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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5

强化执法人员法制意识10篇

| 来源:网友投稿

强化执法人员法制意识10篇强化执法人员法制意识 LILuNTANsuol蓄ll国_E圈浅谈如何提高行政机关工作人员侬击行政的观念和能力●俞峰李斌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我国社会主义民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强化执法人员法制意识10篇,供大家参考。

强化执法人员法制意识10篇

篇一:强化执法人员法制意识

LuNTANsuo l蓄ll国_E圈浅谈如何提高行政机关工作人员侬击行政的观念和能力●俞峰李斌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我国社会主义民主与法制建设取得了显著成绩。党的十五大确立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基本方略,1999年九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将其载入宪法。作为依法治国的重要组成部分,依法行政也取得了明显进展。1999年11月.国务院发布了《关于全面推进依法行政的决定》(国发[1999]23号),各级政府及其工作部门加强制度建设,严格行政执法,强化行政执法监督.依法办事的能力和水平不断提高。党的十六大把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作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要目标之一,并明确提出“加强对执法活动的监督,推进依法行政”。与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以及依法治国的客观要求相比,依法行政还存在不少差距,主要是:行政管理体制与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要求还不适应,依法行政面临诸多体制性障碍;制度建设反映客观规律不够,难以全面、有效解决实际问题;行政决策程序和机制不够完善;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现象时有发生,人民群众反映比较强烈;对行政行为的监督制约机制不够健全,一些违法或者不当的行政行为得不到及时、有效的制止或者纠正,行政管理相对人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得不到及时救济;一些行政机关工作人员依法行政的观念还比较淡薄,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这些问题在一定程度上损害了人民群众的利益和政府的形象,妨碍了经济社会的全面发展。解决这些问题,适应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新形势和依法治国的进程,必须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为此国务院于2004年3月22日下发了《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纲要》指出要提高行政机关工作人员依法行政的观念和能力。众所周知,提高行政机关人员的依法行政的观念和能力是全面推进依法行政的基础和根本。那么,如何提高行政机关人员的依法行政的观念和能力就成为我们需要研究的课题。本文结合实际,淡几点粗浅的认识:一、提高领导干部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各级人民政府及其工作部门的领导干部要带头学习和掌握宪法、法律和法规的规定,不断增强法律意识,提高法律素养,提高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把依法行政贯穿于行政管理的各个环节,列入各级人民政府经济社会发展的考核内容。要实行领导干部的学法制度,定期或者不定期对领导干部进行依法行政知识培训。积极探索对领导干部任职前实行法律知识考试的制度。领导干部是否具有依法行政的观念,是关系到行政机关能否依法行政的关键。在我国现行的体制中,领导干部不仅起着模范和带头的作用,而是要决策和对全局负责。行政权力行使的特点之一是首长负责制。因此领导干部的依法行政观念和能力就显得尤其重要了。同时,行政事务的繁杂性和紧迫性,要求行政机关必须强调办事速度,强调行政效率,并给予行政机关在行使职权时以较大的自由裁量权。增强法制观念是依法行政的保证。依法行政的关键是要增强行政机关的公职人员的法律意识,尤其是行政机关领导的法律意识,在制定规范和作出重大决策时首先要想到是否在法律的框架内制定规范作出决策。因为法律是党和国家的最基本要求,是人民意志的体现。在作出对公共利益有重大影响的规范、决策之前,要先看法律上有何规定,用什么办法是法律许可的,在这样的法律框架里活动是合法的。加强对领导干部的法律知识培训,建立领导干部学法制度,并对其进行考核,提高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有培训,更要有考核,应建立上级对下级领导干部的考核制度,只有这样,才能引起领导干部的足够重视,而不是将考试流于形式。对领导干部任职前实行法律知识考试,这是非常必要的。考试的内容不仅限于专业法律,也应包括基本法律知识。因为领导干部一经上任,即对一级机关的运行起决定性的作用。建立领导干部的任职前法律考试制度,实际上是从制度上完善干部选拔制度,使干部的选拔更具科学性和实际性。这对于行政机关能否依法行政至关重要。二、建立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学法制度。增强法律意识,提高法律素质,强化依法行政知识培训要采取自学与集中培训相结合、以自学为主的方式,组织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学习通用法律知识以及与本职工作有关的专门法律知识。机关工作人员的法律意识和执法能力直接关系到行政机关执法形象。执法将法律文本规定转化为人们的实际行为规范是通过多种途径实现的。这些途径主要包括:制定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法律解释、实施行政处理(处理形式主要有行政许可、行政征收、行政给付、行政确认和裁决)、进行行政监督检查、实施行政强制和科处行政处罚。进行法律解释作为执法途径之一,法律解释虽可以通过制定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但实际执法过程中的法律解释大多是通过个案,以执法行为说明理由(书面或口头)形式进行的。因此,进行法律解释是执法的一项独立的手段和途径。作为行政执法手段与途径的法律解释不同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规定的“法律解释”。行政执法机关在行政执法中进行的所谓“法律解释”,只是适用法律的个案解释,即在将法律条文适用于个案的具体事实时对相应法律条文的含义和适用范围(适用于何人、何事、何时、何地、何种情形及可能的例外)的阐释。这是一种广义的法律解释,这种法律解释几乎存在于所有行政执法行为之中。任何行政机关,只要实施行政执法行为。就必须进行一定的法律解释。任何行政机关和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只要实施行政执法行为,就必然享有一定的法律解释权。行政执法机关和行政执法人员在执法过程中进行的法律解释不只是对狭义法律的解释,而是包括对所有其所执行的规范性文件——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部门规章、地方政府规章,以及规章以下的规范性文件的解释。执法者在执法时适用什么法律文件,就必须解释什么法律文件。这种解释可能是书面的,以行政决定法律文书作为其载体,但更多情况下是口头的:在告知相对人执法行为法律根据的同时,向其说明和解释相应法律规定的含意和适用相应行为的理由。执法者进行的这种法律解释实际上是在做一种“说服”工作:一方面说服行政相对人,使相对人相信相应法律规定是适应于其实施的行政执法行为所处理的事实的,相应事实是应受该法律规定调整的;另一方面也是在说服执法者自己,使自己确信自己在依法行政,自己在按立法者的意志处理相应事务,立法意图在自己的执法行为中得到了实现。(下转至第85页)万方数据

 果。《攻权》中对这一点有很明确的阐述。“夫不爱悦其心者,不我用也;不严畏其心者,不我举也。爱在下顺,威在上立,爱故不二,威故不犯。故善将者,爱与威而已”。二、《尉缭子》对现代军事法制的启示(一)牢固树立大国防观念《尉缭子》中对于国防观念的论述主要强调了国家政治、经济与军事的关系。在现代社会,国家不能没有国防,国防不能没有军事,但国防绝不仅仅只是军事,现代国防是政治、经济、军事、外交、科技、教育、工业、农业等多方面的综合防务。我国的《国防法》也指出国防是“国家为防备和抵抗侵略,制止武装颠覆,保卫国家的主权、统一、领土完整和安全所进行的军事活动,以及与军事有关的政治、经济、外交、科技、教育等方面的活动。”所以,我们应该牢固树立大国防观念。要建立综合实力基础上的国防。改革开放30余年的实践证明,强大的国防必须要有强大的经济作后盾,强大的国防更要有清明的政治作指导。我国目前的国防发展战略正是朝着大国防的方向发展的,在党的正确领导下,实现了国家安全与经济建设同步发展的目标。国防建设服从、服务于国家经济建设的决策是十分正确的,以我国的实际,优先发展经济为我国的国防的建设打下了坚实的经济基础,显示出政治、经济在国防中的决定性作用。(二)加强军队法制化建设军队的法制化建设是军队正规化建设的保障,要想从严治军,必须要依法进行,在《尉缭子》中关于军队立法和执法的相关法律制度可谓是俯拾皆是。这为我国依法治军的思想提供了坚实的历史和理论依据。要建设一支威武之师、雄壮之师、文明之师要加强纪律建设,必须实施正规化建设。正规化建设的一个重要任务,就是把革命化正规化现代化建设的基本成果和经验,用法规和条令条例的形式确定下来,使军队各项建设都有明确的规范,做到依法从严治军。我国在提出依法治军思想以后,在军事法律的制定上已经取得了很大的进步,国家和军队LILuNTANsuo E■盈固先后制定、修订和颁布了10余件军事法律、上百件军事法规和2000余件军事规章,基本上形成了以国防法为龙头,以军事、政治、后勤、装备等各种条令条例为主体,共同条令、战斗条令、军兵种条令和专业条例等结构完整、门类齐全、层次分明、规范严密的具有中国特色的军事法律体系。随着时代发展的需要,法律法规的建设应该是以实践的发展为基础,在军事法律制度建设取得阶段性进步的基础上,进一步的完善,使得军事法律制度更加的健全。军队的法制化建设不仅仅体现在军事立法上,立法是为执法服务的。《尉缭子》在对将领的要求上,强调了严明赏罚,公正执法的重要性。在我国依法治军的大背景下,军队首长要牢固树立依法办事的思想观念,在军事法制体系日益完善的今天,各级领导要维护法律制度的权威性和严肃性,严格抓好落实,按照法规制度办事,这样才能有效克服工作的随意性和盲目性。正如前文所述,在军事执法中,军事奖励和处罚是军事执法的重要组成部分。这就要求上级首长在论功授奖时,要做到实事求是,公平公正。同样,在进行处罚的时候,也应该在充分掌握事实依据的基础上,依照相关法律进行处罚。这样不偏不倚,赏罚分明,注重时效,能够很大程度上提高军队的战斗士气,更能留住优秀人才,强大我国的军事实力。■参考文献1.任力.《尉缭子》导读【M】.军事科学出版社,2000.2.刘向阳《尉缭子》的军事法制思想U】-政法论丛,2003,(1):2,3.苏世忠.国防教育最根本的是构建大国防现.福州大学学报。2009。(4).【作者简介】赵琦,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学院军事法学硕士研究生,研究方向:军事行政法学。(上接第83页)行政执法人员的法律知识、法律意识和法治观念方面的素质对于保证行政执法质量,实现行政执法建构、维护秩序的功能和作用也是至关重要的。法律知识自不用说,执法者没有法律知识的功底,怎么理解法律?怎么适用法律?一个行政执法人员,其法律知识的深浅高低直接决定着他执法的质量。至于行政执法人员的法律意识和法治观念怎样影响其执法,怎样通过其执法行为影响行政管理秩序,则不是那么明显、那么直接、那么不证自明。但是,其影响却是客观存在,而且是很重大的,有时甚至是关键性和决定性的。因此,行政机关执法人员不仅需要学法,掌握法律知识,而且需要很好地研究与本职[作有关的专门法律。三、建立和完善行政机关工作人员依法行政情况考核制度要把依法行政情况作为考核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重要内容,完善考核制度,制定具体的措施和办法。考核是对行政机关依法行政情况的评价和督促。在我国的现行体制中,考核制度是必不可少的。其作用一是上级了解下级工作的途径,二是利于督促依法行政工作。既然是考核,就应建立能行的通、且能坚持的相对稳定的制度。这种制度应与个人的利益挂钩,并且能利用制度监督执行,只有这样才能真正达到督促行政机关依法行政的目的。四、积极营造全社会尊法守法、依法维权的良好环境要采取各种形式,加强普法和法制宣传,增强全社会尊重法律、遵守法律的观念和意识,积极引导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维护自身权益,逐步形成与建设法治政府相适应的良好社会氛围。从管理相对人方面督促行政机关依法行政,这是依法行政直接的社会效果反映,是真实的反映,也是依法行政的目的所在。因此,畅通社会监督途径、营造良好的执法守法环境,就会从另一面促进行政机关工作人员提高执法水平。■参考文献1.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2.姜明安依法行政重要课题:行政执法的功能与作用研究3嘲健淼提高公务员依法行政观念.作者单位:安庆海事局万方数据

篇二:强化执法人员法制意识

依法行政意识,提升正确履职能力 • 一、新时期加强行政问责的重大意义

 • 二、行政问责的基本理论

 • 三、我国行政问责的进展与发展趋势

 一、新时期加强行政问责的重大意义 (一)加强行政问责是我国经济社会发展新阶段的迫切要求。

 • 我国从下中等收入国家步入上中等收入国家行列、并将发展为高收入国家的新形势,要求进一步加强服务型政府、法治政府与责任政府建设,为经济社会发展创造良好环境,为我国成为中等发达国家提供保障。

 • 提高行政效能、进一步优化发展环境 • 公民参与公共事务成为刚性需求 • 服务、法治、责任成为政府管理改革的主题:积极服务、依法行政、履行职责 • 案例:2011 年9 月至12 月的广东“乌坎事件” • 案例:“阿拉伯之春”的反面启示

 (二)加强行政问责是强化依法行政意识、全面推进依法行政的关键。

 • 依法行政主要体现在五个方面:行政机构依法设立;行政权力依法取得;行政程序依法确定;行政行为依法作出;行政责任依法承担。

 • 当前依法行政存在的主要问题:行政法律制度有待进一步完善;行政程序有待进一步健全,一些行政决策不讲程序甚至违反法律;行政执法问题突出,行政执法自由裁量权过大,乱作为、不作为甚至滥用权力、以权谋私的现象依然存在;有的公务员“权大于法”的特权思想比较严重,依法行政意识不强。

 • 案例:哈尔滨市“幸福镇 安息堂案”

  • 这些问题,与行政问责和行政监督力度不够、一些行政违法行为得不到及时纠正与惩处有密切关系。

 (三)加强行政问责是提升正确履职能力、 提高政府效能的必然要求。

 • 加强行政问责,对提高行政效能、提升正确履职能力具有重要作用:

