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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

中国元朝历史简介6篇(全文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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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元朝历史简介元朝历史从至元八年(1271年)蒙古族元世祖忽必烈建立元朝开始,到洪武元年(1368年)秋明太祖朱元璋北伐攻陷大都为止,元朝在全国的统治结束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中国元朝历史简介6篇,供大家参考。

中国元朝历史简介6篇

中国元朝历史简介篇1

元朝历史从至元八年(1271年)蒙古族元世祖忽必烈建立元朝开始,到洪武元年(1368年)秋明太祖朱元璋北伐攻陷大都为止,元朝在全国的统治结束。前后共计98年。 元朝的前身为大蒙古国。成吉思汗元年(1206年)成吉思汗统一漠北诸部,建立大蒙古国。蒙古先后攻打西夏与金朝,并于成吉思汗二十二年(1227年)8月攻灭西夏,元太宗六年(1234年)3月攻灭金朝,完全领有华北。

在西方,蒙古先后发动三次西征,使蒙古帝国称霸欧亚大陆。元宪宗九年(1259年)元宪宗蒙哥于征伐宋战争去世后,领有汉地的四弟忽必烈与受漠北蒙古贵族拥护的七弟阿里不哥为了争夺汗位而发生战争,最后于至元元年(1264年)由忽必烈获胜。忽必烈于至元八年(1271年)改国号为“大元”,建立元朝,即元世祖。

这场战争让蒙古四大汗国先后脱离与大汗忽必烈的关系,直到元成宗时期才承认元帝为大汗。至元十三年(1276年)元朝攻灭南宋,统一全中国,结束自唐末以来400多年的分裂局面。元世祖到元武宗期间是元朝的鼎盛时期,军事上平定西北,但在征伐日本、东南亚诸国却屡次失利,其中在元日战争战败。

元朝中期皇位频繁更迭,政治始终没有上轨道。元顺帝晚期,由于怠于政事、滥发纸币导致通货膨胀、为了治理泛滥的黄河又加重徭役,最后导致至正十一年(1351年)爆发元末民变。洪武元年(1368年)朱元璋建立明朝后,派徐达北伐攻陷大都。元廷退居漠北,史称北元。建文四年(1402年)元臣鬼力赤篡位建国鞑靼,北元亡。

中国元朝历史简介篇2

蒙古统一

蒙古人的直系祖先是和鲜卑、契丹人属同一语系的室韦各部落。隋唐时,他们分布在契丹之北、鞑靼之西、突厥之东(洮儿河以北,东起嫩江,西至呼伦贝尔)的广大地域。曾受突厥的统治,突厥人多称之为达怛(鞑靼)。唐朝贞观年间,突厥势衰,后室韦人臣服于唐 。继突厥而起的回鹘政权崩溃后,室韦—达怛人大批进入大漠南北。

大约在9元太祖成吉思汗

至11世纪,其中的一支蒙兀室韦,从望建河下游之东逐渐西迁,到了斡难河、克鲁伦河和土剌河三河的上源一带,分成尼鲁温蒙古 和迭儿列斤蒙古 两大支,合称为合木黑蒙古 ,其中包括许多大大小小的氏族、部落。合木黑蒙古之外,当时在蒙古高原活动的,还有蔑儿乞、塔塔儿、克烈、乃蛮、斡亦剌等部。所有这些氏族部落,先后都受到辽和金的统治 。

蒙古部落的经济发展很不平衡,到12世纪时,大部分从事狩猎游牧,只有少数部落经营农业。不过这时,他们通过同中原的贸易获得了大量铁器,从而推动了生产的发展,阶级的分化更加明显。为了掠夺更多的财富,各个部落的奴隶主互相展开战争。

蒙古高原地区的众多蒙古部落原为金朝的臣属。随着金的衰落, 蒙古部落也开始壮大起来,逐渐脱离金政权的统治。金泰和四年(1204年),蒙古诸部领袖铁木真通过战争统一了蒙古高原各蒙古部落。金泰和六年(1206年),铁木真被各部落推举为“成吉思汗”,建立政权于漠北,蒙古帝国成立,国号大蒙古国。从此,蒙古草原结束了长期混战的局面 。

扩张分裂

主词条:拔都西征、旭烈兀西征、蒙金战争、钓鱼城之战

大蒙古国成立后,不断发动对外战争扩张其疆域。1218年,蒙古灭西辽。1219年,成吉思汗西征中亚花剌子模, 一直进攻到东欧的伏尔加河流域,于1225年东归。1227年,灭西夏,成吉思汗也在对西夏的远征中去世。 成吉思汗去世后,第三子窝阔台继位。1234年,蒙古联合南宋彻底灭金。1241年,西征的蒙古军队一度逼近东欧腹地。1246年,招降吐蕃。1253年,忽必烈远征西南,灭大理。

蒙古军队的对外战争中将大量敢于反抗的地区破城之后人口被屠杀

合川钓鱼城遗址

和奴役。众多民族受到了残酷而不公正的民族压迫,难以计数的人口和财产在战火和随后的瘟疫、饥荒及自然灾害中损失,对战火涂炭地区而言也是少有的黑暗时期。 [14-15]

蒙古汗国大汗蒙哥于1259年在四川攻打合州时暴死,终年52岁。随后,阿里不哥谋求在哈拉和林召开“忽里勒台”大会以即大汗位。与此同时,忽必烈与南宋议和后返回开平府。

1260年农历三月,忽必烈在汉人地主阶级及部分蒙古宗王的支持下即位称帝;四月,忽必烈设立中书省,总管国家政务; 五月,忽必烈颁布《即位诏》法令,并建元中统。 阿里不哥亦称汗,并与忽必烈随即展开了四年的汗位(帝位)战争。

1264年阿里不哥战败,忽必烈夺得蒙古汗国的最高统治权。 忽必烈推行的“行汉法”主张,明显违背了蒙古传统,造成许多蒙古贵族的不满,拒绝归附忽必烈汗国,结果导致其他几个蒙古汗国纷纷敌对。这场内战让四大汗国先后脱离独立,直到元成宗时期才承认元朝为宗主国。

建立大元

元世祖忽必烈

1271年,忽必烈公布《建国号诏》,取《易经》中“大哉乾元”之意 ,正式建国号大元 。一年后,在刘秉忠规划下,元帝国建都于金国中原的大都。北方政局稳定后,忽必烈决定采用南宋降将刘整建议,先拔襄阳,浮汉水入长江,进取南宋。1268年,命阿术、刘整督师,围困隔汉水相望的襄、樊重镇,襄樊军民拒守孤城达六年。1272年初,元军攻下樊城,襄阳守帅吕文焕出降(见襄樊之战)。

次年六月,忽必烈命伯颜督诸军,分两路大举南进。左军由合答节度,以刘整为前锋,由淮西出师。伯颜本人与阿术领右军主力,九月,自襄阳出发,沿汉水入长江;同时,命董文炳自淮西正阳南逼安庆,以为呼应。十二月,元水师入长江,克宋江防要塞阳逻堡。宋汉鄂舟师统帅夏贵遁,汉阳、鄂州宋军降。伯颜分兵留阿里海牙经略荆湖,自领水陆大军顺流而东,以吕文焕为前锋。宋沿江诸帅多为吕氏旧部,皆不战而降。

1274年二月,贾似道被迫督诸路精兵,抵御元军。这时,他仍企图奉币称臣议和,被伯颜拒绝,只好在池州下游丁家洲勉强与元军会战。因宋军内部不和,一触即溃。同年秋,伯颜从建康(江苏南京)、镇江一线分兵三道趋宋都临安(浙江杭州)。1276年正月,宋幼帝赵?上表降元。

之后,南宋大臣文天祥与张世杰、陆秀夫等在东南沿海继续顽抗,拥立益王赵昰为帝。赵昰死后,又拥立卫王赵昺,继续抗战。1278年,文天祥兵败被俘,被囚于大都三年之久,拒绝了元朝的招安,后从容就义。

统一海内

1279年,金朝降将张弘范指挥元军在崖山海战消灭了南宋最后的抵抗势力,陆秀夫背着8岁的幼帝赵昺投海殉国,南宋灭亡。 元朝的统一,结束了自唐末藩镇割据以来中国的南北对峙、各民族政权长期并存的分裂和战乱局面,推动了多民族统一国家的巩固和发展。

蒙古灭南宋后,统治阶层出现了以许衡为首的

儒臣派与以阿合马为首的理财派官员之争。由于蒙古需要大量财宝赏赐予各封王,加上开支繁重,所以财政日渐紧张。以儒臣派官员认为元朝应该节省经费、减免税收。反之以色目人为主的理财派官员认为,南人藏有大量财物,应没收以解决朝廷的财政问题。于是这个问题在朝中没有停止。

