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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5

事业单位财务管理制度最新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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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业单位财务管理制度最新6篇

篇一:事业单位财务管理制度最新

单位经费支出管理办法

 为进一步规范行政事业单位各项经费的财务管理,强化财务监督,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依照《预算法》、《会计法》、《行政单位会计制度》、《事业单位会计制度》及相关的财务规则、制度、办法,结合本区实际,制订本办法。

 一、人员经费

 (一)工资性支出 1.纳入工资统发的人员的工资、津贴和奖金,由负责录入的人员根据国家的工资政策和省、市、区规定的标准、范围,汇总单位人员工资的统发数,报区财政局审核汇总,由区财政局通过银行直接划入个人账户。工资发放后,各单位的报账员要及时下载打印本单位的工资发放表,纳入统发的人员要在工资发放表中签收。

 2、不纳入工资统发的单位,由财会人员根据国家、省、市和区有关的工资津贴制度,编制工资明细表,按规定程序办理审批,由领款人签收。

 3、合同制工人支出。经区人社局批准的机关事业单位合同制工人,实行预算定额管理,各单位在区财政明确的预算定额范围内自行确定工资报酬。

 (二)奖金及其它福利支出

 1、对单位干部职工的奖励。单位自定的内部考核奖,必须在区人社局核定的职工工资或考核奖额度总量内发放。省、市、区党委、政府发文的奖励,上级有关部门(联合)文件明确规定奖励标准的(需同时下达奖励指标并下拔资金),允许发放。

 2、部门对涉及全区性工作的考核奖励,需经区委、区政府批准,并附相关的批准依据和预算指标。

 3、上级有关部门制定的各类固定性津贴、补贴,需经同级人社、财政部门联合发文后方可执行,其他各部门自定津贴、补贴一律不准发放。

 4、严格执行工资统发的政策和标准。养老金、医保金、失业金、住房公积金、房贴的扣缴和发放要严格按照年初预算口径执行,集体负担部分也要一律按工资表上的基数计算缴纳,严禁擅自提高基数变相增加个人福利的行为。

 二、公用经费

 1、办公费:反映单位购买按财务会计制度规定不符合固定资产确认标准的日常办公用品、书报杂志等支出。办公用品、用具、书刊订阅统一由单位办公室采购,采购前先列出具体采购清单,报单位分管领导审批。办公设备、办公用品经审批同意后,符合政府采购目录范围的,必须

 到政府采购定点单位(服务商)采购,达到政府采购限额标准的,必须进行政府采购。单位工作人员需要时到单位办公室领取并由领取人签名。报刊杂志征订,除党报党刊外,各单位订阅报刊要本着节约的原则,从严从紧掌握。提倡集体阅报,提高报刊杂志的利用率。对非业务需要的报刊,一律由个人订阅,不得用公款为个人征订报刊杂志。购买办公用品单价在 300 元以下,单张发票金额 300 元以上的,发票后面需附有销货单位提供的有本单位职工签字的清单作附件。

 2、印刷费:反映单位的印刷费支出。大宗印刷需办理政府采购招标手续。清理精简文件、材料、内部简报和刊物,可发可不发的文件不发,确无必要和质量不高的各类简报坚决停办。积极提倡无纸化办公,从严控制公文、材料打印。打印费发票后需附有打印部提供的,有本单位职工签字的清单作附件。

 3、邮电费:反映单位开支的信函、包裹、货物等物品的邮寄费及电话费、传真费、网络通讯费等。电话费管理。各单位都要实行“核定门数、定额包干”的办法,建立分部门、分科室电话费使用公示制度。各种邮寄费必须有邮电部门开具的正式发票(有税务监制章)方可报销,单位缴纳的电话费,凭电信部门出具的话费发票据实报

 账,各种预交话费凭证及个人电话费一律不予报销。

 4、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车船等各类交通工具的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机关事业单位要严格按《盐都区公务用车管理暂行办法》(都办发[2009]48 号)文件精神,从严加强小汽车管理。严格按核定编制内的车辆数安排和使用经费。凡不在编制内车辆,区财政不予安排经费。任何单位也不得列支维修、加油、投保等费用。车辆费用实行定额管理,按预算定额包干使用。各单位要建立每月油耗、材料统计制度,并建立车辆油耗定额管理制度和节油奖励制度。强化车辆维修管理,落实专人负责,严格维修申报审批制度,实行单车核算,定期在单位内部公示。同时,还要坚决制止公车私用现象,对私驾公车发生意外事故的,责任自负,单位不得支付任何费用。车辆维修必须有厂家提供的清单作附件,车辆保险费必须实行政府采购。严格控制机关租赁车辆,特殊情况下租用私车的,必须凭正式运营发票(有税务监制章)报销入账,不得以其他形式的发票代替。

 5、差旅费:反映单位工作人员出差的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助费、公杂费等。差旅费报销单据应由本人填写,别人代填的应由本人签字确认。出差人员按照公务实际出差地点、时间,严格执行有关规定标准,住宿

 费、车船费用等必须取得有税务监制章的正式发票,否则不予报销入账,伙食补助费、公杂费执行我区统一规定标准。公务出差人员需预借差旅费的,要按路程、时间长短提出借款额,经单位分管领导批准后,到财务部门办理借款手续。出差回来后 7 个工作日内到财务部门办理报销和清退余款手续。学习考察费,部门、单位组织外出考察学习培训,要按照干部管理权限,报主管部门和纪检监察机关批准,同时要明确活动目的、往返路线和经费限额等。严禁以各种名义,通过各种渠道用公款出国出境参观考察,观光旅游。严禁借开会、学习、培训、招商引资之名用公款旅游,也不得参加各类社团组织、社会中介机构举办的营利性会议、培训及考察活动。在出差期间,因游览或非工作需要参观而形成的所有开支,均由个人自理。

 6、会议费:反映会议中按规定开支会议房租费(含会议室租金)、伙食补助费、交通费、办公用品费、文件印刷费、奖牌证书制作费等。表彰奖励经费不在会议费中列支。以区委或区政府名义召开的会议,主办单位应于会前报区委或区政府主要领导审批。各部门召开的全区性会议,主办单位应于会前报区委或区政府分管领导审批。会议审批表应包含会议的目的、名称、主题、时间、地点、会期、参会人员及费用预算等内容。区直机关原则上每年

 只召开一次全区性工作会议。坚持每年三月和八月无会制度。大力压缩会期,除有法定期限的会议之外,其他会议一律不安排讨论,一般不安排住宿,时间控制在半天以内,一般工作性会议不超过两小时。会议费实行综合定额管理,在综合定额内据实报销。一律不准超标准和超范围安排食宿,不准赠送礼品和纪念品,不准组织高消费或营业性娱乐活动,不准向参会单位或其他企事业单位摊派会议费。会议费实行一会一结制度,单位在报销会议费时,应同时提供会议批件、会议代表花名册、正式发票等一并作为会议费报销凭证。区级各部门组织召开的会议,费用一律由组织召开会议的部门承担,参加会议人员不得回单位报销资料费、伙食费等会议费用 7、培训费:反映各类培训支出。按标准提取的“职工教育经费”也在本科目中反映。职工参加的各类业务培训、职工的继续教育培训及职工的学历教育、离退休职工参加的老年大学学习等,各种培训费用报销需附有培训通知,学历教育费用报销需附有单位说明。

 8、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接待费用。公务接待费实行总额控制办法,由各单位本着节俭、大方的原则,制定标准及接待制度,全年统筹、按月结报、超支不补、节余留用。公务接待费报销必须有加盖单位公

 章的公务接待呈批单和商家盖章的税务发票。对于公务费中安排的专项会议费,在计算业公务接待费时应予以扣除。具体应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区行政事业单位业务招待费和奖金福利管理规定的通知》(都办发〔2007〕24号)执行。接待经费实行总额控制后,各单位不得以任何名义转嫁应负担的费用到下属单位以及村、企业等单位报销,不得平分到人搞福利分配。接待活动不得以任何名义和方式赠送贵重礼品,确需赠送礼品的经单位主要领导批准后,选用能够体现本地特色、有代表意义的物品作为赠送品。市内公务活动不得组织各种高档消费的娱乐活动。规范公务接待费的业务核算,各单位公务接待费,必须全部在“公务接待费”科目中明确反映,不得列入其他费用支出科目,也不得列入内部宾馆、招待所或内部食堂的成本。

 9、专用材料费:反映单位购买日常专用材料的支出。具体包括药品及医疗耗材,农用材料,兽医用品,实验室用品,专用服装,消耗性体育用品,专用工具和仪器,艺术部门专用材料和用品,广播电视台发射台发射机的电力、材料等方面的支出。单位公用经费购置的列此科目核算。年初预算列为专项的,在专项支出中核算,符合固定资产条件,同时作固定资产增加的账务处理。

