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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5

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10篇

| 来源:网友投稿

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10篇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 商城县城乡生活垃圾分类试点管理工作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普遍推行垃圾分类制度的重要讲话精神,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10篇,供大家参考。

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10篇

篇一: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

县城乡生活垃圾分类试点管理工作 实 施 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普遍推行垃圾分类制度的重要讲话精神,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住房城乡建设部生活垃圾分类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7〕26 号)、《关于印发信阳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实施方案的通知》(信政办〔2018〕128 号)要求,扎实有效推进商城县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中央、省、市工作会议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以推行垃圾分类和清洁直运为突破口,以提升生活垃圾“减量分、资源化、无害化”水平为目标,坚持“政府推动、全民参与、试点先行、市场化运作”的原则,强化源头抓起、系统治理、依法管理理念,加快建立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的垃圾处理系统,逐步形成标准化要求、市场化运作、智能化监管工作机制,努力促进我县生态文明建设水平进一步提升。

 二、工作目标 按照信阳市《关于进一步落实 2019 年信阳市城乡生活垃圾治理工作目标的通知》要求,2019 年,信阳市全面启动

 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各县生活垃圾分类试点达到 1 万户以上,试点所选取的单个居住小区居民户数不少于 300 户。2019 年6 底前,完成生活垃圾分类实施方案,明确试点区域和工作目标。

 2019 年底前,在全县开展生活垃圾分类试点工作。县城由赤城办事处、鲇鱼山办事处分别确定 2-3 个社区开展生活垃圾分类试点工作;在全县各行政事业单位、机关团体、企业、学校强制推行生活垃圾分类试点工作。乡镇由仁仁洁公司根据乡镇实际情况,包括镇区环境、通往县垃圾场的路况及村民整体素质,确定汤泉池管理处和产业集聚区为试点。

 到 2019 年底,试点范围内生活垃圾投放、收集、运输、处理体系实现全覆盖,居民垃圾分类知晓率不低于 80%,分类投放准确率达到 90%以上,分类设备完好率及分类标识准确率达到 100%。

 到 2020 年底前,要基本建立垃圾分类相关政策制度和标准体系,形成可推广的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 100%,中心城区垃圾分类覆盖率达到 50%以上,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达到 20%以上。

 三、责任分工 县政府各部门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工作职责

 1. 县文明办:将生活垃圾分类与循环利用工作纳入文明社区、文明单位等创建评选考核内容,对垃圾分类管理不合格的单位,在文明单位考评中予以适当扣分。

 2.:

 县城区各辖区政府及仁仁洁公司(乡镇):负责本辖区内居民小区、企业事业单位、商业网点、公共场所、学校等生活垃圾的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工作。设立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办公室,具体负责落实各项目标任务,制定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推进措施和对街道、相关单位的考核标准等工作。负责对不按垃圾分类规定的行为进行处罚。生活垃圾分类具体推进工作由各街道(乡镇)、相关单位负责,形成县、街道(乡镇)二级管理体系。

 3. 县卫生健康委:负责将生活垃圾分类与循环利用工作实施情况纳入年度爱国卫生先进单位等创建工作考核;加强对各医疗单位医疗废物管理,严禁将医疗垃圾混入生活垃圾。

 4. 县发展改革委:负责本县财政投资城市生活垃圾分类项目的审批管理工作;配合相关职能部门做好生活垃圾分类规划的编制工作。

 5. 县教育体育局:负责制定全县教育系统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方案;分批次完成县中、小学及幼儿园垃圾分类工作管理人员的培训;组织开展全县教育系统垃圾分类监督考评,在县中小学、幼儿园中组织垃圾分类进课堂活动,组织学生开展垃圾分类的实践活动,发挥“小手拉大手”的作用。

 6. 县城市管理局:负责制定和落实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工作方案,负责生活垃圾分类宣传并印制垃圾分类宣传册。负责落实环卫设施专项规划,推进生活垃圾分类管理设施项目建设和分类桶设置,对单位和小区分类桶配置,第一次由政府无偿提供,以后由使用单位自行承担。负责垃圾分类工作的人员培训、组织推进、检查指导和监督考核。

 7. 县财政局:负责垃圾分类的资金保障。

 8. 县农业农村局:负责监督和指导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试点社区和乡政府及仁仁洁公司要负责对本辖区居民(单位)进行垃圾分类重要意义的宣传;负责对辖区居民(单位)进行垃圾分类投入的指导示范;负责招募垃圾分类推广志愿者;负责对城愿者和相关工作人员进行垃圾分类工作的相关培训;负责监管本辖区居民(单位)垃圾分类落实情况的调查、考评。负责对本辖区内垃圾分类相关信息的收集、人员情况的统计等。

 9. 县生态环境局:指导生活垃圾分类与循环利用设施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生活垃圾分类与循环利用过程中环境污染防治监督;负责分类收集后的有害垃圾无害化处置和监督管理。

 10.:

 县住房城乡建设局:督促建筑工地做好垃圾分类工作。督促新建住宅区、开发地块建设开发单位配套建设生活垃圾分类相关设施;对实施物业管理的住宅小区,督促物业企业

 积极配合环卫部门做好生活垃圾分类知识的宣传、指导业主做好垃圾分类投放工作;将生活垃圾分类与循环利用工作纳入物业管理的考评内容。对未纳入物业管理的小区,督促全部实行物业管理。

 11.:

 县机关事务管理局:负责指导监督各单位尽量不使用一次性用品,减少使用办公耗材,倡导绿色办公。

 12.:

 县民政局:指导社区将生活垃圾分类纳入社区居民公约内容,严格规范对社区公益性旧衣捐赠的监督管理,杜绝捐赠的旧衣物流入二手市场。

 13.:

 县文化广电旅游局:负责加强舆论宣传工作,协调新闻媒体积极开展各类宣传教育活动,大力宣传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引导广大市民广泛参与、积极支持生活垃圾分类与循环利用工作。监督指导宾馆酒店开展生活垃圾分类管理,逐步取消一次性用品,加强行业管理。

 14.:

 县商务局:引导商场开展垃圾分类工作并执行限售限用塑料袋相关规定,促进商业企业规范经营、绿色经营。监管废品回收治理,加强废旧塑料制品纸质物品等可回收再利用工作。

 15.:

 县市场监管局:负责指导餐饮服务单位依法回收餐厨垃圾并与餐厨垃圾管理部门或有资质的专业公司签署收运协议。

 16.:

 县交通运输局:负责车站、公交站等场所的垃圾分类管理工作,并负责公交车、出租车司乘人员的生活垃圾分类知识的教育培训。

 17.:

 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将生活垃圾分类管理知识内容纳入在职人员教育培训工作。

 18.:

 县市场发展中心:负责监督各类市场做好生活垃圾分类与循环利用工作,提倡“净菜进城”。

 19.:

 县司法局:会同主管部门开展垃圾分类立法调研、法规起草工作,负责相关立法送审工作。

 20.:

 县妇联:负责组织妇女开展生活垃圾分类与循环利用宣传活动,引导家庭积极参与生活垃圾分类与循环利用工作。

 21.:

 团县委:负责组织共青团、少先队及志愿者参与形式多样的志愿服务活动,到社区、公共场所开展生活垃圾分类与循环利用宣传和体验活动。

 其他相关部门按照县人民政府职能划分,督促本系统做好生活垃圾分类的相关工作。

 四、实施计划 为全面扎实稳健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按照县里统一布署,根据我县的实际情况,垃圾分类工作总的推进原则是先试点、再全面;先生活垃圾分类、再全面实施分类;宣传、指导工作要贯穿在整个分类推广过程中。

 (一)垃圾分类方法

 1. 日常生活垃圾实行三种分类:

 (1)可回收物:纸张、玻璃、废金属、塑料等。

 (2)有害垃圾:废电池、废日光灯管、毒药试剂、毒药瓶、废油漆桶等。

 (3)其它垃圾:不可归入以上分类的垃圾。

 小区居民(单位)的日常生活垃圾分成三类后,可回收垃圾、有害垃圾由环卫部门或专业公司负责从指定点运往未端处理点,其它垃圾由物业送至指定的中转站或委托有资质专业公司负责送至指定中转站。投放时间:早上 6:30-8:30,下午 5:30-8:30;乡镇垃圾分类后由仁仁洁公司根据乡镇居民生活习惯和规律自行定投放、收集时间,然后运往县垃圾场处理。

 分类垃圾袋由县政府提供,具体配发标准:以户为单位,有害垃圾一月一个回收袋;可回收垃圾一周一个回收袋;其它垃圾一天一个回收袋,小区由物业发放,居民由社区发放。

 装修垃圾、大件垃圾、电子垃圾、绿化垃圾由专用车辆进行收集运输,杜绝与生活垃圾“混装、混运”。

 宾馆、酒店及从事餐饮行业的单位,除了将生活垃圾分为三类外,还需将餐厨垃圾单独分类、专业处理。

 2. 分类投放管理 实行管理责任区制度,管理责任人负责责任片区内的垃圾分类管理工作。确定责任人遵照以下规定:

 (1)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以及其他组织的办公和生产场所,实行物业管理的,物业服务企业为责任人;单位自管的,本单位为责任人。

 (2)住宅区,实行物业管理的,物业服务企业为责任人;未实行物业管理的,由所在办事处确定责任人。

 (3)广场、公园、风景区、道路等公共场所,管理单位或者其委托的清扫保洁单位为责任人。

 (4)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施工单位为责任人。

 3. 分类设施标志 (1)标志颜色:可回收物的标志采用绿色;有害垃圾采用红色;其它垃圾采用宝石蓝色。

 (2)标志字体:标志的中文字体为大黑简体。

 4. 有害垃圾管理 (1)主要品种。包括:废电池(辐镍电池、氧化汞电池、铅电池等),废荧光灯管(日光灯管、节能灯等),废温度计,废血压计,废药品及其包装物,废油漆、溶剂及其包装物,废杀虫剂、消毒剂及其包装物,废胶片及废相纸等。

 (2)投放暂存。接照便利、快捷、安全原则,设立专门场所或容器,对不同品种的有害拉圾进行分类投放、收集、暂存,并在醒目位置设置有害拉扱标志。我县尚无终端处置设施,先按要求设置临时贮存场所贮存或将有害垃圾交由具

 备资质的机构进行收运处置,根据有害垃圾的品种和产生数量,合理确定或约定收运频率。

 (3)以旧换新。为鼓励居民垃圾分类的积极性,可以进行一些惠民活动,比如废旧电池的以旧换新,投资不多,但是家家户户常用的也是更换比较勤的有害垃圾。换新方式,政府投资,城管局负责采购保管,各部门到城管局领取,居民到物业或社区领换,企事业单位职工在本单位领换。

 (二)试点先行,强化工作推广 1. 民意调查、试点选取 做好垃圾分类工作,首先要取得广大社区居民(单位)的支持理解。社区在开展工作前,应先进行广泛的居民问卷调查,了解居民接受情况,并针对调查结果,制定相应实施方案。建议社区选取民意调查结果支持率高的小区为试点,重点推进。

 2. 集中宣传、指导示范 采用致居民的一封信、宣传栏、小手拉大手、社区活动等多种手段,对社区居民宣传教育,使得垃圾分类理念进入民心,保证大多数居民能够正确掌握垃圾分类方法、能够正确使用垃圾分类工具。

 3. 垃圾分类志愿者招募、相关人员培训 面向社会招募垃圾分类推广工作志愿者,动员社会各界有志之士;任命社区专职垃圾分类辅导员;对垃圾分类推广

 相关工作人员进行定期培训,迅速建立起一支专业、热情、负责的宣传队、工作队。

 (三)建设与垃圾分类相衔接的终端处理设施 加快分类处理设施的建设,编制实施生活垃圾分类处理设施建设规划。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做好的前提和基础是必须有终端处理设施,否则无法达到分类处理的标准,根据我县情况,一要建立健全有害垃圾收运处理系统,确保分类后的有害垃圾得到安全处置。二要建设餐厨(厨余)垃圾处理中心。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高规格的商城县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县政府主要领导担任,副组长由分管副县长以及人大、政协各一名副职担任,成员单位涵盖承担垃圾分类工作的辖区政府、县直单位。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城管局,办公室主任由分管县长兼任。办公室主要负责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组织实施、协调推进、监督检查和工作考核等日常事务。

 (二)加强宣传引导。通过报纸、电视、网络等媒体,充分利用户外广告、宣传栏等多种宣传模式,推广普及垃圾分类的知识,动员全社会参与,形成良好的舆论氛围。开展“垃圾分类进校园”活动,加强学生的垃圾分类和资源环境

 意识。建设一批生活垃圾分类示范点,树立先进典型,由财政给予适当奖励。

 (三)加强政策配套。完善出台垃圾分类相关政策制度,规范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工作。落实经费保障,积极筹措和争取资金,支持生活垃圾分类收运处理设施建设。

 (四)加强考核监督。建立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工作定期考核制度。领导小组负责制定生活垃圾分类管理考核方案,进一步明确责任,并组织对生活垃圾分类实施情况的监督和工作考核,考核结果向社会公布,对不按要求进行分类的依法进行处罚。

 六、考评办法 (一)考评内容 考评工作由县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实施,考核内容主要包括组织领导、宣传培训、硬件配置、组织管理、分类效果等六个方面的工作完成情况。其中,组织领导 15 分、宣传培训 15 分、硬件配置 25 分、组织管理20 分、分类效果 25 分,月考评成绩当月汇总并排名。考评中需各单位提供的佐证材料,必须是加盖单位公章的方案、意见、计划、纪要、报告等有效资料或图片、影像资料。

 (二)考评工作安排

 垃圾分类工作考评每月为一个周期,考评时间为每月 25日前由县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汇总当月考评情况。

 1. 周汇总。建立周报制度,各试点单位(社区、乡镇)安排专人负责,每周五下午 5 点前上报工作推进情况、经验做法及存在问题,需县级层面协调解决的有关事项等,由县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推进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收集汇总并拟发工作简报。

 2. 月检查。每个月对各试点单位(社区、乡镇)开展垃圾分类进展情况跟踪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一般性问题,现场记录扣分;对突出问题限期整改,定期复查;对复查中仍未解决的问题两倍扣分,并下达整改通知书重点督办。根据跟踪检查情况,每月 25 日前进行一次...