忽必烈信任色目官员阿合马,设立尚书省解决财政问题。而儒臣则以受汉化更深的太子真金为核心形成一派,与阿合马抗衡。结果阿合马被刺杀,而真金也于其后得病而死。忽必烈仍然先后任用汉人卢世荣、西藏人桑哥等理财派官员以之来解决朝廷的财政问题 。

四向远征

元朝灭宋后,忽必烈对邻近诸国发动了一系列战争,如安南、占城、爪哇和日本等。1274年,元军侵日本遭遇飓风,日本称“文永之役”,但元军无功而还。1281年,元朝又分两路进攻日本,由忻都率蒙古军、汉军、高丽军从高丽东渡对马海峡,范文虎率新附军(元政府收编的南宋军队)从庆元(浙江宁波)浮海北进,史称“弘安之役”。元军在日本鹰岛遇飓风,战船多坏,将卒溺死者众,又遭日军掩杀,几乎全军覆没。 但两次战争动摇了日本镰仓幕府的统治。

1282年,元世

祖忽必烈遣唆都从广州渡海攻占城(今越南南部),连战逾年。1284年至1285年,镇南王孛儿只斤·脱欢(忽必烈子)发兵侵安南(越南北部),命唆都从占城北上助战,南北夹攻。安南王撤离都城,其主力走匿山林,避免与元军决战;待元军疲惫,又出而攻扰。五月,脱欢因暑雨不止、瘟疫流行,被迫退师。唆都战死。

1283年与1285年,元军两次从云南出侵缅甸蒲甘王朝;1287年,元军进至蒲甘,迫缅国定岁贡方物后退回。同年,元朝再侵安南,次年以粮尽师老北还。1292年十二月,史弼、亦黑迷失、高兴从泉州起航出侵爪哇(印尼爪哇岛)。爪哇统治者降元,并请元军助讨其敌国葛郎,打败葛郎王以后复举兵拒元,元军力竭退师 。

从攻南宋以来,连年战争,加以宫廷廪禄、宗藩岁赐,都需要巨额经费来支持。忽必烈急于解决国用不足的问题,因而日益信用以“理财助国”邀宠的大臣阿合马、卢世荣、桑哥等人主持国政。1270年至1272年、1287年至1291年间,两次设尚书省综理财用。尚书省的理财政策主要包括:增加税收、兴铁冶、铸农器官卖、“括勘”(追还被私人、寺院夺占的南宋公田,起征田赋)、“理算”(追征各地历年积欠的钱粮)、变更钞法等,使国家的收入显著增加。但由于吏治腐败,专注搜刮,流于横征暴敛,成为阻碍社会经济发展的重要原因之一。同时,为了对外战争,打造东征海船,沿海和江南地区徭役征发日益加重。人民不堪沉重的封建剥削与压迫,纷纷起义。

1283年,江南各族人民起义凡两百余起,1289年更增至四百余起。在这前后,爆发了广州欧南喜、黎德和福建黄华、钟明亮等人领导的几次规模较大的起义。 [22-23]

帝统转系

主词条:大都政变

1294年,忽必烈去世。由于太子真金早死,帝位由各方争夺。最后,群臣在真金的长子晋王甘麻剌及三子铁穆耳之间选择,由于铁穆耳受元世祖下赐皇太子宝及镇守和林。故晋王甘麻剌退让,铁穆耳即位,即元成宗。

元成宗即位后,停止对外战争,专力整顿国内军政。采取限制诸王势力、减免部分赋税、新编律令等措施,使社会矛盾暂时有所缓和。同时,发兵击败西北海都、笃哇等,都哇、察八儿归附,使西北长期动乱局面有所改观。

元成宗在位期间基本维持守成局面,但滥增赏赐,入不敷出,国库资财匮乏,钞币贬值。曾发兵征讨八百媳妇(今泰国西北部),引起云贵地区动乱。晚年患病,委任皇后卜鲁罕和色目大臣,朝政日渐衰败。元成宗执政末年还成功与长期敌对的窝阔台汗国议和,结束了西北的动乱局面 。

1307年,元成宗去世后,前太子真金之孙海山即位于元上都,是为元武宗。并立其弟爱育黎拔力八达为皇太子,约定兄终弟及,同时又约定爱育黎拔力八达死后,帝位复归武宗之子和世? 。元武宗为了摆脱财政危机,下令重新设立尚书省,并印发至大银钞,结果导致至元钞大为贬值。1309年,元廷与察合台汗国瓜分了窝阔台汗国,窝阔台汗国从此灭亡。

汉化运动

1311年,元仁宗爱育黎拔力八达即位后,生母兴圣皇太后的重臣铁木迭儿为右丞相。元仁宗取消了元武宗的经济措施,并立其子硕德八剌为皇太子,违背与元武宗相约先立和世?继位,再传位硕德八剌等之约。封元武宗长子和世?为周王,将周王和世?徙居云南,但和世剌途中起兵前往西北游牧,元仁宗又将和世剌之弟图帖睦尔放逐至南方 。1314年,提倡汉化的元仁宗恢复科举取士,史称“延祐复科”。

1320年,元仁宗去世,硕德八剌即位,是为元英宗。元英宗继承了其父元仁宗的以儒治国政策,加强中央集权和官僚体制,并于1323年下令编成并颁布元帝国正式法典——《大元通制》,共2539条。他还下令清除朝廷中铁木迭儿的势力,但随着清理的扩大,再加上朝廷中的蒙古保守势力对元英宗以儒治国的施政不满,导致铁木迭儿的义子铁失在1323年夏天趁格坚汗去上都避暑之机,在上都以南15公里一个名叫南坡的地方,刺杀了元英宗及宰相拜住等人,史称南坡之变。

元英宗被行刺后,镇守和林的晋王甘麻剌的长子、真金的长孙也孙铁木儿率兵南下,杀掉行刺元英宗的叛臣后即位,是为泰定帝。泰定帝即位后,封被元英宗放逐到海南岛的图帖睦尔为怀王,镇守建康。

内乱频发

1328年,泰定帝去世。丞相倒剌沙在上都奉泰定帝之子阿速吉八为帝,是为天顺帝。而与此同时,元武宗的旧部重臣燕铁木儿与河南行省丞相伯颜则分别秘密向漠北和江南遣使,同时迎接周王和世?与其弟图帖睦尔。结果,图帖睦尔先至大都,在1328年自立为帝,是为元文宗。而和世?抵达和林后,也宣布即位,是为元明宗。元文宗表面上表示愿意退位,奉兄为帝,两人遂相会于上都之南,元文宗毒死元明宗后称帝。

元文宗重祚以后

,大兴文治。1329年二月,元文宗设立了奎章阁学士院,掌进讲经史之书,考察历代治乱。又令所有勋贵大臣的子孙都要到奎章阁学习。奎章阁下设艺文监,专门负责将儒家典籍译成蒙古文字,以及校勘。同年下令编纂《元经世大典》,两年后修成,为元代一部重要的记述典章制度的巨著。但元文宗在位期间,丞相燕帖木儿自恃有功,玩弄朝廷,导致大元朝政更加腐败 。

元文宗于1332年去世后,为洗刷他毒死哥哥(元明宗)的罪行,遗诏立年仅七岁的和西拉古图土次子懿璘质班为帝,是为元宁宗。但元宁宗仅在位不到两个月即去世,不久后燕帖木儿也去世。元明宗的长子妥懽帖睦尔被札牙笃汗皇后卜答失里从静江(广西桂林)召回并立为帝,是为元惠宗。

元惠宗在位之初,右丞相伯颜的势力很大,把持着朝政,甚至一度不把元惠宗放在眼里。随着时间的推移,元惠宗与伯颜的矛盾日益尖锐,后来在伯颜之侄脱脱的帮助下,元惠宗终于成功地废黜了伯颜,并控制了政局。

1343年,元惠宗下令修撰《辽史》《金史》《宋史》三史,至1345年修成。

起义风云

主词条:元末农民起义、红巾军起义、红巾军

元朝时期,蒙古统治者变本加厉向汉人收取各种名目繁杂的赋税,民族压迫十分严重,汉人被掠夺更为常见。将各民族分为不同等级,残酷剥削汉族群众,人民揭竿而起,在1325年就发生了河南赵丑厮、郭菩萨领导的起义。

蒙古统治阶级内部却在为争权夺利而互相征战,因此加速了元朝的衰落。1350年,元政府下令变更钞法,铸造“至正通宝”钱,并大量发行新“中统元宝交钞”,但导致物价迅速上涨。