 • 1 1 .加强行政问责,有助于公务员积极正确履行岗位职责,从而有助于政府全面履行职能。

 • 加强行政问责,有利于提高公务员责任意识,知道自己这个岗位、这个环节在全局中,在整个链条中所处的位置和作用,自觉做好职权范围内的事。

 • 公务员责任意识强了,就会主动积极履行自己的职责,从而确保政府全面履行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

 • 案例:

 “三鹿奶粉”事件:政府部门的系统失职

 2.加强行政问责,有助于提高政府决策力,防止决策失误。

 • 一些领导干部决策不搞调查研究,存在着“拍脑袋决策、拍胸脯保证、拍屁股走人”的现象,往往在没有充分论证的基础上就由个人拍板说了算,随意决策、违法决策的情况时有发生,导致决策决策失误。

 • 决策失误是最大的失误,决策责任是最大的责任。

 • 完善决策责任制度,强化公务员责任意识,就会提高决策的科学性,推进决策民主化科学化的进程。

 • 案例:辽宁某市长途汽车站的决策失误

 3.加强行政问责有助于提高领导力,从而切实维护社会稳定与和谐。

 • 群体性事件的发生,大部分是由于领导干部责任意识不强导致的。强化领导干部的责任意识,可以促使他们将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防止事情恶化。

 • 强烈的责任意识是公务员与领导干部官德之魂。责任是一种职责,一种义务,一种使命。由责任而产生的完成使命、履行职责的精神力量,是推动发展的动力,无论是对领导干部本人、对社会、对国家和民族,任何时候都不可或缺。

 • 领导责任的“四个结合”:

 (1 1 )将经济增长的责任与社会稳定的责任相结合。

 (2 2 )将对上负责与对下负责相结合。(3 3 )将近期责任与长远责任相结合。(4 4 )把对成绩负责与对失误负责相结合。

 4.加强行政问责有助于提高执行力。

 • “ 末梢神经坏死症”:中国发展的最大危机。有些地方和部门在执行政策方面患上了“末梢神经坏死症”。

 • 强化责任意识,让责任意识深入人心,可以提高执行力。

 意识是客观物质存在于人们头脑中的反映,具有能动性的特征,支配人们的行动。责任意识是深藏在人们心灵深处的包括责任信仰、责任情感、责任意志、责任能力认知、责任习惯等等在内共同起作用形成的责无旁贷、一定负责到底的心理定势。责任意识一旦和需要相结合,便会形成行为动机,进而转变为履职尽责、提高执行力的巨大精神力量。

 5 5 .加强行政问责有利于提高政府公信力。

 • 一些领导干部只知享受人民赋予的权力,而不知或不愿去承担相应的义务和责任,“太平官”、“混事官”在相当范围内存在;一旦由于失职或失察导致国家和集体利益受到重大损失或人员重大伤亡时,唯恐避之不及,实在推不掉,就找借口,轻描淡写地称之为“交学费”;等等。导致个别地方政府及其领导公信力不强,在群众和基层干部中丧失了威信。

 • 只有加强行政问责,强化公务员责任意识,才能建设良好的政府形象,提高政府的公信力。

 6.加强行政问责有助于形成规范公务员个人行为的内在约束机制。

 • 全面建设责任政府,有利于治理“庸政”、“懒政”,有利于不断淘汰领导干部队伍中的不称职分子,有利于打破“能上不能下”的陈规陋习,建立起一种更有效的退出机制。

 • 行政问责制使得党政领导干部的职责更加明确,对其工作中是否存在失职行为、是否应当承担责任以及责任的大小,有了明确的评判标准和依据,从而有助于各级领导干部严于律己,是对干部加强监督、管理,强化责任意识的一种有效方式。

 7 7 .加强行政问责有利于公务员个人的职业生涯发展与进步。

 • 加强行政问责,可以提升公务员的依法行政意识与责任意识。责任意识是一种精神状态,有了责任意识,就能集中精力,全身心投入,形成意志和品格,就能凝聚人心,凝聚力量,创造出第一流的成绩;就会对所从事的工作满怀信心,就会把工作内化为一种责任,时刻放在心上、抓在手上、落在实处。

 • 责任能够让一个人具有最佳的精神状态,精力旺盛地投入工作,并将自己的潜能发挥到极致。

 • 因而,责任是做人之本、成事之基、成才之道、为官之德;是一种精神面貌,一种思想境界,也是做一名合格公务员的具体体现。

 (四)加强行政问责是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解决政府管理突出问题的必然要求。

 • 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要求加强行政问责、全面建设法治政府。

 • 我国行政管理体制的主要缺陷之一就是行政责任机制不健全、部分公务员责任意识不强。

 • 案例:“华南虎照”事件的启示

 公务员责任意识不强的六种主要类型:

 • 1 1 . “ 应付型 ” 的责任意识缺失。

 • 2 2 . “ 平庸型 ” 的责任意识缺失。

 • 3 3 . “ 怯懦型 ” 的责任意识缺失。

 • 案例:甘肃陇南 “ 11• • 17 事件 ”

 • 4 4 . “ 欺瞒型 ” 的责任意识缺失。

 • 5 5 . “ 迟钝型 ” 的责任意识缺失。

 • 案例:贵州瓮安“6·28” 事件 • 6 6 . “ 麻木型 ” 责任意识缺失。

 • 案例:山西塔儿山尾矿库溃坝事故

 二、行政问责的基本理论 • (一)责任、责任政府与行政问责的内涵

 • 责任--人们应当对自己的行为负责。

 • 行政责任--政府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必须履行的职能和义务;违法行使职权要承担否定性的法律后果。

 • 责任政府--政府负责地行使公共权力,向选民、立法机关和执政党负责,积极回应并满足公民的各种社会需求的一种政府模式;同时还包括对政府不负责任的各种行为进行制裁和控制的一整套机制。

 • 行政问责--确定行政责任、追究行政责任和承担行政责任。

 (二)西方责任政府与政府问责理论 • 1 .西方责任政府的理论渊源 • 人民主权理论;社会契约理论;代议制政府理论;法治政府理论;权力制约理论。

 • 2 .西方政府责任的发展 • (1 1 )有限行政责任时期的责任政府

 • 国家责任的宪法原则确立;国家赔偿责任确立;司法审查制度、行政复议制度、行政诉讼制度、行政监察专员制度得以产生和完善。

 • (2 2 )全面行政责任时期的责任政府

 • 通过社会立法确立了政府的社会责任与公共服务责任;行政责任体系建立;国家赔偿制度全面发展;公务员法完善;行政程序法完善;信息自由法律完善。

 • (3 3 )当代多元复合的责任政府

 • 政治问责制、行政问责制、法律问责制、伦理问责制、绩效问责制。

 • 公共治理责任。

 (三)马克思主义责任政府理论 • 1 1 .社会主义民主政治是民主政治的高级形态,其本质是人民的统治,必须要求实行真正、全面的责任政府制度。责任是民主政治的重要价值,是民主政治的基本问题。

 • 2 2 .责任行政是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关键。责任行政是全部行政法的基础、核心和基本精神。没有行政问责,行政权的运行就没有制约,公民权的行使就没有保障,违法行政就不可能受到追究。

 • 3 3 .重视建设“真正的责任制”。马克思主张“ 以随时可以罢免的勤务员来代替骑在人民头上作威作福的老爷们,以真正的责任制来代替虚伪的责任制”。

 (四)中国特色责任政府理论 • 1 1 .我国责任政府的基本特征

 责任是民主政治的重要内容,也是我国宪法的重要原则。我国现行宪法体现了责任政治原则。

 • 第一,中国责任政府是“真正的负责制”与“人民管理制”。

 • 第二,中国责任政府建立在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基础之上,行政机关对权力机关的政治责任比责任内阁制下的政府责任更为严格。

 • 第三,中国责任政府是一种宪法责任政府。

 • 第四,我国实行行政首长负责制。

 2.我国责任政府的基本内容 • 我国责任政府体制由人民问责制、政治问责制和行政问责制三个部分组成。

 • 1 1 .人民问责制。对人民负责是责任政府体制的首要原则。

 • 2 2 .政治问责制。政治问责制是国家权力机关追究行政机关政治责任的制度。

 • 3 3 .行政问责制。我国宪法规定,我国一切国家机关都实行工作责任制,国家行政机关实行行政首长负责制。这就决定了行政首长要对整个行政机关的工作负全面责任,因而,行政首长具有对政府组成部门及其首长、下级行政机关及其首长、公务员的行政问责权力。

 (五)政府责任的主要内容 • 政府问责制六问题:为什么问责?谁来问责?问谁的责?问什么责?怎样问责?问责结果如何?

 • 核心是“问什么责”? • 政府责任包括政治责任、岗位责任、领导责任、决策责任、执行责任、法律责任、道德责任、绩效责任等内容。

 1 .政治责任 • 政治责任是指行政行为与政府决策必须符合、保护、促进人民的利益与福利。政府的一切施政措施及其工作人员的一切行为都必须以民意为依据,因而,政府必须对民意负责,进而应对民选的代议机构负责。如果政府决策失误或行为有损国家和人民利益,虽不受法律追究,但却要承担政治责任。因而,公务员首先要有政治责任意识。

 • 案例:孟学农的两次引咎辞职 • ( (1 )公仆责任。公务员是人民的公仆,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是公务员的最高职责。

 • ( (2 )公权责任。人民是权力的所有者。领导干部手中的权力属于公共权力。公共权力是为公众办事的。

 • 政府权力的边界 • 案例:2009 年11 月13 日成都拆迁自焚案

 2 .岗位责任 • 为了保证整个社会的正常运转,各级政府在不同的岗位、不同的管理环节,设置了不同的职权和不同的职责。

 • 岗位意味着责任,公务员任其职就要尽其责,在其位就要谋其政。

 • ( (1 )完善岗位责任制度。将政府各部门的职责和工作任务、工作目标分解落实到内设机构、各个岗位及承办人员,建立主体明确、层级清晰、具体量化的岗位责任制。

 • ( (2 )落实岗位责任。要兢兢业业落实业已制定的岗位责任和领导责任,弄清职责和责任结构的规定,弄清自己的角色定位、工作范围、工作任务、工作程序、工作标准,弄清法律法规对失职、渎职、贪污、犯罪、发生重大事故需要承担后果的规定。

 • ( (3 )严格履行岗位责任。如从事市场监管,就要有“宁做恶人、不做罪人”的责任意识。

 3 .领导责任 • 领导就是责任。作为一名领导干部,勇于负责、敢于负责、主动负责。

 • 权力越大,责任也就越重。各级领导干部在运用权力的同时,就应该每时每刻都要想到肩上的责任,要明确职责之所在,守土有责,胸中有数,敢于承担责任,对急难险重的工作更要亲临一线,靠前指挥。不负责就是渎职。

 • 领导责任:一是被赋予组织或集团的领导职权;二是负有全面领导责任或分管领导责任;三是全方位的管理与服务责任。

 • 案例:西安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局长因为领导责任被免职

 4 .决策责任 • 决策就是政策的制定,就是为解决经济社会发展过程中的问题而出主意、想办法、做决定的过程。

 • 决策责任:(1 )科学决策的责任。

 实事求是、一切从实际出发进行决策,使决策反映客观规律,得到广大人民群众的拥护;遵循科学的决策程序,实现决策全过程的科学化;从“经验决策”到“科学决策”,运用当代决策科学知识、现代科学技术方法进行决策。如采用抽样调查、随机调查等现代社会调查方法。

 (2 )民主决策的责任。决策要坚持民主集中制;充分听取群众意见;保障人民民主决策的权力;决策方案选择的民主化;正确处理各种利益关系,政策要有利于( 稳定社会大多数普通群众,保证基础的社会公正。(3 )依法决策的责任。不越权决策,不违法决策,不违反程序决策,做到权限合法、实体合法、程序合法。

 • 要按照“谁决策、谁负责”的原则,建立健全决策责任追究制度,决策失误必须承担相应的法律或政治责任。

 5 .执行责任 • 不负责就是执行力差。执行力强就是积极主动,精益求精,主动负责地做好分内工作。

 • ( (1 )依法履行职能:不能乱作为,也不能不作为或消极作为,要依照法治精神积极主动作为。切实加强市场监管。切实加强公共服务。切实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安全生产、食品安全、环境保护、社会治安等方面的问题。

 • ( (2 )依法执法:在行政处罚、行政征收、行政强制等方面严格依法办事;规范执法程序;平等保...