篇二: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

生活垃圾分类实施方案

  为深化推动我街道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加快农村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和无害化处理进程,不断提升我县农村人居环境质量,根据《省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考核方法(试行)》(建村〔20xx〕411 号)、《20xx 年市生活垃圾分类处置工作行动方案》(政办函〔20xx〕10 号)和《市 20xx 年农村人居坏境整治工作要点》(农居发〔20xx〕1 号)要求,结合我街道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

 根据“统筹规划、按部就班”的原则,着力构建“政府推动、全民参加、设施完善、分类精确、循环利用”的垃圾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体系,不断完善农村垃圾分类管理和服务,全面提升垃圾分类掩盖范围,营造优良的人居环境。

 二、工作目标 ?

 根据分步实施的原则,全面推动推动农村生活垃圾源头减量和资源化利用,基本建立农村生活垃圾分类技术标准体系。到 20xx 年底,农村生活垃圾分类村居掩盖率达 60%以上,农户知晓率达 60%以上,投放精确率达 60%以上。

 三、主要任务 ?

 (一)建立健全工作机制 ?

 各(村)居要根据市、县、街道统一部署,做好农村垃圾分类规划,根据街道下发的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实施方案,建立农村生活垃圾分类相关激励制度和考核方法,加大对垃圾分类相关经费的投入,准时召开农村生活垃圾分类部署动员会议,夯实分类基础,确保有序开展农村生活垃圾分类。

 (二)加强垃圾分类队伍建设 ?

 各(村)居要配备了不少于 1 名的垃圾分类指导员,负责指导农户正确投放垃圾,劝阻和制止违反生活垃圾分类要求的行为。

 各(村)居要配齐专职人员,特地负责收集、运输、分拣和处理等垃圾分类日常工作,并定期到街道参与人员培训。

 (三)开展宣扬训练 ?

 街道设立 1 处以上有规模的宣扬阵地,各村居要设立 1 个以上宣扬栏,各组

 要设立 1 面以上宣扬墙。要广泛动员已有志愿者队伍,特殊是党员志愿者参加垃圾分类宣扬指导工作。街道每年组织开展 2 次以上进校内、进村组的互动实践活动。利用各种新闻媒体,广泛普及垃圾分类学问,宣扬垃圾分类工作实施状况和典型阅历,不断提升垃圾分类的知晓率和参加率。

 (四)完善分类处置设施建设 ?

 街道要结合人口分布和经济进展等因素,科学合理布局各(村)居投放、收集、转运和处理设施。

 1.街道要设立 1 处以上分拣中心。

 2.每个村居要分别设立 1 处可回收垃圾和有害垃圾暂存点。

 3.街道要建设 1 座易腐垃圾资源化处理站,做到选址合理、环境干净、配套齐全、专人管理,渗滤液妥当处置,管理制度上墙并落实到位。

 4.集镇、重点村、集中居住小区分别设立 1 处以上垃圾分类积分兑换点。

 5.集镇、重点村单户配置二分式垃圾桶,其他区域可联户配置分类垃圾桶并发放农户二维码。

 (五)规范收运处理 ?

 街道按需增配可回收垃圾、有害垃圾、易腐垃圾收运车,车辆要有明确标识和归属地名称,运输力量与实际垃圾产生量相匹配。同时要结合实际状况制定收运方案并公示,定时上门或定时定点收集,收运作业要有台账记录。

 四、保障措施 ?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村)居要成立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全面统筹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组织实施、协调推动、监督检查、工作考核等。

 (二)强化资金保障。街道要对生活垃圾分类中涉及的收集设施、转运车辆以及处置终端建设统筹规划,支配专项经费,确保垃圾分类各项工作正常运作。

 (三)强化督查考核。街道将不定期对比本方案的目标任务开展村居督查,并于年终集中进行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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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三: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

2 -2022 年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行动方案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垃圾分类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山东省生活垃圾管理条例》《青岛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一、总体要求(一)工作思路2022 年是青岛市生活垃圾分类(以下简称垃圾分类)工作全面推进年。围绕基础设施补短板强弱项、习惯养成打基础上台阶两项基本工作,充分发挥示范街道(镇)引领作用,全面推广先进经验,带动全市工作水平显著提升。坚持推进垃圾分类全体系规范,深入开展各环节全流程再造,尽快实现全链条效能大幅提升;建立健全法规政策体系、形成常态化执法机制,为垃圾分类工作提供法治保障;充分发挥政府、人大、政协以及媒体的作用,通过协同化监督促进垃圾分类工作有力开展;广泛倡导简约适度、绿色低碳、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努力提高全民参与水平。(二)主要目标全面推行生活垃圾分类制度,进一步巩固提升生活垃圾分类处理系统。城市区域对 5000 个以上居民小区入户宣传,撤桶并点 3000 处,建设密闭生活垃圾分类投放点 255 处,推动 1000 个居民小区定时定点分类投放,5000 个居民小区实现指导员站桶

 - 3 -指导,全市厨余垃圾精准分出率达 15%以上,推选 200 个生活垃圾分类示范小区;农村区域创建 10 个生活垃圾分类示范镇(街道)、200 个示范村(社区)和 1000 个示范户,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取得进一步成效。结合分类投放情况,调整优化分类收运体系,重点建设厨余垃圾收运专线。进一步提升生活垃圾分类处理能力,平度市餐厨垃圾处理项目建成投运,推进胶州市垃圾焚烧处理设施建设。全年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达 38%,资源化利用率达 85%。二、主要任务(一)源头减量1.限制过度包装。落实《限制商品过度包装要求 食品和化妆品》(GB 23350-2009)等限制商品过度包装的有关规定,指导和监督生产企业严格执行限制商品过度包装的有关要求,经常性地开展治理过度包装执法活动。加快推进快递包装绿色转型,建立健全快递包装治理的激励约束机制,全市电商快件不再二次包装比例达 85%,可循环快递包装应用规模达 4.25 万个。加强对果蔬、农副产品等生产、销售环节的管理,大型商超、农副产品批发市场等推行净菜上市。(市市场监管局、市商务局、市邮政管理局、市农业农村局,各区、市政府等按职责分工负责。以下任务措施均需各区、市政府落实,不再列出。)2.禁止或限制部分塑料制品的生产、销售和利用。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塑料污染治理的意见》(发改环资〔2020〕80

 - 4 -号),推动公共机构逐步停止使用不可降解一次性塑料制品,鼓励有条件的机关所属接待、培训场所探索使用直饮净水机替代塑料瓶装水;督导农贸市场推广使用可降解购物袋,限制生产、销售和使用塑料购物袋;开展电商快递包装协同治理,逐步降低不可降解塑料包装袋、塑料胶带、一次性塑料编织袋的使用;到2022 年底,禁止销售含塑料微珠的日化产品。(市发展改革委、市商务局、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市市场监管局、市邮政管理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3.限制一次性用品使用。到 2022 年底,全市城市和县城(市、区)建成区、景区景点餐饮堂食服务,禁止使用不可降解一次性塑料餐具;倡导全市范围星级宾馆、酒店等场所不再主动提供一次性塑料用品,可通过设置自助购买机、提供续充型洗洁剂等方式提供相关服务。(市商务局、市文化和旅游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4.倡导“光盘行动”,引导适量消费。通过公益广告、主题宣传等形式,持续推广“光盘行动”,引导消费者适量点餐;党政机关、市直国企带头采取优化食堂配餐、改进内部管理、加强引导监督等方式,遏制“舌尖上的浪费”;贯彻《反食品浪费工作方案》(发改办环资〔2021〕949 号),将反食品浪费专项执法结合到食品生产经营日常监督检查工作中,建立反食品浪费监督检查机制,依法严厉查处各类浪费食品的违法违规行为,集中曝光食品浪费典型。(市商务局、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市市场

 - 5 -监管局、市文化和旅游局、市委宣传部等按职责分工负责)5.持续推进“绿色办公”。结合节约型机关创建行动,推进公共机构无纸化办公,鼓励使用再生制品,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内部办公场所倡导不使用一次性纸制品;推动公共机构资源循环利用体系建设,加强塑料、纺织品、玻璃等可回收物收集利用。(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等负责)6.加强园林垃圾管理。进一步完善园林垃圾分流运输体系,加强沿道路作业管理,避免大量枯枝落叶在清扫后就近倒入生活垃圾桶;在落叶集中季节,对园林垃圾打包,采取设置场地集中暂存、适当粉碎堆肥后回用于公园绿地养护等措施,缓解末端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压力。(市园林和林业局等负责)(二)分类投放1.加强示范引领作用。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典型案例推广和示范创建工作,城市区域推选生活垃圾分类示范小区 200 个,农村区域创建生活垃圾分类示范镇(街道)10 个、示范村(社区)200 个、示范户 1000 个;推广生活垃圾分类公共机构典型案例100 个,生活垃圾分类学校典型案例 60 个;积极推送生活垃圾分类全链条服务优秀企业和生活垃圾分类宣教基地(中心)典型案例。(市城市管理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市教育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2.持续改善投放环境。积极推广“撤桶并点+定时定点+指导员站桶指导”示范模式,实施投放点位置优化和密闭投放点新改

 - 6 -建工作。落实《关于进一步规范生活垃圾分类收集等设施设置工作的通知》(青城管〔2021〕124 号)要求,督促新建住宅小区开发、旧区改建开发单位同步配置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设施;鼓励使用智能开锁、视频抓拍监控、称重数据实时上传等智能化手段,提高投放桶点智慧化管理水平。(市城市管理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行政审批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3.升级改造生活垃圾分类投放点。按照完善投放设施设备、改善投放品质环境、提升投放便利程度、促进投放习惯养成的原则,制定《生活垃圾分类投放点升级改造导则》,利用三年时间,逐步完成全市生活垃圾分类投放点升级改造;结合参与社区(村庄)规划建设等,探索改造共享花园式垃圾分类投放点。(市城市管理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4.强化生活垃圾投放管理。明确定时定点小区验收标准和各区(市)任务数量,落实主投放点指导员站桶指导制度,积极吸纳志愿指导员补充指导员队伍,重点针对厨余垃圾投放准确率实施攻坚。依托有害垃圾集中投放日、有害垃圾预约投放机制,提升有害垃圾收集量;通过设置可回收物智能回收设备、实施可回收物二次分拣等手段,提升可回收物有效收集量。(市城市管理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商务局、市生态环境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 7 -5.实施厨余垃圾投放精细化管理攻坚行动。以居民小区为单位,逐步建立生活垃圾产生(收运)量基础信息库;结合推选示范小区工作,以厨余垃圾投放容器(口)定时锁闭、指导员站桶指导、强化执法检查等为抓手,逐步实现厨余垃圾定时投放、专人看管、管执联动;强化餐厨废弃物管理联动机制,加强信息共享;明确各区(市)厨余垃圾分出量年度任务,确保全市厨余垃圾分出率达到目标要求。(市城市管理局、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市商务局、市市场监管局、市文化和旅游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6.全面规范垃圾分类前端硬件设施。新设置和改造的垃圾分类投放点、新更换的垃圾投放容器,应使用住建部新版垃圾分类标志;规范设置大件垃圾、装修垃圾临时堆放点,加强日常管理;以居民小区、公共机构为重点,推动各类场所具备生活垃圾分类投放能力,做到“专桶专投”;统一公示栏内容,明确宣传栏形式,完善指示栏布局。(市城市管理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7.进一步加强行业管理。巩固提升“管行业就要管垃圾分类”,公共机构、学校、宾馆、餐饮、超市、商场、农贸市场、农产品批发市场、快递、公共交通、医院、建筑工地、银行网点等行业单位的主管部门,每季度总结一次本行业垃圾分类投放设施配置、宣传发动等履行生活垃圾分类法律责任的情况,宣传引导本行业按标准要求配置垃圾分类设施,其中各公共机构和窗口单位在2022 年 6 月底前率先完成垃圾分类设施配置和改造。(市机关