次年,元惠宗派贾鲁治黄河,欲归故道,动用民夫十五万,士兵二万。而官吏乘机敲诈勒索,造成不满。白莲教首领韩山童、刘福通等人决定在5月率教众发动起事,但事泄,韩山童被捕杀,于是刘福通带韩山童之子韩林儿杀出重围,指韩山童为宋徽宗八世孙,打出“复宋”旗号,以红巾为标志,其后郭子兴等人也纷纷加入。彭和尚亦在湖北扶助徐寿辉起义。至此揭开了大元灭亡的序幕。蒙古政府则派兵镇压各地红巾军,由丞相脱脱亲自督战攻徐州起义军芝麻李部,一度取得了很大的胜利。

1354年,脱脱率军围攻高邮起义军张士诚部,被朝中弹劾,功亏一篑。1356年到1359年,朱元璋继承了病逝的郭子兴的地位,并不断扩充自己的势力,攻占了江南的半壁江山。与此同时,在北方察罕帖木儿(李察罕)和李思齐等元军将领则开始对北方红巾军展开反攻。

1363年,北方红巾军在安丰之役中败给新兴并降蒙的张士诚,刘福通战死,韩林儿南下投奔朱元璋,随后被杀。

北元兴亡

朱元璋在

击败陈友谅、张士诚、方国珍等其它南方起义军和南方大元势力后,于1367年开始北伐,在大将徐达、常遇春等的协助下,于1368年八月攻克通州,元惠宗于七月二十八日,仓惶北逃,徐达率军攻陷元朝的首都元大都(北京),元作为一个全国性质的统治结束。元惠宗北遁,朱元璋认为他顺天明命,给他上谥号为“顺帝”。

元惠宗退至上都,隔年又至应昌。他继续使用“大元”国号,史称北元。当时北方除了元惠宗据有漠南漠北,关中还有元将扩廓帖木儿(王保保)驻守甘肃定西,此外元廷还领有东北地区与云南地区。朱元璋为了占领北方,采取兵分二路,各个击破的方式,此即第一次北伐。元惠宗战败后于1370年在应昌去世,元昭宗即位后北逃至漠北和林。明将冯胜夺取了甘肃地区。然而元将扩廓帖木儿仍然在漠北多次与明将徐达等人作战。明太祖曾多次写信招降,但扩廓帖木儿从不理会,被朱元璋称为“当世奇男子”。1378年四月,元昭宗去世,继位的元天元帝继续和明朝对抗,屡次侵犯明境。

至于北元领有的东北地区与云南地区方面:1371年,元朝辽阳行省平章刘益降明,明朝占领辽宁南部。然而其余东北地区仍由元朝太尉纳哈出控制,纳哈出屯兵二十万于金山(今辽宁省昌图金山堡以北辽河南岸一带),与明军对峙了十几年,多次拒绝明朝的招抚。1387年冯胜、傅友德、蓝玉等人发动第五次北伐,目标是攻占纳哈出的金山。经过多次战争,1387年10月,纳哈出投降蓝玉,明朝占领东北地区。镇守云南的元朝梁王把匝剌瓦尔密,在元廷退回草原后仍然继续忠效之。1371年明太祖派汤和等人领兵平定据有四川的明玉珍,并且劝降梁王未果。1381年12月,明军攻入云南,1382年梁王逃离昆明并自杀,随后明军攻克大理,明军平定云南地区。

朱元璋为了彻底扫除北元势力,于1388年5月命蓝玉率领明军十五万发动第六次北伐。明军横跨戈壁至捕鱼儿海(蒙古国贝尔湖)击溃元军,俘虏八万余人,元天元帝和他的长子天保奴逃走,但是幼子地保奴被明军擒住,至此北元国势大衰。1388年元天元帝及长子天保奴被阿里不哥后裔也速迭尔杀害,北元不再使用年号及大元国号。

1399年,分布在叶尼塞河上游沿岸的吉尔吉斯部首领鬼力赤,否认爱猷识理达腊之子额勒伯克的宗主权,将其打败并杀死,取得了统治各部的霸权。额勒伯克之子坤帖木儿继位后也于1402年被鬼力赤杀死,明史称其改国号为蒙古,明朝称为鞑靼,北元亡。

拓展资料:

中国元朝历史简介篇3

元朝时期,不仅阿拉伯与波斯等中东地区与中国的交往日益频繁,而且通过这些地区,欧洲与中国出现了重要的联系。国外的使者、商人、旅行家和传教士纷至沓来,其中最有名的是大旅行家马可·波罗与伊本·白图泰。

1266年,马可·波罗觐见元世祖忽必烈。忽必烈即遣使臣随其西返,带去给罗马教皇的信,使臣因病阻隔于中途,信则被马可·波罗的父、叔二人辗转送达。数年之后,马可·波罗随二人东来,于1275年到达上都,向元世祖复命。此后马可·波罗遂留居中国达17年之久,还曾被委派为扬州官吏,并出使过一些国家。直到1291年,马可·波罗才离开他心爱的中国返回家乡威尼斯。

后来,马可·波罗因参加威尼斯的对外战争而被俘入狱,乃于狱中口授其旅行经历,由他人记录成为《东方闻见录》,即《马可波罗游记》。该书对元朝的政治、经济情况都有极详细的描写,盛赞中国的繁荣、富庶与发达。该书的问世使西方人大开眼界,引起他们对中国文明的向往。

马可·波罗以后,便是罗马天主教士接踵而来。意大利传教士约翰·孟德高维诺于1294年抵大都,建教堂三所,并用蒙古文翻译了__经典《新约全书》,后来还担任大都城区主教。孟德高维诺在中国前后居住将近30年。元朝末年,元顺帝曾经派遣一个使团前往罗马,受到教皇的盛情接待。随后教皇即组织一个多人的使团东来,该使团约在大都居住三年,然后取道海路返回欧洲。

欧洲人陆续来到中国和中国使者远赴西欧,这是元朝以前不曾有过的。

阿拉伯旅行家伊本·白图泰于1346年(至正六年)来中国游历,考察中国风土民情。白图泰先后访问过泉州、广州、杭州以及元大都。返回摩洛哥后,白图泰将他的游历笔录成书——《伊本·白图泰游记》。这部旅行家笔录,以丰富翔实的资料,成为中世纪地理、历史、民族、宗教、民俗等方面一部价值极高的著作,被许多学者引用,至今仍是研究宋元时代中国与阿拉伯国家关系的重要资料。

中国旅行家汪大渊,于1328~1332年和1334~1339年先后两次从刺桐港出发远航,穿越阿拉伯海、波斯湾、亚丁湾及红海,是第一个可以稽考的去过摩洛哥和坦桑尼亚的中国人。有关其航行与旅途的综合性记叙——《岛夷志略》,对14世纪阿拉伯等地的政治、宗教,以及经济、航海和社会生活加以详细的记述,是了解该地区中世纪历史的不可或缺的资料。

在札马剌丁领导下编撰的《大元一统志》是一部集地理与历史等大成的名著,为后人研究当时的自然及社会状况提供了既详实又珍贵的文献参考。

中国元朝历史简介篇4

哲学家说历史是一面镜子。镜子的作用是使人们认识自我。当我们面庞虚肿得必须要照镜子时,复习元朝的一段历史可以矫枉而不过正。

对于中国的历史,纯粹的文人教授已经“玩”儿的够多了。历史在这些文人教授的揉搓下,在某种程度上已经蜕变成对“正统”的崇拜以及由此而产生的狭隘的骄傲与自豪。

可是这种近乎封闭的崇拜能够为我们带来什么?

似乎忽视原本并非“异类”的元朝的历史对中国的影响并未为一些人在意,可是抱定一种自以为是的历史观终于让全体中国人付出了代价!

