛围。

 第二阶段:整治阶段(9 月至 11 月)。一是对今年以来开展招投标活动的工程建设项目进行调查摸底,及时发现乱象问题线索,建立工作台账,加强分析研判,对确实存在突出问题进行全面检查和整治,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整顿治理招投标现象,以打击形成有效遏制和震慑。

 二是抓“防控”,实现源头治理。健全日常监管与专项行动相结合治理机制。对工程建设招投标、招标代理人员加强备案管理,探索建立“重点人名录”制度。推动企业强化自我管理,自我监督检举。分批召开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业务培训大会和投标人普法会及新任评委集训会,以案为戒、以案示警、以案促改,实现群防、群治、群控。

 三是抓“监管,破解突出难题”。突出重点监管,运用“双随机一公开”模式开展联合执法检查,联查联办,确保

 执法有力有效。紧盯招标公告、招标文件资格审查、投标人员、开标评标定标、招标投标情况书面报告、招标代理等关键环节、载体,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完善动态监管,运用大数据甄别陪标常委、长期围标中标人,及时提示监管。强化日常监管,落实市场准入、备案管理、信用量化计分等机制,将打击串标围标、“三书一函”整改作为贯彻落实招标投标制的重要内容,提升整治实效。

 四是抓“立制”,推动常治长效。坚持边整治边加措施,督促落实我局 2021 年 5 月 24 日出台的《关于加强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明确的 11 条事项。对黑恶势力容易染指的投标人员建立备案管理暂行办法,对招标代理机构出台暂行管理办法,对应招未招出台管理办法。强化全流程不见面开标和远程异地评标。

 第三阶段:总结巩固(2021 年 12 月)。总结整治工作,提炼经验做法,对发现的违法违纪行为纳入信用计分公示。同时制定和完善相关制度,巩固整治成果,提升监管质效。

 四、整治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领域整治领导小组,由局分管公共资源交易管理的领导任组长,各行政监督部门分管招投标的领导为副组长,成员由其有关股室负责人组成。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行政审批局公共资源交易管理股(政务大厅 XX 室,电话 XX),负责整治日常工作

 (二)推进责任落实。公共资源综合监管机构充分发挥牵头抓总、协调作用,会同有关行政主管部门落实行业监督责任,加强工作协调和政策指导。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要求,结合自身职能担负起主体责任,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合力。

 (三)推动整治工作走深走实。充分认识招投标乱象对市场秩序的破坏和对招投标主体切身利益的损害,是正规招标竞标主体“急难愁盼”之事和“最恨最怨最烦”问题。把整治作为政治大事,认真抓实各项工作,确保整治取得明显成效,坚决打好整治攻坚战,让黑恶势力在招投标领域无处生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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