 - 8 -事务服务中心、市教育局、市文化和旅游局、市市场监管局、市邮政管理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卫生健康委、市住房城乡建设局、青岛银保监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三)分类收集1.严防混合收集。督促物业服务企业加强对居民小区保洁人员(拖桶工)的分类收集作业培训,有效减少不同类别桶混合收集情况;可回收物、有害垃圾采取预约收集并由收运人员现场指导二次分拣等形式,确保收集过程中的垃圾纯净度。(市城市管理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2.改善分类收集方式。各区(市)选取一定数量的居民小区(村庄)推行换桶直运模式,新增 40 个居民小区推行小车进楼院收集模式,改善现有人工拖桶、三轮车挂钩拖桶等方式,不断提升机械化分类收集水平;2022 年 6 月底各区(市)完成生活垃圾转运站排查,并制定新建、改建、整合、提升实施方案,争创省级模范转运站。(市城市管理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3.进一步规范大件垃圾和装修垃圾收集运输。加强大件垃圾和装修垃圾收集作业公司信息公开,探索建立预约上门收集、设置密闭箱收集等收集渠道,丰富大件垃圾和装修垃圾收集手段;逐步建立定期定点收运与预约上门收运相结合的方式,进一步完善大件垃圾和装修垃圾收运体系。(市城市管理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 9 -4.逐步完善厨余垃圾收运作业计量机制。建立非居民厨余垃圾排放登记台账和制度,实行收集、运输、处置联单管理;新增80 个居民小区加装厨余垃圾计量称重系统,未加装的居民小区(村庄)建立手工填单模式,逐步实现居民厨余垃圾收运量统计。推进非居民厨余垃圾处理计量收费,建立非居民厨余垃圾处理政府投入与收费相协调机制,完善配套政策,分步有序推进;结合现行非居民生活垃圾处理费执收情况,充分考虑非居民单位承受能力,逐步到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城市管理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四)分类运输1.加强分类装车点管理。摸排建立厨余垃圾和其他垃圾装车点台账,因地制宜调整装车点,再减少沿道路设置的装车点 100处,垃圾桶在装车点停留时间不超过 30 分钟。(市城市管理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2.升级调整厨余垃圾收运线路。根据厨余垃圾分类投放情况,合理调整收运频次、收运时间和运输线路,设置厨余垃圾日间收运线路达 225 条,配置厨余垃圾分类运输车辆达 300 辆以上,逐步形成一次运力与厨余垃圾分出量相匹配的收运线路。(市城市管理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3.加强分类运输作业协同监督。市、区(市)两级城市管理部门通过媒体公示作业车辆信息,公示栏新增和更换时,同步公示作业车辆信息,数量不少于 1300 处;加大微信有奖举报宣传

 - 10 -力度,积极接受社会监督;探索建立生活垃圾分类管理责任人对生活垃圾运输作业企业分类装车情况、生活垃圾运输作业企业对生活垃圾分类管理责任人分类收集情况的双向监督机制;生活垃圾运输作业企业发现装车点的厨余垃圾不符合分类要求的,应当要求改正;拒不改正的,可以拒绝接收并及时报告区(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综合执法)部门或者所在地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倒逼各居民小区(村庄)和单位在源头强化分类投放管理,提升分类投放质量。(市城市管理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五)分类处置1.规范装修垃圾和大件垃圾处置。建立装修垃圾分拣处置机制,设置装修垃圾中转分拣场,打通再生骨料、可回收物、有害垃圾、轻质可燃物等协同处置渠道;推进大件垃圾分拣和处置场选址、建设工作,满足大件垃圾处理需求;加强对装修垃圾和大件垃圾分拣处置场区监督管理,并向社会公示。(市城市管理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2.提升有害垃圾运输和处理效能。各区(市)定期报备有害垃圾归集点收集的有害垃圾数量;建立有害垃圾运输和处理协调机制,危险废物处置企业根据有害垃圾收集情况,每半年清运和处置一次有害垃圾,清运和处置情况报送市生态环境局,及时协商解决清运和处置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市城市管理局、市生态环境局、青岛海湾集团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 11 -3.提升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处理能力。推进胶州市垃圾焚烧处理设施建设,平度市餐厨垃圾处理设施建成投运,推动小涧西厨余垃圾处理设施达产运行;西海岸新区、城阳区、即墨区、胶州市、平度市、莱西市明确本区域居民厨余垃圾处理方式、处理设施能力和处理设施建设时间,鼓励有条件的区域开展居民社区(村庄)就地堆肥、镇(街道)微循环处置等,作为厨余垃圾集中处理设施的有益补充。(市城市管理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六)回收利用1.构建再生资源回收网络。继续完善各居民小区可回收物投放功能,确保各居民小区均有可回收物垃圾桶或智能回收箱等自助型“两网融合”投放点。落实《关于推进城市一刻钟便民生活圈建设的意见》(商流通函 〔2021〕176 号),支持再生资源回收点进社区,发挥企业主体作用,按产生废弃物数量合理布局回收点;对难以设立固定站点的区域,探索使用统一管理、规范作业的流动回收车,在社区、商超、学校、办公场所等推广智能回收终端,综合借助电话、便民服务平台等各种方式,构建便民利民的回收网络。(市商务局、市发展改...

篇四: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

于进一步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工作 的实施方案

 为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一系列重要批示指示精神和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关于“十四五”垃圾分类工作的重要部署,根据《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等部门关于印发进一步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桂建城〔2021〕15 号)相关要求,加快建立以法治为基础、政府推动、全民参与、城乡统筹、因地制宜的生活垃圾分类制度,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到 2022 年底,北海市生活垃圾分类配套设施体系进一步完善,基本满足市本级范围内生活垃圾分类需要,实现原生生活垃圾“零填埋”;到 2025 年底,北海市区域范围内城镇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达 35%以上。

 县、城区初步建立生活垃圾分类推进工作机制,到 2022 年,建成区至少有 1 个城区实现生活垃圾分类全覆盖,银海区、铁山港区、涠管委至少有 1 个街道(集镇)基本建成生活垃圾分类示范片区。到 2025 年底,基本建立配套完善的生活垃圾分类法规制度体系;基本建立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系统,居民普遍形成生活垃圾分类习惯,生活垃圾回收利

 用率达到 35%以上。合浦县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参照城区生活垃圾分类要求,加快建立生活垃圾分类制度。到 2025 年底,县城基本建成生活垃圾分类处理系统,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达到 35%。

 二、主要任务 (一)

 建立健全 体制机制建设。

 1.调整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增加市委主要领导为领导小组组长,增加成员单位;学习贯彻中央、自治区、北海市有关工作精神,通报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进展情况,研究解决存在问题和困难,部署下一阶段工作;按照职责分工和《北海市 2021 年生活垃圾分类提升行动工作方案》及“四定”任务安排表的要求,有序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各项日常工作。(责任单位:各成员单位)

 2.组织贯彻落实《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等部门关于印发进一步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自治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考核办法>(2021 年修订)的通知》。(责任单位:各成员单位)

 3.建立全市生活垃圾分类督查考核工作机制,加强督查考核,落实城区、街道、社区属地监督检查制度,加强对生活垃圾分类各管理主体的监督。组织开展常态化日常检查、联合督导,月度、季度测评考核等工作。(责任单位:市市政管理局、海城区政府、银海区政府、铁山港区政府、涠管委、合浦县政府、市商务局、

 市生态环境局、市旅游文体局、国资委、市场监督管理局、市教育局、市机关后勤服务中心、市住建局、市卫健委)

 4.2021 年底前,各县、区要建立生活垃圾分类投放管理责任人制度,覆盖生活垃圾分类实施范围内所有公共机构、公共场所、居民小区和相关企业,确保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无漏洞、无死角,管理全覆盖。(责任单位:海城区政府、银海区政府、铁山港区政府、涠管委、合浦县政府)

 (二)完善分类体系建设。

 1.参照广西壮族自治区地方标准《城市生活垃圾分类设施配置及作业规范》(DB45/T1896-2021),区分有害垃圾、可回收物、厨余垃圾和其他垃圾,实施生活垃圾分类区域范围内各类垃圾投放设施标识清楚,投放设施配套合理。统一配置设计美观、标识易懂、规格适宜的居民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容器。在分类投放和收集环节,建设四分类垃圾分类亭,在公共场所和住宅小区等地方设置二分类果皮箱、四分类垃圾桶;(责任单位:海城区政府、银海区政府、铁山港区政府、涠管委、合浦县政府、市住建局)

 2.加强生活垃圾分类运输车辆规范化管理,配齐、配全标识规范清晰的运输车辆,统筹安排分类运输路线、时段。到 2021 年底前,至少满足生活垃圾分类示范片区、示范点及所有公共机构的分类需求;此后随着生活垃圾分类范围扩大逐步提高,到 2025年底,要满足建成区范围内生活垃圾分类需求。防止生活垃圾“先分后混、混装混运”。逐步推行密闭、高效的厨余垃圾运输系统,

 减少装车运输过程中的“抛洒滴漏”。(责任单位:海城区政府、银海区政府、铁山港区政府、涠管委、合浦县政府)

 (三)加快各类垃圾收运、处理设施建设。

 1.加快建立并完善可回收物收运、处理机制。引导垃圾处理企业强化垃圾分拣处理,分离可回收物后,按不同种类分别运送至相应再生资源回收企业或生产领域的资源再利用企业进行回收利用。强化产品制造企业与销售企业的产品及包装物回收再利用责任,逐步探索推动废弃电子产品、包装物等再生资源品种逆向物流体系建设。优化城市再生资源回收体系,整合规范再生资源回收网点,规范城市收旧行为,鼓励实施企业化运作。加强资源回收利用环节中社会企业的进驻和支持,引进有资质的企业,开展生活垃圾分类资源回收利用试点工作,从源头进行减量化、资源化,全市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逐步提升。(责任单位:市市政管理局、市商务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场监管局)

 2.规范大件垃圾管理,在全市合理布局建立大件垃圾临时收集处置点,并建立各项管理制度。2022 年底前,各县、区基本建立大件垃圾收运、处理体系。(责任单位:海城区政府、银海区政府、铁山港区政府、涠管委、合浦县政府)

 3.规范有害垃圾收集处理,加快建立并完善有害垃圾收运、处理机制。在全市合理布局建立有害垃圾暂存点,并建立各项管理制度。有害垃圾暂存点建设应至少与生活垃圾分类实施范围相匹配,到 2025 年底前,有害垃圾暂存能力要满足建成区范围内生

 活垃圾分类需求。相关主管部门应加强对有害垃圾收运至暂存点全流程,以及暂存点的管理。未列入《国家危险废物名录》中的有害垃圾,由环境卫生主管部门加强后续运输、处置工作的监督、指导。列入《国家危险废物名录》中的有害垃圾后续运输、贮存、处置按照危险废物管理,实行联单管理制度,交由具备相应危险废物经营资质的单位进行无害化处置,生态环境部门加强后续运输、处置工作的监督、指导。(责任单位:市生态环境局、海城区政府、银海区政府、铁山港区政府、涠管委、合浦县政府)

 4.到 2022 年底,北海市基本建成餐厨垃圾收运处理体系,具备满足生活垃圾分类实施范围的家庭厨余垃圾处理能力。到 2025年底,各县、区基本建成厨余垃圾处理收运、处理体系。2021 年10 月份前厨余垃圾应急处理工程建成;2022 年 11 月份前北海市餐厨垃圾处理项目建成运营。加强对餐饮业餐厨废弃物的监管,实行统一收运管理。(责任单位:市政管理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商务局、市卫健委、海城区政府、银海区政府、铁山港区政府、涠管委、合浦县政府)

 5.加快其他垃圾处理设施建设。到 2022 年 8 月份前本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建成投产,促进资源循环利用,推动生活垃圾资源化、减量化处置。(责任单位:市市政管理局)

 (四)推进垃圾源头减量。

 1.推动建立并落实生活垃圾分类标识制度,逐步在产品包装上设置醒目的生活垃圾分类标识。严格落实限制商品过度包装的

 有关规定。(责任单位:市场监管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商务局)

 2.推行净菜和洁净农副产品进城,推广使用菜篮子、布袋子。(责任单位:市商务局 、农业农村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国资委)

 3.落实国家有关塑料污染治理管理规定,禁止或限制部分一次性塑料制品的生产、销售和利用。(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生态环境局、市市场监督管局、市商务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4.旅游、住宿、餐饮等服务性行业推行不主动提供一次性用品,倡导“光盘行动”。(责任单位:市场监督管理局、市旅游文体局、市卫健委、市商务局)

 5.鼓励使用再生纸制品,加速推动无纸化办公,倡导“绿色办公”。(责任单位:市机关后勤服务中心)

 (五)加强宣传教育。

 1.将生活垃圾分类作为加强基层治理的重要载体,强化基层党组织领导作用,统筹街道、居(村)民委员会、业主委员会、物业单位力量,制定宣传工作方案,明确责任分工,充分运用各种有效方式,加强生活垃圾分类宣传,普及分类知识,努力形成人人积极参与生活垃圾分类的社会氛围。(责任单位:海城区政府、银海区政府、铁山港区政府、涠管委、合浦县政府市、市住建局)