中国元朝历史简介篇5

元朝是中国古代唯一由北方游牧民族所建立的全国统一王朝。近十几年来,国内(主要指大陆)史学界在蒙元史研究领域中取得了丰硕的成果,包括贡献出两部学术水平很高的断代史著作,即韩儒林主编《元朝史》(人民出版社,1986)和周良霄、顾菊英合著《元代史》(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3),以及一些专题著作和大量的学术论文。然而历史的复杂性,就在于学者可以不断选择问题、变换视角,见仁见智,对其进行不重叠的考察。本文打算将近年读书所得,结合元朝的特性这一主线,就若干问题稍陈管见。题目较大,而个人学识浅薄,本不当率尔操觚,其中浅陋愚妄之处,尚望学界师友垂谅。

一 从“征服王朝论”谈起

建国以来的历史研究,在很长时期内存在着将历史简单化的倾向。以对各北方民族所建立王朝(以下简称“北族王朝”)的研究为例,学者多以马克思的著名论断——“野蛮的征服者总是被那些他们所征服的民族的较高文明所征服”〔1〕 为指导,重点强调各北族王朝学习、吸收汉文化以及民族融合、“建立各族地主阶级联合统治”的一面,而忽视各族文化冲突、抵制、双向影响以及民族政策不平等的一面。实际上,后一面的问题十分重要,在元朝的表现尤为人所共见。近十几年来,蒙元史学者已对这方面作出大量研究,从而在事实上予上述总体偏差以不小的纠正。

然而,只有从理论上对中国古代诸北族王朝作出类型划分,特别是从文化差异(主要是与汉文化的差异)的角度对它们进行比较研究,才会对这些王朝(包括元朝)的特性、对中国古代历史的复杂性有更深入的了解。笔者并无能力进行新的理论概括,只是想提到一种外国学者早已提出、运用而我们却长期回避、排斥的理论模式——“征服王朝论”。

“征服王朝论”是德裔学者魏特夫于本世纪前半期提出的。他在《中国社会史:辽》一书(与中国学者冯家升合著)的导言中认为:中国古代诸北族王朝按其统治民族进入内地的不同方式,可划分为两类。第一类为“渗透王朝”(Dynasties of Infiltration),以十六国、北魏为代表;第二类为“征服王朝”(Dynasties of Conquest),辽、金、元、清均属其列。各北族王朝与汉地的文化关系,绝不仅仅是简单的同化(Assimilation),而是双向性质的涵化(Acculturation)。它们对汉文化诸因子,并非被动地全盘接受,而是能够进行主动的选择。具体而言,它们对汉文化的态度也有程度上的差别。“征服王朝”较倾向于抵制,而“渗透王朝”较倾向于吸收。在诸“征服王朝”中,又由于从前文化背景、生活方式的差异,辽、元较倾向于抵制,而金、清较倾向于吸收。〔2〕这一看法问世以后,在西方以至日本、港台学术界都产生了很大影响,也引起若干争论。但在新中国的学术研究中,它却一直受到冷遇,研究者多小心地避开这一论题,即使偶尔提及,也都是作为反面观点,斥之为“别有用心”、“居心叵测”。今天看来,我们的上述态度似有重新检讨的必要。

我们冷遇和批判“征服王朝论”的理由,主要是认为魏氏这一理论强调历史上北方民族与中原汉族的对立、冲突,有挑拨中华民族大家庭内民族关系的嫌疑。这种从现实出发的义愤或许有其理由,但学术研究毕竟不应该过多地受感情左右。魏氏究竟出于何种目的、是否是在纯学术背景下提出他的理论,姑置不谈。我们所关心的,是他的理论对我们的研究是否有启发和借鉴价值。我认为,尽管魏氏“征服王朝论”在一些具体问题上有待商榷,但大体而言,还是值得参考的,特别是他对各北族王朝划分类型的努力应予肯定。固然“征服王朝” 的“征服”二字比较刺眼,但如果仅将它理解为一些北方民族进入中原时的方式和曾经(!)存在的状态,似乎尚无大误。承认历史上一度存在过北方民族对汉族的征服状态,与今天将它们共同看待为中华民族的组成部分,并不矛盾。不应该为现实曲解历史。台湾学者萧启庆在评论大陆蒙元史研究状况时说:“蒙古人成为中华‘民族大家庭的成员’,是其征服及统治中原江南的结果,而不是先存事实。”〔3〕此语实为平实通达之论。

假如将“征服王朝论”当作学人一家之言,承认其启发和借鉴价值,我们就可以平心静气地来讨论它的得失。如细加分析,魏氏的一些观点亦有扦格难通之处。在划分类型时,他似乎过分强调了各统治民族进入中原过程、方式的重要性,而将该民族南下前的经济生活状态只置于从属地位。即使就南下的过程、方式而言,魏氏将北魏作为“渗透王朝”的代表,而将辽当作“征服王朝”之一,恐怕也有问题。北魏建立者拓跋鲜卑由大漠以北迁至阴山南麓,还可以说是较和平的“渗透”过程,而当道武帝南下伐后燕时,“亲勒六军四十余万,南出马邑,逾于句注,旌旗络绎二千余里,鼓行而前,民屋皆震”〔4〕 ,克晋阳,出井陉,下信都,破中山,从而初步确立在中原的统治,其实也不妨说是一次成功的“征服”,只不过直接对手不是汉族政权而已。契丹族在建立辽朝时与拓跋鲜卑相似,是一个已经长期附塞的民族。辽并未真正“征服”汉地,所占汉地一隅——燕云十六州只是因帮助后晋取代后唐而得到的酬劳。后来辽太宗耶律德光南下攻灭后晋,一度控制中原,但却未能稳定局势,最终慨叹“我不知中国之人难制如此”〔5〕 ,狼狈北归,“征服”并未实现。终辽一代,国家统治重心一直没有像北魏、金、元、清那样移入汉族农业区〔6〕 ,因此它的“征服”意义实在可以说并不明显。魏特夫提出“征服王朝论”虽有新意,但将辽代当作“征服王朝”典型加以研究,似乎是一个错误的选择。

那么哪一个北族王朝可以看作最典型的“征服王朝”呢?这个王朝魏特夫也已注意到了,那就是他用来与辽并称的元朝。但由于种种原因,他没有能够就此进行深入阐述。甚至对“征服王朝”的概念,他也没有作出十分清晰的界定。按照魏氏有关叙述以及其余外国学者的继续发挥,我觉得以下三个条件对考察中国历史上的典型“征服王朝”可能是很重要的。首先,其统治民族在“征服”汉地以前,应是一个经济生活与汉族农业社会判然迥异的、比较纯粹的草原游牧民族。第二,该民族在“征服”汉地以前,应当已对漠北草原实施了相当有效的统治,建立了强大的草原游牧帝国。第三,该民族充分实现了对汉地的“征服”,尽可能大部分、乃至全部占有了汉族聚居地区。当然在广义上“征服王朝”也可以仅具备上述一到两个条件,但我认为只有同时具备三个条件,才可称为最典型的“征服王朝” 。

在中国古代诸北族王朝中,只有元朝同时具备了上述三个条件。蒙古族最初活动于大兴安岭北段,后迁至蒙古高原中部偏东的不儿罕山(今肯特山)地区,以畜牧、狩猎为主要生产方式。直到成吉思汗建国和南下伐金时为止,几乎看不到任何蒙古人从事农业经营的材料。甚至在建国近二十年、基本平定中原以后,还有贵族提出将汉族农业区“悉空其人以为牧地”〔7〕 的主张。元朝的前身——大蒙古国立国漠北半个世纪,实施了分封制、怯薛制、千户百户制等一系列游牧国家的政治制度,对漠北草原控制的强化程度超出以前任何一个北方民族。而这样一个游牧帝国最终又完成了统一全中国的任务,建立了“北逾阴山,西极流沙,东尽辽左,南越海表”〔8〕 的大一统王朝。从这些方面看,元朝作为“征服王朝”的研究价值,实在是要大大高于辽代。而这也正是它区别于其他朝代、乃至北魏、辽、金、清等北族王朝的关键之处。从这一角度来考察蒙元历史,可能会对元朝的特性认识得更加清楚。我在本文首先提到“征服王朝论”,是认为这一理论对我们了解元朝的特性有所裨益,应予重新评价。而对“征服”二字,仅仅理解为历史上曾经存在过的一种状态,并无意特别强调。得鱼忘筌,是所愿也。

二 大蒙古国的特色及历史影响

1206年,成吉思汗在斡难河(今鄂嫩河)源被蒙古贵族拥戴为大汗,标志着大蒙古国的建立。此后历经窝阔台、贵由、蒙哥三代大汗,直到1260年忽必烈即位于汉地为止,这半个世纪的历史在蒙元史上被称为大蒙古国时期。狭义的元朝概念,专指从忽必烈即位到1368年元亡为止的历史;而广义的元朝概念,也包括了大蒙古国这一阶段。在这段时间里,蒙古贵族四出征伐,所向披靡,建立了横跨欧亚,亘古未有的庞大帝国。大蒙古国半个世纪的统治,对蒙元历史、漠北草原历史、乃至中国历史都产生了相当重要的影响。