 10、劳务费、手续费:区直有关职能部门为其他单位依法依规代征各类税费等,委托单位给付的各类劳务费、手续费必须纳入单位基本账户核算,主要用于弥补单位办公经费不足,有结余的,经批准,可以发放给干部职工。委托单位不得直接发放劳务费(手续费)给代征(代收代扣)单位的人员。代征(代收代扣)单位不得以任何名目在委托单位报销费用。凡因重大活动(会议除外)需聘请外单位人员协助工作的,经区财政局批准后,可发放劳务费,劳务费日标准不得超过上年全国城镇单位在岗职工日平均工资。

 11、工会经费和福利费:反映单位按规定提取的工会经费和福利费。按预算安排数提取单列,支出按往来款管理。支出内容包括单位举办的集体娱乐活动、职工体检等相关费用。

 12、维修(护)费:反映单位日常开支的固定资产(不包括车船等交通工具)修理和维护费用,网络信息系统运行与维护费用,以及按规定提取的修购基金。不作固定资产增加的账务处理。

 13、、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支出科目中未包括的日常公用支出。如行政赔偿费和诉讼费、会员费、来访费、广告宣传、其他劳务费及离休人

 员特需费、公用经费等。(1)职工因工作加班夜餐费,附加班登记表作附件。(2)争取项目和资金费用:年初预算安排专项的,在专项支出中列支;非专项安排的,发票上注明用途,经手人、审核人、审批人齐全。(3)行业协会收取的会费,必须是合规票据。(4)单位购买的应用软件费用,取得合规发票。以上内容均列此科目核算,并在摘要栏注明清楚。

 三、其它资本性支出

 1、房屋建筑物购建:反映用于购买、自行建造办公用房、仓库、职工生活用房、教学科研用房、学生宿舍、食堂等建筑物(含附属设施,如电梯、通讯线路、水气管道等)的支出。开工时必须有工程预算书和施工协议,完工时必须有审计局签章的竣工决算报告书、建筑安装业的税务发票。同时,作固定资产增加的账务处理。

 2、办公设备的购置:反映用于购置并按财务会计制度规定纳入固定资产核算范围的办公家具和办公设备的支出。如购置空调、打印机、复印机等,必须办理政府采购手续,同时作固定资产增加的账务处理。

 3、大型修缮:反映按财务会计制度规定允许资本化的各类设备、建筑物、公共基础设施等大型修缮的支出。同时,作增加固定资产的账务处理。

 4、信息网络购建:反映政府用于信息网络方面的支出。如计算机硬件、软件购置、开发、应用支出等(如果购建的计算机硬件、软件等不符合财务会计制度规定的固定资产确认标准的,不在此科目反映)。同时,作固定资产增加的账务处理。

 四、专项经费

 国家、省、市安排的专项资金,由区财政部门设立相关账户,实行封闭运行,专项列支。其中拨付到相关部门的专项资金,各单位要单独建账核算,按照批准的项目和用途使用,不得任意改变项目内容或扩大使用范围。专项经费支出时在专用经费支出明细内独立核算。行政单位分别在“拨入经费”科目的“拨入专项”二级明细、“经费支出”科目的“专项支出”二级明细内核算;事业单位分别在“拨入专款”和“专款支出”科目按项目明细核算。各单位不得截留、挪用、挤占。

 五、附则

 1. 本办法适用于区直行政事业单位,镇(区、街道办事处)及下属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的行政事业单位可参照执行。

 2、本办法没有明确的其他支出管理,根据国家有关的会计制度和财务管理规定执行。

 3、本办法自 xx 年 6 月 1 日起实施,其他相关经费管理制度与本办法相抵触的,以本办法为准。

篇二:事业单位财务管理制度最新

财务管理制度

 为加强局机关财务管理,规范财务审批,节约经费开支,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保证机关各项工作正常运转,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 、 《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等有关规定, 结合实际, 制定本制度。

 一、 财务管理工作制度 1. 机关财务管理必须符合国家有关法律、 法规和财务规章制度, 各项财务收支活动都应纳入财会部门统一管理、 统一核算, 各项支出均应严格遵守市行政单位经费规定执行,并接受监督。

 2.财务人员需做好部门预算、 部门决算工作, 及时清理债权、 债务, 准确的编制会计报表。

 完善内部支出管理, 做好财务收支的计划、 控制、

 核算、 分析和考核工作。

 3.财务人员根据规定的报账程序,对原始票据进行审核、确保每项业务的合法性、 真实性、 手续完整性和资料的准确性, 然后予以报销费用。

 财务人员对一切审批手续不完备的资金使用事项, 有权拒绝办理。

 二、 财务开支审批制度

  ( 一)

 报批制度 1.职工因公外出开会、 培训、 必须严格按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差旅费开支的规定执行。

 借支差旅费的人员, 必须由本人填写借款申请单, 注明到何地、 办何事及计划天数, 核定借款金额, 返回后一周内按审批程序报销。

 2.购买各种固定资产、 办公用品及订阅报刊杂志、 专业书籍等均应由经办人或部门提出计划, 然后履行正常报批手续予以报销。

 3.机动车辆实行定点维修, 维修前应由司机提出计划,经办公室主任汇总, 报销时必须按正常报批程序结算, 并附修理费明细表。

 ( 二)

 审批及结算制度 1.办公费用开支, 必须有真实合法的正式发票( 税务局统一监制的)

 或行政事业单位收据, 印章齐全, 填制报销凭据单后由经手人、 证明人、 部门负责人签名, 经财务审核、领导审批后方可报销付款。

 2.机关各项开支均应实行计划管理, 发票由财务按计划审核。

 数额 500 元以上的各项开支, 必须通过银行转帐或公务卡结算。

 一万元以下开支经局分管财务领导批准后予以报销; 一万元以上开支由局主要领导审核签字报销; 开支数额五万元以上, 由局党组会研究后批准报销。

 三、 财务公开制度 财务公开内容包括财务计划、 预算收支情况、 “三公”经费使用情况。

 每年年初公布当年单位部门预算及上年部门决算, 每半年公布一次经费收支和“三公”经费使用情况。

篇三:事业单位财务管理制度最新

务会计内部控制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确保行政事业单位各项资产的安全有效使用、资金的安全运行,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保障本单位财务会计管理的合法合规,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会计基础工作规范》 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

  财务管理制度 第二条财务机构工作职责 1、认真贯彻执行《会计法》,维护财经纪律,加强财务管理,搞好会计核算。

 2、管理本部门、本单位经费以及其他有关专项业务经费,制定本部门的财务管理办法和实施细则,并组织实施。编报部门预算,审查核定年度预算,做好相关资金的综合统筹平衡工作。

 3、按照《会计法》的要求,认真做好记账、算账,做到手续完备、内容真实、数字准确、账目清楚;日清月结,按期报账。

 4、按照有关财务制度规定,严格执行财务计划和预算,节约开支,考核资金使用效果,充分利用财务数据,客观、真实地对预算执行情况、财务报表数据进行分析,及时为领导提供准确数据。

 5、负责债权、债务工作,加强固定资产管理,维护国家财产的安全、完整。

 6、按照会计档案管理制度,负责记账凭证、账簿、报表等会计资料的立卷、建档工作。

 7、负责行政事业性收费票据的领购、分发、缴销等工作。

 8、负责本单位所属各科室(单位)经费申请报告和政府采购手续的审查、监督和呈报工作。

 9、组织本单位及系统财务人员,学习国家财政法规制度和现代化财务管理。

 10、接受并配合审计、财政、税务等部门的监督检查;做好本部门(单位)财务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第三条现金、银行存款和印章管理制度

  一、现金管理制度 1、管理原则:严格审核、手续齐备,当面点清、坚持复核,加盖戳记、编证入账,账账核对、日清日结,查核限额、及时存取,严禁“白条”、不得坐支,禁止违规大额提现,严防挪用、确保安全。

 2、开支范围:(1)职工工资、津贴;(2)个人劳务报酬;(3)根据国家规定颁发给个人的各项奖金;(4)各种劳保、福利费用以及对个人的其他支出;(5)出差人员必须随身携带的差旅费;(6)结算起点以下的零星支出;(7)中国人民银行确定需要支付现金的其他支出。

 3、定期盘点现金,做到账实相符。

 4、积极推广使用财政公务卡。行政事业单位财政授权支付业务中原使用现金结算的公用经费支出,包括差旅费、会议费、招待费和 5 万元(以人民币为单位,下同)以下的零星购买支出等,一般应当使用公务卡结算。各单位应根据银行卡受理环境等情况,积极扩大公务卡使用范围,尽量减少现金支出。公务卡的使用要严格按照相关管理办法执行。