 2.切实从娃娃抓起。以学生为重点,把生活垃圾分类纳入课堂教学来教育,逐步建立生活垃圾分类知识教育的生态文明教育

 长效机制。开展“小手拉大手”等知识普及和社会实践活动,动员家庭积极参与。(责任单位:市教育局、海城区政府、银海区政府、铁山港区政府、涠管委、合浦县政府)

 3.积极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志愿服务行动和公益活动,加强生活垃圾分类宣传、培训、引导、监督。通过开展形式多样的志愿服务、主题实践等活动,切实提高广大人民群众对生活垃圾分类的认识,自觉参与到志愿服务和生活垃圾分类工作中,养成生活垃圾分类的习惯。充分发挥相关行业协会及社会组织作用,加强行业培训,营造良好舆论氛围,共同推进生活垃圾分类。(责任单位:海城区政府、银海区政府、铁山港区政府、涠管委、合浦县政府、市委宣传部、团市委)

 六、保障措施

 1.加快推进生活垃圾分类收运处理设施建设。建立低值可回收物回收补贴政策,引导企业回收利用低值可回收物。(责任单位:市市政管理局、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商务局、海城区政府、银海区政府、铁山港区政府、涠管委)

 2.做好经费保障。将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算,应按照四类垃圾的收运及处理工作需要来足额保障工作经费,合理安排四类垃圾投放、收运及处理设施项目建设运营经费,充分保障生活垃圾分类宣传培训等业务经费,市级财政给予相应补助,确保各项工作顺利推进。各行业主管部门做好充分动员,指导行业各管理责任主体根据本单位目标任务,合理的统筹安排生

 活垃圾分类业务工作经费,确保配套设施建设、宣传推广、日常管理等工作正常开展。(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各县区财政)

篇五: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

活垃圾分类和处置工作实施方案完整版(附任务分解表)

  为深入贯彻关于垃圾分类工作的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落实《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等部门关于在全国地级及以上城市全面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通知》《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四川省生活垃圾分类和处置工作方案的通知》(川办函〔2019〕69 号)精神,全面推动我市生活垃圾分类和处置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理念,全面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关于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决策部署,加快推进以法治为基础、政府推动、全民参与、城乡统筹、因地制宜的生活垃圾分类制度,加快建立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置的生活垃圾处理系统,加强科学管理,形成长效机制,推动习惯养成,促进城乡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统筹推进其他固体废物处置,努力改善城乡人居环境,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和幸福感。

  二、工作原则

  党建引领,示范带动。以基层党建为引领,把生活垃圾分类作为开展“美好环境与幸福生活共同缔造活动”的重要载体。依靠街道(社区)、乡镇(村)党组织,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以率先垂范的具体行动,带动群众共同谋划、共同参与、共同管理、共同监督生活垃圾分类工作。

 政府主导,社会参与。落实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要求,将生活垃圾分类和处置工作纳入议事日程,建立责任体系,健全工作机制,强力抓紧推进。引导企业和其他社会力量参与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建立科学高效的准入机制,引入专业化的回收资源利用企业参与垃圾分类。加强宣传发动,形成全民参与、齐抓共建的生动局面,做到生活垃圾分类全方位覆盖、全天候延伸、多领域拓展。

  因地制宜,城乡统筹。按照“以城带乡,城乡并进”思路,因地制宜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城乡一体化。在参照城市生活垃圾分类的基础上,充分考虑农村发展和农户接受程度,探索建立适合农村的生活垃圾分类和资源化利用方式,将垃圾分类和农村生态产业发展相结合,提升农户开展垃圾分类的主动性和持久性。

  常态管理,制度保障。按照“全面推进,整体提升”思路,及时总结生活垃圾分类经验,建立一套完备的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办法,建立城乡环境综合治理主管部门执法监督、收运单位和责任单位相互监督、新闻媒体和热心市民社会监督等工作机制,实现城乡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常态化、制度化、规范化。

  三、工作目标

  2020 年,全面启动建成区生活垃圾强制分类工作,初步形成党建引领、宣传发动、体系建设等有效做法。各级公共机构基本实现生活垃圾分类管理主体和收集设施全覆盖,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达到35%以上,建成东区东华街道、炳草岗街道,西区河门口街道、清香坪街道,仁和区大河中路街道、仁和镇、前进镇,钒钛新城和攀西科

 技城生活垃圾分类示范片区。县城、乡镇和农村因地制宜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县城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达到 25%以上,力争农村生活垃圾源头减量和资源化利用率达到 50%,分类设施设置率达到 40%。

  到 2022 年,继续深化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各中心城区基本建成生活垃圾分类处置系统,进一步提高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

 到 2025 年,在巩固成果的基础上,不断健全长效机制,切实延伸工作范围,全市城市基本建成生活垃圾分类处置系统。县城、乡镇和农村地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取得成效,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水平显著提高。

  四、分类标准

  (一)城镇生活垃圾分类标准为有害垃圾、可回收物、厨余垃圾和其他垃圾。

  有害垃圾是指对人体健康或者自然环境造成直接或潜在危害的废弃物。主要包括:废电池(镉镍电池、氧化汞电池、铅蓄电池等)、废荧光灯管(日光灯管、节能灯等)、废温度计、废血压计、废药品及其包装物、废油漆和溶剂及其包装物、废杀虫剂和消毒剂及其包装物等。

  可回收物是指适宜回收利用和资源化利用的生活废弃物。主要包括:废纸、废塑料、废金属、废玻璃、废包装物、废旧纺织物、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废纸塑铝复合包装等。

  厨余垃圾可称为餐厨垃圾,泛指厨余垃圾、餐饮垃圾和易腐垃圾。主要包括:居民家庭日常生活过程中产生的菜帮、菜叶、瓜果皮壳、

 剩菜剩饭、废弃食物等厨余垃圾;企业和公共机构在食品加工、饮食服务、单位供餐等活动中产生的食物残渣、食品加工废料和废弃食用油脂等餐饮垃圾;农贸市场、农产品批发市场等场所产生的蔬菜瓜果垃圾、腐肉、肉碎骨、蛋壳、畜禽产品内脏等易腐垃圾。

  其他垃圾是指个人在单位和家庭日常生活中产生的除有害垃圾、可回收物、厨余垃圾等以外的生活废弃物。

  (二)农村采用农户初次分类和保洁员二次分拣的“二次四分法”。农村生活垃圾“二次四分法”是指农户对生活垃圾进行初次分类,分成“易腐烂”“不易腐烂”两类,分别投放至标准化两格式垃圾桶或两个独立垃圾桶;村保洁员在农户初次分类的基础上进行二次分拣,对“易腐烂”垃圾采取堆肥资源化利用,对“不易腐烂”垃圾再分为可回收垃圾和不可回收垃圾两类。

  五、建立健全分类收运处置体系

  根据《四川省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条例》《攀枝花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规定,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各责任区的责任单位是本区域内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第一责任人,主要负责建立健全生活垃圾分类收运处置体系;负责合理配置分类收集容器,开展分类知识宣传,指导监督分类投放行为,建立分类管理台账,形成生活垃圾类别、数量、去向等印证资料,协调落实生活垃圾分类收运处置。

  (一)建立分类源头减量体系。引导生产企业规范商品包装设计,减少包装材料使用。推进快递行业绿色发展,鼓励生产使用可循环、可降解和易于回收的包装材料,大幅降低快递包装耗材。倡导低碳生

 活、适度消费,限制使用一次性用品,倡导净菜和洁净农副产品进城,推广使用可循环利用物品。鼓励餐饮单位引导消费者践行“光盘行动”。加大“限塑令”执行力度,推广使用菜篮子、布袋子,逐步减少塑料袋使用,尽量在源头减少各类生活垃圾产生。

  (二)建立分类前端收转运体系。加快各区域生活垃圾收集容器的更换和设置。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容器、箱房、桶站、垃圾车应按照《生活垃圾分类标志》(GB/T19095—2019)喷涂统一、规范、清晰的标志和标识。以确保全程分类为目标,建立和完善分类后各类生活垃圾的分类运输系统。有害垃圾收运必须由具有危废处理资质的企业进行,收运可采取预约收运和定期收运方式,定期收运的,原则上每月不少于一次。日常居民分类投放的厨余垃圾,由专业企业定点定时收运。可回收物由资源循环利用企业定期收运,原则上每星期不少于一次。其他垃圾应逐步实现定点投放、定时收运,务必做到“日产日清”。各县(区)利用生活垃圾中转站配套建设大件垃圾分拣中心和可回收垃圾暂存点,应满足分类运输、暂存条件,符合密闭、环保、高效的要求。

  (三)建立分类末端处置体系。强化全市危险废物集中处置设施项目监管,优化能力配置,实现医疗废弃物等有害垃圾集中规范处置。推行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强化企业产品及包装物回收再利用责任,积极推进快递包装废弃物回收装置建设;优化城市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体系,逐步推进生活垃圾收运系统与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系统有机融合,实施预约上门服务,提高废旧家具、家电的回收利用水平;鼓励再生

 资源回收利用企业实行规模化、集约化生产和经营,努力构建再生资源收集、分拣、运输、加工和利用完整产业链。加快推进厨余垃圾处理设施建设,力争在 2020 年投入运营,严禁厨余垃圾饲养禽畜。进一步完善乡镇生活垃圾中转设施,深化“户分、村收、镇运、县处理”生活垃圾处置模式,强化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监管。

  六、重点工作任务

  (一)推动形成分类新风尚。

  1.大力开展宣传发动。充分利用各类媒体,持续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处置公益宣传,普及相关知识,引导群众自觉参与生活垃圾分类。积极搭建公众参与平台,畅通参与渠道,使群众意见更好地转化为政府决策,形成人人参与生活垃圾分类的新风尚。

  2.深入抓好学校教育。以中小学为重点,深入推动生活垃圾分类进校园、进教材、进课堂活动,融入课堂教学、校园文化、社会实践,形成教育一个学生、影响一个家庭、带动一个社区的良好氛围。

  3.广泛开展青少年志愿活动。鼓励和引导青少年深入基层、社区等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宣传、引导和服务等志愿活动,主动践行低碳、环保、公益的绿色生活方式,充分发挥其在生活垃圾分类中的生力军和突击队作用。

  4.深入实施家庭主题活动。面向广大家庭开展形式多样的社会宣传、主题实践等活动,普及生活垃圾分类知识,引导家庭成员从自身做起、从点滴做起,自觉成为生活垃圾分类的参与者、践行者和推动者。

 5.公共机构先行先试。在各党政机关和学校、科研、文化、出版、广播电视等事业单位,协会、学会、联合会等社团组织,车站、机场、码头、体育场馆、演出场所等公共场所管理单位,率先实行生活垃圾分类。鼓励和引导国有企业和宾馆、饭店、购物中心、超市、专业市场、农贸市场、农产品批发市场、商铺、商用写字楼等经营场所,比照公共机构积极落实生活垃圾分类要求。

  6.开展示范片区建设。各县(区)以街道(乡镇)为单位,整体推行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按照生活垃圾分类“管理主体全覆盖、分类类别全覆盖、设施体系全覆盖”标准,选取条件相对成熟的街道开展示范片区建设。鼓励积极创建生活垃圾分类示范街道(乡镇)和示范社区(村)。

  (二)规范设置分类收集设施。

  1.居民小区选择合适区域设置厨余垃圾和其他垃圾收集容器,每个小区至少设置 1 处可回收物和有害垃圾分类投放收集点。引导居民按照分类标准定时定点分类投放。

  2.单位办公场所按照规范和实际需求设置可回收、其他垃圾和有害垃圾收集容器。

  3.道路、广场、公园、公共绿地、客运站及旅游、文化、体育、娱乐、商业等公共场所,应按照规范和实际需求设置可回收物和其他垃圾两种收集容器。厨余垃圾产生量较多的公共场所,还应增加设置厨余垃圾收集容器。

 4.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转运设施应统一标志内容,形状相对一致,并做好日常管护,确保整洁美观。

  (三)因地制宜推进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合理规划垃圾集中投放点,按照区域共享的原则设置乡镇垃圾转运站,配齐配足各类收转运车辆,构建统一完整、运转顺畅、闭环高效的农村生活垃圾收转运体系。因地制宜探索具有当地特色的分类模式。鼓励采取“二次四分法”实施分类。

  (四)统筹推进其他固体废弃物处置工作。

  1.加强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深入开展污染源普查,结合危险废物管理计划,进一步摸清工业、医疗等重点行业和社会源危险废物产生、贮存、利用和处置情况。落实危险废物环境污染防治全过程监管职责,严厉查处涉危险废物违法犯罪行为。

  2.深入推进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加快传统产业改造升级,全面提高生产技术、工艺装备、能效环保水平,强化资源高效利用和精深加工,减少工业固体废物产生量。大力发展循环经济,打造一批具有示范带动作用的能源资源综合利用基地和静脉产业园,着力提高工业固体废物循环利用水平。积极推动矿山企业改进开采方法和选矿工艺,减少矿业固体废物,切实加强尾矿库风险预警和防控,严防发生环境污染事故。