与前代北方民族建立的政权相比,大蒙古国具有其特殊之处。在前代的同类政权当中,凡占有中原者——如北魏和金,皆未有效控制漠北;即使仅占有中原部分地区的辽,也一直以大兴安岭南端、西拉木伦河上游一带为统治中心,对漠北草原大部只能实行部族式羁縻统治,控制并不牢固。北部边疆是长期困扰它们的一大问题,甚至可以说是促使它们衰亡的重要因素。另一方面,真正在漠北实施过有效统治的政权——如匈奴、突厥汗国,都没有能将势力伸入中原地区,它们始终是一个比较纯粹的游牧政权,最后也亡于单一游牧经济结构的不稳定性。而大蒙古国则有所不同,它既崛起于并牢固控制了漠北,同时又完成了对中原乃至中亚等大片农耕地区的征服,形成了一个疆域辽阔的游牧-农耕帝国,创造了世界历史上的奇迹。

情况还不仅如此。在对外征服完成后相当长时间里,大蒙古国仍然像最初一样维持着漠北作为统治中心和国家本位的地位,对所占有的农耕地区仅采取间接统治的方式加以控制。这是“征服王朝”特性在蒙元帝国初期的显著表现,也是理解大蒙古国历史的一个关键因素。从成吉思汗到蒙哥的四任大汗,都坚持实行草原本位政策,“视居庸以北为内地”〔9〕 ,而将中原只看作帝国的东南一隅,从未考虑过针对汉地的特殊状况,采用历代中原王朝的典章制度加以统治和管理。在大蒙古国统治下的。半个世纪中,中原法制不立,缺乏秩序和稳定感,贵族军阀剥削残酷,竭泽而渔,平民百姓“虐政所加,无从控告”〔10〕 ,其根源就在于这种间接统治方式和草原本位政策。窝阔台时耶律楚材当权,试图改变上述状况,但以失败告终。直到1260年忽必烈即汗位后,定都汉地,改行汉法,并击败其弟阿里不哥的竞争,夺回漠北,才将蒙古国家的统治政策由草原本位变为汉地本位。大蒙古国也由此正式变成了元王朝。

大蒙古国半个世纪的草原本位统治,深刻地影响了以后元王朝的历史。首都虽然南迁,但漠北草原作为“祖宗龙兴之地”,在国家政治生活中占有重要地位。统治集团难以做到完全从汉族农业地区的角度出发看问题,草原本位政策的阴影长期笼罩不散。这在很大程度上成为元王朝早衰的原因之一(下文还要述及)。但另一方面,大蒙古国的统治却对漠北草原社会起到了十分积极的作用。在蒙古建国前的漠北草原,千余年里民族更迭频繁,兴衰无常;而自蒙古建国至今的近千年中,漠北草原上一直只有蒙古族一个主体民族,即使在元朝灭亡、蒙古统一政权解体之后亦不例外。这应当说是漠北草原历史上的一个阶段性变化。

汤因比在他的名著《历史研究》中,曾将游牧文化归入“停滞的文明”的行列,断言游牧社会“基本上是一种没有历史的社会”〔11〕 。显然在他看来,游牧社会没有前进、发展,其历史仅仅限于单调的循环往复。从大蒙古国建立前后漠北草原的变化来看,他的这一看法恐怕失之偏颇。在蒙古族登上历史舞台之前,漠北草原上先后出现过由匈奴、鲜卑、柔然、突厥、回纥等民族建立的强大国家或部落联盟。它们虽曾盛极一时,曾对中原王朝构成严重威胁,但其政权组织却都是建立在氏族或部族共同体基础之上。换言之,它们并没有冲破氏族或部族组织的血缘外壳,相反却通过这种血缘外壳构筑起政权,形成一种“部族联盟国家”。〔12〕 这些民族在草原上昙花一现,未能长期立足,是因为它们作为统治部族,与被其征服的草原诸部族一直未能成功地融为一体;而融合的不成功,又与其政权的上述特点有极大关系。蒙古建国后的情况则有了不同。大蒙古国将漠北草原游牧国家的政治制度发展到了一个新阶段,特别是成吉思汗将草原百姓划分为若干千户百户,它们取代传统的氏族、部族结构成为新的基本社会组织和国家单位。在千户百户制度下,氏族共同体逐渐分解,草原上原有各部族不再像以前游牧国家治下的被征服部族那样能够保持自己组织的完整和相对独立,它们与统治部族——蒙古渐趋合一,形成全新而有持久生命力的蒙古民族。〔13〕正因如此,才有学者称大蒙古国为“中世游牧国家”的代表,以区别于此前的“古代游牧国家”;而漠北草原也由此完成了从“低度发展的文明时期”向“经典意义上文明时期”的过渡。〔14〕

在考察上述变化时,我们不能单纯强调成吉思汗所创制度的作用,而应当把眼光投向大蒙古国历史的全进程,乃至此后元王朝对漠北的继续控制。千户百户等制度的实施开始了草原氏族制瓦解、不同部族形成共同民族认同的过程,但这个过程并不是一蹴而就的。假如大蒙古国在征服中原后很快将统治重心南移,假如漠北草原没有保持五十余年的帝国核心地位,那么草原上部族融合的趋势就可能中止甚至逆转,蒙古就可能成为漠北历史上又一个昙花一现的统治民族。大蒙古国统治的意义,在于蒙古贵族在这段时间里不仅继续巩固、强化了千户百户等新的制度体系,而且充分利用了被征服地区的社会资源——包括物质财富、劳动力等——为漠北草原服务,使这一荒远的亚洲腹地进入一个超正常繁荣的黄金时期。波斯史家志费尼在极言当时草原生活变化幅度后说:“蒙古人的境遇已从赤贫如洗变成丰衣足食”〔15〕 。这种持续稳定而繁荣的局面,大大促进了蒙古族消化草原各部族的进程。即使到忽必烈定都汉地以后,由于草原本位政策的残存影响,元朝统治者对漠北依然予以超常的重视,在行政上设宣慰司、行省等机构进行治理,在军事上派大量军队屯驻,在财政上不断给予巨额经费拨赐。终元一代,漠北一直由中央牢牢控制,与前代王朝(如唐、辽等)治下羁縻约束、叛服不常的情况截然不同。在这样一种平稳形势下,漠北的社会结构沿着成吉思汗开创的道路,渐渐发生着改变。元朝虽然在十四世纪下半叶灭亡,但漠北已经不会再像匈奴、突厥汗国崩溃后那样出现新的统治民族了。

一些学者用“家产制国家”(Patrimonial State)的概念来解释匈奴、突厥、蒙古等漠北古代游牧帝国的国家结构。的确,这一概念颇有助于我们理解此类游牧政权的特性,因为它们都具有游牧分封制的共同构造特点,而这种由汗室家族成员对游牧部众进行分割统治的方式明显脱胎于草原游牧民分割家产的方式。但另一方面,正如姚大力所指出,“家产制国家”在它的提出者马克斯·韦伯那里,是一个相当宽泛的概念,漠北游牧分封制国家只应看作其中一类特殊形态。〔16〕 实际上,中国古代由北方阿尔泰语系诸民族建立的政权,在其将统治重心移入中原之前,基本都具备韦伯所称“家产制国家”的条件,如君主的父权制家长权力大幅度外延、统治缺乏系统的科层制或官僚制、君主个人家政机关扩大为政权统治机构,等等。这些“家产制国家”可以根据它们对君主“家产”的不同处理方式分为两种类型。一类不妨称为“共管型家产制国家”,以东北平原上的女真国家和附塞的拓跋鲜卑、契丹国家为代表。它们对“家产”采取比较集中的管理方式,并未进行明显的分割。其原因可能是由于上述民族建国前的活动范围相对狭小,个体家庭尚未完全独立,父系大家族作为社会、经济实体仍然普遍存在。而另一类则可以称作“分封型家产制国家”,以立国漠北的匈奴、突厥、蒙古国家为代表。这些国家的建立者是真正的草原游牧民,在他们的社会中,个体经济更为发达,分散经营的趋向更加明显,因此对作为君主“家产”的草原国家也采取了分割经营的统治方式。匈奴在单于王庭左、右两翼,有二十四大部,分封左右贤王、左右谷蠡王等同姓“二十四长”。突厥有大、小可汗并立之制,小可汗下又有“设”的分封。蒙古则是由成吉思汗在建国后大封诸弟、诸子,以大汗直辖的大“兀鲁思”(蒙古语民众、国家之意)为核心,诸弟列于左翼,称“东道诸王”,诸子列于右翼,称“西道诸王”。

从入主中原后的情况,也可看出上述两类“家产制国家”的明显区别。第一类政权在建立汉式王朝后,其“家产制”色彩即表现为君主家族成员凭借其特殊身份直接参与国家管理,出将入相,占据重要职位。第二类的“家产制”表现则完全不同,最初以君主“家臣”身份出现的异姓贵族——而不是同姓家族成员——在以后的王朝历史中扮演了主要角色。