 二、银行存款管理制度 1、加强账户管理,按规定办理存款、取款结算。定期检查、清理银行账户的开立和使用情况。

 2、严格遵守银行支付结算纪律。

 3、定期获取银行对账单,查实银行余额,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

 4、明确各种票据的购买、保管、领用、背书转让、注销等环节的职责权限和程序,防止空白票据遗失和被盗用。

 三、印章的管理制度 1、财务专用章应由专人管理,个人名章应由本人或其授权人员保管。严禁一人保管支付款项所需的全部印章。

 2、严格履行签字或盖章手续。

 第四条

 预借款管理制度

  1、本单位所属科室(单位)借用现金要按规定填写《借款单》,经科室(单位)负责人审签,由财务负责人签字后报主管财务领导审批。办理借款手续时,要出具有关批示或会议通知等相关资料。借用现金的经办人员必须是正式在编人员。非公务活动一律不得借款。

 2、办理现金借款时,借款人应依据公务需要和外出期限提出借款数额,借款数额限定在外出、参会所必需的基本费用之内。除会务资料费外,省内出差,一般情况下每次每人借款不超过

 元;省外出差,每人每次不超过 元。集体出差的,一般每次借款不超过

 元。

 3、借用现金应在 1 个月内报销结账。如不能按规定时间报销,应向财务机构出具书面说明材料。对在规定期限内无正当理由未结清借款的人员,由财务机构通知其所在科室(单位),限期办理报销手续;限期仍未及时报销结账的,从借款人工资中抵扣,直至结清欠款。

 4、需要以银行结算方式预付款的,应填写《预付款申请单》经科室(单位)负责人审签、财务负责人审批后按规定程序办理。

 第五条

 报销票据的管理制度 1、作为报销依据的发票或收据必须符合税务、财政部门的统一规定,未经税务或财政部门统一印制、监制的发票和收据,一律不予报销。

 2、发票或收据须按规定要求其全联、逐栏一次性如实开具。其中,发票的“商品名称”栏须开具所购商品具体名称;因购买商品较多、无法在发票联上全部列明的,须附卖方出具的购物小票或商品明细清单。收据上必须要求其详细列明收款事由。

 3、凡遗失车票、船票、飞机票的,必须由当事人书面说明情况,科室负责人签批意见,经审定后,方可代作原始凭证。报销金额以核定数为准。从外单位取得的原始凭证如有遗失,应取得原签发单位加盖财务专用章的证明(需注明票据号码、金额和内容)或原票据记账联的复印件(须加财务专用章证明),由经办科室负责人签批意见,经审定后,方可代作原始凭证报销。

 4、跨年度的票据,原则上不予报销。如有特殊情况确需报销的,必须以书面形式陈述理由,按规定程序审批。

  5、经办人员办理报销业务时须将发票和收据等原始凭证粘贴整齐、有序。

 第六条 会议培训费的管理制度 1、本单位所属科室(单位)组织召开会议必须遵守有关党政机关出差会议定点管理和会议审批等规定。

 2、会议培训费开支范围:会议培训费开支包括会议室租金、住宿费、伙食费和其他费用。其他费用包括交通费、办公用品费、文件印刷费、夜餐费、医药费、会标桌签通行证制作费、旗帜鲜花租用费等。

 3、会议培训费开支标准。在定点饭店召开会议的,各项费用按不高于定点饭店政府采购协议价执行。

 4、会议参加人员和开支标准要从严掌握,会前必须填报《承德市会议培训审批单》,细化开支预算,并按程序核批。各科室(单位)要严格按照核定后的会议培训预算和举办地点安排,对超过预算标准的费用或在定点饭店以外场所召开会议或举办培训的,财务一律不予支付。

 5、会议培训费采取一会一结的办法,有关科室(单位)应于会议结束后 15 个工作日内办理报销事宜。报销时应提供会议培训审批单、正式发票或收据(票据上需开列房租费、场所费、伙食费、其他费用等分项数额)、会议费结算清单、会议培训人员签到表,并附会议通知原件和会议安排等资料。

 第七条 差旅费管理制度 1、职工因公出差前要填写出差任务单,经科室(单位)负责人和主管领导审批后,作为借款和报销的依据,并粘贴在差旅费报销单上。报销差旅费时按规定填写《差旅费报销单》。

 2、差旅费报销要严格按照《承德市机关和事业单位差旅费管理办法》执行。

 3、出差人员乘坐飞机要从严控制,出差路途较远或出差任务紧急的,经主管领导批准方可乘坐飞机。

 4、出差人员在途期间的伙食补助按在途实际天数核领。在出差地工作期间,无接待单位的,凭出

  差地就餐发票在规定标准内核领伙食补助。由接待单位统一安排伙食的,凭接待单位开具的有效凭证在规定标准内核领伙食补助;没有接待单位有效凭证的,不发伙食补助。

 5、工作人员报销会议培训期间差旅费,要附举办单位的正式会议培训通知或主管领导同意召开会议、组织培训的批示;领取学习、进修、挂职锻炼、帮助工作等期间的城市间交通费、伙食补助费和公杂费,要提供领导批示件,并经人事教育机构审核签字后方可报销。

 6、工作人员出差期间,因进行游览或非工作需要的参观而开支的费用,均由个人自理。

 7、因公出国(境)经费须列入年初部门预算,出访任务要与经费性质一致。确因工作需要必须发生的计划外项目,必须按规定程序报批,并落实经费来源,且各项开支必须符合有关外事财务规定的开支范围和标准。

 8、需要预拨出国(境)费用时应提供以下文件:组团单位出国任务通知书、国外邀请函、活动日程安排、费用预算明细、出国任务批件、政审批件、交款通知和局领导批示件。以上手续齐全后,可按规定程序办理预付款。不需预付款的,在报销时提供上述文件。回国后应凭正式票据及时办理财务报销手续。

 第八条

 财务收支审批制度 1、财务收支原则上实行“一支笔”审批制度,具体额度各单位可以自定,但对于重大支出事项,必须履行集体审批制度。

 2、事业性收费的范围和标准按物价部门审批的收费许可证执行。

 3、在单位经费预算内的单项经费支出数额在

 元以内的由财务负责人审批,超过的报分管财务的单位负责人审批。专项经费按相关项目的管理制度规定的权限审批。

 4、报销程序为:经办人填制报销单并签字—科室(单位)负责人审核—财务审核—财务机构负责人审批—分管财务领导审批<1000 元以上开支(差旅费除外)>—财务报销。

 第九条 财务分析制度 1、财务部门每季度对预算编制情况、预算执行情况、资产情况、负债情况、财务管理情况进行分

  析。

 2、 财务分析的主要指标包括支出增长率、人均开支水平、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占总支出的比重、专项支出占总支出的比重等。

 3、财务分析的方法以对比分析法为主。

 4、财务分析要形成书面报告。财务分析的编写要抓住主要矛盾,实事求是反映问题;数字运用恰当、准确,观点与材料相统一;文字精练、准确。

 第十条 固定资产管理制度 1、固定资产管理的组织分工:固定资产管理实行“统一领导、归口管理” ,国家统一所有,单位占有、使用的管理体制。财务机构负责本部门(单位)固定资产管理工作,通过固定资产明细账、固定资产卡片进行会计核算,确保固定资产账实相符、帐卡相符、帐证相符、账账相符。单位内各科室(单位)固定资产管理实行负责人负责制,各科室(单位)负责人全面负责本科室(单位)的固定资产管理工作,并指定专人负责固定资产管理,登记固定资产卡片,填制“固定资产变动情况表”,经科室(单位)负责人签字后报财务机构。

 2、固定资产的购置:固定资产是一般设备单位价值在 1000 元以上、专用设备单位价值在 1500元以上,使用期限在一年以上,并在使用过程中基本保持原有物质形态的资产。单位价值虽未达到规定标准,但是耐用时间在一年以上的大批同类物资,作为固定资产管理。各科室(单位)所需固定资产应当根据业务工作的需要和单位财力的可能,按照合理、节约、有效的原则进行配置。购置固定资产首先填制“因定资产购置申请表”交财务机构,金额在 500 元以下的由财务负责人审批,500 元以上的由主管局长或领导办公会议研究审批,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要实行政府采购。

 3、固定资产的调拨:是指单位内部有偿或无偿调拨固定资产(包括机关与各事业单位之间调拨),要由调出部门填写“固定资产调拨单”,由调出调入单位双方签章,经领导审批后,交财务机构一份,双方单位各存一份,据此办理固定资产增减手续。