  3.统筹推进农业固体废物治理。积极探索构建“市场主体回收、专业机构处置、公共财政扶持”的农业固体废物回收和集中处置机制,建立健全秸秆、废弃农用薄膜、农药包装废弃物等回收处置体系,提

 高农业固体废物回收和处置水平。鼓励研发、生产、销售、使用可降解的农用薄膜覆盖物。积极推动秸秆综合回收利用。严格落实畜禽养殖污染防治管理制度,畜禽养殖场(小区)应根据养殖规模和污染防治需要,建设相应的雨污分流设施和畜禽粪便贮存、综合利用、无害化处理设施,或者委托第三方代为处理处置。鼓励分散饲养向集约饲养方式转变。

  4.加强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严格建筑垃圾处置管理,推动工程建设和施工单位、建筑垃圾运输和处置企业依法依规处置建筑垃圾,进一步落实建筑垃圾核准和建筑垃圾运输联单制度。按照“源头减量、规范处置、资源再生”原则,建立建筑垃圾管理和资源化利用体系,推进建筑垃圾处置设施和资源化利用项目建设,推广应用建筑垃圾再生产品,政府投资的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应优先使用建筑垃圾再生产品。推进生态修复和城市修补,大力发展绿色建筑,因地制宜推行装配式建筑,减少建筑垃圾产生。

  七、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市城管执法局牵头,会同市级有关部门,督促指导做好全市生活垃圾分类和处置工作。各县(区)政府、钒钛新城管委会、攀西科技城管委会要切实履行生活垃圾分类和处置工作的主体责任,建立“党政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社会积极参与”工作机制。市级有关部门(单位)充分履行各自职责,协同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和处置工作,负责指导本行业落实生活垃圾分类制度。

 (二)强化工作保障。各县(区)政府、钒钛新城管委会、攀西科技城管委会要配备专业力量,加强技术指导,积极探索垃圾分类工作的可行模式,总结有效经验。市、县(区)两级财政要加大生活垃圾分类资金支持力度,积极争取国家投资补助、贷款贴息等政策性资金。

  (三)创新机制体制。按照政府主导、企业运营模式,鼓励社会资本参与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运输和处置。积极探索特许经营、承包经营、租赁...

篇六: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

1 页 共 4 页 2 2022 乡镇 街道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工作 工作 方案 (详细版)

 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总体部署,全面提升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关于印发〈2022 年生活垃圾分类攻坚年活动责任分解〉的通知》(绍市生活垃圾分类〔2022〕2 号)、《城乡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关于调整城乡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有关事宜的通知》(绍市生活垃圾分类〔2022〕3 号)《关于印发〈生活垃圾分类宣传工作考核评分办法(试行)〉的通知》(绍市生活垃圾分类办〔2022〕5 号)要求,切实推进本街道生活垃圾分类活动各项工作,特制定 2022 年街道生活垃圾分类活动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围绕生活垃圾“控增量、促减量、提质量”的工作要求,以“提高分类率,提升分类质量”为重点,着力提升垃圾分类实效,在全社会生活垃圾分类工作中起到示范引领作用。

 二、垃圾分类活动工作目标

 今年本街道要按照本地分类办发布的标准和要求实现以下目标:实施强制分类覆盖;扩大可回收物回收覆盖范围,

  第 2 页 共 4 页 推进可回收物收集网络体系建设,设立 1 个回收点,完成回收点建设;完善本街道强制分类制度。

 三、组织架构

 成立由街道党工委、办事处主要领导共同任组长的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附件 1)。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街道社会事务办,由分管领导任办公室主任,街道城建办、社会事务办、农办、党建办、经发办、综合办、纪委等分管领导任办公室副主任,办公室负责具体统筹、协调、推进、督查全街道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实行专班化运作,每月至少召开一次生活垃圾管理联席会议,每季向街道党工委、办事处汇报一次工作。

 各村(社)作为责任主体和实施主体,要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履行主体责任,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相应的工作机构,做好配套方案制定、宣传发动、组织实施、资金保障等工作,形成上下联动、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四、工作措施

 (一)推进分类覆盖。围绕 2020 年底前实现“5 个全覆盖”目标,全面排查摸底、制定推进计划,采取两种模式、稳步推进分类覆盖。一是城区管理模式,在居住小区实行“撤桶并点”,按每个小区(或每 300 户)配置一个标准化的垃圾厢房,用于“易腐垃圾+其他垃圾”定时定点的分类投放,

  第 3 页 共 4 页 同时合理设置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大件垃圾的分类收集点。二是农村管理模式,每家农户设置其他垃圾、易腐垃圾 2 个小垃圾桶,由收集员上门收集。按照“一车分桶”清运,易腐垃圾运送至垃圾资源化利用站处置。

 (二)提升分类质量。全面推进“四分法”垃圾分类,强化日常督导巡查,不断提高垃圾分类准确率。建立分类督导队伍,实行定时定点投放,实施单位、公共场所强制分类,推行信息化管理,确保分类信息可追溯、收运处置全透明。

 (三)健全回收处置体系。在深化前端分类的同时,对各类垃圾严格落实分类收集运输、分类处置,提高回收利用率,杜绝混收混运。并采取分散布点与集中处置相结合的方式,设置临时堆放点,优化设备,提升垃圾处置规范化、资源化、减量化能力。实施统一收运,设置暂存点、开避回收处置专线等,实现能收尽收和资源化处置,加强源头减量管理。

 (四)凝聚社会合力。通过多种形式、多种媒介、多种举措,不断浓厚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氛围,开展志愿服务、巾帼宣传、“小手拉大手”等主题活动,让垃圾分类理念入脑入心,成为群众的自觉行动。结合文明实践,全面投放高质量公益广告,汇聚宣传教育各方力量,逐步形成垃圾分类社会共治的大格局。

  第 4 页 共 4 页 (五)建立考核评估。对参与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街道各科室、村(社)、企业、个人,就分类投放、收集运输和处置、利用各环节构建考评体系,通过考核倒逼进一步压实主体责任,推进工作落到实处。建立以垃圾控量、日常管理和居民参与度为重点的生活垃圾考核系统,对垃圾总量增长快、分类质量差的村(社)、在全街道范围内进行通报,并将垃圾控量情况、易腐垃圾分出量及资源化处置量情况,与各村(社)垃圾分类工作补助经费挂钩,以考核推动工作绩效提升。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建立相应组织体系,确定分管领导、责任科室和联络人,明确分工,落实责任,牵头协调推进本街道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做到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直接抓,确保完成全年工作目标任务。

 (二)加强监督检查。建立健全督查考核机制,加大检查督促力度,全力推动本街道的生活垃圾强制分类工作。

 (三)加强工作落实。结合实际制定实施方案,采取扎实有效的工作措施严格落实,逐月推进。

篇七: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

于进一步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实施方案完整版(附任务分解表)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决策部署,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等部门印发〈关于进一步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若干意见〉的通知》(建城〔2020〕93 号)、《国家发展改革委、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十四五”城镇生活垃圾分类和处理设施发展规划〉的通知》(发改环资〔2021〕642 号)《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等部门关于印发进一步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桂建城〔2021〕15 号)《贺州市关于进一步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实施方案》(贺城管字〔2021〕53 号)等文件精神,加快建立以法治为基础、政府推动、全民参与、城乡统筹、因地制宜的生活垃圾分类长效机制,全力推进八步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结合八步区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全面推行生活垃圾分类制度,巩固 2020 年工作成果,扩大生活垃圾分类覆盖面。2021 年底前,八步区全区生活垃圾分类覆盖率达到 50%,公共机构强制实行生活垃圾分类,全区人民生活垃圾分类知晓率不低于 95%。

 至 2022 年,八步城区实现生活垃圾分类全覆盖。至 2025 年底,全区基本建立配套完善的生活垃圾分类法规制度体系;基本建立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系统,居民普遍形成生活

 垃圾分类习惯;全区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达到 35%以上,资源化利用率达到 60%左右,焚烧处理能力占比达到 65%左右。

 二、主要任务 (一)确定分类类别。参照《生活垃圾分类标志》(GB/T19095-2019)、广西地方标准《城市生活垃圾分类设施配置及作业规范(DB45T 1896-2021)》,区分有害垃圾、可回收物、厨余垃圾和其他垃圾。2021 年底前,统一制定生活垃圾分类操作指南,明确生活垃圾分类类别,统一配置设计美观、标识易懂、规格适宜的居民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容器,并设置垃圾分类宣传栏和公示牌。

 (二)推进源头减量。推动建立并落实生活垃圾分类标识制度,逐步在产品包装上设置醒目的生活垃圾分类标识。严格落实限制商品过度包装的有关规定。推行净菜和洁净农副产品进城,推广使用菜篮子、布袋子。落实国家有关塑料污染治理管理规定,禁止或限制部分一次性塑料制品的生产、销售和利用。旅游、住宿等行业推行不主动提供一次性用品。餐饮经营单位倡导“光盘行动”。鼓励使用再生纸制品,加速推动无纸化办公。推动全区公共机构 2021 年底前全面停止使用《公共机构停止使用不可降解一次性塑料制品名录(第一批)》内的不可降解一次性塑料制品。开展第一批 5 个区级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示范点建设。

 (三)推进分类投放收集系统建设。新建的住宅工程要按照标准与主体工程同步配套建设垃圾分类设施,同步验收、同步交付使用。现有住宅小区、公共设施及场所的生活垃圾分类设施要按照标准逐步实施

 更新改造,2021 年底前,全区要完成分类示范片区、示范点范围内所有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设施的更新改造;2025 年底前,全部完成生活垃圾分类设施更新改造,满足垃圾分类投放、收集需求,推进收集能力与收集范围内人口数量、垃圾产生量相协调。鼓励在公共机构、社区等场所设置专门的可回收物分类回收设施。大件垃圾投放点等堆放场地应单独设置。推动开展定时定点分类投放生活垃圾,逐步扩大实施范围。2021 年底前,全区要建立生活垃圾分类投放管理责任人制度,覆盖生活垃圾分类实施范围内所有公共机构、公共场所、居民小区和相关企业,确保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无漏洞、无死角,实现管理全覆盖。

 (四)完善分类运输系统。建立健全与生活垃圾分类收集相衔接的运输网络,合理确定分类运输站点、频次、时间和线路,配足配齐分类运输车辆。加强生活垃圾分类运输车辆规范化管理,配齐、配全标识规范清晰的运输车辆,统筹安排分类运输路线、时段。生活垃圾分类运输能力要与垃圾分类实施范围相匹配,到 2021 年底,至少满足生活垃圾分类示范片区、示范点及所有公共机构的分类需求;到 2025年底,要满足建成区范围内生活垃圾分类需求。发挥居(村)民委员会在组织社区环境整治、无物业管理社区生活垃圾清运等方面的作用,加强物业单位、生活垃圾清运单位之间的有序衔接,防止生活垃圾“先分后混、混装混运”。逐步推行“车载桶装、换桶直运”等密闭、高效的厨余垃圾运输系统,减少装车运输过程中的“抛洒滴漏”。做好重大疫情等应急状态下生活垃圾分类相关工作。

 (五)提高可回收物回收利用水平。统筹规划建设可回收物集散场地和分拣处理中心,推动低值可回收物的回收和再生利用。强化产品制造企业与销售企业的产品及包装物回收再利用责任。优化城市再生资源回收体系,整合再生资源回收网点,鼓励实施企业化运作。规范大件垃圾管理,建设大件垃圾处置中心。推动可回收物资源化利用设施建设,进一步规范可回收物利用产业链。到 2025 年底,基本建立可回收物回收利用体系,满足全区建成区范围内可回收物收运处理需求,可回收物经分拣处理后,按不同种类分别运送至相应再生资源回收企业或生产领域的资源再利用企业进行回收再利用。鼓励可回收物收集、分拣、转运、处理、利用等环节融合发展,构建从生活垃圾分类到回收利用的完整产业链,提高可回收物处理企业规模化、集约化水平。建立包括废旧家电回收在内的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利用信息化平台,提供回收种类、交易价格、回收方式等信息,积极探索“互联网+”上门回收服务模式。

 (六)规范有害垃圾收集处理。加快建立并完善有害垃圾收运、处理体系。制定有害垃圾处理方案,补齐有害垃圾处理设施短板,合理布局建设有害垃圾暂存点,积极推广静脉产业园建设模式,探索建设集各类固体废弃物的综合处置基地。到 2025 年底,有害垃圾暂存能力要满足建成区范围内生活垃圾分类需求。列入《国家危险废物名录》中的有害垃圾,后续运输、贮存、处置要按照危险废物管理,交由具备相应危险废物经营资质的单位进行无害化处置,实行联单管理制度,生态环境部门加强后续运输、处置工作的监督、指导;未列入《国家