可能由于在古代草原游牧经济中家族经营的情况依然残存,同时也是出于维持政权统一以保持对外威势的需要,所谓“分封型家产制国家”的分封并不彻底,用于分割的仅是一部分“家产”。而帝国的核心部分仍由君主本人直辖,既属于家族公产,也是父家长权力的象征。因为同族子弟都已各自被向外分封,所以君主只能依靠异姓贵族来管理这份公产。如匈奴以异姓大臣“左右骨都侯”辅政,突厥则有俟斤、俟利发等早期官僚。与匈奴、突厥相比,大蒙古国的“公产”部分在国家中所占比重更大。《史集》记载成吉思汗时蒙古军队共129 000人,其中分封给子弟者仅28 000人,剩下101 000人皆由自己直辖。〔17〕而且分封主要限于草原,新征服的大片农耕地区都作为家族公产,由大汗统一派官治理。同时,蒙古的分封范围又更为广泛。除子弟分封外,后来还发展起了姻戚的分封,一些世代与汗室通婚的家族也得到封地。这样参与管理“公产”的,只剩下那些“家臣”阶层的次等异姓贵族。草原社会行政事务相对简单,因此在基本未占有农耕地区的匈奴、突厥国家中,异姓贵族势力的膨胀并不显著。大蒙古国则不然,它不仅征服了中原、中亚等农业定居区域,后来还进一步发展为汉族模式的大一统王朝,这就给了那些“家臣”——次等异姓贵族充分扩展势力的机会。

成吉思汗建国后,设立大断事官(也可札鲁忽赤)处理行政、司法事务,同时扩建自己的护卫军——怯薛组织,并赋予它襄理国务的职能。大蒙古国时期,宗室、外戚按照“各分地土、共享富贵”的原则,在各自封地内行使统治权力。他们对国家政治生活的参与,主要表现为出席诸王大会,决定立汗、征伐等大事,平时并不亲自参加大蒙古国日常行政事务的管理。而大断事官和怯薛成员(主要是其中主管文书的必阇赤)作为大汗的亲信家臣,恰恰在后一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其中如耶律楚材、忙哥撒儿、孛鲁合等人,都以权重著称。忙哥撒儿任大断事官,“有当刑者,辄以法刑之乃入奏,帝(按指蒙哥)无不报可。帝或卧未起,忙哥撒儿入奏事,至帐前扣箭房,帝问何言,即可其奏”。〔18〕这种次等异姓贵族势力膨胀的趋势在以后的元王朝有增无减。忽必烈行用汉法,建立了一套汉式官僚机构。诸王大会不常召开,宗室外戚各居封地,养尊处优,与国家日常政务已基本无涉。终元一代,迄今还找不出明确的证据能够证明哪一位宗室成员曾任宰相,外戚拜相者也只有寥寥数人。相反由次等异姓贵族组成的怯薛组织,却是高级官僚的主要来源。加上皇帝权力欲较弱、不勤政务,“大臣权重”遂成为元代历史的一个基本现象。元后期大臣燕铁木儿、伯颜相继擅政,权侔人主,几乎危及孛儿只斤氏的统治。甚至到元朝灭亡、蒙古退回漠北以后,异姓贵族的势力依然强大。他们挟持汗室成员,互争雄长,使草原长期处于动荡之中。十五、六世纪之交,达延汗重振汗室权威,再度统一蒙古草原,并且又一次实行了分封。值得注意的是,达延汗虽以恢复成吉思汗事业的口号号召蒙古,但他的分封却与成吉思汗有很大不同,可以说更加彻底。他并未保留类似成吉思汗“大兀鲁思”那样由自己直辖、居中的家族公产,而是将全部领地分封为六万户。大汗统领左翼三万户,驻于察哈尔万户境内,到后来只能掌握这一个万户,并无力控制全蒙古。达延汗的这种分封方式,是不是有惩戒蒙元以来家臣势力膨胀教训的思想背景呢?对此还可以继续探讨。事实是他这种比较彻底的分封,的确保证了其后裔的特殊地位,抑制了异姓贵族势力的发展。然而蒙古的政治认同也因此而难以巩固,领主分立,汗权衰落,大蒙古国的荣耀最终只成为遥远的历史,也许是达延汗所始料不及的。

三 元朝的汉化迟滞问题

元朝的历史,如从广义上算,自1206年大蒙古国建立,到1368年元亡,共一百六十三年。从狭义上算,则自1260年忽必烈即位汉地,改行汉法,建元中统,到1368年,只有一百零九年。作为大一统王朝,它的寿命并不长久。尤其值得提出的是,中国古代许多大一统王朝都是在内忧外患交织的情况下走向灭亡的,而元朝则有所不同。终元一代,基本没有强大的外患,只在前期与西北察合台、窝阔台两汗国进行了一段时间的战争,到元朝中期战事已完全平息。元朝短命而亡,主要亡于内忧。由于内部治理不善,使得这样一个盛极一时的大帝国,过早地崩溃了。内部治理的问题究竟何在呢?我们过去习惯于用“阶级矛盾尖锐”、“社会危机深重”之类理由解释一个朝代的衰亡,元朝也不例外。但这类理由适用于任何朝代,无助于显示各自的特殊性,即使正确,也只是表层的阐释。如果我们不满足于此,就必须深入到各朝代的历史事实中探究其衰亡的具体缘故。对于元朝,恐怕需要从文化背景方面去找原因。也就是说,元朝的短命而亡,主要是亡于统治集团与被统治地区的文化差异未能弥合。

中国古代诸北族王朝,在入主中原后受到汉族农业文明的熏陶,走上汉化道路,是一个总的历史趋势。但如具体分析,它们各自受汉文化影响的深浅和疾缓,是大有差别的。就元朝而言,它的汉化道路与北魏、金、清等进入内地的北族王朝相比,显得尤为艰难、尤为迂回曲折,可用“迟滞”二字概括。所谓“迟滞”,不是指停止不动,而是指进展迟缓(相对于其他北族王朝)。大蒙古国的草原本位政策,决定了蒙古大汗对汉地只采取间接统治,重搜刮而轻治理,造成“汉地不治”的局面。忽必烈即位后,改弦更张,推行汉法,将统治重心由漠北移到汉地,从而在汉化道路上迈出了关键的一步。然而忽必烈推行汉法的方针,从一开始就是不彻底的。随着政权设置大体完备和仪文礼制初步告成,进一步推行汉法、弥合文化差异的工作趋于停滞。此后终元一代的汉化进程,虽在个别问题上还有发展,但总体来看并未越出忽必烈所画的圈子。大量阻碍社会进步的蒙古旧制,因为牵涉到贵族特权利益,都在“祖述”的幌子下得到长期保存。统治者热衷于对外扩张、对内敛财,使社会元气在尚未充分恢复的情况下不断受到新的打击。凡此种种,都使得元朝成为一个没有“盛世”、享年不永的大一统王朝。

元朝汉化的迟滞,是一个很复杂、值得探讨的题目。它有多种表现,其中的一些史学界已作过充分研究,如民族歧视政策的推行等等,兹不赘言。此处想首先就统治集团的文化素质这一侧面来考察。在元朝,以皇帝为代表的蒙古贵族接受汉文化十分缓慢,他们中的大多数人始终对汉族地区的典章制度、思想文化比较隔膜。这应当是汉化迟滞的一项主要内容。

蒙古贵族起初信仰多神的萨满教,后来皈依喇嘛教,尊奉吐蕃僧侣为帝师,对其狂热崇拜,皇帝亲自从之受戒。元中期在各路广修帝师殿,祭祀第一任帝师八思巴,其规模制度超出孔庙。相形之下,儒学在蒙古统治者心目中的地位要逊色得多。由于社会文化背景的差异,他们对儒家学说的概念、体系感到难以理解。忽必烈早年曾对儒学产生一些兴趣,但体会粗浅,后来在理财问题上与儒臣发生分歧,认为后者“不识事机”〔19〕 ,与其渐渐疏远。直到元亡前夕,皇太子爱猷识理达腊(北元昭宗)仍然“酷好佛法”,自称“李先生(按指其师傅、儒臣李好文)教我儒书许多年,我不省书中何义,西番僧教我佛经,我一夕便晓”〔20〕 。元朝诸帝中只有仁宗、英宗父子儒化稍深,但因具体政治环境制约,都未能有很大作为。就整个朝廷而言,可以说儒家思想始终没有被明确树立为治国主导方针,失去了“独尊”的地位。