篇三:强化执法人员法制意识

009 年 2 月 总第 24 卷第 2 期 社科纵横 S0 CIA L

 S CIE NCE S RE Ⅵ E W

 F eb , 2009 V 0 L .24 N0 . 2

 增强执法者的职业法律意识是中国 公正执法的关键

 张全 冯卫 国

 ( 1. 新疆兵 团警官高等专科学校新疆 五家渠831300 ; 2. 西北政法大学陕西 西安710000) 【 内窖摘要】

 公正执法是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重要内容。是否能够公正执法不仅关系到我国整体执法水平, 它还直接影响到我 国的社会稳定以及经济建设的发展, 特别是在当前我们国家正在建设和谐社会的过程中, 公正执法的作用和意义就显得尤为重 要。影响我国各项执法活动的因素很多, 但首要因素是执法机关和执法者的职业法律意识。没有较强的职业法律意识即便有

 再健全的法律体系、 再强化的监督体制、 再良好的执法环境, 照样会造成执法质量的降低乃至枉法裁判。职业法律意识内容是 多方面、 多层次, 而且需要长期的培养和强化。这就需要一方面要常抓不懈, 另一方面要从个人、 领导、 单位、 集体不同角度、 不 同层次进行培养和强化 。

 【 关 键 词】

 职业法律意识守法职业意识 平等职业法律意识中圈分类号:

 1 )926. 17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007 — 9106( 2009) 02 — 0068 - 03 全局意识权威意识科学执法意识 是否能够公正执法是我国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中一个重 要话题 , 它不仅关系到我国是否能够依法治国, 提高整体执 法水平 , 同时能否体现公平正义执法的理念, 还影响到我国

 社会的稳定以及经济建设的发展, 特别是在当前我们国家 正在建设和谐社会的过程中, 公正执法的作用和意义更显 得尤其突出和重要。

 影响我国各项执法活动公正性的因素很多, 但笔者认 为其首要因素是执法机关和执法人员的职业法律意识, 这 是培养执法人员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核心问题。这是因为 执法机关和执法人员如果有较高的职业法律意识即便是法 律不健全、 监督机制不力、 法律运行机制不畅等不利的情况 下 , 在执法过程中能够有效地弥补各种漏洞, 提高执法质 量, 创造良好的执法环境; 反之即便是有再健全的法律体 系、 再强化的法律监督机制、 再良好的执法环境 , 执法机关 和执法人员如果没有较高的职业法律意识 , 照样可以造成 执法质量下降、 执法水平降低乃至枉法裁判。因此发挥执 法机关和执法人员的主管能动性最大限度的发挥执法活动 的效能。

 执法机关和执法人员的职业法律意识内容是多方面、

 多层次的而且需要长期的培养和强化 , 因此在职业法律意 识的培养和强化过程中一方面需要坚持另一方面还要分层 次进行, 即从执法机关个人、 机关单位集体不同角度、 不同 层次进行培养和强化。在此笔者谈一谈培养和强化执法机 关和执法人员职业法律意识, 不足之处还请专家指正。

 一、 执法者个人职业法律意识培养和强化 个人是组成集体和单位的最小细胞, 执法者个人的素 质高低直接决定执法机关的执法质量。根据木桶原理, 一 个木桶的容量不是取决于最长的一块木板, 而是取决于最 短的一块木板。执法机关是否公正执法首先是从执法者个 人的执法活动中体现出来的。因此执法者个人职业法律意 识在执法机关的职业法律法律意识是最基本的、 第一层次 的, 它是培养和强化职业法律意识的第一环节。在培养和 强化执法者个人职业法律意识的过程中应从以下几个方面 人手 :

 第一, 是必须培养和强化执法者个人的职业守法意识 执法者个人首先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公民然后才是执 法者。从公民的角度讲如果没有良好的守法意识就不能算 得上一个合格的公民; 从执法的角度讲 , 执法者就必须有更 良好的守法意识。欲正人先正己, 只有执法者 自己首先守 法, 才能要求他人守法, 也才能做到公正执法。一名执法者 如果自认为自己是执法者高高在上 , 而不懂得自己守法, 那 么这样一个执法者就只能在执法活动中玩弄法律、 亵渎法 律, 根本谈不上公正执法。我们不妨看一看任何一起枉法 裁判的案件, 都是由于执法者 自身违法、 犯罪造成的。因此 培养和强化执法者个人的职业守法意识不仅是公正执法的 关键, 而且还可以通过公正执法活动教育公民自觉守法, 从 而创造良好的执法环境, 不断提高执法活动的质量。

 第二, 是必须培养和强化执法者个人的平等执法意识 执法者个人的平等执法意识是指执法者在执法活动中 对任何被执法人都一视同仁。人作为社会的一分子 , 在社 会的人与人交往中有个远近亲疏, 同时被执法人在社会存 在中的社会地位也不尽相同。这就要求执法者在执法过程 中就必须尽可能地排除各种亲情、 友情、 权势、 金钱等各方 面的干扰, 在执法过程中做到独立行使职权。如果在执法 过程中缺乏了平等执法意识, 就不能做到公正执法 , 更不可 能做到为人民服务, 为社会主义经济建设保驾护航。

 · 作者简介:

 冯卫国, 西北政法大学教授、 博士生导师, 研究生院刑诉组组长。

  第三, 是必须培养和强化执法者个人忧患学习意识 只有不断学习, 不断提高自身的法律理论水平和法律 操作技巧 , 才能保证执法的公正性。我国法制建设正处在 不断完善的过程中, 各种法律、 法规在不断制定和完善中,

 各种法学理论正不断深入研究, 各种执法技术 、 技巧在不断 吸收、 借鉴、 总结、 推广。个人的能力和学识是有限的, 如果 名执法者, 不能正视形势的发展和自己的不足, 固步自

 封, 在执法过程中就只能闭门造车, 使自己的执法活动落后 于时代的发展 , 也就必然导致自己的执法活动的公正性大 打折扣。因此, 每一名执法者都必须有一定的忧患学习意 识, 不断钻研各种法学理论 , 特别是与自己执法活动有关的 法学理论, 不断学习各种执法技能和执法技巧 、 用法律科学 充实 自己的头脑、 武装 自己的头脑 , 不断提高自己的执法水 平, 保证 自己在执法活动中的公正性。

 第四, 是必须培养和强化执法者的法律至上的意识 法律至上的意识就是在执法者的思想中牢固树立法律 原则和法律精神高于一切, 其他个人原则和理念都必须服 从于法律。执法者要做到公正执法在各项执法活动中只能 服从于法律。如果一名执法者没有树立法律至上的意识,

 则在执法活动中特别是在行使自由裁量权时很容易被外界 干扰所左右, 就会大大增加执法活动的随意性, 更有甚者部 分执法者视自己手中的法律如面团, 随意揉捏, 枉法裁判。

 因此执法者奉行法律至上的意识 , 就必须像对待 自己的眼 睛一样容不得半点沙子; 要像对待 自己的尊严一样容不得 半点亵渎; 要像对待 自己的妻子一样容不得半点侮辱; 要像 对待自己的儿子一样容不得半点欺负。执法者只有树立法 律至上的意识, 才能在执法活动中敢于碰硬, 才敢于同各种 强权恶势作不妥协的斗争。

 第五, 是必须培养和强化执法者个人正确的权力意识 和服务意识 执法者手中握有执法大权 , 它是国家和人民授予的, 是 执法者用于保卫人民民主专政和社会主义制度、 维护社会 稳定、 同违法犯罪作斗争、 为经济建设保驾护航的有利的武 器。执法者行使执法权, 是为国家、 社会、 人民服务的。但 是执法权在一些人看来不是用来为国家、 为人民谋取福利 的武器 , 而是为自己谋取利益的工具。在这些人的眼中只 有名利 , 一旦大权在握, 立即大捞特捞 , 唯恐 自己的腰包不 满 , 把国家的利益、 人民的利益全部抛到脑后。还有一些 人 , 奉行有权不用过期作废, 在工作中拿拿大、 摆摆谱 , 官僚 主义作风严重, 仿佛不拿捏人就显不出自己的权势, 而忘记 了自己肩负的职责。因此我们必须培养和强化执法者正确 的权力意识、 服务意识、 执法为民意识, 使每一个执法者都 明白自己手中的权力来 自于国家、 来自于人民, 使每一个执 法者都牢记陈毅同志讲过的话:

 “莫伸手, 伸手必被捉” 。

 以上是笔者认为任何一名执法者都应当强化的个人职 业法律意识。执法者个人职业法律意识的树立, 个人能力 的发挥除靠执法人员个人之外 , 更重要的是还必须依靠执 法机关的领导者去发挥。

 二、执法机关领导者职业法律意识的培养和强化 俗话说:

 “ 火车跑得快, 全靠车头带” ; “ 兵熊熊一个, 将 熊熊一窝” 。如果作为执法机关的领导者不能发挥甚至压 一.

 制个人执法者的才干, 那么再优秀的执法者也不可能做到 公正执法。相反, 如果领导者能够保持一身正气、 弘扬一身 正气。

 就能够促使自己所领导的团队正气上升、 邪气下降。

 从而保证整个团队的执法公正性。任长霞同志的事例正好 说明了这一点。因此说要保持执法机关执法的公正性关键 是领导。在培养和强化执法者个人职业法律意识的同时 ,

 更必须培养和强化执法机关领导者的职业法律意识。执法 机关的领导除必须具备执法者个人的职业法律意识之外,

 还必须培养和强化以下几个方面的职业法律意识 :

 第一 , 是必须培养和强化执法机关领导者的正确的权 威意识和民主意识 作为领导者是一个团队的决策者, 因此需要一定的权 威 , 没有一定的权威则无法领导好 自己手下的团队; 作为一 个领导者更重要的是发挥整体团队的合力, 这就必须树立 民主的意识 , 有了民主的意识则能够集思广益, 开拓思维,

 在决策中充分权衡利弊, 做出正确的决策。善于听取意见,

 特别是善于听取不同意见或者是反对意见, 不是 自己的权 威受到伤害和挑战, 更不是领导者无能的表现, 反而是领导 者充分树立 自己权威的行为。这是因为作为被领导者 , 自

 己的意见被领导者重视 、 采纳。不但能够激发 自己的工作 热情更能够对重视、 采纳 自己意见的领导产生知遇和感激 之情。作为领导者不能是武大郎开店, 见不得比自己高的 人。对有能力的人处处防范、 时时打击 , 只能使 自己领导的 团队离心离德, 使 自己成为孤家寡人 , 那么这样的领导又有 什么权威可言呢? 因此作为领导者必须处理好权威意识和 民主意识, 充分发挥团队的集体力量 , 从而最大的限度的提 高团队的工作效率和质量, 以保证执法活动的公正性。

 第二, 是必须培养强化执法机关领导者的全局意识 作为执法机关的执法者应当保一方平安 , 但是执法工 作是全国一盘棋, 执法机关和执法者仅仅只有保一方平安 的思想是远远不够的, 从阜阳奶粉事件我们可以看出, 制假 是在福建, 福建的执法机关和执法者也确实没有让假奶粉 危害福建, 但是当地的执法机关和执法者却对假奶粉是否 危害其他地方不管不问。在这个惨剧中相关执法机关和执 法者客观上是起到了包庇和纵容违法犯罪的作用。因此作 为执法机关不能只盯着 自己的一亩三分地 , 作为执法机关 的领导者更不能存有地方保护主义意识。因为如果心中没 有全局观念, 即使是保了一方一时平安, 但是必然使 自己的 执法活动的公正性大打折扣 , 甚至成为最不公正的执法, 不 但害人, 最终也必然危害本地方, 危害 自己的政治生命。

 第三, 是必须培养和强化执法机关领导者的科学领导 意识 在执法过程中科技含量越高, 执法活动的精确性和准 确性就越高, 这就为执法活动的公正性提供了可靠保障。

 因此 , 这就要求执法机关的领导者不但要舍得投入, 善于发 现和引进各种科技手段, 武装自己的执法活动, 而且 自己要 自觉主动地学习各种科技理论和使用各种科技手段。在一 些单位虽然引进了一些科技手段, 但是在执法过程中, 却没 有充分发挥作用, 或者是根本就没有发挥作用 , 其原因就是 本单位的主要领导不懂这些技术。一方面, 对 自己不懂的 东西就可能会产生怀疑, 另一方面, 因为自己不懂又害怕让 69

 别人知道 , 怕影响自己的威信 , 在工作中干脆否定这种科技 手段在执法过程中的作用, 使一些设备闲置不用, 这样不但 浪费了大量的财力物力, 而且使本单位本部门的执法活动 的准确性和精确性不能有效提高 , 从而从客观上降低了执 法的公正性。反之执法机关的领导者如果能够自觉主动地 学科学、 用科技, 不但能够激发 自己领导的团队学科学、 用 科技的积极性使本单位的执法效能进一步发挥 , 从而提高 执法公正性 , 而且能够有效提高 自己在本单位的威信。

 第四, 是必须培养和强化领导者的发展意识 曾经有一句话:

 “ ⋯ ⋯ 四十七八干也白搭 , 五十七八等 待开拔(退休) ⋯ ⋯ ” 一名普通执法者通过多年的苦干实干 登上了领导岗位, 一方面由于这时的领导者已经有了一定 的年纪, 年轻时的冲劲闯劲难免开始消磨; 另一方面, 作为 领导者在以前为国家和为人民努力奉献的时候 , 往往会失 去一些属于自己的宝贵东西( 如:

 亲情、 友情等) 一旦登上 领导岗位或者是在领导岗位待得久了, 往往会产生船靠岸 车靠站的松懈情绪, 在工作 中, 不求有功但求无过, 一切求 稳怕乱 , 不思进取。由于领导者产生了不思进取的思想, 其 结果势必影响到整个团队, 使整个团队产生松懈麻痹思想,

 这必然使本单位执法活动的公正性受到极大影响。要处理 好这方面的问题 , 一方面要用竞争机制, 淘汰机制, 监督机 制, 责任机制进行有效制约 , 另一方面要加强领导者的思想 教育, 促使他们焕发出第二次政治青春, 从而使 自己团队充 满生机和活力, 带动本团队继续迎接新的挑战, 使本团队的 工作更上一层楼。

 三、 执法机关群体职业法律意识的培养和强化 根据从众原理, 个体往往会将大家的选择作为 自己的 选择。因此在我们强调培养和强化执法者个人 、 执法机关 领导者职业法律意识同时, 还必须强调培养和强化执法机 关群体职业法律意识。一个执法机关正气上升...