 危险废物名录》中的有害垃圾,由环境卫生主管部门加强工作的监督、指导。

 (七)有效收集处理厨余垃圾。根据我区规模、人口分布、厨余垃圾产生量,兼顾区域统筹,科学选择处理技术路线,以集中为主,分散为辅,稳妥有序推进厨余垃圾处理设施建设。加强对餐饮业餐厨垃圾的监管,实行统一收运管理,不得违反国家有关规定使用餐厨垃圾饲喂家畜。到 2022 年底,基本建成餐饮业餐厨垃圾收运、处理体系;到 2025 年底,基本建成厨余垃圾收运、处理体系。有条件的情况下可在建设餐厨垃圾处理设施基础上,统筹家庭厨余垃圾、城市粪便、污泥及园林垃圾等实施协同处置。加快探索适合我区厨余垃圾特性的处理技术路线、处理工艺,着力解决好堆肥、沼液、沼渣等产品在农业、林业生产中应用的“梗阻”问题。

 (八)全面推进其他垃圾处理设施建设。按照科学评估、适度超前原则,加快推进生活垃圾焚烧处理设施建设,促进资源循环利用,推动生活垃圾资源化处置。原则上,我区不再新建原生生活垃圾填埋场。加大对现有生活垃圾处理设施的提升改造力度,开展库容已满的填埋设施封场治理,提升既有填埋设施运营管理水平,加快补齐渗滤液处理能力缺口,对环保不达标或未实现稳定达标运行的渗滤液处理设施进行提标改造。建设资源循环利用示范基地,统筹不同类别生活垃圾处理,集中布局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置设施,促进生产和生活系统循环链接,推动垃圾处置规模化、集约化、协同化。

 (九)有序推进生活垃圾分类示范引领工作。我区要分别以街道、社区为单元,开展生活垃圾分类示范片区、示范点建设。示范片区、示范点范围内要实现生活垃圾分类管理主体全覆盖,生活垃圾分类类别全覆盖,生活垃圾分类投放、收集、运输、处理系统全覆盖。以生活垃圾分类示范片区、示范点为基础,发挥示范引领作用,以点带面,逐步将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扩大到全区建成区。

 (十)引导群众积极参与。将生活垃圾分类作为加强基层治理的重要抓手,强化基层党组织引领作用,统筹街道、居(村)民委员会、业主委员会、物业单位力量,加强生活垃圾分类宣传,普及分类知识,充分听取居民意见,将居民的分类意识转化为自觉行动,引导群众积极参与生活垃圾分类,产生生活垃圾的单位、家庭和个人依法履行生活垃圾源头减量和分类投放义务。

 (十一)切实从娃娃抓起。以青少年为重点,依托课堂教学、校园文化、社会实践等平台,切实加强学生生活垃圾分类教育,逐步建立包括生活垃圾分类知识教育在内的生态文明教育长效机制。开展“小手拉大手”等知识普及和社会实践活动,动员家庭积极参与。着力提高广大青少年学生的生活垃圾分类和资源环境保护意识。支持有条件的学校、社区建立生活垃圾分类青少年志愿服务队。

 (十二)营造全社会参与的良好氛围。加大生活垃圾分类宣传力度,注重典型引路、正面引导,充分发挥新媒体宣传优势全面客观报道生活垃圾分类政策措施及其成效,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充分发挥相关

 行业协会及社会组织作用,建设一批生活垃圾分类示范教育基地和主题公园,加强行业培训,共同推进生活垃圾分类。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健全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全社会积极参与的体制机制。区人民政府要切实落实生活垃圾分类工作主体责任,主要负责同志是第一责任人。要建立协调机制,研究解决重大问题,建立健全区、街道、社区三级联动机制,明确部门和单位责任清单,层层抓落实。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要结合工作实际,加强垃圾分类日常管理队伍建设。充分发挥我区生活垃圾分类推进工作领导小组作用,各成员单位安排专人按照职能分工积极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工作。

 (二)加强督查考核。健全完善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考核制度。建立城管执法、环境卫生、经贸、市场监督、文广电旅、生态环境等多部门联合协作机制,落实城区、街道、社区属地监督检查制度,加强对生活垃圾分类各管理主体的监督。加强社会监督和新闻媒体监督,公布监督举报电话,设立民情民意留言箱,广泛接受群众监督。建立健全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成效评估机制,探索采取第三方监管、信息化监管、群众满意度调查等方式,对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情况开展评估。

 (三)完善政策措施。按照污染者付费原则,完善垃圾处理收费制度,开展差别化收费试点。发挥基础设施建设投资引导带动作用,采取投资补助、贷款贴息等方式,加快推进生活垃圾分类收运处理设施建设。建立低值可回收物回收补贴政策,引导企业回收利用低值可回收物。

 (四)强化法规保障。加快推进生活垃圾分类管理立法工作,从法治层面对生活垃圾分类设施体系建设、分类投放、分类收集运输和处置、源头减量、监督管理、保障措施、政府和公众分类责任义务、公民行为规范、奖惩机制等方面予以明确,推动建立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长效机制。

 (五)加强经费保障。区财政要将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算,按照四类垃圾的收运及处理工作需要足额保障工作经费,合理安排四类垃圾投放、收运及处理设施项目建设运营经费,充分保障生活垃圾分类宣传培训等业务经费,确保各项工作顺利推进。各行业主管部门要合理统筹安排生活垃圾分类业务工作经费,确保配套设施建设、宣传推广、日常管理等工作正常开展。

  附件:1.贺州市八步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任务分解表 2.名词解释

 附件 1

  贺州市八步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任务分解表 序号 工作任务 责任单位

 1 参照《生活垃圾分类标志》(GB/T19095— 2019)、广西地方标准《城市生活垃圾分类设施配置及作业规范(DB45T 1896-2021 )》,区分有害垃圾、可回收物、厨余垃圾和其他垃圾。2021 年底前,结合实际统一制定生活垃圾分类操作指南,明确生活垃圾分类类别,统一配置设计美观、标识易懂、规格适宜的居民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容器,并设置垃圾分类宣传栏和公示牌。鼓励有条件的单位在四分类的基础上,结合本地实际进一步细化分类类别。

 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区直各单位。以下任务均需乡镇(街道)人民政府落实并持续推进,不再列出 2 推动建立并落实生活垃圾分类标识制度,逐步在产品包装上设置醒目的生活垃圾分类标识。严格落实限制商品过度包装的有关规定。

 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经贸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3 推行净菜和洁净农副产品进城,推广使用菜篮子、布袋子。

 区经贸局、投资促进局、农业农村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4 落实国家有关塑料污染治理管理规定,禁止或限制部分一次性塑料制品的生产、销售和区发展改革局、生态环境局、文广电旅局、经

 利用。

 贸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5 旅游、住宿等行业推行不主动提供一次性用品。餐饮经营单位倡导“光盘行动”。

 区经贸局、文化和旅游局、市场监督管理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6 鼓励使用再生纸制品,加速推动无纸化办公。推动全区公共机构 2021 年底前全面停止使用《公共机构停止使用不可降解一次性塑料制品名录(第一批)》内的不可降解一次性塑料制品。开展第一批 5 个区级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示范点建设。

 区机关后勤服务中心等负责 7 新建的住宅工程要按照标准与主体工程同步配套建设垃圾分类设施,同步验收、同步交付使用。现有住宅小区、公共设施及场所的生活垃圾分类设施要按照标准逐步实施更新改造,2021 年底前,设区市至少完成分类示范片区、示范点范围内所有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设施...

篇八: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

关于生活垃圾分类实施工作方案最新

  医院关于生活垃圾分类实施工作方案

  一、组织保障

 为贯彻落实好上级主管部门会议精神和工作要求,医院高度重视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成立医院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由主要领导任组长,各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并下设小组办公室,同时,建立医院生活垃圾分类督导队和志愿者队,明确分工、职责。

  二、工作目标

 在全院建立垃圾分类投放点,并推行垃圾分类管理机制,对产生的生活垃圾实现准确分类投放、暂存,并与垃圾回收单位按分类进行有效衔接,做到分类运送、分类处置,实现可回收垃圾的再利用。

  三、生活垃圾分类要求

 (一)实施范围 医院所有区域。

  (二)管理模式 医院生活垃圾分类管理,主要是条块结合,以条为主的运行模式,从每个科室到每个楼层、到每幢楼、再到

 整个大院,层层落实监督管理职责。各科室为各自垃圾分类责任部门,物业公司为大院内公共区域责任单位(有二次分类等责任)。

  (三)设施配置及分类流程 1、在医院门诊楼前、门诊楼一层过道、二层大厅分别布置 1 足有害垃圾桶(红色)、可回收垃圾桶(红色)、厨余垃圾桶(灰色)、其他类垃圾桶(蓝色)。在医院住院楼一至三层过道分别布置 1 组有害垃圾桶(红色)、可回收垃圾桶(红色)、厨余垃圾桶(灰色)、其他类垃圾桶(蓝色)。每个布置点均用红色标带圈示,并悬挂“生活垃圾分类投放指示牌”。

  2、每个区域小垃圾篓用不同颜色袋子套装区分。

  3、分类流程:

  (1)科室内产生垃圾要分类投放到生活垃圾桶和医疗垃圾桶内,满后生活垃圾由保洁员统一投放到各楼层卫生间分类垃圾桶内,再由保洁员每日定时收集投放到集中投放点,医疗垃圾由专门人员运送到医疗垃圾暂存点。

  (2)科室内产生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和厨余垃圾投放到每层集中投放点,由保洁员定时统一收集到集中投放点。

  (3)各区域产生的建筑垃圾、园林垃圾由后勤安排施工方或承包方到指定区域临时堆放,日产日清。

  四、检查考核

 1、每月由医院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和督导队成员进行生活垃圾分类检查,并在院务会或生活垃圾分类督导会议上进行通报检查中发现的问题。

  2、对落实垃圾分类不到位的责任科室,由医院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下达整改通知书。对屡次未落实垃圾分类的责任科室上报工作领导小组进行约谈。

  五、工作要求

 (一)要加强协作。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是关键小事,各科室要积极主动,与监管人员、物业人员合作,形成多方合力、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共同推进我院垃圾分类工作落实到位。

  (二)要宣传引导。各科室要提升环保意识,紧扣医院生活垃圾分类各项工作安排,切实加强科室职工的宣传教育培训,确保每一位职工都能熟练掌握分类知识。

  (三)本方案自 xxxx 年 xx 月 x 日起施行,由医院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相关问题的解释。

  医院关于生活垃圾分类实施工作方案

  为响应进一步推进健康九江建设的相关精神,提高医疗行业生态文明建设水平,促进资源回收利用,根据国家卫生计生委等八部门关于在医疗机构推进生活垃圾分类管理的文件精神要求,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根据市生活垃圾分类和减量管理要求,以提升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水平为目标,以垃圾不落地、垃圾不外露、垃圾不抛撒和“全程分类”为标准,进一步规范我市卫生计生系统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改善生活环境。到 2018 年底,全院全面实行垃圾分类,生活垃圾分类知晓率、参与率达 100%。到2020 年底,全院地对产生的生活垃圾实现准确分类投放、暂存,并与各类垃圾回收单位按分类进行有效衔接,分类运输、分类处理。

  二、组织机构

 成立九江学院附属医院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由医院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总务科、党院办、院感办、医务科、护理部、门诊部科室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挂在医院总务科。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负责落实上级文件精神,对全院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总体筹划部署、落实、协调、督查、总结。

  三、生活垃圾分类管理的要求

 (一)分类类别要求

  1.有毒有害垃圾是指存有对人体健康有害的重金属、有毒的物质或者对环境造成现实危害或者潜在危害的废弃物。包括

 废电池、废荧光灯管、废灯泡、废水银温度计、废油漆桶、废家电类、过期药品、过期化妆品等。

  2.易腐垃圾主要包括:食堂的餐厨垃圾,及各病区产生的瓜果皮核剩饭剩菜等。

  3.可回收垃圾分为:纸类、金属(易拉罐、牙膏皮等)、塑料(各种饮料瓶等)。

  4.其他垃圾:危害较小,但无再次利用价值,如建筑垃圾类,生活垃圾类等。

  (二)分类投放要求

  1.有害垃圾投放要求。医院应当按照安全、便利、快捷的原则,集中或定点设立容器,对不同品种的有害垃圾实行收集、暂存,并在醒目位置有害垃圾标志。

  2.易腐垃圾投放要求。在易腐垃圾主要产生区域设置专门密闭容器单独投放易腐垃圾。

  3.可回收物投放要求。根据可回收物的种类和产生量,设置专门容器和临时存储空间,定点投放和暂存。

  4.全院放置四种生活垃圾桶,黑色污物袋装生活垃圾,黄色垃圾袋装医疗垃圾,利器盒装锋利的垃圾。污物入袋应严格按分类弃入不同的颜色袋中,生活垃圾和医疗垃圾不可混装。

 5.收集容器必须有密封盖、防渗漏、防蝇、防鼠、并便于搬运及消毒。封扎、运送、不得外露外泄。

  (三)分类处置要求

  1.有害垃圾处置要求。与有资质的危险废物处置单位签订合同,根据有害垃圾的品种和产生数量合理确定或约定收运频率,并按相关要求处置。

  2.易腐垃圾处置要求。与易腐垃圾专业处置单位签订合同,每日产生的易腐垃圾由易腐垃圾专业处置单位上门收集并处理。

  3.可回收物处置要求。应当统一处置医院产生的可回收物,与再生资源回收单位做好交接、登记和统计工作,实现可回收物的可追溯。再生资源回收单位向再生资源利用单位提供输液瓶(袋)类可回收物时,应当说明来源并做好登记,确保可追溯。再生资源利用单位利用这类可回收物时不得用于原用途,用于其他用途时不应危害人体健康。