  4、固定资产的处置:是指对单位占有、使用的固定资产,进行产权转让或注销产权的行为。处置方式包括无偿调拨(划转)、对外捐赠、出售、出让、转让、置换、报废报损等。处置固定资产要严格按照规定的权限及要求进行审批;未经批准不得擅自处置。对擅自处置的,依据《 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 》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5、固定资产的出租、出借:是指单位对其占有、使用的固定资产,在保证完成本单位正常工作的前提下,经审批同意,按照国家有关政策将存量资产进行出租、出借的行为。资产出租、出借,严格按照要求进行审批;未经批准,不得出租、出借。对擅自出租、出借的,依据《 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 》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6、国有资产收入管理:单位取得的国有资产收入,严格执行政府非税收入收缴管理有关规定,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纳入财政预算,各单位按规定编报收支预算,经市财政局审核汇总、统筹平衡并按程序报批后编入部门预算。有隐瞒、截留、挤占、挪用、坐支等违反国家财政收入上缴规定等行为的,依据《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 》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7、固定资产的清查:固定资产清查工作由财务机构统一组织。每年进行一次全面清查。并可根据工作需要进行不定期的重点清查。对清查中清理出的固定资产盘盈、盘亏,报同级财政部门审批后处理。

 8、上级主管部门或其他部门配备(调拨)的、用专项资金购买的固定资产,根据调拨单、原始发票等及时记入固定资产账进行管理。

 第三章

 收费的管理制度 第十一条

 政府非税收入管理范围包括:政府性基金、专项收入、行政事业性收费、罚没收入、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国有资本经营收益、其他政府非税收入等。政府非税收入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预算单位(指与财政部门有经费领拨关系的单位)经营服务收入依法纳税后的余额、与非税收入有关而暂时收取的款项(含暂扣款、保证金、押金等)也要缴入财政专户,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本部门凡有收费业务的科室(单位),要严格按照收费许可证批准的收费

  项目及收费标准实行收费。除财政部另有规定外,执收单位收取政府非税收入,必须严格按照财务隶属关系分别使用财政部或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部门统一印制票据,并及时上缴财政专户。

 第十二条

 票据由财务机构负责到相应的财政部门领取,实行限量发放,验旧领新制度。有收费业务的科室(单位)要由专人负责购领、保管票据,并按照规定的期限到财务机构核验,按期限上缴收入。用票单位应按票种设置票据登记簿,如...

篇四:事业单位财务管理制度最新

事业单位财务会计内部控制及财务管理制度

 一、财务机构工作职责 1.认真贯彻执行《会计法》,维护财经纪律,加强财务管理,搞好会计核算。 2.管理本部门、本单位经费以及其他有关专项业务经费,制定本部门的财务管理办法和实施细则,并组织实施。编报部门预算,审查核定年度预算,做好相关资金的综合统筹平衡工作。 3.按照《会计法》的要求,认真做好记账、算账、报账等工作,做到手续完备、内容真实、数字准确、账目清楚;日清月结,按期报账。 4.按照有关财务制度规定,严格执行财务计划和预算,节约开支,考核资金使用效果,充分利用财务数据,客观、真实地对预算执行情况、财务报表数据进行分析,及时为领导提供准确数据。 5.负责债权、债务工作,加强固定资产管理,维护国家财产的安全、完整。 6.按照会计档案管理制度,负责记账凭证、账簿、报表等会计资料的立卷、建档工作。

 7.负责行政事业性收费票据的领购、分发、缴销等工作。 8.负责本单位所属各科室(单位)经费申请报告和政府采购手续的审查、监督和呈报工作。 9.组织本单位及系统财务人员,学习国家财政法规制度和现代化财务管理。 10.接受并配合审计、财政、税务等部门的监督检查;做好本部门(单位)财务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二、现金管理制度 1.管理原则:严格审核、手续齐备,当面点清、坚持复核,加盖戳记、编证入账,账账核对、日清日结,查核限额、及时存取,严禁“白条”、不得坐支,禁止违规大额提现,严防挪用、确保安全。 2.开支范围:(1)职工工资、津贴;(2)个人劳务报酬;(3)根据国家规定颁发给个人的各项奖金;(4)各种劳保、福利费用以及对个人的其他支出;(5)出差人员必须随身携带的差旅费;(6)结算起点以下的零星支出;(7)中国人民银行确定需要支付现金的其他支出。 3.定期盘点现金,做到账实相符。 4.积极推广使用财政公务卡。行政事业单位财政授权支付业务中原使用现金结算的公用经费支出,包括差旅费、会议费、招待费和

 万元(以人民币为单位)以下的零星购买支

 出等,一般应当使用公务卡结算。各单位应根据银行卡受理环境等情况,积极扩大公务卡使用范围,尽量减少现金支出。公务卡的使用要严格按照相关管理办法执行。

 三、银行存款管理制度 1.加强账户管理,按规定办理存款、取款结算。定期检查、清理银行账户的开立和使用情况。 2.严格遵守银行支付结算纪律。 3.定期获取银行对账单,查实银行余额,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 4.明确各种票据的购买、保管、领用、背书转让、注销等环节的职责权限和程序,防止空白票据遗失和被盗用。

 四、财务印章的管理制度 1.财务相关方面的印章由办公室统一制作,相关人员严禁私自制作印章。 2.财务专用章应由专人管理,个人名章应由本人或其授权人员保管。未经授权的人员一律不得接触、使用印章。严禁一人保管支付款项所需的全部印章。 3.严格履行签字或盖章手续。 4.印章保管人若管理不慎使印章遗失、被盗或损毁,需立即上报办公室,由办公室登记后申明作废并制作新的印章。

  五、预借款管理制度 1.本单位所属科室(单位)借用现金要按规定填写《XXX单位个人借款单》,经科室(单位)负责人审签,由财务负责人签字后报主管财务领导审批。办理借款手续时,要出具有关批示或会议通知等相关资料。借用现金的经办人员必须是正式在编人员。非公务活动一律不得借款。 2.办理现金借款时,借款人应依据公务需要和外出期限提出借款数额,借款数额限定在外出、参会所必需的基本费用之内。除会务资料费外,省内出差,一般情况下每次每人借款不超过

 元(以人民币为单位,下同);省外出差,每人每次不超过

  元。集体出差的,一般每次借款不超过

 元。 3.借用现金应在公务活动结束 1 个月内报销结账。如不能按规定时间报销,应向财务机构出具书面说明材料。对在规定期限内无正当理由未结清借款的人员,由财务机构通知其所在科室(单位),限期办理报销手续;限期仍未及时报销结账的,从借款人工资中抵扣,直至结清欠款。 4.需要以银行结算方式预付款的,应填写《XXX 单位预付款申请单》经科室(单位)负责人审签、财务负责人审批后按规定程序办理。

  六、报销票据的管理制度 1.作为报销依据的发票或收据必须符合税务、财政部门的统一规定,未经税务或财政部门统一印制、监制的发票和收据,一律不予报销。 2.发票或收据须按规定要求其全联、逐栏一次性如实开具。其中,发票的“商品名称”栏须开具所购商品具体名称;因购买商品较多、无法在发票联上全部列明的,须附卖方出具的购物小票或商品明细清单。收据上必须要求其详细列明收款事由。 3.凡遗失车票、船票、飞机票的,必须由当事人书面说明情况,科室负责人签批意见,经审定后,方可代作原始凭证。报销金额以核定数为准。从外单位取得的原始凭证如有遗失,应取得原签发单位加盖财务专用章的证明(需注明票据号码、金额和内容)或原票据记账联的复印件(须加财务专用章证明),由经办科室负责人签批意见,经审定后,方可代作原始凭证报销。 4.跨年度的票据,原则上不予报销。如有特殊情况确需报销的,必须以书面形式陈述理由,按规定程序审批。 5.经办人员办理报销业务时须将发票和收据等原始凭证粘贴整齐、有序。

 七、会议培训费的管理制度 1.本单位所属科室(单位)组织召开会议必须遵守有关党政机关出差会议定点管理和会议审批等规定。 2.会议培训费开支范围:会议培训费开支包括会议室租金、住宿费、伙食费和其他费用。其他费用包括交通费、办公用品费、文件印刷费、夜餐费、医药费、会标桌签通行证制作费等。 3.会议培训费开支标准。在定点饭店召开会议的,各项费用按不高于定点饭店政府采购协议价执行。 4.会议参加人员和开支标准要从严掌握,会前必须填报《XXX 单位会议培训审批单》,细化开支预算,并按程序核批。各科室(单位)要严格按照核定后的会议培训预算和举办地点安排,对超过预算标准的费用或在定点饭店以外场所召开会议或举办培训的,财务一律不予支付。 5.会议培训费采取一会一结的办法,有关科室(单位)应于会议结束后15个工作日内办理报销事宜。报销时应提供会议培训审批单、正式发票或收据(票据上需开列房租费、场所费、伙食费、其他费用等分项数额)、会议费结算清单、会议培训人员签到表,并附会议通知原件和会议安排等资料