篇四:强化执法人员法制意识

提高司法机关工作人员的法治观念

  改革开放以来, 从“有法可依、 有法必依、 执法必严、 违法必究”的法制原则的确立, 到“依法治国, 建设 社会 主义法治国家”基本方略的提出, 法治的基本精神逐渐深入人心。

 依法治国已经成为 中国 21 世纪 政治 生活和社会生活的重要目 标, 中国已经进入了法治的新世纪。

  在法治系统工程中, 我们所要首先考虑的是提高法治观念, 所谓法治观念就是指以人们的 法律 观、 法治观和法感情为基础的一系列法律观念, 它是人们在参与有关法律的社会实践过程中自身认识 发展 的内化与积淀,是主体将自己的经验和片断的法律知识加以组合的结果。

 因此法治系统工程的核心是制约司法执法权力, 保障公民权利。

 以下本文就司法队伍如何增强法治观念, 提高执法水平作粗浅的探讨。

  一、 增强法治观念的重要意义

  ( 一)

 增强法治观念是贯彻依法治国的根本条件

 古语云:“法令行则国治, 法令弛则国乱” , 这句话说明了法令的重要, 也即说明了没有较强的法治观念就不能认真贯彻落实依法治国的基本方略。

 法治之目 的是以人为本的, 因此法治观念应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的观念。

  1.法律至上观念。

 我国宪法明确规定, 全国各族人民、 一切国家机关和武装力量、 各政党和各社会团体、 各企事业组织, 都必须以宪法为根本的活动准则, 并且负有维护宪法尊严、 保证宪法实施的职责。

 法律至上是人类法治发展进程中提出的重要口号和基本原则之一。

 其意在强调法律在整个社会规范体系中具有至高无上的地位, 其它任何社会规范都不能否定法律的效力或与法律相冲突,是法治社会的主要特征, 实现法治的核心要素。

 法律至上的核心, 是宪法至上,宪法的精髓在于控制权力以保障权利。

 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 是法律至上性又一重要内涵,法律不仅在老百姓之上,也在所有官员之上,在国家最高权力者之上。“国家机关对法无明文规定的行为都不能去做” , 是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一项重要行为准则。

 执政党也必须在宪法和法律的范围内活动。

 我国在立法上取得了很大的进展, 初步解决了有法可依的 问题 , 但实际上, 法律还未能真正成为权力产生、 运行的源泉、 依据和界限, 法与权的较量, 往往是以权代法。

 由此可见,中国的法治建设是一个树立法律权威的历程, 要求全体社会成员都依照法律办

 事,法律成为社会最重要的行为规范,尤其是执法人员,要确立和坚定法律信仰,增强法律至上观念, 严格公正执法, 自觉接受法律制度的约束, 并承担相应的责任。

  2.人权保障观念。

 人权保障是法治国家的显著标志。

 人权权利范围的大小与保护程度好坏是一个国家进步与文明程度的重要表现。

 国家的进步过程, 也是人权 内容 不断丰富、 发展的过程。

 国家由非法治国家向法治国家的转换, 也是人权内容与保护的一次飞跃。

 人权保障状况的良好与否是区别法治国家与非法治国家的显著标志。

 法治国家与非法治国家的区别, 不是法治国家中没有侵犯人权的事件发生, 而仅是在于:

 法治国家侵犯人权的事件相对较少; 侵犯人权的事件一旦发生, 即能获得依法处理——侵权者会受到应有制裁, 受害者能获得应有保护。

 人民是国家的主体, 是国家一切权力的来源, 也是国家权力的主体, 公安人员所享有的一切权力源于人民授权。

 增强人权保障观念, 要求公安人员真正树立人民权力至上, 人民意志与利益高于一切, 人权与公民权利神圣不可侵犯的观念, 以人民满意不满意、 高兴不高兴、 赞成不赞成、 答应不答应为一切公安工作的出发点和行为准则。

  3.依法司法观念。

 依法司法是法治国家的重要标志。

 司法权是国家行使权力的重要方式, 是国家对社会进行管理的基本途径。

 由于司法权力具有与其它权力不同的独特性质, 因此, 在强调制约权力的同时, 有必要对依法司法予以特

 别的重视。

 司法工作内容最为丰富, 涉及的社会范围最为广泛, 与社会民众的联系最为密切, 司法能否依法进行, 直接关系着一个国家能否实现法治。

 制约权力是从权力之外考查权力行使而提出的要求, 侧重于对权力的外在约束; 依法司法是着眼于行政权力本身而对行政权力所提出的内在要求。

 行政的内容、 形式、 程序都应当依照法律的规定或要求进行。

 依照法治原则, 凡是在法律上没有根据的行政行为就是违法行政, 就应当承担法律上的责任。

 因此, 司法机关应从根本上转变已不适应司法执法要求的传统观念、 工作习惯和工作 方法 , 在思想上和行动上增强法治观念,以法律为准绳,学会善于运用法律手段来管理国家司法事务,行使司法职能, 将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依法治国、 依法司法上来。

  ( 二)

 增强法治观念是贯彻“三个代表”的具体实践

 江泽民同志曾经说过:“国家的宪法和法律是人民群众意志的体现” ,所以,“执行宪法和法律, 是按广大人民群众的意志办事, 是对人民意志的尊重” 。

 同时展望新世纪的宏伟目 标, 我们党要永葆生机活力, 必须始终代表先进生产力的发展要求、 代表中国先进文化的前进方向、 代表中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

 江泽民同志提出的“三个代表”重要思想, 是我们的立党之本、 执政之基、 力量之源,是永远保持党的先进性、 战斗力和创造性的行动指南。

 司法机关贯彻落实“三个代表”的唯一途径就是增强法治观念, 提高执法水平, 进一步搞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 维护社会政治稳定, 为人民群众办实事。

 实践证明, 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

 每一项工作, 都同“三个代表”的要求密切相关。

 通过防范和打击各类违法犯罪活动, 维护社会治安秩序和市场 经济 秩序, 就能有力地推动先进生产力的发展;通过增强法治观念, 扫除各种社会丑恶现象, 抵制腐朽思想文化, 不断铲除其藉以滋生的土壤, 就能有效地促进先进文化的传播; 通过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措施, 切实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为广大群众安居乐业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就能更好地实现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

 例如整顿色情娱乐场所及打击法轮功邪教组织都是崇扬 科学 传播先进文化的有力保障。

 当前社会治安的严峻形势, 我们只有增强法治观念, 落实“三个代表” , 才能打好“严打”整治斗争这一仗, 才能真正打出声势、 打出实效, 使违法犯罪分子闻风丧胆, 让人民群众扬眉吐气, 确保中央提出的两年内社会治安状况有新的明显进步的目 标顺利实现。

  二、 司法队伍法治观念不强的主要表现

  目 前 , 人民群众在充分肯定司法机关为打击各种犯罪及维护社会稳定而做出的巨大奉献牺牲的同时, 对司法队伍意见最大、 最集中的就是各种各样的执法问题, 深究其原因主要是法治观念不强造成的。

 突出表现在以下几方面:

  ( 一)

 法律至上观念不强 , 执法犯法

  作为执法者, 应该懂得甚至熟悉法律也应该知道违法犯罪要承担相应法律责任的后果。

 但由于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法律至上观念不强、 防腐拒变意志力不够坚定导致极少数民警执法犯法。

 近些年来我们队伍中相继发生了司法工作人员违法犯罪的事情, 有贪污受贿、 有挪用公款、 有为犯罪分子通风报信、 有帮助犯罪分子逃避处罚、 有参与绑架……

 ( 二)

 人权保障观念不强, 刑讯逼供屡禁不止

 少数司法工作人员法律意识、 证据意识淡薄, 以管人者自居, 根本不把执法对象的权利放在眼里, 随心所欲。

 耍特权、 抖威风, 在审讯时, 辱骂、 体罚违法犯罪嫌疑人, 甚至搞刑讯逼供, 违反规定, 滥用枪支警械。

  ( 三)

 违反法定程序, 随意执法。

  有的司法工作人员办事不注重按法定程序办, 重实体法、 轻程序法, 认为只要执法行为实际效果合法, 违反法定程序无关紧要。

 有的司法工作人员对法律法规一知半解, 对法律条款不能正确把握, 于是不按规定向当事人公开办事程

 序, 对法定程序随意理解, 还在程序上刁难当事人, 自己喜欢怎办就怎办, 各行其是。

  ( 四)

 群众观念不强, 不认真依法履行职责

 有的司法工作人员未能牢固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观念和深刻体会“一切为了群众, 一切依靠群众, 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的实质, 仍然在执法活动中存在推诿、 拖延、 弄权渎职的行为。

  三、 增强法治观念的主要措施

 ( 一)

 建立 科学 、 完善的司法法规体系

 司法立法工作要按照党的十五大提出的“加强立法工作, 提高立法质量,到 2010 年形成有 中国 特色的 社会 主义 法律 体系”的总体要求,在保障立法质量的前提下, 加快立法进程。

  ( 二)

 强化法律知识 学习 , 加强道德 教育

  1.强化法律知识学习。

 法律的不断 发展 与完善, 我们要有做到老学到老的思想, 若不学法, 不懂法, 就容易造成执法滞后于立法, 更谈不上依法行政了。

 因此司法机关要有计划、 有步骤、 有针对性地组织司法工作人员进行多种形式的法律学习和培训。

 在各种业务培训中, 都应当有法律课程, 保证民警的法律素质与其承担的执法任务相适应。

 要针对不同部门和执法岗位的实际需要, 实行司法工作人员执法资格 考试 制度。

 要进一步提高司法工作人员的法制观念, 增强服务意识、 诉讼意识、 证据意识、 程序意识、 监督意识和人权意识, 养成自觉守法、 严格依法办事的习惯。

 例如针对部分民警办案过程中“重实体、 轻程序”和搜集证据上存在的 问题 , 学习如何收集有效证据的知识, 熟悉法律程序。

  2.加强道德教育。

 古人云:“徒法不能以自行” 。

 法律是靠人来执行的, 法律秩序也是靠人来维持的。

 由于法律是以强制形式规范行为的手段,只能解决“不敢” 、“不准”的问题, 却无法解决“不想” 、“不愿”的问题, 也就是说, 法治难以触及人的思想问题,无法使人在内心深处形成一道防御犯罪的堤坝。一个人思想有问题,价值观出现偏差, 对于违法之事, 虽一时“不敢” , 但难以保证其长久“不敢” 。

 法治解决不了信仰、 价值观问题, 而道德教育主要通过司法工作人员内心的义务感、责任感、 荣誉感来实现法律规范行为, 所以只有加强道德教育才能使司法工作人

 员树立正确的信仰、 价值观、 人生观, 并以其作为自己的行为指南。

  ( 三)

 完善司法监督制度, 强化司法监督

 宪法和法律、 法规已经规定了许多对司法机关的监督制度。

 进一步完善执法监督机制要把警务公开作为一项制度长期坚持下去。

 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公开执法依据、 执法权限、 执法程序和执法结果, 不断增强执法工作的透明度,但仍需继续拓展。

 要完善特邀监督员制度、 警民联系制度、 执法办案回告制度、案件回访制度和领导公开接访制度。完善外部监察机制,不断畅通外部监督渠道,自觉接受人大、 政协、 人民群众和新闻舆论的广泛监督。

 要认真对待人民群众的批评、 投诉、 申诉、 控告、 和举报, 切实解决问题, 取信于民。

 并以群众反映属实的情况作为司法工作人员考核、 晋升、 末位调整、 评选先进的重要依据。

  ( 四)

 加大对执法过错行为的惩治

 1.执法过错的情节较轻, 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

 可根据《人民警察法》、《国家公务 员暂行条例》、《公安机关人民警察执法过错责任追究规定》 及司法机关内部纪律规定给予辞退、 限期调离、 停止执行职务、 延期晋级晋职、

 扣发

 岗位津贴、 奖金等处理和党纪、 政纪处分。

  2.执法过错情节恶劣, 后果严重构成违法犯罪的。

 依法移送有关机关给予行政或者刑事处罚。

  3.执法过错造成国家赔偿的。

 除追究执法过错责任外, 还应依照《国家赔偿法》 向责任者追偿部分或全部国家赔偿金。

  4.执法过错后果特别严重或 影响 特别恶劣的。

 除追究直接人员责任外,还应依照《公安机关追究领导责任暂行办法》 等有关规定, 追究单位负责人的领导责任。

  因此, 只有通过全方位、 多角度的有效的改善, 多管齐下, 切实增强司法工作人员的法治观念, 提高执法水平, 才能保证依法治国, 实现社会主义法制建设, 实现司法机关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 维护国家长治久安的神圣职责, 共同把 21 世纪的中国建设成为更加繁荣富强、 文明民主的伟大国家。

  主要 参考

 文献

  1.江泽民,《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八十周年大会上的讲话》。

  2.鸿钧主编,《清华法治论衡》 第一辑, 清华大学出版社, XXXX 年。

  3.夏勇主编,《中国当代宪政与人权热点》, 昆仑出版社, XXXX 年。

  4.罗豪才主编,《中国行政与刑事法治世纪展望》, 昆仑出版社, XXXX年。

  5.石泰峰主编, 《社会主义法治论纲》,中共中央党校函授学院出版,1999年。

  6.邢书恒、 徐永涛、 杨国栋主编,《公安执法与公民自我保护》, 山东人民出版社, XXXX 年。

篇五:强化执法人员法制意识

0 6 年第3期№. 3, 20 0 6广州市公安管理干部学院学报Jo 岫1a lo fG u a n g z b o uP 0liceC o n e g e总第61期su l, 】