  (四)使用后输液瓶(袋)的分类管理要求

  1.对于未被患者血液、体液和排泄物等污染的输液瓶(袋),应当在其与输液管连接处去除输液管后单独集中回收、存放。去除后的输液管、针头等应当严格按照医疗废物处理,严禁混入未被污染的输液瓶(袋)及其他生活垃圾中。

 2.残留少量经稀释的普通药液的输液瓶(袋),可以按照未被污染的输液瓶(袋)处理。医疗机构应当科学、规范、节约用药,提高药物使用效率,减少浪费,降低药品消耗和环境承载压力。

  3.存在下列情形的输液瓶(袋),即使未被患者血液、体液和排泄物等污染,也不得纳入可回收生活垃圾管理。

  (l)在传染病区使用,或者用于传染病患者、疑似传染病患者以及采取隔离措施的其他患者的输液瓶(袋),应当按照感染性医疗废物处理。

  (2)输液涉及使用细胞毒性药物(如肿瘤化疗药物等)的输液瓶(袋),应当按照药物性医疗废物处理。

  (3)输液涉及使用麻醉类药品、精神类药品、易制毒药品和放射性药品的输液瓶(袋),应当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处理。

  四、分类管理工作实施步骤

 (一)准备阶段(2018 年 6 月——2018 年 7 月)

  调研医院生活垃圾产生情况,建立责任机制,培训专业人员,负责医院的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工作。包括制定各类生活分类处置方案方案和工作流程,与各类垃圾的回收、处置、利用单位签订垃圾回收合同或协议,根据各种垃圾的产生量准备相应的分类处置所需工具(容器)、暂存场所等。

  (二)实施阶段(2018 年 8 月——2019 年 10 月底前)

 根据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工作制度和流程开展分类管理工作,并不断完善制度建设。

  (三)整改阶段(2019 年 11 月——2020 年 6 月底前)

  一是针对分类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认真研究提出整改方案,明确整改目标、任务、时限和具体措施,逐项抓好落实。二是进一步建立健全工作制度和工作流程,明确责任。三是各相关部门相互协作,促进医院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工作落实到位。

  (四)总结阶段(2020 年 7 月——2020 年 12 月底前)

  医院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对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工作进行认真总结,并建立长效工作机制。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落实责任。

  医院将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纳入医院年度工作当中来,落实生活垃圾分类管理的主体责任,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医院领导要承担起第一责任人的职责,亲自筹划部署。领导小组根据医院实际,建立责任分工,制定工作制度,把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各项任务分解到人。

  (二)建立机制,规范管理。

 医院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工作领导小组要建立垃圾分类工作台账制度,记录工作开展情况、统计分类投放垃圾量及分类运转等情况,同时做好工作信息收集、梳理工作。

  (三)严格考评,确保实效。

  医院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工作领导小组不定期对各科室、各部门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进行检查,及时发现问题,落实整改,确保工作取得实效。

  医院关于生活垃圾分类实施工作方案

  为做好我县城乡生活垃圾分类和资源化利用示范建设工作,加快体系、制度建设,提高分类成效,按照《自治区卫计委关于转发国家卫生计生委办公厅、中共中央宣传部办公厅等 8 部委<关于在医疗机构推进生活垃圾分类管理的通知>的通知》(宁卫计发〔2017〕323 号)、《银川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银川市生活垃圾分类实施方案的通知》(〔2017〕113 号)文件精神,实现生活垃圾处理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的总目标。结合我县医疗机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方案。

  一、 指导 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以“加强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普遍推行垃圾分类制度”为指导,按照生态文明建设的理念和要求,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全面推进我县生活垃圾分类示范县建设,通过广泛宣传动员和政

 策引导医疗机构医护人员自觉参与生活垃圾分类,同时引导居民和社会各界自觉参与生活垃圾分类,减少环境污染,促进资源回收利用和垃圾无害化处理,打造一个核心功能彰显、体制机制优越、环境整洁优美的永宁。

  二、工作目标

 以可回收资源垃圾、餐厨垃圾、有害垃圾、一般垃圾作为生活垃圾分类基本类别,到 2019 年底,实现全县所有医疗机构生活垃圾分类全覆盖,对产生的生活垃圾实现准确分类、投放、暂存并与各类垃圾回收单位按分类进行有效衔接,分类运输、分类处理。

  三、实施范围

 全县公立医院和民营医疗机构、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站、村卫生室及私人诊所应当逐步实施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按照属地要求积极推进医疗卫生机构生活垃圾分类工作。

  四、组织机构

 为推进我县生活垃圾分类建设工作,成立永宁县医疗机构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小组,办公室设在卫计局,负责组织医疗机构利用电子屏、宣传板、培训讲座等形式,加大对医护人员的培训,从医疗卫生、专业水平角度认真做好医疗垃圾处置。同时,向职工、患者、陪诊家属等社会群众宣传生活垃圾分类知识,指导患者及家属处理好剩余药物和过期药物的处置方式,做好生活

 垃圾分类宣传、实施工作。并及时向永宁县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汇报工作开展情况。

  组 长:杨新斌 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局长

  副组长:孙兴平 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副局长

  宋志学 县卫生监督所所长

  成 员:

 谢 炜 县人民医院副院长

  吴自平 县中医医院院长

  娄继贤 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主任

  王 洪 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主任

  马 军 望远镇卫生院院长

  黄吉龙 胜利乡卫生院院长

  李 斌 杨和镇卫生院院长

  王立华 望洪镇卫生院院长

  沈建华 李俊镇卫生院院长

  张国俊 闽宁镇卫生院院长

  沈建华 玉泉营卫生院院长(兼)

  王维军 黄羊滩卫生院院长

  李艳丽 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业务科科长

 五、具体措施

 (一)明确分类类别。将医疗机构内部产生的生活垃圾分为有害垃圾、厨余(餐厨)垃圾、资源垃圾和一般垃圾四类。

  1.有害垃圾。主要包括废电池(镉镍电池、氧化汞电池、铅蓄电池等),废灯管(日光灯管、节能灯等),废温度计,废血压计,废药品及其包装物,废油漆、溶剂及其包装物、废胶片及废相纸等。

  2.厨余(餐厨)垃圾。一是餐厨垃圾。主要包括食堂、办公楼等区域产生的食物残余、食品加工废料和废弃食用油脂;二是尾菜。主要包括食堂、办公楼等区域产生的菜帮菜叶、瓜果皮核、花卉等易腐性垃圾。

  3.资源垃圾。主要包括办公区域产生的纸类、塑料、金属、玻璃、织物以及病房区域内未经患者血液、体液、排泄物等污染的输液瓶(袋),塑料类包装袋、包装盒、包装箱,纸质外包装物,废弃电器电子产品,经过擦拭或熏蒸方式消毒处理后废弃的病床、轮椅、输液架等。

  4.一般垃圾。主要包括废弃卫生纸、餐巾纸、烟头、一次性废弃餐具等不可回收的垃圾。

  (二)分类投放。全县医疗机构根据生活垃圾分类指导手册及分类标准,设置垃圾分类回收箱,箱体分类按颜色标示明显,选放合适位置,按分类要求投放。

 (三)分类收集。按照“谁生产、谁管理”的原则,各医疗机构等均由各单位负责。在责任范围内指导、监督单位和个人进行生活垃圾分类,并对分类垃圾进行分类收集。

  (四)分类运输。建立完...

篇九: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

2022 年 年 x xx 街道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垃圾分类的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全面落实住建部和省住建厅关于垃圾分类的具体工作要求,为稳步推进我街道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进一步落实属地管理责任,紧抓重点工作任务,并结合《2022 年 xx 市城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方案》和《2022 年 xx 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方案》的工作要求,制定本工作方案。进一步提出了工作提升要求,加快补齐各项短板弱项,全面提升我街道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总体水平,力争在 2022 年上级有关考核评估中取得高分。

  一、工作目标

  通过常态化落实往年工作任务并进一步开展落实提升行动,进一步深化示范片区建设,优化社区标准化示范创建。

  加强垃圾投放设施建设,推动群众习惯养成,辖区所有社区、居民小区、公共机构实现生活垃圾分类 100%覆盖,分类投放收集点升级改造数量占收集点总量比例达到 50%以上,每季度入户宣传居民户数不低于辖区居民户数 25%,知晓率提升到 90%以上,参与率提升到 80%以上,纵深推进辖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

  二、工作机构

  为全面推进我街道生活垃圾分类“普及、简便、长效”工作,加强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成立睦岗街道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人员组成如下:

 组长:

 成院:

  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经济发展服务中心,具体负责街道生活垃圾分类方案的制定、检查指导、监督考核等日常工作。

  三、重点工作任务及提升行动

  (一)科学管理

  1.体制机制提升行动。加强监督、考核、指导和协调作用,建立完善的检查评估长效管理机制,加强导向作用,提升常态化季度评估工作的科学性、规范性和实效性。街道要落实好属地管理责任,成立生

 活垃圾分类领导小组,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工作例会,及时解决重点难点问题,推动垃圾分类工作持续开展;制定工作方案,建立年度工作计划,建立成效评估制度并定期对各社区的垃圾分类工作跟进督导和通报,确保各项工作高效有序推进。落实持续稳定且充足的人员保障,各街道、社区要落实相对固定的人员负责垃圾分类工作,并纳入日常考核,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二)宣传发动

  2.党建引领提升行动。建立健全党建引领机制,街道各基层党组织积极研究垃圾分类工作,组织党员和干部参与垃圾分类、有效服务群众,充分发动党员干部充当垃圾分类督导员,积极参与居民小区垃圾分类投放督导、宣传工作。配合做好区、街道、社区三级常态化联动工作制度。

  3.社区治理和志愿服务提升行动。结合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推动社区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将垃圾分类纳入居民自治制度,社区自治组织每月至少 1 次组织开展民主协商研究垃圾分类工作,以生活垃圾分类为抓手,积极推行群众自治。每月至少 1 次调动社区志愿者、社会组织、社会工作者、市场主体等社会力量参与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开展全街道范围的志愿活动或公益活动。

  4.宣传工作提升行动。常态化开展社会面宣传和入户宣传活动。每月至少 1 次开展生活垃圾分类主题宣传活动;各社区每季度入户宣传居民户数不低于城区居民户数 25%,营造“爱护环境卫生人人有责”的氛围,发挥街道、社区的带动作用,树立全民厉行节约意识。

  (三)分类体系

  5.分类投放提升行动。辖区居民小区均达到《xx 省城市生活垃圾分类示范创建指引(试行)》标准,生活垃圾分类实现有效覆盖;发布生活垃圾分类指导目录,规范分类标识,指引居民准确投放;八大产生源垃圾分类点位分类投放设施布局、配置及管理方便群众、体现人性化,分类投放准确,居民小区全部实现楼道撤桶;厨余垃圾投放点干净整洁、无异味且配置破袋设施;有害垃圾分类投放,管理规范。街道办组织社区居委会定期开展日常巡查,开展桶边指导工作。

  6.分类处置提升行动。街道设置有害垃圾收集日并定期组织活

 动,落实收运处理协议签订,确保有害垃圾去向清晰、有效处置。

  四、有关要求

  (一)狠抓重点工作落实。坚持求真务实的工作方法,坚持“大学习、深调研、真落实”工作机制,坚持抓重点工作法、“小切口大变化”工作法,以科学制度方法确保取得实效。

  (二)建立健全考核问责机制。按照区分类类的有关要求,街道对各社区的垃圾分类工作开展季度考评,定期提醒、通报。对于垃圾分类工作推进不力的,将在年度绩效考核直接扣分,并按程序追究相关责任。

篇十: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

垃圾分类制度施行方案全文解读生活垃圾分类制度施行方案全文解读近日,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家开展改革委、住房城乡建立部《生活垃圾分类制度施行方案》,部署推动生活垃圾分类,完善城市管理和效劳,创造优良人居环境。《方案》指出,随着经济社会开展和物质消费程度大幅进步,我国生活垃圾产生量迅速增长,环境隐患日益突出,已经成为新型城镇化开展的制约因素。施行生活垃圾分类,可以有效改善城乡环境,促进资源回收利用,加快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建立,进步新型城镇化质量和生态文明建立程度。《方案》提出,推进生活垃圾分类要遵循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原那么,加快建立分类投放、分类、分类运输、分类处理的垃圾处理系统,形成以法治为根底、政府推动、全民参与、城乡统筹、因地制宜的垃圾分类制度。到 202X 年底,根本建立垃圾分类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体系,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生活垃圾分类形式,在施行生活垃圾强迫分类的城市,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到达35%以上。《方案》明确,在直辖市、省会城市、方案单列市以及第一批生活垃圾分类示范城市的城区范围内先行施行生活垃圾强迫分类。同时鼓励各省(区)选择具备条件的城市施行生活垃圾强迫分类,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各地新城新区率先施行生活垃圾强迫分类。生活垃圾强迫分类范围内的公共机构和企业是施行强迫分类的主体。生活垃圾强迫分类城市应于 xx 年底前制定出台方法,细化垃圾分类相关要求,在对有害垃圾分类的根底上,合理选择其它类别进展分类。