语言文字的使用也反映出类似情况。忽必烈命八思巴仿藏文字母创制“蒙古新字”,颁行天下,凡官方文书必用其书写,再以当地文字(汉文、畏兀儿文等)附之。为推广这种文字,朝廷在地方上广设蒙古字学进行教授。大批汉人为获进身之阶,入蒙古字学读书。精熟蒙古语、取蒙古名字、具有蒙古化倾向已成为汉族社会中并不鲜见的事例。蒙古语的语法、词法还渗入汉语当中,形成一种非常有特色的“元代白话”文体。辽、金、清诸朝都曾创立自己的文字,但没有哪种文字能对汉族地区产生这么大的作用力。而汉语文对蒙古贵族的影响,却比对其他北族王朝的统治民族弱得多。宫廷中主要使用蒙语。史料记载忽必烈与儒臣许衡的对话情况说:“先生每有奏对,则上自择善译者,然后见之。或译者言不逮意,上已领悟;或语意不伦,上亦觉其非而正之。”〔21〕可见忽必烈虽有一定程度的汉语水平,但仍不能完全脱离翻译。这种情况在元朝诸帝中应当是比较有代表性的,大概只有最后两个皇帝——文宗和顺帝,汉语文水平稍高,属于例外。元朝的儒臣们为了向皇帝灌输儒家思想,不得不将经书、史书和有关讲解用蒙文翻译出来进讲,花费九牛二虎之力,其间甘苦,可谓一言难尽。蒙古、色目大臣通汉文的,也是少数。清人赵翼曾就此作初步研究,指出元朝“不惟帝王不习汉文,即大臣中习汉文者亦少也”。〔22〕 有的蒙古贵族到地方任官,执笔署事,写“七”字之钩不从右转而从左转,“见者为笑”。〔23〕作为汉族地区的统治者,对汉语文如此生疏,其统治效果是可想而知的。

与汉化迟滞的特点相联系,元朝的政治体制也呈现出鲜明的二元色彩,即所谓“既行汉法,又存国俗”。史学家孟森说:“自有史以来,以元代为最无制度,马上得之,马上治之,……于长治久安之法度,了无措意之处。”〔24〕 所谓“无制度”,不能理解为没有制度,而应当是指其制度具有二元性,与汉族王朝传统的典章制度差距较大,或者名同实异。元朝制度的二元性与辽代南北面官并立的形式不同,而表现为“蒙汉杂糅”,两种不同来源的制度互相联系,嵌合在同一运转系统当中。政权主体形式仍然是传统的汉式中央集权统治体系,残存的蒙古旧制则被各自配置在这一体系内部的不同部位发挥作用。北魏、金、清诸朝制度都有类似性质,但不如元朝明显。对于元朝的种种“蒙古旧制”,蒙元史学者大都有过比较深入的研究。此处想说的是,元朝一些制度的制定和运行,表面看并没有很强的蒙古色彩,但其本质上却仍反映出文化差异的背景。这实际上也是制度二元性特色的重要体现。

不妨以吏员出职制度为例。吏员出职是元朝很有特点的一项制度,在此制之下官、吏相互流动,吏员成为中下级官员的主要来源。这些人缺乏正统儒家思想的熏习陶冶,道德观念和文化素质低下,却以刻薄文法相尚,对元朝的政治腐败和社会矛盾激化负有很大责任。曾有一些学者引经据典,将元朝的吏员出职与汉代制度相比附。实则正如许凡所指出,蒙古统治者在制定、完善这一制度时,并没有过多顾及传统汉族社会的有关典制。与其说元朝吏制是汉代制度的遗存或再生,不如说它是蒙古统治者特殊统治意识的渗透,是他们对汉地制度认识不深、汉化不彻底的产物。〔25〕 而作为吏员出职对立面的科举制度却突然停废,每当有恢复可能时,统治者总是作出对其不利的选择。恢复后,也有名无实,对用人格局没有根本触动。〔26〕统治者在制定制度、采取措施、进行各种选择时,其统治意识会导致决策的偏差,对历史产生影响,体现出偶然性,对此我们过去重视不够。事实上,元朝的很多制度变化,往往并不见得是制度自身发展(就较大历史范围而言)的自然趋势,而主要是因为打上了蒙古贵族统治意识的烙印,需要从文化差异的背景去解释。官制的混乱芜杂、分封制的重新抬头、相权的膨胀、地方权力的集中,大抵都可作如是观。

谈到蒙古贵族对汉地制度认识粗浅隔膜的问题,还可以举出一些有趣的例子。忽必烈立其孙铁穆耳(成宗)为皇储,授给他“皇太子宝”,武宗因其弟爱育黎拔力八达(仁宗)协助夺位有功,也立他为“皇太子”,后来明宗同样立其弟文宗为皇太子。这在汉地制度中绝对是非常荒唐的事,在元朝之所以出现,就是因为蒙古统治者昧于汉制,错误地将“皇太子”当成了不可拆卸的皇储固定专用词。泰定帝为对其母表示尊崇,竟然要将皇太后之号升格为“太皇太后”,大臣自当力争,指出“与典礼不合”,此事方才作罢。〔27〕 汉地传统制度,以太尉、司徒、司空为三公,作为授予元勋重臣的荣宠虚衔。而到元朝(主要是中期),却将它们作为赏赐随意滥授,甚至授予僧侣、宦者、佞幸、匠官,搞得三公“接迹于朝”。仅据仁宗延?五年五月的记载,礼部一次就铸造了太尉、司徒、司空印共二十六枚准备颁发。〔28〕 由于太尉等衔加授过滥,元中期人已渐渐不再称它们为三公,而以三公指代前朝一般称为“上公”、“三师”的另外三个更高的荣誉头衔——太师、太傅、太保。文宗时官修《经世大典》,就干脆说“我国家以太师、太傅、太保为三公”,对车载斗量的太尉、司徒、司空则用“或置或否”四字轻轻带过。这一概念变化甚至被明朝所袭用。〔29〕

元朝汉化迟滞的原因究竟何在?很多中外学者从不同方面对此作过研究,概括起来,原因主要有三。首先,蒙古在进入中原以前从事比较单纯的游牧-狩猎经济,对汉族农业文明几乎全无接触和了解。〔30〕 而拓跋鲜卑在南下前长期附塞居住,与农业社会有较多接触(契丹情况亦然),女真(满族)人则很早就开始进行粗放的农业生产。因此前者认识农业经济的重要性、接受相关的一套上层建筑、意识形态,就要比后者困难得多。第二,北魏等朝代建国后,所接触唯一成体系的先进文化就是汉文化。而蒙古建国后,除汉文化外,还受到吐蕃喇嘛教文化、中亚伊斯兰文化乃至欧洲基督教文化的影响。对本土文化贫乏的蒙古统治者来说,汉文化并不是独一无二的药方。第三,尽管横跨欧亚的蒙古帝国在建立不久就陷于事实上的分裂,分化出元王朝和四大汗国,但在相当长的时间里,元朝在名义上一直还只是蒙古世界帝国的一部分。漠北草原在国家政治生活中占有重要地位,存在着一个强大而保守的草原游牧贵族集团。这就使得元朝统治集团仍不能摆脱草原本位政策的影响,长期难以做到完全从汉族地区的角度出发来看问题。这一情况,也是北魏等北族王朝所不具备的。因此,很难将元朝汉化迟滞的责任归咎于忽必烈等某个帝王,它有着更深层的社会因素。

在这个问题讨论行将结束的时候,不能不提到元朝名儒许衡,他很早即就此问题发表过十分令人回味的意见。至元三年(1266),许衡向忽必烈上疏,论述“立国规模”,集中谈到行用“汉法”的问题。当时忽必烈即位已经七年,汉式王朝的框架已初步奠定,国家统治重心的转移亦已完成。但在许衡看来,汉法的推行依然缺乏长远规划,“日计有余而月计不足”,“无一定之论”。他说:“必如今日形势,非用汉法不宜也”,可见他认为汉法还没有完全实行。更值得注意的是,他对元朝汉化进程的估计相当悲观,认为“以北方之俗改用中国之法,非三十年不可成功”。其原因则是由于“国朝土余旷远,诸民相杂,俗既不同,论难遽定”。“万世国俗,累朝勋贵,一旦驱之下从臣仆之谋,改就亡国之俗,其势有甚难者,苟非聪悟特达,晓知中原实历代圣王为治之地,则必咨嗟怨愤,喧哗其不可也”。而且灭金以后“宴安逸豫垂三十年,养成尾大之势”,更加大了改革难度。因此许衡提出一套循序渐进的方针,“渐之摩之,待以岁月,心坚而确,事易而常,未有不可变者”。要求忽必烈“笃信而坚守之,不杂小人,不营小利,不责近效,不惑浮言”,这样才有可能达到“致治之功”。〔31〕 这篇奏疏非常有助于我们了解元初的政治形势和元朝的历史特征。类似的低沉论调,在其他几个北族王朝是很难看到的。