 八、差旅费管理制度 1.职工因公出差前要填写出差任务单,经科室(单位)负责人和主管领导审批后,作为借款和报销的依据,并粘贴在差旅

 费报销单上。报销差旅费时按规定填写《XXX 单位差旅费报销单》。 2.差旅费报销要严格按照《XXX 省(市、县)机关和事业单位差旅费管理办法》执行。 3.出差人员乘坐飞机要从严控制,出差路途较远或出差任务紧急的,经主管领导批准方可乘坐飞机。 4.出差人员在途期间的伙食补助按在途实际天数核领。在出差地工作期间,无接待单位的,凭出差地就餐发票在规定标准内核领伙食补助。由接待单位统一安排伙食的,凭接待单位开具的有效凭证在规定标准内核领伙食补助;没有接待单位有效凭证的,不发伙食补助。 5.工作人员报销会议培训期间差旅费,要附举办单位的正式会议培训通知或主管领导同意召开会议、组织培训的批示;领取学习、进修、挂职锻炼、帮助工作等期间的城市间交通费、伙食补助费和公杂费,要提供领导批示件,并经人事教育机构审核签字后方可报销。 6.工作人员出差期间,因进行游览或非工作需要的参观而开支的费用,均由个人自理。 7.因公出国(境)经费须列入年初部门预算,出访任务要与经费性质一致。确因工作需要必须发生的计划外项目,必须按规定程序报批,并落实经费来源,且各项开支必须符合有关外事财务规定的开支范围和标准。

 8.需要预拨出国(境)费用时应提供以下文件:组团单位出国任务通知书、国外邀请函、活动日程安排、费用预算明细、出国任务批件、政审批件、交款通知和局领导批示件。以上手续齐全后,可按规定程序办理预付款。不需预付款的,在报销时提供上述文件。回国后应凭正式票据及时办理财务报销手续。

 九、财务收支审批制度 1.财务收支原则上实行“一支笔”审批制度,具体额度各单位可以自定,但对于重大支出事项,必须履行集体审批制度。 2.事业性收费的范围和标准按物价部门审批的收费许可证执行。 3.在单位经费预算内的单项经费支出数额在

 元(以人民币为单位,下同)以内的由单位负责人直接审批,超过

 元的经单位班子会研究决定。专项经费按相关项目的管理制度规定的权限审批。 4.报销程序为:经办人填制报销单并签字—科室(单位)负责人审核—财务审核—分管财务领导审批<

  元以上开支(差旅费除外)>—单位负责人审批—财务报销。

 十、财务分析制度 1.财务部门每季度对预算编制情况、预算执行情况、资产

 情况、负债情况、财务管理情况进行分析。 2.财务分析的主要指标包括支出增长率、人均开支水平、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占总支出的比重、专项支出占总支出的比重等。

 3.财务分析的方法以对比分析法为主。

 4.财务分析要形成书面报告。财务分析的编写要抓住主要矛盾,实事求是反映问题;数字运用恰当、准确,观点与材料相统一;文字精练、准确。

  十一、固定资产管理制度 1.固定资产管理的组织分工:固定资产管理实行“统一领导、归口管理”,国家统一所有,单位占有、使用的管理体制。财务机构负责本部门(单位)固定资产管理工作,通过固定资产明细账、固定资产卡片进行会计核算,确保固定资产账实相符、帐卡相符、帐证相符、账账相符。单位内各科室(单位)固定资产管理实行负责人负责制,各科室(单位)负责人全面负责本科室(单位)的固定资产管理工作,并指定专人负责固定资产管理,登记固定资产卡片,填制“固定资产变动情况表”,经科室(单位)负责人签字后报财务机构。 2.固定资产的购置:固定资产是一般设备单位价值在

  元(以人民币为单位,下同)以上、专用设备单位价值在

 元以上,使用期限在一年以上,并在使用过程中基

 本保持原有物质形态的资产。单位价值虽未达到规定标准,但是耐用时间在一年以上的大批同类物资,作为固定资产管理。各科室(单位)所需固定资产应当根据业务工作的需要和单位财力的可能,按照合理、节约、有效的原则进行配置。购置固定资产首先填制“因定资产购置申请表”交财务机构,金额在

 元(以人民币为单位,下同)以下的由财务负责人审批,

  元以上的由主要负责人或班子会研究审批,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要实行政府采购。 3.固定资产的调拨:是指单位内部有偿或无偿调拨固定资产(包括机关与各事业单位之间调拨),要由调出部门填写《固定资产调拨单》,由调出调入单位双方签章,经领导审批后,交财务机构一份,双方单位各存一份,据此办理固定资产增减手续。 4.固定资产的处置:是指对单位占有、使用的固定资产,进行产权转让或注销产权的行为。处置方式包括无偿调拨(划转)、对外捐赠、出售、出让、转让、置换、报废报损等。处置固定资产要严格按照《XXX 省(市、县)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实施办法》规定的权限及要求进行审批;未经批准不得擅自处置。对擅自处置的,依据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5.固定资产的出租、出借:是指单位对其占有、使用的固定资产,在保证完成本单位正常工作的前提下,经审批同意,按

 照国家有关政策将存量资产进行出租、出借的行为。资产出租、出借,严格按照《XXX 省(市、县)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出租出借管理办法》要求进行审批;未经批准,不得出租、出借。对擅自出租、出借的,依据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6.国有资产收入管理:单位取得的国有资产收入,严格执行政府非税收入收缴管理有关规定,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纳入财政预算,各单位按规定编报收支预算,经财政部门审核汇总、统筹平衡并按程序报批后编入部门预算。有隐瞒、截留、挤占、挪用、坐支等违反国家财政收入上缴规定等行为的,依据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7.固定资产的清查:固定资产清查工作由财务机构统一组织。每年进行一次全面清查。并可根据工作需要进行不定期的重点清查。对清查中清理出的固定资产盘盈、盘亏,根据《XXX 省(市、县)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核实暂行办法》报同级财政部门审批后处理。 8.上级主管部门或其他部门配备(调拨)的、用专项资金购买的固定资产,根据调拨单、原始发票等及时记入固定资产账进行管理。

 十二、政府非税收入管理制度 非税收入范围包括:政府性基金、专项收入、行政事业性收费、罚没收入、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国有资本经

 营收益、其他政府非税收入等。政府非税收入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预算单位(指与财政部门有经费领拨关系的单位)经营服务收入依法纳税后的余额、与非税收入有关而暂时收取的款项(含暂扣款、保证金、押金等)也要缴入财政专户,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本部门凡有收费业务的科室(单位),要严格按照收费许可证批准的收费项目及收费标准实行收费。除财政部另有规定外,执收单位收取政府非税收入,必须严格按照财务隶属关系分别使用财政部或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部门统一印制票据,并及时上缴财政专户。

  十三、单位票据管理制度 1.票据由财务机构负责到相应的财政部门领取,实行限量发放,验旧领新制度。有收费业务的科室(单位)要由专人负责购领、保管票据,并按照规定的期限到财务机构核验,按期限上缴收入。用票单位应按票种设置票据登记簿,如实反映收费、罚没票据的购领、使用、结存情况,并定期向同级财政收费管理机构报告。收费、罚没票据在启用前,应当检查票据是否有缺页、漏页、重号等情况,一经发现,应及时向同级财政收费管理机构报告。开具的票据必须内容完整,字迹工整,印章齐全。如填写错误,应另行填开。填错的票据应加盖作...

篇五:事业单位财务管理制度最新

单位财务公开制度

  篇一:机关事业单位财务管理制度

 机关事业单位财务管理制度

  为了规范和加强会计财务工作,充分发挥会计工作在财务管理中的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会计基础工作规范》以及国家统一会计制度的规定,结合我县单位实际情况和内部管理的需要,制定本制度。为了规范和加强会计财务工作,充分发挥会计工作在财务管理中的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会计基础工作规范》以及国家统一会计制度的规定,结合我县单位实际情况和内部管理的需要,制定本制度。

 一、会计管理体系一、会计管理体系 (一)单位领导人职责:

 1、单位领导人领导会计机构、会计人员和其他人员执行《会计法》,保证会计资料合法、真实、准确、完整,保障会计人员的职权不受侵犯。、单位领导人领导会计机构、会计人员和其他人员执行《会计法》,保证会计资料合法、真实、准确、完整,保障会计人员的职权不受侵犯。

 2、单位领导人对本单位的会计基础工作负有领导责任,负责对各项内部会计制度进行监督、实施、落实。、单位领导人对本单位的会计基础工作负有领导责任,负责对各项内部会计制度进行监督、实施、落实。

 3、对认真执行《会计法》,忠于职守,做出显著成绩的会计人员,财政部门、单位领导及时给予精神和物质奖励。、对认真执行《会计法》,忠于职守,做出显著成绩的会计人员,财政部门、单位领导及时给予精神和物质奖励。