 《方案》提出,城市人民政府可结合实际制定指南,引导居民自觉、科学地开展生活垃圾分类。施行强迫分类的城市,应选择不同类型的社区,开展居民生活垃圾强迫分类示范试点。此前已制定地方性法规、对居民生活垃圾分类提出强迫要求的,从其规定。《方案》强调,要加强生活垃圾分类配套体系建立,建立与分类品种相配套的收运体系、与再生资源利用相协调的回收体系,完善与垃圾分类相衔接的终端处理设施,并探究建立垃圾协同处置利用基地,确保分类收运、回收、利用和处理设施互相衔接。《方案》要求,各地要加强组织指导,明确城市人民政府的主体责任,健全法律法规,完善支持政策,创新体制机制,通过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教育,发动全社会参与垃圾分类,确保工作有效推进。国家开展改革委住房城乡建立部随着经济社会开展和物质消费程度大幅进步,我国生活垃圾产生量迅速增长,环境隐患日益突出,已经成为新型城镇化开展的制约因素。遵循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的原那么,施行生活垃圾分类,可以有效改善城乡环境,促进资源回收利用,加快“两型社会”建立,进步新型城镇化质量和生态文明建立程度。为实在推动生活垃圾分类,根据党中央、国务院有关工作部署,特制定以下方案。(一)指导思想。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化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结实树立和贯彻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开展理念,加快建立分类投放、分类、分类运

 输、分类处理的垃圾处理系统,形成以法治为根底、政府推动、全民参与、城乡统筹、因地制宜的垃圾分类制度,努力进步垃圾分类制度覆盖范围,将生活垃圾分类作为推进绿色开展的重要举措,不断完善城市管理和效劳,创造优良的人居环境。(二)根本原那么。政府推动,全民参与。落实城市人民政府主体责任,强化公共机构和企业示范带头作用,引导居民逐步养成主动分类的习惯,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垃圾分类的良好气氛。因地制宜,循序渐进。综合考虑各地气候特征、开展程度、生活习惯、垃圾成分等方面实际情况,合理确定施行途径,有序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完善机制,创新开展。充分发挥市场作用,形成有效的鼓励约束机制。完善相关法律法规标准,加强技术创新,利用信息化手段进步垃圾分类效率。协同推进,有效衔接。加强垃圾分类、运输、资源化利用和终端处置等环节的衔接,形成统一完好、才能适应、协同高效的全过程运行系统。(三)主要目的。到 202X 年底,根本建立垃圾分类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体系,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生活垃圾分类形式,在施行生活垃圾强迫分类的城市,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到达35%以上。(一)施行区域。202X 年底前,在以下重点城市的城区范围内先行施行生活垃圾强迫分类。1.直辖市、省会城市和方案单列市。2.住房城乡建立部等部门确定的第一批生活垃圾分类示范城市,包括:河北省邯郸市、江苏省苏州市、安徽省铜陵市、江西省

 宜春市、山东省泰安市、湖北省宜昌市、四川省广元市、四川省德阳市、自治区日喀那么市、陕西省咸阳市。3.鼓励各省(区)结合实际,选择本地区具备条件的城市施行生活垃圾强迫分类,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各地新城新区应率先施行生活垃圾强迫分类。(二)主体范围。上述区域内的"以下主体,负责对其产生的生活垃圾进展分类。1.公共机构。包括党政机关,学校、科研、文化、出版、播送电视等事业单位,协会、学会、结合会等社团组织,车站、机场、码头、体育场馆、演出场馆等公共场所管理单位。2.相关企业。包括宾馆、饭店、购物中心、超市、专业市场、农贸市场、农产品批发市场、商铺、商用写字楼等。(三)强迫分类要求。施行生活垃圾强迫分类的城市要结合本地实际,于 xx 年底前制定出台方法,细化垃圾分类类别、品种、投放、收运、处置等方面要求;其中,必须将有害垃圾作为强迫分类的类别之一,同时参照生活垃圾分类及其评价标准,再选择确定易腐垃圾、可回收物等强迫分类的类别。未纳入分类的垃圾按现行方法处理。1.有害垃圾。(1)主要品种。包括:废电池(镉镍电池、氧化汞电池、铅蓄电池等),废荧光灯管(日光灯管、节能灯等),废温度计,废血压计,废药品及其包装物,废油漆、溶剂及其包装物,废杀虫剂、消毒剂及其包装物,废胶片及废相纸等。(2)投放暂存。按照便利、快捷、平安原那么,设立专门场所或容器,对不同品种的有害垃圾进展分类投放、、暂存,并在醒目位

 置设置有害垃圾标志。对列入《国家危险废物》(环境保护部令第39 号)的品种,应按要求设置临时贮存场所。(3)收运处置。根据有害垃圾的品种和产生数量,合理确定或约定收运频率。危险废物运输、处置应符合国家有关规定。鼓励骨干环保企业全过程统筹施行垃圾分类、、运输和处置;尚无终端处置设施的城市,应尽快建立完善。2.易腐垃圾。(1)主要品种。包括:相关单位食堂、宾馆、饭店等产生的餐厨垃圾,农贸市场、农产品批发市场产生的蔬菜瓜果垃圾、腐肉、肉碎骨、蛋壳、畜禽产品内脏等。(2)投放暂存。设置专门容器单独投放,除农贸市场、农产品批发市场可设置敞开式容器外,其他场所原那么上应采用密闭容器存放。餐厨垃圾可由专人清理,防止混入废餐具、塑料、饮料瓶罐、废纸等不利于后续处理的杂质,并做到“日产日清”。按规定建立台账制度(农贸市场、农产品批发市场除外),记录易腐垃圾的种类、数量、去向等。(3)收运处置。易腐垃圾应采用密闭专用车辆运送至专业单位处理,运输过程中应加强对泄露、遗撒和臭气的控制。相关部门要加强对餐厨垃圾运输、处理的监控。3.可回收物。(1)主要品种。包括:废纸,废塑料,废金属,废包装物,废旧纺织物,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废玻璃,废纸塑铝复合包装等。(2)投放暂存。根据可回收物的产生数量,设置容器或临时存储空间,实现单独分类、定点投放,必要时可设专人分拣打包。

 (3)收运处置。可回收物产生主体可自行运送,也可联络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企业上门,进展资源化处理。城市人民政府可结合实际制定居民生活垃圾分类指南,引导居民自觉、科学地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前述对有关单位和企业施行生活垃圾强迫分类的城市,应选择不同类型的社区开展居民生活垃圾强迫分类示范试点,并根据试点情况完善地方性法规,逐步扩大生活垃圾强迫分类的施行范围。本方案前已制定地方性法规、对居民生活垃圾分类提出强迫要求的,从其规定。(一)单独投放有害垃圾。居民社区应通过设立宣传栏、垃圾分类督导员等方式,引导居民单独投放有害垃圾。针对家庭源有害垃圾数量少、投放频次低等特点,可在社区设立固定回收点或设置专门容器分类、独立储存有害垃圾,由居民自行定时投放,社区居委会、物业公司等负责管理,并委托专业单位定时集中收运。(二)分类投放其他生活垃圾。根据本地实际情况,采取灵敏多样、简便易行的分类方法。引导居民将“湿垃圾”(滤出水分后的厨余垃圾)与“干垃圾”分类、分类投放。有条件的地方可在居民社区设置专门设施对“湿垃圾”就地处理,或由环卫部门、专业企业采用专用车辆运至餐厨垃圾处理场所,做到“日产日清”。鼓励居民和社区对“干垃圾”深化分类,将可回收物交由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企业收运和处置。有条件的地区可探究采取定时定点分类收运方式,引导居民将分类后的垃圾直接投入收运车辆,逐步减少固定垃圾桶。(一)建立与分类品种相配套的收运体系。完善垃圾分类相关标志,装备标志明晰的分类容器。改造城区内的垃圾房、转运站、压缩站等,适应和满足生活垃圾分类要求。更新老旧垃圾运输车辆,

 装备满足垃圾分类清运需求、密封性好、标志明显、节能环保的专用收运车辆。鼓励采用“车载桶装”等收运方式,防止垃圾分类投放后重新混合收运。建立符合环保要求、与分类需求相匹配的有害垃圾收运系统。(二)建立与再生资源利用相协调的回收体系。健全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网络,合理布局布点,进步建立标准,清理取缔违法占道、私搭乱建、不符合环境卫生要求的违规站点。推进垃圾收运系统与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系统的衔接,建立兼具垃圾分类与再生资源回收功能的交投点和中转站。鼓励在公共机构、社区、企业等场所设置专门的分类回收设施。建立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信息化平台,提供回收种类、交易价格、回收方式等信息。(三)完善与垃圾分类相衔接的终端处理设施。加快危险废物处理设施建立,建立健全非工业源有害垃圾收运处理系统,确保分类后的有害垃圾得到平安处置。鼓励利用易腐垃圾消费工业油脂、生物柴油、饲料添加剂、土壤调理剂、沼气等,或与秸秆、粪便、污泥等结合处置。已开展餐厨垃圾处理试点的城市,要在稳定运营的根底上推动区域全覆盖。尚未建成餐厨(厨余)垃圾处理设施的城市,可暂不要求居民对厨余“湿垃圾”单独分类。严厉打击和防范“地沟油”消费流通。严禁将城镇生活垃圾直接用作肥料。加快培育大型龙头企业,推动再生资源标准化、专业化、清洁化处理和高值化利用。鼓励回收利用企业将再生资源送钢铁、有色、造纸、塑料加工等企业实现平安、环保利用。(四)探究建立垃圾协同处置利用基地。统筹规划建立生活垃圾终端处理利用设施,积极探究建立集垃圾燃烧、餐厨垃圾资源化利用、再生资源回收利用、垃圾填埋、有害垃圾处置于一体的生活垃

 圾协同处置利用基地,平安化、清洁化、集约化、高效化配置相关设施,促进基地内各类根底设施共建共享,实现垃圾分类处理、资源利用、废物处置的无缝高效衔接,进步土地资源节约集约利用程度,缓解生态环境压力,降低“邻避”效应和社会稳定风险。(一)加强组织指导。省级人民政府、国务院有关部门要加强对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指导,在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卫生城市、环境保护模范城市、园林城市和全域旅游示范区等创立活动中,逐步将垃圾分类施行情况列为考核指标;因地制宜探究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形式。施行生活垃圾强迫分类的城市人民政府要实在承担主体责任,建立协调机制,研究解决重大问题,分工负责推进相关工作;要加强对生活垃圾强迫分类施行情况的监视检查和工作考核,向社会公布考核结果,对不按要求进展分类的依法予以处分。(二)健全法律法规。加快完善生活垃圾分类方面的法律制度,推动相关城市出台地方性法规、规章,明确生活垃圾强迫分类要求,依法推进生活垃圾强迫分类。生活垃圾分类指导目录。完善生活垃圾分类及站点建立相关标准。(三)完善支持政策。按照污染者付费原那么,完善垃圾处理收费制度。发挥中央基建投资引导带动作用,采取投资补助、贷款贴息等方式,支持相关城市建立生活垃圾分类收运处理设施。严格落实国家对资源综合利用的税收优惠政策。地方财政应对垃圾分类收运处理系统的建立运行予以支持。(四)创新体制机制。鼓励社会资本参与生活垃圾分类、运输和处理。积极探究特许经营、承包经营、租赁经营等方式,通过公开招标引入专业化效劳公司。加快城市智慧环卫系统研发和建立,通过“互联网+”等形式促进垃圾分类回收系统线上平台与线下物流实

 体相结合。逐步将生活垃圾强迫分类主体纳入环境信誉体系。推动建立一批以企业为主导的生活垃圾资源化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及技术研发基地,提升分类回收和处理程度。通过建立居民“绿色账户”、“环保档案”等方式,对正确分类投放垃圾的居民给予可兑换积分奖励。探究“社工+志愿者”等形式,推动企业和社会组织开展垃圾分类效劳。(五)发动社会参与。树立垃圾分类、人人有责的环保理念,积极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教育,普及垃圾分类知识,引导公众从身边做起、从点滴做起。强化国民教育,着力进步全体学生的垃圾分类和资源环境意识。加快生活垃圾分类示范教育基地建立,开展垃圾分类专业知识和技能培训。建立垃圾分类督导员及志愿者队伍,引导公众分类投放。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作用,报道垃圾分类工作施行情况和典型经历,形成良好社会言论气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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