 61浅谈如何进一步提 高公安民程彤华警的法律素质内容摘要公安机关要实现严格公正文明执法必须进一步提高公安民警的法律素质, 公安民警的法律素质主要是指民警的法治意识与对法律知识的掌握和运用, 要通过创新法律教育培训的观念、 机制、 手段等不断提高公安民警的法律素质。关键词法律素质创新法律教育培训法律素质是公安民警应当具备的职业素质的重要组成部分, 一支法律素质良好的公安执法队伍, 是实现严格、公正、 文明执法的保障。

 因此加强民警的法制教育, 提高执法者的法律素质, 增强执法者的法制观念和依法办事的能力一直都是公安队伍建设非常重要的课题。

 然而, 从当前的现实情况看, 公安队伍中知法违法、 执法违法的现象时有出现, 公安民警的法律素质仍有待于进一步提高, 而要适应社会对公安执法质量更高的要求, 提高公安民警的法律素质必须要有针对性与新路径。一、 目前公安民警的法律素质仍不能完全满足公正执法的要求对公安机关来讲, 严格公正文明执法是生命线, 而公安民警法律素质的高低是公安执法工作好坏的关键性因素,公安民警法律素质高, 执法质量也高; 公安民警法律素质低, 执法质量就低。

 当前实践中出现的许多问题如刑讯逼供屡禁不止、 执法随意性大、 滥用自由裁量权等都与执法民警法律素质不高有关。从理论上讲法律素质是个内涵丰富的概念, 它包含了法律信仰、 法律意识、 法律知识、 法律情感, 法律认同,法律心态、 法律习惯、 法律行为等各个方面, 但就公安机关来说, 公安民警的法律素质主要是指民警的法治意识与对法律知识的掌握和运用。

 虽然经过多年的法制宣传教育和公安机关开展的各种法制专项教育以及规范执法的活动,公安队伍的法律素质有了较大的提升, 但仍有许多不尽如・52 ・人意的地方, 主要表现在以下一些方面:( 一)公安民警队伍体系庞大, 法律素质参差不齐, 虽然学习法律的积极性较高, 但缺乏主动性和其他行政机关相比, 公安民警数量相当大, 人员入口的渠道多, 虽然他们中多数人有较好的政治思想素质和工作能力, 但是法律素质往往参差不齐。

 这些年, 公安机关为完善自身的执法建设, 真正做到严格公正文明执法,通过各种手段要求民警不断提高自身的法律素质, 而且随着群众法治意识的提高, 民警们在执法时充分感受到没有较高的法律素质无法较好地完成自己的工作任务, 这些因素都使民警认识到法律对自己工作的重要性, 促使民警把学习法律放到非常重要的位置, 虽然现在民警学习法律的积极性较以前高, 但是目前民警们的学习还是处在“等”和“靠” 的状态, 等单位安排学习, 靠组织安排培训, 学习主动性不够, 对应当掌握的法律规定和基本法律知识,认真研究学习不够, 而且这些年来我国的新法新规出台较多, 旧法的废止与修正也很多, 民警对此显然缺少主动的学习, 因此法律知识的更新太慢, 导致实践中无法及时运用这些新的法律法规为公安执法服务。( 二)民警的法律知识有普遍程度的提高, 但民警对法律知识的掌握往往局限于常用的法律条文, 运用法律手段解决工作中的问题与矛盾的能力仍有待加强经过多年的普法教育以及各种专门法律知识培训, 公安民警对工作中常用的法律法规如刑事诉讼法、 治安管理处罚条例、 行政处罚法、 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 刑事案万方数据

 件程序规定等法律法规已经比较熟悉, 并能在实践中依法执行, 但目前的情况是大部分公安民瞥对这些法律的掌握是一种较浅层次的机械地理解, 只是对法条的表面的粗线条的认识, 由于缺乏法学理论知识作为基础和认真研究与深入分析, 一旦面临新情况、 新任务和新要求时往往就不知道如何运用法律规定进行处置, 当用传统的方法手段不能解决问题时, 就只有一味强调法律滞后, 特别是在执法活动中如针对传销、 “牛皮癣” 、 “站街女” 等一些较为新型的违法行为时, 往往只是采取一些治标的打击处理方法,而不是认真去分析这些违法行为表面现象背后的本质规律,以致打击处理不力, 这些都说明民警们运用法律手段解决新问题新情况的能力亟待提高。( 三)逐步树立以人为本、 公正执法的思想观念, 但法律意识仍需不断加强与提高孙志刚事件的发生以及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的提出促使整个公安机关的执法观念发生了巨大的改变, 原先重实体、 轻程序, 重打击犯罪、 轻保护人权等错误观念正在逐步得到纠正, 民警的法律意识有了较大的提高, 对法律有了前所未有的重视, 但是, 法律意识的加强与提高不是一次二次教育活动就能解决的, 民警在执法中仍存在许多需要解决的问题, 尤其是在严峻的治安形势和维护社会稳定的压力下许多旧的观念与意识就会和法治观念或以人为本的观念相冲突, 民警的法律意识也在各种压力与干扰下一次次地受到冲击, 因此要使民警的法律意识有真正的提高还需要整个社会法制建设的深入与执法环境的改善。二、 进一步提高公安民警法律素质的新思路由于法治观念的建立需要一个相当长的时间, 也需要整个社会系统的法治建设的完善, 在当前外部执法环境未能有根本的改善的情况下, 要提高民警的法律素质, 关键是提高目前法律教育培训的水平, 必须在法律教育培训的观念、 机制、 方法上不断创新。( 一)创新民警法律教育培训观念, 通过宣传教育树立起民警终身学法的思想, 同时更注重法律学习的实效性现代社会是一个知识日新月 异的时代, 不学习就会跟不上社会的发展, 法律学习就更是如此, 再加上我国的法律体系本身并不完善, 许多法律法规早已不能适应市场经济社会的需要, 而且许多法律在立法时因为立法技巧、 法学理论等的局限, 本身也不成熟, 以致现在新法新规必须不断出台,旧法不断地修正与废止, 面对这种形势, 公安民警必须转变观念, 树立终身学法的思想, 变要我学为我要学, 要主动去学、 自觉去学。

 同时, 针对公安机关民警数量大、 工作岗位多、 执法范围广的特点, 法律培训要摒弃以前追求大而全的思想观念, 改变以往什么法都学, 但什么法都只学皮毛, 只是炒冷饭的做法, 要强调注重法律学习的实效性, 针对性,以公安民警的法律知识真正有所增长、 法律意识真正有所提高为法律培训的目标, 要立足于不同的警种, 不同岗位的要求以及民警法律素质的现状特点, 制定出切合实际的培训计划, 实实在在地提高民警的法律素质。( 二)创新民警法律教育培训机制, 使民警法律素质教育制度化、 正规化虽然公安机关是重要的执法部门, 但是对执法民警进行的法律教育培训工作主要是结合其他的培训一起进行的,并没有专门的针对提高法律素质方面的培训, 这种状况显然不适应现在公安机关对民警法律素质的要求, 因此, 必须创新法律培训机制, 通过制定公安民警法律素质培训的具体规定, 明确法律素质培训的时间、 对象、 内容, 用制度保障培训工作的落实, 使公安民警法律素质教育制度化、正规化。

 把提高民警的法律素质放在十分重要的地位, 建立起法制培训的长效机制, 而不能仅仅是零打碎敲, 有什么新法出台, 就办个培训, 搞个讲座完事, 要结合公安工作的重点, 设计出长期和短期的培训目标, 扎扎实实地把法律培训工作做好, 使民警真正学到东西, 并在不断地学习过程中使法律意识得到潜移默化的提高。( 三)创新民警法律培训手段, 多管齐下促使民警真正学好法、 执好法要想使民警法律培训收到成效, 创新法律培训手段也是十分重要的。

 这不是说传统的法律培训方式已经过时,而是在充分运用好讲课讲座、 杂志刊物、 板报媒体等这些传统的、 行之有效的法律宣传培训的手段同时, 要探索利用现代的电子高科技如网络、 电子传媒等现代化的手段,由于它们都具有信息记载数量大、 更新传播速度快、 搜寻简易方便等特点, 十分适合法律规范数量多、 范围广的特点, 同时这些手段也特别为青年民警所喜爱, 因此充分利用这些手段将给法律教育培训带来全新的面貌。

 与此同时,还可以有针对性地开展法律知识竞赛、 针对不同岗位的执法比武练兵、 开展模拟法庭、 法制调研与撰写论文、 采用沙龙形式进行的案例讨论等丰富多彩有吸收力的培训方式,寓教于乐, 使民警的法律素质在这一次次参与和交锋中得到真正的提高。( 本文编辑:

 苏娟)・53・万方数据

篇六:强化执法人员法制意识

七种意识 提高五种能力 不断加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队伍建设 强化七种意识 提高五种能力 不断加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队伍建设

  一、强化“七种意识”,树立城市管理行政执法“以人为本”的工作理念(一)强化敬业意识。在各大队领导班子中开展了以“思想好、能力好、作风好、形象好”为主要内容的“四好”创建活动;每年都在全体执法人员中开展作风纪律整顿和思想教育活动,对少数表现不好、工作能力弱、责任心不强的执法人员进行离岗培训,经培训合格后才能重新上岗。通过一系列的学习、教育和整顿,广大执法干部进一步增强努力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向全体执法人员倡导“加压奋进、执法为民、自主创新、敬业有为、爱岗奉献”,培养广大执法队员树立热爱城管事业、安心本职工作、树立开拓创新的新理念。(二)强化模范意识。对外,我们要求执法人员带头遵守各项法律、法规和规章,带头讲文明、讲科学、讲卫生、树新风,做模范市民,在工作和生活中通过模范的言行感召市民共同维护城市环境;对内,我们坚持“典型引路、以点带面”,在队伍中广泛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创建了一批文明示范岗位和文明示范窗口,如芙蓉区大队的火车站中队评为“全国青年文明号”、雨花区大队雨花亭中队等四个单位被评为“省级依法办事先进单位”、市局政务公开窗口和 110 指挥中心被评为“省级文明示范窗口”。十多名优秀执法干部受到了省、市荣誉表彰,今年,还有一名同志获得了“全省百优青年卫士”荣誉称号。

 (三)强化服务意识。一切从群众利益出发,是我们服务的宗旨,在执法过程中,我们把刚性的法律柔性执行。一是坚持以教育开导方式为主。推行“首问责令先行改正”制度,对行政管理相对人做到提示在先,教育在先,普法在先,告诫在先,处罚在后。二是建立企业、经营户联系制度。建立企业、经营户执法管理档案,定期走访,听取他们的意见和需求,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帮助他们解决一些实际困难,变严格执法为热情服务。三是打造“阳光城管”,实行自行车巡逻。巡逻自行车后座两侧悬挂“城管行政执法”醒目字样的“便民服务箱”,配有针线包、急救药品和执法文书,把执法巡逻与为民服务紧密结合起来。(四)强化廉洁意识。六年来,我们相继建立和实行了

 行政执法廉政建设“十不准”和办案责任制、行政执法公示制、错案责任追究制、执法程序制度、执法听证制度、证件管理制度、重大处罚备案制度、投诉举报受理制度等,要求行政执法人员按照法律法规规定,规范自身行为,纠正违法违规行为,正确使用自由裁量权,维护城市管理行政执法的公平、公正,做到自警、自醒、自重、自律,始终保持着清正廉洁和依法办事的良好形象。(五)强化效率意识。城管行政机关作为政府的职能部门,工作效率直接关系到党和政府的形象,为此,我们在提高行政执法效率上狠下功夫。一是加强 110 指挥中心建设,进一步畅通了行政执法指挥系统。建立健全了 110 接处警制度、文明规范用语制度和跟踪反馈制度,形成了一套较为完善快速的反馈机制。同时,运用科技手段,对全市部分重要路段和广场进行 24 小时监控,违章行为一经发现或接到举报,就能够得到及时有效的查处。二是积极探索降低执法成本、提高办案效率的途径。如原来人行道违章停车的抄牌处罚,处罚 100 元要做十几页法律文书,去年我们在市政府法制办的指导下,严格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将机动车抄牌的文书案卷简化到了 3 页纸,提高了执法效率。三是探索建立数字化城市管理。借鉴北京等先进城市的做法,将全市城市管理区域,划分成若干个单元格,运用科技手段,实行网络化管理。目前,这项工作已经获得了市委、市政府的批准,我们正在紧张筹备策划,数字化建成后,将大大提高我市的城市管理水平。(六)强化创新意识。一是建立了主次干道、街巷社区两张执法网。在每张执法网中采取不同的执勤方式,在主次干道两侧,主要采取“三制一体”的管理机制,即市容巡查制、路段责任制、徒步执法制。同时,根据道路、地段的敏感程度和难易程度,对全市主次干道进行分类管理;在街巷社区主要采取联点包片,也就是街巷社区每一块都安排有执法人员负责深入做工作。二是进行改革执勤方式。根据我市城市管理的实际情况,实行两个重点时段执法干部全员上路徒步执法和守点巡逻,全市基本做到了处处有人管,事事有人管,人人有责任,收到了良好效果。三是实行疏堵结合。如为了整治人行道违章停车,我们在主次干道人行道的空坪隙地上划出了一些规范的停车场。为了规范违章早、夜市,我市推出了“放心早餐”和“坡子街名俗名食一条街”。为了遏制城市