 (二)会计主管职责:(二)会计主管职责:

 1、严格遵守法律、法规、政策以及各项财务制度,履行会计核算、会计监督职能。、严格遵守法律、法规、政策以及各项财务制度,履行会计核算、会计监督职能。

 2、编制财务收支计划,编制预算计划,拟定资金筹措和使用方案,开辟财源,有效使用资金。、编制财务收支计划,编制预算计划,拟定资金筹措和使用方案,开辟财源,有效使用资金。

 3、定期(季度、半年度、年度)对单位的财务收支使用状况进行分析,准确为领导提供财务信、定期(季度、半年度、年度)对单位的财务收支使用状况进行分析,准确为领导提供财务信

  息,做好领导参谋。领导好财务会计工作,做好对银行、税务、财政等部门的协调、沟通工作。息,做好领导参谋。领导好财务会计工作,做好对银行、税务、财政等部门的协调、沟通工作。

 4、组织好财会人员的业务学习,提高财会人员业务水平,坚持四项基本原则,遵守职业道德,廉洁奉公,实事求是,努力提高工作效率和、组织好财会人员的业务学习,提高财会人员业务水平,坚持四项基本原则,遵守职业道德,廉洁奉公,实事求是,努力提高工作效率和

  工作质量。

 (三)会计部门与其它部门的关系:

 1、会计部门要经常与业务部门沟通,及时为业务部门提供核算信息,经常深入基层第一线,了解、掌握第一手资料,做好财务后勤保障工作,为单位中心工作服务。、会计部门要经常与业务部门沟通,及时为业务部门提供核算信息,经常深入基层第一线,了解、掌握第一手资料,做好财务后勤保障工作,为单位中心工作服务。

 2、按照上级有关精神,实行政府采购制度,把好维修项目、基建工程的审计关。、按照上级有关精神,实行政府采购制度,把好维修项目、基建工程的审计关。

 3、业务部门领用支票,必须在五日内结账。收到的支票必须在一日内交财务室解交银行,促进资金回笼,保证资金运用安全。、业务部门领用支票,必须在五日内结账。收到的支票必须在一日内交财务室解交银行,促进资金回笼,保证资金运用安全。

 4、配合财政、银行做好每月代发工资工作。、配合财政、银行做好每月代发工资工作。

 (四)各单位采用收付实现制会计制度,采用借贷复式记账方式。(四)各单位采用收付实现制会计制度,采用借贷复式记账方式。

 二、会计人员的岗位责任制

 各单位设立财务室(可隶属办公室),根据本单位实行集中记账的具体情况,设置以下会计岗位:会计主管一名,出纳会计一名,下属事业单位各配报账员一名。各单位设立财务室(可隶属办公室),根据本单位实行集中记账的具体情况,设置以下会计岗位:会计主管一名,出纳会计一名,下属事业单位各配报账员一名。

 (一)会计主管的岗位责任制:(一)会计主管的岗位责任制:

 1、宣传贯彻执行《会计法》和各项财务制度,严格遵守财经纪律和各项规章制度,严格执行各类收支项目和收支标准,加强会计监督、领导财会人员同一切违法乱纪弄虚作假行为作斗争。、宣传贯彻执行《会计法》和各项财务制度,严格遵守财经纪律和各项规章制度,严格执行各类收支项目和收支标准,加强会计监督、领导财会人员同一切违法乱纪弄虚作假行为作斗争。

 2、负责编制财务计划,定期检查计划执行情况,做好财务分析,参与单位各项消耗定额的制定、负责编制财务计划,定期检查计划执行情况,做好财务分析,参与单位各项消耗定额的制定

  或修订,为规范和加强财务工作献计献策,当好参谋。

 3、坚持按规定做到、坚持按规定做到“ 收支两条线” ,贯彻率达百分之百。

 4、根据各项经济业务及会计制度的规定负责对收、付款凭证、账册、报表的审核,确保会计工作规范化。编制、根据各项经济业务及会计制度的规定负责对收、付款凭证、账册、报表的审核,确保会计工作规范化。编制

  凭证和记账,手续完备、内容真实、数字正确、账目清楚、账实相符、按期上报。凭证和记账,手续完备、内容真实、数字正确、账目清楚、账实相符、按期上报。

 5、加强单位财产管理,配合有关部门定期组织对流动资金、固定资产、债权债务进行清查、盘点、处理,确保单位资产安全完整。发生溢缺,及时处理,保证单位财产账、账实相符(每年于六月)。、加强单位财产管理,配合有关部门定期组织对流动资金、固定资产、债权债务进行清查、盘点、处理,确保单位资产安全完整。发生溢缺,及时处理,保证单位财产账、账实相符(每年于六月)。

 6、加强对票据的管理,对领取的各种票据,要定期与财政进行核对,对领用部门要定期核对和抽查,并接受财税部门的监督。、加强对票据的管理,对领取的各种票据,要定期与财政进行核对,对领用部门要定期核对和抽查,并接受财税部门的监督。

 7、组织全体财会人员参加继续教育的培训学习,学习财会理论知识和新的会计法规、制度,不断提高会计人员业务素质。、组织全体财会人员参加继续教育的培训学习,学习财会理论知识和新的会计法规、制度,不断提高会计人员业务素质。

 8、对违反财会制度和财经纪律的财务收支有权拒绝办理,并及时向单位领导或上级财会部门报告。、对违反财会制度和财经纪律的财务收支有权拒绝办理,并及时向单位领导或上级财会部门报告。

 9、做好会计资料的整理、保管,按会计档案制度要求存档。、做好会计资料的整理、保管,按会计档案制度要求存档。

 (二)出纳会计岗位责任制:(二)出纳会计岗位责任制:

 1、严格按照财经纪律有关规定,准确处理好各项经济业务的款项收付。、严格按照财经纪律有关规定,准确处理好各项经济业务的款项收付。

 2、认真审核原始凭证,坚决抵制白条及不合格凭证入账,认真编制记账凭证,及时登记现金日记账和银行日记账。、认真审核原始凭证,坚决抵制白条及不合格凭证入账,认真编制记账凭证,及时登记现金日记账和银行日记账。

 3、严格按照现金管理制度的规定,认真办理现金收付业务,不得坐支,不得白条抵库,不准任意挪用现金,不得公款私存,不得设立、严格按照现金管理制度的规定,认真办理现金收付业务,不得坐支,不得白条抵库,不准任意挪用现金,不得公款私存,不得设立“ 小金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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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暂借现金由领导审批,坚持报销凭证“ 一支笔” 审批制度。

 4、严格按照银行结算制度规定,认真办理银行业务收支、款项支付必须经单位领导批准后方可支付。不准出借账户,外单位支票不准在本单位套用现、严格按照银行结算制度规定,认真办理银行业务收支、款项支付必须经单位领导批准后方可支付。不准出借账户,外单位支票不准在本单位套用现

  金。

 5、加强支票管理,领取支票碰到疑难时,须报领导批准,不准签发空头支票和远期支票。签发支票必须在支票上写明收款单位名称,款项用途。收到的支票一律不得背书转让。、加强支票管理,领取支票碰到疑难时,须报领导批准,不准签发空头支票和远期支票。签发支票必须在支票上写明收款单位名称,款项用途。收到的支票一律不得背书转让。

 6、对现金、支票、汇票和各种有价证券,要确保安全有效,保险箱密码和钥匙,不经主管领导批准不得轻易交给他人。、对现金、支票、汇票和各种有价证券,要确保安全有效,保险箱密码和钥匙,不经主管领导批准不得轻易交给他人。

 7、负责发票、收据的保管,要专设登记簿进行明细登记,做好购入、领用、收缴等情况的记录,并定期对领用部门核对和抽查。、负责发票、收据的保管,要专设登记簿进行明细登记,做好购入、领用、收缴等情况的记录,并定期对领用部门核对和抽查。

 8、做好每月的工资、奖金、津贴等现金发放工作,经常定期轧账,发现情况,立即向领导汇报。、做好每月的工资、奖金、津贴等现金发放工作,经常定期轧账,发现情况,立即向领导汇报。

 9、配合会计主管做好账务工作,坚持原则,忠于职守,廉洁奉公,处处为方便职工着想,服务工作。、配合会计主管做好账务工作,坚持原则,忠于职守,廉洁奉公,处处为方便职工着想,服务工作。