 “牛皮癣”,我们在每个社区制作了一些专门的粘贴栏。(七)强化形象意识。倡导“形象就是旗帜,形象就是环境,形象就是灵魂”,要求执法人员像对待眼睛一样珍惜和维护队伍形象。一是塑造队伍的整体形象。作为行政执法机关,我们在全国首家引入 CI 形象设计系统,成立了 CI 办公室,编写了《规范守则》、《案例精选》、《管理制度汇编》、《城管执法技巧、经验和方法》,从执法纪律、执法行为和执法程序等方面进行了规范。二是严格队容风纪,规范执法行为。我局对执法人员颁布了“五条禁令”和“城市管理行政执法个人形象督查暂行条例”,较好的改变老城管队伍执法人员衣着不整,行为不端庄,满嘴脏话、粗话,举止轻浮,蛮横无理的陋习,在老百姓心目中树立了新时期城管行政执法队伍的良好形象。三是实施亲民工程。支队从组建以来,本着增强城市管理执法干部的群众观念,培养对人民群众的深厚感情,展现执法队伍良好形象的宗旨,积极开展了一系列“1+1”温情互助活动、“十百千万”城市管理法规教育活动和“城市管理常年志愿者”活动,这些活动都在社会上产生了较大的影响,深受老百姓的欢迎和赏。二、提高“五种能力”,塑造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执法为民”的良好形象(一)提高依法行政、依法执法的能力。作为一支执法队伍,只有牢固树立法律意识,才能真正做到依法行政、严格执法、公正执法,为此,我们狠抓队伍的业务学习,不断提高执法干部的业务能力,市局每年都组织对全体执法人员进行法制业务培训,各大队、中队每月定期或不定期组织法制业务学习并进行严格考试。考试采取随时随机抽取的方式,每位执法人员都是抽查对象。考试不合格的,再次进行培训,并且与个人的奖金、评优评先和提拔使用等方面挂钩。市局每次在队伍中选拔干部,法律业务考试是第一关。目前,全支队人人都懂业务、人人都会执法、人人都会做法律文书。(二)提高做思想政治工作的能力。城市管理和执法人员既是行政工作人员,又是社会工作者。在执法过程中,只要思想工作做得好、做得细致,做到了行政相对人的心坎上,许多问题都会迎刃而解。例如有一段时间,我市来自新疆、西藏等少数民族地区的流动摊担非常多,在车站路、五一西路和汽车西站等地段成群结队地摆卖商品,严重影响市容市貌,我们向他们宣传城市管理的有关法律法规,

 讲清我市的政策规定,并为其购买返乡的火车票,把他们送上火车。我们开展的“无证摊贩作客城管队”活动,在当代商报上进行报道,受到了省委常委、省委宣传部长蒋建国同志的高度赏。(三)提高善于处理各种社会矛盾的能力。城市管理工作涉及面广,面对的是市民群众,多数属弱势群体 ,社会各界十分关注。为了解决这些矛盾,我们采取了一些有效措施:一是推行人性化执法。对那些认错态度诚恳,后果不严重且属偶犯者,能不罚则不罚,做到以德服人。二是建立应急处理机制。城市管理情况复杂,我们每个大队都有一支机动执法力量,一旦发生突发和意外情况,能够快速反应,市区内 5-10 分钟赶到现场,及时解决问题,避免矛盾和影响进一步扩大。三是依靠组织和运用法律解决问题。在我市违规建设的“电视树亭”,由于背景十分复杂,他们利用残疾、下岗的经营业主,不断给政府部门施压。面对这种情况,我们一边向市委、市政府汇报,请求协调,一边按照法律法规进行执法,采取双管齐下的办法,有效的控制了“电视树亭”在我市蔓延的势头。(四)提高高效完成各项工作任务的协调能力。城市管理工作是一项系统工程,许多问题需要各相关部门的密切配合才能解决。六年来,我们十分注重与各级部门的联系协调。一方面坚持以块为主的原则。充分发挥区、街、社区的主导作用,争取各区政府的大力支持,以中队为单位,与街道社区进行密切配合,形成了“两级政府、三级督查、四级网络”的大城管格局。另一方面积极争取相关部门的配合支持。在拆除违法违章建筑、违章户外广告和整治噪音扰民等方面,分别与规划、工商和环保部门紧密协作,由他们出具技术鉴定材料,我们进行整治执法,收到了良好的效果。(五)提高准确流畅的口头文字表达能力。一是开展了必要的语言培训。2016 年,我们分期分批组织所有执法人员进行普通话和英语培训。培训后,全支队推广和正确使用普通话,并要求执法干部学会用本地方言和日常的英语对话,保证工作时能正常地进行语言沟通。目前,全支队 90%以上的执法人员普通话达到了国家三甲以上标准。二是建立执法干部口才展示平台。每次中层干部的竞聘都要进行演讲。此外,我们还以“怎样当好中队长、指导员,强我队伍金点子”等为主题,组织开展了一系列的演讲比赛和队伍论坛活动,既丰富了执法干部的业余生活,

 又增长他们的业务知识。三是以规范文书制作为核心,提高执法干部的文字表达能力。要求每位执法人员都能制作文书,并且做到字迹工整、语言通顺、叙事清楚、逻辑严谨、言简意赅。同时,还要求执法人员会起草最基本公文材料,以适应工作的需要。三、加强组织领导,严格规范操作,夯实城市管理执法队伍建设基础(一)领导重视。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是一个新生事物,推行这项工作是一场革命。在实际操作中,必然会遇到多方面的阻力,如果领导不重视,认识有分歧,工作就不好开展。在我市试行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工作以来,各级领导十分看重这支队伍,密切关注队伍的发展情况,关心队伍的建设,把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工作放到了重要位置,经常听取汇报,实地了解情况、总结执法工作,及时予以鼓励和扶持。尤其是在 2016 年支队组建三周年之际,将全市执法中队定位为副科级,中队长、指导员都解决了副科级实职,还解决了 70 多人主任科员、副主任科员待遇,使全体执法人员深受鼓舞。目前,全支队中队以上干部职数已达 170 多人。(二)要求严格。为了塑造队伍的良好形象,使之保持旺盛的生命力,六年来,我们在队伍建设上坚持做到了四个“从严”。一是从严建队。2000 年队伍成立时,确定了“内强素质、外树形象,建设一支作风硬、纪律严、执法明、能打硬仗执法队伍”的建设目标。我们采取公务员公开招考录用的办法,把好人员进入关,所有执法干部全部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二是从严管理。按照准军事化管理的要求,制定了各项规章制度,如个人形象规定、五条禁令、签订目标责任书、离岗培训、岗位交流等制度,坚持用制度管人管事,狠抓了各项制度的落实。三是从严督查。队伍成立之后,马上组建了一个督查大队,各区设立了一个督查中队,出台了督查考核办法,建立了市局、督查大队、各区巡查中队的三级督查网络,出台了督查奖惩实施办法,实行“三个挂钩”(即督查考核情况与执法干部浮动工资、评优评先和提拔使用三个方面挂钩)、“三个一票否决”(出现执法干部违法违纪案件一票否决,出现重大责任事故一票否决,出现冤假错案、不作为案一票否决)。四是从严培训。队伍组建之初,全体执法人员进行了全封闭的集中脱产培训。之后,每新进一批执法人员都要进行岗前培训,系统学习法律知识和业务知识。平时,市局和各大队采取以

 会代训的方式分别对中层以上干部进行培训。从去年开始,我们已经形成了较为正规的教育培训管理制度,规定每年分期、分批组织全员综合素质培训。在培训的要求上坚持“严”字当头;在培训的经费上列入年初预算;在培训的时间上,工作再忙也要给予保障。正是由于上述这些严格的要求和措施,使我们的队伍建设逐步走上了正规化、规范化的发展轨道。(三)保障有力。我市在以往的城市管理执法时,曾有过教训,经费问题没纳入财政开支范围,队伍靠罚款、收费创收来维持,由此导致执法不严、执法不公、以罚代管等不正常现象发生,对此,群众很反感。城管行政执法局组建后,执法人员的工资和装备由市财政负责,每位执法人员的办公经费、办公场所由各区负责,确保了行政执法工作的顺利进行。

篇七:强化执法人员法制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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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八:强化执法人员法制意识

法制意识心得体会 5 5 篇

  增强法制意识心得体会 1 为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公安机关执法大培训工作要求,深入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提高全局执法办案质量,更好地指导民警日常执法办案, 2011 年 8 月 1 日至 8 月 5日,德兴市公安局在潭埠警官培训中心举行为期一周的法制员培训班,各单位选取的法制员 23 人参加了学习培训。

 结合当前法制重点工作和全局执法工作实际,本期培训班局法制科将主要就刑事案件办案程序、行政案件办案程序、案事件系统办案程序、案例分析及案件评查等方面进行培训,进一步强化民警理性、平和、文明、规范的执法理念,在学习法律基本知识的基础上,熟练掌握本警种、本岗位所需的专业法律知识,并对民警执法办案过程中遇到的实际问题进行重点细致的分析、说明和解答。

 为确保学习效果,培训班制定了详细的学习、生活制度,实行全封闭式管理,严格出勤和请销假制度,确保整个培训期间管理有序、秩序井然,确保切实提高法制员的业务素质,强力推进基层单位执法规范化建设。

 增强法制意识心得体会 2 近日我参加了第一期全省公安机关基层科所队长“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推进‘三项建设’”专题培训班,在此次培训班上各位领导采用多媒体授课,运用了大量案例,图文并茂,深入浅出,观点明确,使自已增长了见识、开阔了眼界,受益匪浅。特别是安顺市公安局、六盘水市公安局就本地区个案办理中的深刻教训剖析,德江县

 公安局成功预防、处置群体性事件发生的经验,本人深深地体会到,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是党的十七大作出的战略决策,是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武装全党的重大举措,是深入推进改革开放、推动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迫切需要,是提高党的执政能力、保持和发展党的先进性的必然要求。

 新时期公安机关肩负着巩固共产党执政地位、维护国家长治久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政治和社会责任,必须坚定不移地按照中央的要求,开展好学习科学发展观实践活动。公安部提出的在新形势下公安机关要大力加强执法规范化建设,着力提高理性、平和、文明、规范执法能力;要深入推进公安信息化建设,着力提高基层实战能力;要妥善处置各种突发事件;要加强和改进舆论引导工作,实现公安机关与媒体的良好合作,着力提高驾驭复杂局势能力,切实担负起维护一方平安、确保一方稳定的重大政治责任。这是公安部紧紧围绕新形势、新任务对公安工作提出的新要求、新挑战,是公安部党委关于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公安工作和公安队伍建设的重大部署和基本要求。

 近年来,公安机关紧紧围绕党的工作大局,坚持“科技强警、素质强警、创新强警”的发展战略,以“三基”工程建设为抓手,狠抓队伍正规化建设、执法规范化建设和各项公安业务建设,公安工作和队伍建设都取得了长足的进步,但是我们仍处于人民内部矛盾凸显期、刑事案件高发期和对敌斗争复杂期。特别是今年,如何应对国际金融危机,实现保增长、保稳定、保民生,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形势严峻,任务艰巨。公安部党委作出开展“三项建设”、推进新一轮“三基”工程建设的重要部署,给公安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我们必须清醒地认识到与

 形势任务相比,我们的工作距党和政府的要求,距广大人民群众的新期待还有很大差距;与公安工作现状相比,民警在思想观念、纪律作风、执法能力、管理水平等方面还存在不少亟待解决的问题,特别是队伍整体素质不高,是制约公安工作发展的最大的“瓶颈”。在公安厅党委提出的“科技强警、素质强警、创新强警”三大战略中,素质是核心,加强教育培训则是提高民警整体素质的重要途径。厅党委举办全省科所队长专题培训班,开展大培训,目的就是要我省基层公安工作发展的“瓶颈”问题。如此大规模的培训活动,在我省公安史上是前所未有的,这充分表明了厅党委狠抓基层队伍建设、抓素质强警的决心和力度。

 通过教育培训,切实解决了自已科学发展观不牢的问题,提高了自已自觉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的能力和水平, 使自已牢固树立了以人为本、统筹兼顾、全面可持续发展的理念,深刻地认识到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具体到公安机关,根本目的就是推动公安工作又好又快发展,把各项工作纳入科学发展轨道,提高公安机关履行职责的能力和水平,在公安工作中只有坚持与时俱进,把提高执法水平与加强公安队伍建设有机统一起来,把打击和保护、管理和服务有机统一起来,把抓好自已的业务工作与推进“三项建设”有机统一起来才能更好地发挥职能作用网。在以后的工作中要密切结合本单位工作实际,以执法信息化建设为抓手,以提高执法质量为主线,不断提高公安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法制化水平。利用所学的知识运用于实战,服务于实战,着力在提高“五种能力”上下功夫,将培训成果转化成抓好本单位工作和队伍建设的战斗力,在素质提升、水平提高、能力加强等方面见成效。在抓本单位的工作中,主要抓好以下工作:

 一、统一认识抓思想。一是要按照科学发展观关于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要求,抓住当前公安法制建设大发展的良好机遇,积极按照上级公安机关和局党委的部署和要求,开展思想动员,更新执法理念,切实领会加强执法规范化建设是公安机关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的一项重大举措,是提高公安机关执法公信力的重要途径,在执法中坚持“理性、平和、文明、规范”的理念,为执法规范化建设注入以人为本的理念。积极吸收借鉴好的经验做法,创造性地开展工作,要以敢为人先的魄力,见微知著的眼光,誓不言败的韧劲,服务大局、推动大局,不断提高自身的综合执法能力、服务执法能力和和谐执法能力,做执法为民的楷模、学法用法的表率、执法办案的能手、法律服务的高参,在执法活动中最大限度地实现法律效果、政治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积极推动法制工作在更高的起点上实现更好更快地发展。二是牢固树立立警为公、执法为民的思想,强化证据意识、程序意识、人权意识和自觉接受监督的意识,把维护社会稳定、打击违法犯罪与尊重、保障人权统一起来,把提高执法办案效率与自觉接受监督统一起来。三、要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把“队伍建设年”活动与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 “大学习、大讨论”、队伍集中教育整顿等一系列活动紧密结合、有机统一起来,既要狠抓“队伍建设年”活动各项任务的落实,又要全力促进公安法制工作的开展,切实做到“两不误、双促进”。

 二、提高素质抓学习。加强法律法规、业务技能的学习和培训,采取集中与自学相结合的方法,做到“一日一学、一周一训、一月一考、一年一总结”。即:每天坚持一段时间自学,每周利用“周一讲评”坚持组织一次培训,每月组织一次执法竞赛,每年进行一次执法工作总结,解决工学矛盾,保证学习时间和质量,为严格、公正、

 规范执法打下坚实的基础。特别是贵州省案事件信息系统开通后,着力提高案事件信息系统的应用水平。

 三、重视执法抓组织。一是在各执法办案单位确定一名法制员,负责本单位的执法质量工作,充分发挥法制员在本单位执法规范建设中的“三员”作用(即:一、当好“质检员”,严把案件初审关。二、当好“参谋员”,服务领导决策。三、当好“指导员”,规范执法行为),把好执法质量第一道关。二是实行执法工作集体审议制,对执法工作特别是案件的办理,必须要有部门领导、办案民警、法制员参加,充分发扬民主,共同研究处理,防止凭主观臆断办案、办错案、办人情案,同时在交流的过程中逐步提升民警的法律素质和办案水平。

 四、健全制度抓责任。加强制度建设是公安执法的保障,是保障“履职尽责、公正执法”的根本和核心,一是针对日常执法中存在的问题,按照规范每个执法环节、细化每个办案程序的要求,落实到每一个民警,每一个岗位,严密执法操作规程,杜绝执法的随意性,从制度上规范行为,切实尊重和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实行标本兼治,巩固和深化成果,建立长效机制。二是狠抓制度落实,将执法工作纳入民警个人绩效考核,与评先评优,目标考核相挂钩,奖惩过硬,增强民警责任心,实现要规范公正执法向我要规范公正执法的观念和行为的转变,促使全局规范执法建设取得实效。三是充分利用信息化这一有效手段,积极推行执法办案的网上流程管理、网上审批、网上监督和网上考评,把信息化手段渗透到执法办案的各个环节,做到以信息化规范执法程序、落实执法制度、强化执法监督、提高执法质量。

 增强法制意识心得体会 3

 为加强系统专门化队伍建设,提高监管队伍依法监管的能力和水平,提高系统法制人员的业务水平,__日至__日,市局组织系统相关人员赴___开展法制工作培训,我有幸参加了此次培训。

 培训虽短,但给我留下了非常难忘的印象,五天来,我认真聆听了等人就中国法制社会、职务犯罪、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以及证据的基本理论等知识的讲解,增强了我的法律应用能力,受益匪浅。主要有以下几方面体会。

 一、通过培训,使我进一步认识到法制培训的必要性和重要性。要建设一支过硬的行政执法人员队伍,加强法制理论培训是非常必要的。因为在我们现阶段行政执法的过程中,虽说我们已经在不断完善各项制度,增加政府工作的透明度、规范行政执法程序,清理行政执法依据,不断加强行政执法监督的力度和不断完善行政执法监督手段,做了大量的卓有成效的工作。但事实上,在我们的执法过程中还是存在一些法律法规的制定上有一些不完备的情况或者漏洞,行政执法队伍业务水平有待提高,行政执法监督亟待加强等问题。而且,从行政执法部考,试大网站收集门人员的角度来说,只有整个行政机关的大多数人员都有了依法行政的思想意识,自觉地行动起来,这些自觉地的行动才会汇聚成一股汹涌的力量,推进依法行政事业向前发展。从这个层面上来说,加强法制理论培训显得尤为重要。

 二、通过培训,使我进一步地意识到自身的不足。这次培训,老师除了讲药品监管相关的专业法律知识,也讲了一些证据法、刑事诉讼法、行政案件审理等相关的法律知识,这些法律知识由于平时在药品、医疗器械监管中用得不多,所以也不是很熟悉。但是通过老师的讲解,发现其实这些法律之间还是有一定的关联,在处理一些案

 子的时候,需要对这些法律融会贯通。因此,我觉得平时除了要学习本部门的法律外,也要掌握其他相关的一些法律法规,这样才能更好的开展案件审查工作。总之,这次培训不仅开阔了视野,增长了见识,充实和提高自己的知识水平与业务能力,提高工作的理解力、执行力和创新力;而且也是对自己以往工作进行一次全面的梳理。

 三、通过培训,使我进一步运用所学知识提高工作能力和方法。学以致用,学习的主要目的是应用,通过学习结合实际,立足岗位创优,把所学的东西转化为工作开展的思路和方法,促进工作取得实效的本领和能力,提高工作效率,这才是培训的根本目的。作为一名法制人员我深刻地认识到自已身上的责任更加重了,要确保每一件经手的案件均做到事实清楚、证据确凿、程序合法、适用法律法规正确;质量上严格要求,精益求精,力求无错案的发生,使每一个执法案件都经得起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应该说,这次培训使我认清了自己岗位的重要、认清了自身的不足和努力方向,拓宽了视野,在今后的工作中将站在更高的角度去思考自己的职责,严把案件审查关,充分发挥法制员的作用。

 四、通过培训,使我进一步牢固树立正确的人生观和价值观。社会在不断的进步与发展,但在当今社会里仍然充斥着各种诱惑,人的思想和观念难免会受到金钱和利益的诱惑与腐蚀。作为一名食品药品监管工作人员,我们应该深知自己所从事的行业的特殊性,面对各种诱惑,这就更需要我们能够摆正思想,坚定信念,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与价值观。培训中,老师关于预防职务犯罪深入浅出的讲解,让我深刻地认识到职务犯罪的危害性和预防职务犯罪的必要性。通过培训,牢固树立正确的人生观和价值观,彻底找出自己思想、作风、制度、纪律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有效增强自我

 的法律意识,能够做到面对诱惑不为之所动,严格规范自己的一言一行,在思想上筑起拒腐防变的坚固防线。

 现代社会是知识竞争的年代,只有不断学习,不断掌握新的知识,才能到达新的高峰。这次培训就给了我们一个非常好的学台,营造了”我要学“、”认真学“的良好学习氛围。

 增强法制意识心得体会 4 孟子曾经说过:不以规矩,不成方圆。“法治”指一种治国方略或社会调控方式,在这个意义上,法治是与人治、德治相对立的。如果许多人都不受法治控制,想干什么就干什么,那么世界该变得如何?法治让人讲究文明,学会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少些人们的纠纷,使人们和谐,社会安定。

 法治,无声警察 一个未满 18 岁的青少年,他的父母由于身体不好,而没有时间管他,他便像一个流浪子一样,整天游着,游着。他慢慢地迷上了电脑游戏,为了去网吧打游戏,有时甚至还逃学。当他没有钱时,他第一想到的就是他的母亲,无论是谁说的话,他母亲都会信。他就以她母亲的这一弱点,来求得他的奢侈之心。他回了家,骗他母亲说学校要买资料,需要交 15 元钱,他的母亲毫不犹豫的把 15 元钱给了他。

 他继续逃学,并得寸进尺地向他母亲要更多的钱。直到后来,学校老师知道了这件事,狠狠地批评了他,并告诉了被蒙在鼓里的父母,让他们认真监督他,不让孩子偷偷溜去网吧,然后让学生帮助他,让他知道原来世界上还有一种这么可贵的东西——情感!

 法治,知心朋友 说到小学,我便想起了我的一位同桌,她。。。。

 我每次出教室的时候,总感觉有一件不好的事要发生,当我回来...

篇九:强化执法人员法制意识

18 年第 2 期(下半月)Nong Min Zhi Fu Zhi You 农民致富之友 59科研◎农业科学法律是治国重器,法治是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重要依托,为此,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经济社会持续发展,是如期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必须遵循的原则。1 关于法治思维1.1 法治思维的含义所谓法治思维,是从法律规范出发的思维方式,是一种符合法治精神、法治原则、法治标准的思维模式。农业执法人员的法治思维,是指农业执法人员在树立法治理念的基础上,运用与农业相关的法律规范、法律原则和法律逻辑,对农业执法工作中涉及种子、农药、肥料等农业生产资料中遇到的各类问题进行分析、判断、推理和形成结论的思想认识活动与过程。1.2 农业执法人员的法治思维要求在农业执法过程中,要求执法人员具备法治思维,实际上就是要求执法者牢固树立法治权威、尊重法治精神,坚决服从法律、严格执行法律、善于运用法律,将农业执法的各个环节纳入法治轨道,既要避免权力越位、缺位和错位,又要杜绝不作为、乱作为、滥作为和不文明执法行为。要求农业执法人员自觉、经常、主动地依照法治理念来思考问题,依法调纷解争、化解矛盾,进而再公正、高效地推动法律执行。2 农业执法人员法治思维存在的问题2.1 执法队伍专业性不强,法治信仰不足农业执法工作起步晚,富源县农业执法队伍始建于2003年,在工作开展之初,人员均不是法律相关专业,而是在农业系统内部抽调组建。对于半路出家的农业执法人员,在工作上属于摸索推进,无任何先进经验借鉴。十几年来,农业执法工作虽然取得一定成绩,但执法人员法治信仰意识不足,对违法案件中法律条款运用及其裁量还需加强。2.2 执法人员缺少专业培训为适应快速发展农业生产的需要,国家新增实施了部分有关农业的法律法规,使得农业执法工作的内容增加,技术要求提高。而基层农业执法工作点多面广,需要监管的农资集贸市场零散分布于辖区内的乡、镇、村之间,工作压力大,任务繁重,学习的精力和时间受到影响,加之农业执法相关的专业培训非常少,应对变化多端的农资违法现象显得力不从心。2.3 宣传不到位,法治意识普遍不高伴随农业的快速发展,农用物资的需求量增加,农资市场发展迅速,加之农资市场准入门槛不高,经营者多为个体经销户或经销商,且数量多而复杂,整体从业素质偏低,法治意识淡漠,在经营过程中,有的对农资相关法律法规一无所知,同时农资使用者又缺乏自我保护意识,遇到使用农资而受到危害时不会运用法律武器来维权,为坑农害农事件的发生埋下了安全隐患。3 提升农业执法人员法治思维的建议3.1 提高认识,牢固树立法治信仰“奉法者强则国强”。行政执法人员必须信仰法治,这种信仰来源于对法治发自内心的认同感、尊崇感和敬畏感,是基于法治意识自然产生的神圣情感。农业执法人员首先要牢固树立法律至上、职权法定、依法行权、规范用权的理念,坚持奉法为先、以法为据、依法办事,在树立法治信仰上发挥带头作用,做到想问题、作决策、抓执行必须守法律、重程序、受监督;其次在实际工作中,需把对法治的尊崇和敬畏转化为日常工作思维与行为习惯,增强做好农业执法工作的政治使命感和执法责任感,认真落实《农业法》等法律法规,紧紧围绕“打假、护农、保农、增收”的目标,加大对农资市场的整顿力度,切实保护农民利益,保障农业发展,农村稳定,促进农业农村经济社会全面发展。

 3.2 认真学法,提高业务技能身为执法者,在业务上必须将通晓法律原理、熟悉法律规范、熟练掌握法律执行程序作为最为重要的技能常抓不懈,在思想认识上要重视,法治思维不仅是法律学者、法律工作者等专业人士需要具备的一项专业素质,更是农业执法者必须具备的思维模式之一。为适应深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新形势,农业执法人员要紧紧围绕提升法治素质、增强法治能力,加强理论学习和业务培训的目标做好以下工作:一是深入学习关于依法治国、依法行政的重要论述,提高运用法治思维与法治方式开展工作的能力;二是系统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学好宪法以及与自己所承担工作密切相关的农业方面的法律法规,消除农业执法工作中的盲点和误区,规范严格执法的信心和能力;三是要定期开展业务培训,积极组织执法人员参加各级专业培训,提高执法人员思想认识和业务技能,强化执法素质,确保所有执法人员在执法活动中都能做到严肃纪律,严格程序,规范动作,确保农业执法活动能够维护农民群众合法权益、得到农民群众广泛认可。

 3.3 加强宣传教育 营造法治环境加强法制宣传教育,营造浓厚的法治氛围。作为执法部门,需着力培养执法者树立正确的法制理念,把农业执法融入日常服务和监管工作中,加大宣传力度提高全社会的法律意识,特别是管理相对人和广大农民群众的法律意识,充分利用手机短信、微信、电视、标语、印发资料等多种宣传形式:一是加强农业法律法规宣传,推动全社会依法治农氛围的形成;二是利用印发的宣传资料对农资使用者讲解如何识别假劣农资,如何投诉和举报;三是对农资经营者举办培训,内容包含农资质量安全教育、违法责任解读等,提高提高农资生产经营者法律意识,使其懂法畏法,进而守法护法。只有学法懂法,才能合理利用相关法律法规维权,并主动配合农业执法工作全面开展,充分发挥公众参与、舆论监督在农业执法中不可替代的作用,使农资经营者的违法行为无处藏身。(作者单位:655500云南省富源县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论提升农业执法人员法治思维的建议徐 静