 (三)报账员的岗位责任制(三)报账员的岗位责任制 1、负责保管、使用本单位的备用金,并确保其安全完整。、负责保管、使用本单位的备用金,并确保其安全完整。

 2、负责本单位各种税、费的上缴及日常经费开支的报销。、负责本单位各种税、费的上缴及日常经费开支的报销。

 3、组织进行本单位的收费工作,各项收费资金及时上缴财政专户,不得公款私存。、组织进行本单位的收费工作,各项收费资金及时上缴财政专户,不得公款私存。4、负责初审原始凭证,分类汇总,填制各种结报凭证,经稽核审核、本单位负责人签字、同意后,到财务室办理结算报销手续。、负责初审原始凭证,分类汇总,填制各种结报凭证,经稽核审核、本单位负责人签字、同意后,到财务室办理结算报销手续。

 5 、完成本单位及财务室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账务处理

  程序制度 (一)各单位采用通用记账凭证(借、贷记账凭证),会计人员根据审核无误的原始凭证,编制记账凭证并连续编号。(一)各单位采用通用记账凭证(借、贷记账凭证),会计人员根据审核无误的原始凭证,编制记账凭证并连续编号。

 (二)会计账簿的设置:包括总账、明细账、日记账和备查账。总账、现金、存款日记账采用订本式,明细账(二)会计账簿的设置:包括总账、明细账、日记账和备查账。总账、现金、存款日记账采用订本式,明细账

  采用活页式,账簿启用时正确填写好扉页。

 (三)单位的账务处理程序,采用凭证账务处理程序,有效地组织会计核算。(三)单位的账务处理程序,采用凭证账务处理程序,有效地组织会计核算。

 (四)记账凭证及时传递,不得积压。

 (五)会计报表的种类和要求:(五)会计报表的种类和要求:

 1、对外报送的会计报表,月报:资产负债表、收支明细表、基本数字表、往来款明细表;年报:资产负债表、收入支出总表、行政事业支出明细表、基本数字表、往来款明细表、专用基金收支明细表、决算表及文字说明。、对外报送的会计报表,月报:资产负债表、收支明细表、基本数字表、往来款明细表;年报:资产负债表、收入支出总表、行政事业支出明细表、基本数字表、往来款明细表、专用基金收支明细表、决算表及文字说明。

 2 、以“ 诚信为本,不做假账”为基本原则,编制报表的要求:真实可靠、计算准确、内容完整、上报及时。为基本原则,编制报表的要求:真实可靠、计算准确、内容完整、上报及时。

 四、会计内部牵制制度

 1、出纳工作与会计工作要严格分开,分别负责。、出纳工作与会计工作要严格分开,分别负责。

 2、出纳人员不得兼职任稽核、会计档案保管和收入、费用及债权债务账目的登记工作。、出纳人员不得兼职任稽核、会计档案保管和收入、费用及债权债务账目的登记工作。

 3、会计人员实行回避制度,单位领导人的亲属不得担任本单位的会计主管人员,会计主管人员的亲属不得在本单位会计机构中担任出纳工作。、会计人员实行回避制度,单位领导人的亲属不得担任本单位的会计主管人员,会计主管人员的亲属不得在本单位会计机构中担任出纳工作。

 4、出纳要根据稽核审核后、并按审批制度规定经有关审批人审批后的单据办理款项支付。、出纳要根据稽核审核后、并按审批制度规定经有关审批人审批后的单据办理款项支付。

 5、出纳人员负责登记现金日记账和银行存款日记账,会计主管应督、出纳人员负责登记现金日记账和银行存款日记账,会计主管应督

  促及时核对银行往来并检查当月发生的“ 未达账项”是否属实,存在未达账项应及时查找原因。是否属实,存在未达账项应及时查找原因。

 6、现金保险箱钥匙和密码只能由出纳人员保管,不得任意转交他人,一旦出纳人员工作调动,要收回保险箱钥匙,并及时更换保险箱的密码。、现金保险箱钥匙和密码只能由出纳人员保管,不得任意转交他人,一旦出纳人员工作调动,要收回保险箱钥匙,并及时更换保险箱的密码。

 7 、银行支票、印鉴要分开保管,银行

  篇二:机关事业单位财务管理制度

 机关事业单位财务管理制度

  为了规范和加强会计财务工作,充分发挥会计工作在财务管理中的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会计基础工作规范》以及国家统一会计制度的规定,结合我县单位实际情况和内部管理的需要,制定本制度。为了规...

篇六:事业单位财务管理制度最新

KJ2012年行政事业单位会计人员培训《事业单位财务规则》 解读四川 财经职业学院四川 财经职业学院1徐景泰2012-7

 事业单位财务规则事业业单位财务管管理是单位从事财务活动必须遵循的基本原则和规范。

 着力于建立财务管理运行机制财务管理运行机制——(对主体的管理)事业单位会计准则事业单位会计制度事业单位会计制度亦称“会计标准” , 是会计核算工作的规范, 是制定会计制度的依据对以资金运动为主的经的经济信息的管理2事业单位内部财务管理制度是会计核算的具体要求, 是提高会计信息一致性、 可比性的可靠保证。

 11、 是事业单位财务制度体系中的基本制度2、 是制定行业财务制度及事业单位内部财务管理办法的依据3、 是规范事业单位财务行为的基本准3、 是规范事业单位财务行为的基本准则4、 内 容涵盖了 事业单位所有财务活动是事业单位财务制度体系中的基本《事业单位财务规则》 的地位3

 原《事业单位财务规则》 是1996年10月 日 经国务院批准月 5日 经国务院批准, 由财政部发布, 自1997年1月 1日起施行。由财政部发布自新修订的《事业单位财务规则》 (财政部令第68号)

 , 于2012年4月 1日起在全政部令第68号)

 , 于2012年4月 1日起在全国施行。4

 一、 新财务规则的出台背景1. 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改革我国自2001年开始, 以国库单一账户体系为基础,推行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改革试点, 将所有财政性资金都纳入国库单一账户体系管理, 收入直接缴入国库和财政专户, 支出通过国库单一账户体系支付到商品和劳务供应者或用款单位。为保证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改革的顺利进行, 财政部于2001年7月 27日 发布了《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试点会计核算暂行办法》试点会计核算暂行办法》 , 在不改变预算单位会计主体、 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职责的前提下, 对国库管理制度改革中涉及的财政总预算会计、 国库支付执行机构会计、 行政事业单位会计、 建设单位会计和对账作出明确规定。在不改变预算单位会计主5

 2. 政府收支分类改革和部门预算改革改革后的政府收支分类体系由“收入分类” 、“支出功能分类” 和“支出经济分类” 三部分构成。其中支出功能分类取消了基本建设支出其中, 支出功能分类取消了基本建设支出。

 因此, 如何全面反映事业单位财务运行情况, 改变目前事业财务与基建财务相对独立的状况, 就提到了议事日 程上来。旧规则的政府补助收入只核算事业单位从财政部门取得的各类事业费, 不包括外事经费、 社会保障费、取得的各类事业费, 不包括外事经费、 社会保障费、住房改革支出等。

 从2000年开始, 实行部门预算改革,要求一个部门将所有的收入和支出都按照统一的内容和形式在一本预算中反映, 做到一个部门一个预算,以保证预算的统一性、 完整性。

 因此, 需要重新界定政府补助收入的核算范围。因此如6

 3. 事业单位收支管理不断规范近年来, 财政部不断出台规范事业单位非税收入、支出管理、 结余管理等方面的文件, 要求将事业单位的财政性资金, 如利息收入、 国有资产有偿使用收入的财政性资金, 如利息收入、 国有资产有偿使用收入等, 纳入政府非税收入的管理范围, 分步纳入财政预算, 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 要求事业单位将支出划分为基本支出、 项目支出, 并分别实行定员定额管理、项目库管理; 要求将财政拨款结余资金分为基本支出结余和项目支出结余, 并实行不同的管理办法。7

 二、 修订原则(一)

 全面反映各项财政改革成果, 创新和充实事业单位财务管理的内容和手段(二)

 按照科学化精细化管理的要求, 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的财务管理事业单位的财务管理8(三)

 注重解决当前事业单位财务管理中存在的突出问题, 促进和保障社会事业健康发展

 三、 新规则的主要变化1. 重新界定收入支出的定义及范畴(1)

 重新界定了财政补助收入的定义, 即财政补助收入为事业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各类财政拨款,其核算内容不仅包括事业费, 还包括基建费、 社会保障经费、 住房改革收入等。(2)

 将事业支出分为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3)

 强调事业单位的支出应当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财务规章制度规定的开支范围及开支标准务规章制度规定的开支范围及开支标准; 国家有关财务规章制度没有统一规定的, 由事业单位规定, 报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备案。(4)

 增设了其他支出, 核算与其他收入相应的内容,如捐赠支出、 利息支出等。国家有关财9

 2. 将基建纳入大账在旧规则下, 我国事业单位的基建财务是相对独立于事业财务而运行的游离在旧规则之外立于事业财务而运行的, 游离在旧规则之外, 单独执行《基本建设财务管理规定》 。