篇十:强化执法人员法制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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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弓 中国能否走上法治道路、建成社 会主义法治国家,关键在于全社会的 法治意识。而作为依法治国重要力量 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是否具备很强 的法治意识 ,则是关键之关键。

 从法理上讲,法治意识是人们关 于法治及法治现象的思想、观点和心 理的总称,是法沿建设的一种 自觉的 精神力量。由于历史的局限和政治体 制的缺陷,长期以来,包括国家机关 工作人员在内的公众,普遍缺乏正确 的法沿意识,法律实用主义或虚无主 义思潮比较盛行。党的十一届三中全 会以后,中国社会主义法制建设才进 ^了一个新的历史发展时期。国家政 治、经济、社会生活基本上实现了有 法可依。但这段时间由于我国在法治 建设上重点强调的是法治硬件系统 的完备 ,即法律制度的建设,对法治 软件的构建,即法治意识的培养重视 不够,社会民众包括国家机关工作人 员在法治意识方面仍然不同程度地 表现出法律只治事不治权、只治民不 治官、只治下不治上的倾向。只到党 的十五大正式提出 ”依法治国,建设 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基本方略,才 标志着党在治国方略与目标上出现 了一个符台时代精神的历史性转 变。但在为数众多的国家机关工作人 员 (这里姑且不论数以亿计的广大民 众J中,法治意识淡薄、模糊的状况仍 未得到根本扭转。对法律的价值缺乏 正确认识、权与法的关系仍然没有摆 正的现象,仍然阻碍着依法治国的进 程,阻碍着法治社会的实现。因此,增 强各级各类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法治 意识,是推进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建设 进程的迫切需要。笔者认为,从法治 体系角度看,涪治意识应该分为立 法、司法、执法、督法、普法和守法等 六种。这六种意识虽各有侧重,但是 相互关联 ,相辅相威,组成一套完善 的法治意识体系,对法洽活动起着支 配、导向的作用。

 1.增 强立法意识 ,完善 法律 制 度。法治以立法为先。立法行为是一 种选择行为,该行为要威为揭示事物 发展本质的主客观相统一的行为,就 必须对中国社会现状和法治韵 目标 有深刻的认识 ,对法律的品格和价值 有深刻的认识,对权力的运行规律有 深刻的认识。这些认识便来源于立法 意识。增强立法意识,首先要正确认 识法律的价值。在法治社会里,法律 作为治理社会的手段,具有工具性和 手段性,但法律并不是一种纯粹的工 59 2∞O年弟 6期 具和手段 ,它还具有自己的独立品格 和价值含义,如法律的正义性、自由 性、公正性、公平性和保障性等。正是 由于法律具有这些品质和价值含义 ,

 使它可以成为衡量社会各系统的一 种价值尺度和社会公众可资依凭的 行为准则 ,从而也使之威为依法治理 国家可资依凭的依据。法律的这种品 质和价值,可以将其界定为 ”自由 — —人权性 ”、“效用——利益性“、 ”保障——救济性”。具体来说,其~, 法律的制定必须以尊重和保障人民 的基本权利为主旨,并最终使主体获 得自由与平等。其二,法律的制定如 同产品的制造一样,必须给主体带来 一定的效益,具有满足主体某种利益 和需要的现实物质性。其三,法律要 具备保障和救济两大功能。保障功能 在于确保权利主体权利与利益的有 效行使与实现,同时防止权利人以外 的任何主体对权利人的合法权益的 干涉或侵害。救济功能在于一旦权利 主体的权利行使与运作出现障碍时, 法律起到疏导、救济之作用,必要时 凭藉其制裁或强制性措施确保权利 人得到行政性、经济性或刑事性的救 济或补偿。对法律品格和价值的这种 综台性的正确的认识,也是依法行使 维普资讯 http://www.cqvip.com

 立法权和有责任对法律制定提出台 理化建议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实现 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根本宗旨的具 体表现。其次是在法律的制定中,要 树立以法制权的思想。权力与法律 都是社会的一种带强制, l 生的支配力 量,是保证社会秩序和社会有效运转 的必要手段。而与法律相比,权力作 为一种强制性的支配力量,更多地带 有特殊性和人格化。权力常常会因 行使者的能力、感情化因素和利益的 腐蚀性,而导致使用不当和滥用,损 害国家、组织和人民的利益。因而 ,

 法治最基本的意义就是要通过法律 对国家的公共权力进行合理支配和 有效制约。因此,在立法中,要把权 力的运作主体 、方式、程序等监督、制 约性的内容有机地合理地安排进去 ,

 并使之具体化,特别是对行政程序的 规范要科学具体 ,以防止滥用行政权 力和腐败 ,确保权力在法律的范围内 运行。中国是一个有着长期人治历 史的国度,强调以正确的立法意识指 导立法行为,从法治源头上保障社会 主义法治建设的顺利开展,显得尤为 必要 。

 2.增 强司法意识 ,确保 司法套 正。司法者的司法意识是保证司法 行为公正的思想条件。司法人员只 有在司法意识的指导下,才能将法律 规范中的正义变为现实中的正义,也 才能把法中没有体现出的正义 ,通过 司法行为体现出来。毋庸讳言 ,一个 时期以来,司法不公正和腐败问题,

 在一些地方和领域 日益严重,解决这 些问题,根本是要在增强司法意识上 下功夫。增强司法意识 ,首先是要增 民主s法翩 XUEXIYUSHIJIAN 强对法律的信仰。不惟权,不惟上 ,

 不惟情,不惟钱 ,只惟法 .服膺于法 律 ,做法律的保护神。要认识到 司 法的职能在于实施法律,确保法律的 有效性。司法人员的聪明才智主要 不应用来思考法律的局限,而是如何 使法落到实处,惟有如此,才能确保 司法公正。那种 “上有政策 (法律 》,

 下有对策”的做法 《哪怕是出于 ”善 意”),只会最终导致法治的毁灭。其 次要树立正确的司法保障观,司法平 等观。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司法人员 必须树立这样一个观念 ,即市场经济 的有效运行只有纳^法制轨道才是 可靠的,而法律的保障作用主要是通 过司法来实现的。有了这种司法保 障观的指引,司法人员在履行职责 时,就会立足于保护市场主体、企业 职工、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和正 当利 益 ,勇于排除条块分割、区域封锁、行 业垄断和地方、部 门保护主义的干 扰,坚决依法制裁各种侵权行为和其 他违法行为,及时打击各种犯罪活 动,积极发挥法律保障和促进市场经 济健康发展的应有作用。另外 ,多元 化的市场主体在经济活动中的地位 是平等的,公平竞争是市场经济的本 质特征。在通过立法规范市场主体 的微观行为和强化国家的宏观调控 行为外,司法火员必须树立与之相适 应的司法平等观。只有这样才能不 以身份论等级,不以行政级别和隶属 关系分高低,不厚此薄彼 ,严格司法,

 确保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另外,树立 司法效益观、服务观 ,也是保证司法 公正的重要思想基础。

 3.增 强执法意识 .严格依 法行 60 2O0O年第 6期 政 执法意识是执法行为合法与高 效的思想机制。行政执法人员唯有 具备较高的意识水平 才能保证在执 法活动中自觉地遵守法律规定,严格 依法办事,从而才能避免腐败滋生,

 权力滥用,也才能实现人治社会所不 能 实现白勺高效 。在我国 ,行政机构 占 国家机构的绝大多数,人员最多 实 权最大 ,与老百姓的关系也最为密 切,8o%的法律法规要靠行政机关执 行。随着政府职能的转变,用法律手 段来调节和管理各项社会活动和事 务,越来越成为行政工作的主要形 式。各级政府及其工作人员必须进 一步增强依法行政的意识,努力做到 合法、规范、有效地履行法定职责 ,更 好地保护群众的合法权益,维护政府 的良好形象。

 在行政执法中,执法人员要增强 执法意识 ,必须正确认识和处理好以 下几种关系,即①正确认识行政权力 与法律的关系。行政机关行使行政 权力的资格来源必须有法律的明确 规定,法律没有规定《即无授予)则无 权,行政权力的运用必须在法律规定 的范围之内,否则就会出现权力滥用 或越权行为。行政权力行使必须依 法依序进行。行政权是一种法定权 力,一切非行政权力的行使和滥用行 政权力都是行政违法行为,违反法律 规定程序的行为也是违法的、不具有 法律效力的行为。⑦正确认识行政 领导与执法人员的关系。行政机关 是行政首长负责制,权力相对集中在 行政首长手中,上下级之间是命令与 服从的关系。这样,行政执法人员习 惯于按首长意志办事 ,在执法中过分 维普资讯 http://www.cqvip.com

 考虑首长满意程度 .忽视了依照法律 规定行使行政权力的要求。为解决 这一问题,要求各级行政领导干部要 从思想上转 变观念 ,坚 决纠正以权压 法、以权代法、因言废法的违法行政 行为 .其次行政领导和执法人员要在 法律规定的前提下,用行政执法责任 制中的定岗、定责来明确上下级的关 系.各尽其职、各负其责 ,只有这样才 能正确、高效地执法。⑦正确认识 目 的与手段的关系。行政执法的目的 是调节人民内部的法律关系,维护良 好的行政管理秩序,促进经济的发 展、社会的进步和人民物质文化生活 水平的提高 ,处罚只是管理手段之 一。

 此外,还必须正确认识整体与局 部的关系 ,坚持法制统一和协调的原 则,做到 “全国一盘棋“,破除地方部 门保护主义,保证行政执法的公正、 公平性,正确认识权力与责任的关 系,努力树立义务观,强化责任感,以 维护和保障人民的权利为出发点,把 自己手中的权力当作为人民服务的 手段,尽职尽责为人民办实事、办好 事。

 4.增 强督 法意识 ,健 全制约机 制。法的制定、运行应当而且必须受 到监督,这是法治建设的基本要求之 一。

 增强监督意识.是将监督活动落 到实处的思想保证。目前,在我国已 建立形式多、渠道畅、主客体相互兼 容的较为完备的监督体系,但监督意 识不浓的倾向在许多人身上不同程 度地存在。”不予监督、不敢监督、不 容监督、难以监督”的现象时有发 生。督法意识欠缺导致监督无效或 监督活动流于形式,是执法不严 、吏 治腐败的重要原因。增强督法意识, 民主 s法镪 xUEXIYUSHIJlAN 首先是要敢于监督 ,勇于监督。本身 担负着监督任务的人大及检察、监审 等国家机关的工作人员依照法律行 使监督职责自不待言.其他的国家工 作人员也要依据宪法赋予的权利大 胆地监督。其次监督者也要有接受 被监督的观念,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

 接受新闻媒体和党群的监督。再次 ,

 要进一步增强使命感,从关乎国家长 浩久安、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长远 利益考虑.在完善监督机制、加快监 督法律建设,使监督经常化、制度化、 法制化等宏观方面开动脑筋.尽心进 言,尽力作为。

 5 增强普法意识,提 高全民法 律素养。普及法律知识是法治建设 的重要环节之一。法律不仅是司法 机关办案、行政机关执法的依据,也 是社会全体成员仟为的规范。搞好 法制宣传教育,不断提高人民群众整 体法律知识水平和法律素养.牢固树 立他们的守法意识 ,也就成为推进依 法治国进程的重要基础性工作。因 :,必须把对人民群众的普法教育摆 在法洁建设的重要位置。增强普法 意识 ,首先是要增强普法的责任感和 主动性。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既是法 律的执行者.又是法律的宣传员 ,这 是宪法和国家机关组织法、公务员条 例赋予的职贵。要使法制宣传教育 的培育、引导功能落到实处。其次 ,

 要树立刑事与民事并重、义务性与权 利性并重、法律条款与立法精神相结 台的普法思想 ,全面完整地开展普法 教育。第三是要强化这样一种意识, 即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在履行职务时 和在私生活中的守法、护法状态本身 也是一种法制宣传教育。这是因为 61 2O∞年蔫6嘏 人民群众对法律发生兴趣并信仰和 服从 ,主要源于两方面 ,一方面是着 眼于法律制度能否体现并实现其利 益要求,另一方面则是着眼于国家机 关及其工作人员执行和遵守法律的 情况。因此,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要做 信守法律、遵守法律的榜样,用自己 行为的示范作用、感召力量来强化普 法的效果。这样 ,在整个社会形成知 法、守法、护法的浓厚氛围后,法治秩 序的实现“虽不中亦不远矣”。

 6.增强守法意识 .争做 守法模 范。守法意识是守法主体 自觉意识 的产物 ,它要求的是守法主体不仅遵 守法律,更重要的是把守法内化为道 义上的一种义务,变被迫守法为自愿 守法,由强力守法到良心守法,由他 律守法到自律守法,在这种心理条件 下的守法活动,是法治建设顺利进行 的基本保障。守法是国家机关工作 人员的首要义务。在法治刚刚起步 的当今中国 ,强调国家机关工作人员 守法较之一般公民守法更具有迫切 性和必要性。历史经验表明,法治破 坏的始作俑者常常首先是公权力的 行使者 ,所谓 “法之不行 .自上坏 之”。革命导师马克思曾说过:人民 遵守法律的前提是统治者能够遵守 法律 ,否则人民就不再有守法的义 务,因而掌权者守法是人民履行守法 义务的必要条件。增强国家机关工 作人员守法意识,使其做守法的表 率 ,不论是在履行职务的公务中,还 是在其”八小时之外”的私生活中,都 至关重要 。

 (作者系武汉市司法局党委副书 记;责任蝙校:古禾) 维普资讯 http://www.cqvip.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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