 随着部门预算改革和政府收支分类的深入推进, 建立涵盖基本建设收支在内的事业单位所有收支活动的“大财务” 势在必行。新规则根据上述要求在资产类专门增加了在建工程,反映事业单位未完工基建所形成的资产, 同时考虑到基建投资财务管理的特殊性, 规定了基建财务管理除执行新规则外, 还应执行国家基本建设投资财务管理制度。单独执1 0

 3. 充分借鉴企业财务规则改革的成功经验(1)

 引入了绩效管理概念(2)

 规定部分行业可根据需要在行业事业单位财(2)

 规定部分行业可根据需要在行业事业单位财务管理制度中引入权责发生制(3)

 要求事业单位应当加强经济核算、 实行内部成本核算(4)

 明确事业收入和经营收入较少的单位可以实行固定资产折旧、 不计提修购基金等。行固定资产折旧、 不计提修购基金等。1 1

 4. 突出预算管理和决算管理要求新规则突出部门预算改革和预算管理有关要求,严格遵循部门预算编制规程和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严格遵循部门预算编制规程和预算管理有关规定, 如规定事业单位根据财政部门下达的预算控制数编制预算, 由主管部门审核汇总报财政部门, 经法定程序审核批复后执行; 要求事业单位应当将各项支出全部纳入单位预算, 建立健全支出管理制度; 引入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 要求提供预算收入和支出完成率等。新规则要求事业单位应当按照规定编制年度决算,由主管部门审核汇总后报财政部门审批; 要求事业单位应当加强决算审核和分析, 保证决算数据的真实、准确, 规范决算管理工作。如1 2

 5. 在负债和对外投资方面引入内控制度新规则重点在以下两个方面建立了内控制度:一是在负债方面, 要求事业单位应当建立健全是在负债方面, 要求事业单位应当建立健全财务风险控制机制, 规范和加强借入款项管理, 严格执行审批程序, 不得违反规定举借债务和提供担保。二是在对外投资方面, 规定事业单位应当严格控制对外投资, 应当履行相关审批程序; 不得使用财政拨款及其结余进行对外投资, 不得从事股票、期货、 基金、 企业债券等投资。1 3

 6.巩固国有资产管理成果新规则要求事业单位加强资产管理:(1)

 适度提高了固定资产的单位价值标准(1)

 适度提高了固定资产的单位价值标准, 把固定资产的单位价值从500元提高到1000元、 专用设备从800元提高到1500元。(2)

 明确事业单位资产处置应当遵循公开、 公平、公正和竞争、 择优的原则, 严格履行相关审批程序。事业单位出租、 出借资产, 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报同级财政部门审批。(3)

 要求事业单位应当提高资产使用效率,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实行资产共享、 共用。把固1 4

 7. 强化净资产管理新规则要求事业单位强化净资产管理:一是要求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应当按照同级财是要求财政拨款转政部门的规定执行, 其中财政拨款结余不得用于结余分配;二是要求事业单位应当加强事业基金的管理,遵循收支平衡的原则, 统筹安排、 合理使用, 支出不得超出基金规模。余应按照级财1 5

 8. 完善了财务报表, 细化了财务情况说明书旧规则下, 事业单位的财务报告由原来的两张主表(资产负债表收支情况表)表(资产负债表、 收支情况表)

 、 有关附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组成。

 新规则增加了财政拨款收入支出表和固定资产投资决算报表两张主表, 将收支情况表改为收入支出表, 同时细化了财务情况说明书的内容, 即财务情况说明书, 不仅要说明事业单位收入及其支出、结转、 结余及其分配、 资产负债变动情况, 还要说明结转、 结余及其分配、 资产负债变动情况, 还要说明对外投资、 资产出租出借、 资产处置、 固定资产投资、绩效考评等情况。有关附表和财务情1 6

 9. 强调财务监督鉴于财务监督在事业单位财务管理中的重要作用, 新规则专门增设了财务监督一章, 对事业单位财用, 新规则专门增设了财务监督务监督的主体、 内容、 对象以及各种监督形式等作了原则性规定。章, 对事业单位财10. 调整适用范围新规则适用于各级各类事业单位的财务活动,但不适用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的财务活动但不适用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的财务活动。后者的财务制度, 由国务院财政部门另行规定。1 7

 四、 新《财务规则》 结构框架的变化旧:

 十一章四十七条第一章 总则第二章 单位预算管理第三章 收入管理第三章 收入管理第四章 支出管理第五章 结余及其分配第六章 专用基金管理第七章 资产管理第八章 负债管理第八章 负债管理第九章 事业单位清算第十章 财务报告和财务分析第十一章 附则新:

 十二章六十八条第一章 总则第二章 单位预算管理第三章 收入管理第三章 收入管理第四章 支出管理第五章 结转和结余管理第六章 专用基金管理第七章 资产管理第八章 负债管理第八章 负债管理第九章 事业单位清算第十章 财务报告和财务分析第十一章财务监督第十二章 附则1 8

 五、 主要修订的内容 ——新旧对照(一)

 进一步明确《规则》 的适用范围第一章 总 则旧:

 第二条 本规则适用于各级各类国有事业单位(以下简称事业单位)

 的财务活动。新:

 第二条 本规则适用于各级各类事业单位(以下简称事业单位)

 的财务活动。1 9

 同时, 为适应事业单位分类改革的需要, 在附则中规定了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以及公益服务性规定了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以及公益服务性组织和社会团体对于本规则的适用问题。附则:

 第六十三条 参照公务员 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财务制度的适用 , 由国务院财政部门另 行规定。第六十四条 接受国家经常性资助的社会力量举办的公益服务性组织和社会团体举办的公益服务性组织和社会团体, 依照本规则执行;其他社会力量举办的公益服务性组织和社会团体, 可以参照本规则执行。依照本规则执行20

 第四条 事业单位财务管理的主要任务是:

 合理编制单位预算严格预算执行算, 严格预算执行, 完整、 准确编制单位决算, 真实反映单位财务状况; 依法组织收入,努力节约支出; 建立健全财务制度, 加强经济核算, 实施绩效评价, 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加强资产管理, 合理配置和有效利用资产, 防止资产流失;加强对单位经济活动的财务控制和监督, 防范财务风险。完整准第四条 事业单位财务管理的主要任务是:

 合理编制单位预算理编制单位预算, 如实反映单位财务状况; 依法组织收入, 努力节约支出; 建立健全财务制度, 加强经济核算, 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加强国有资产管理, 防止国有资产流失; 对单位经济活动进行财务控制和监督。如实(二)

 完善财务管理的主要任务21

 (三)

 强化事业单位的预算管理, 完善预算管理办法第七条 国家对事业单位实行核定收支、 定额或者定项补助、 超支不补、 结转和结余支不补、 结转和结余按规定使用的预算管理办法。第七条 国家对事业单位实行核定收支、定额或者定项补助、超支不补、 结余留用超支不补、 结余留用的预算管理办法。22

 明确事业单位决算管理的有关要求(新增3条)第十一条 事业单位决算是指事业单位根据第十一条 事业单位决算是指事业单位根据预算执行结果编制的年度报告。第十二条 事业单位应当按照规定编制年度决算, 由主管部门审核汇总后报财政部门审批。第十三条 事业单位应当加强决算审核和分析保证决算数据的真实析, 保证决算数据的真实、 准确, 规范决算管理工作。准确规范决算管23

 (四)

 规范事业单位收入管理修改完善财政补助收入的定义, 并进一步明确事业收入的范围, 增加收入管理的有关要求。第十二条 事业单位收入()

 财政补助收入(一)

 财政补助收入, 即事业单位从财政部门取得的各类事业经费。(二)

 上级补助收入(三)

 事业收入(四)

 经营收入(五)

 附属单位上缴收入(五)

 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六)

 其他收入即事业第十五条 事业单位收入()

 财政补助收入(一)

 财政补助收入, 即事业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各类财政拨款(二)

 事业收入(三)

 上级补助收入(四)

 附属单位上缴收入(五)

 经营收入(五)

 经营收入(六)

 其他收入即事业24( 新增1条)

 第十七条 事业单位对按照规定上缴国库或者财政专户 的资金, 应当按照国库集中收缴的有关规定及时足额上缴, 不得隐瞒、 滞留、 截留、 挪用 和坐支。

 (五)

 规范事业单位支出管理1、 修改完善支出的分类和事业支出的定义第十五条 事业单位支出(一)

 事业支出, 即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发生的支出, 包括工资、 补助工资、职工福利费、 社会保障费、 助学金、 公务费、 业务费、 设备购置费、 修缮费和其他费用。(二)

 经营支出(三)

 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三)

 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四)

 上缴上级支出第十九条 事业单位支出(一)

 事业支出, 即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发生的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基本支出是指单位为了保障其正常运转、 完成日 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项目支出是指单位为了完成特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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