一般而言,作为进入汉地的北方民族政权,其统治者都会在相当长时间里保持比较强的民族意识。这种自身民族意识可能会引发文化冲突,如北魏的崔浩国史之狱、清朝的强制剃发和文字狱,都酿成了大规模流血事件,并以统治者一方获胜告终。然而在个别问题上文化冲突的激烈程度,并不与文化差异的大小成正比。相反,这种个别冲突愈激烈,可能说明统治者虚弱自卑、对自身文化缺乏信心的心理愈加严重。元朝的情况则不然,其文化政策的自由和宽容颇为当代史学家所羡称,而同时蒙古统治者的民族意识实际上又是保持最成功的。元王朝或许因此而早衰,但失之东隅,收之桑榆,蒙古民族也因此而在元亡之后能够长久保持自己的传统,为中华民族大家庭历史的发展作出自己的贡献。这也反映出历史的复杂性。

四 中国历史发展中的元朝

对于在中国历史发展进程中元朝历史地位的评价,是一个在史学界已经谈论很多的话题。总体来看,似乎有两种不同的趋向。不专治蒙元史、主要研究其他朝代历史的学者,从经济破坏和人身依附关系强化的方面出发,对元朝倾向于否定。〔32〕 而蒙元史专家则较多地强调元朝的积极因素,反对“特别夸大元朝的黑暗面” ,“说元朝一团漆黑,什么都糟得很”。〔33〕 这方面的讨论也许还会持续下去,大概不太可能、也不一定有必要得出完全一致的看法。的确,在中国历史上,元朝是一个积极、消极两方面因素都很突出的朝代。元朝的大统一和民族融合,对中国作为统一国家的历史以及中华民族发展史有着深远的积极作用;元朝开放的文化政策和活跃的中外关系,也对古老的中华文明作出了独到的贡献。但元朝统治所带来的经济破坏、落后生产关系注入、民族压迫与歧视等等消极影响,也同样不可低估。正、反两面内容体现在不同领域,很难比较孰轻孰重。

其实我们不妨采用另外一个思考角度来认识元朝,那就是元朝对中国历史发展走向的影响问题。北方民族在中国历史上有两次大的南进浪潮,分别发生在魏晋南北朝和宋辽金元时期。这两次浪潮卷入民族多、冲击规模大、持续时间长,一定程度上都对汉族社会发展的本来趋势有所改变。对于第一次浪潮冲击的结果,田余庆先生指出:“从宏观来看东晋南朝和十六国北朝全部历史运动的总体,其主流毕竟在北而不在南”。〔34〕 本系学长阎步克教授则形象地称北朝政治格局“成为魏晋南北朝时代的历史出口”〔35〕 。实际上,上述看法对解释宋辽金元时期的历史线索也是适用的。从“改变原来趋势”的角度出发,对于这两次冲击应当如何评价呢?目前对第一次冲击的看法比较一致,由于此后隋唐盛世的到来,大家普遍认为魏晋南北朝的北族南下为中国历史发展注入了生机、活力和新鲜血液,应予肯定。如采取同样的逆向考察方式来看第二次冲击,评价恐怕就会有所不同。因为金元之前的宋代以物质、精神文明的显著成就闻名,而其后的明清两代给人印象最深刻的却是高度发达的专制主义君主集权统治。周良霄先生在他的《元代史》一书序言中就此有一段精辟论述:

“毫无疑问,元朝统一全国的伟大历史功绩是肯定的。……同时,元朝还有它的消极方面。它主要的问题还不仅是一般大家都经常提及的战争破坏与民族压迫政策,因为战争的破坏毕竟只是在一些地区(如北方地区),民族压迫政策充其量也只是元朝的近百年统治期内起消极作用的因素。在我们看来,更主要的问题还在于在政治社会领域中由蒙古统治者所带来的某些落后的影响,它们对宋代而言,实质上是一种逆转。这种逆转不单在元朝一代起作用,并且还作为一种历史的因袭,为后来的明朝所继承。它们对于中国封建社会后期的发展进程,影响更为持久和巨大。譬如说,世袭的军户和匠户制度、驱奴制度、诸王分封制度、以军户为基础的军事制度等等。……明代的政治制度,基本上承袭元朝,而元朝的这一套制度则是蒙古与金制的拼凑。从严格的角度讲,以北宋为代表的中原汉族王朝的政治制度,到南宋灭亡,即陷于中断。至于经济的发展,从两宋到明末形成明显的马鞍形,这是不言而喻的。”

周先生这段话告诉我们:要想对元朝历史作出比较实际和准确的评价,就应当将它放在更广泛的历史阶段中,特别是宋、明之间进行考察。由宋到明,中国的政治和社会领域究竟发生了哪些变化?我们又应该如何看待这些变化?要想完全解决这个问题,还有赖于专家学者的大量深入研究。由于宋、明历史史料浩繁,问题头绪复杂,夹在中间的又是中国古代一个特殊性最突出的元朝,因此这一跨时段考察具有相当大的难度。但这方面的工作肯定是大有可为的。例如同样作为专制官僚制王朝,宋、明两代的政治气氛即有很大区别,宋代主宽而明代尚严。宋代是士大夫政治的黄金时期,颇有“开明专制”色彩,对政治领域中的各种非理性因素的抑制也比较成功,所谓“为与士大夫治天下”〔36〕; 而明代的皇权及其附属物——宦官权势恶性膨胀,“果于戮辱,视士大夫若仆隶”〔37〕 。这一变化是历史发展的自然趋势吗?还是完全由偶然因素所决定?恐怕都不是,其中应当有元朝的影响。在“家产制国家”色彩浓重的大蒙古国,由父家长权力发展而来的汗权至高无上。出使蒙古的欧洲传教士加宾尼说:“鞑靼皇帝对于每一个人具有一种惊人的权力。……一切东西都掌握在皇帝手中,达到这样一种程度,因此没有一个人胆敢说这是我的或是他的,而是任何东西都是属于皇帝的。……不管皇帝和首领们想得到什么,不管他们想得到多少,他们都取自于他们臣民的财产;不但如此,甚至对于他们臣民的人身,他们也在各方面随心所欲地加以处理。”〔38〕 这种观念一直保持到元王朝。周良霄先生通过若干问题的考察指出:“元朝的专制皇权已远较前代少所约束”,朝廷重臣与皇帝的关系“也就是主奴关系”,“所有这些,都导致皇帝的尊严愈增,专制主义皇权也进一步膨胀,这对于明初极端专制主义皇权制度的成形无疑有它的影响”。〔39〕 的确,从元朝历史来看,朱元璋的所作所为并非偶然。明代很多皇帝恣意妄为、我家天下任我为之的蛮横心理,应当来自元朝“家产制国家”的皇权观念。〔40〕

由于明初讳言对元制的继承关系,朱元璋又在很多方面进行了大规模的“创制立法”,元朝对明朝的很多影响、或者说对中国历史发展走向的影响到今天已经不易察觉。但毫无疑问,这种影响是广泛存在的,可能其作用力还相当深远。明末思想家黄宗羲说:“夫古今之变,至秦而一尽,至元而又一尽。经此二尽之后,古圣王之所恻隐爱人而经营者荡然无具。”〔41〕 黄氏身处国破家亡之际,痛定思痛,其历史反思不免言之过甚,但他的话对我们认识元朝在中国历史中的重要地位是有参考价值的。元朝的特性,也至少有一部分应当从这方面去考察。

注释:

(1〕 马克思:《不列颠在印度统治的未来结果》,《马克思恩格斯选集》(人民出版社, 1972)第二卷,第70页。

〔2〕 K.A.Wittfogel and Feng Chia-Sheng , History of the Chinese Society,Liao (907-1125) (Phila., American philosophical society, 1949) , pp.1-32 。 此导言 已有汉译文,收入《辽金契丹女真史译文集》第一辑(吉林文史出版社,1990)。

〔3〕 萧启庆:《近四十年来大陆元史研究的回顾》,收入作者《蒙元史新研》(台北允晨 文化实业股份有限公司,1994)。

〔4〕《魏书》卷2,《太祖纪》。

〔5〕《资治通鉴》卷286,后汉高祖天福十二年二月。

〔6〕 金朝人梁襄在比较辽、金两代国家本位时说:“本朝与辽室异,辽之基业根本在山北 之临潢(按指辽上京,在今内蒙古巴林左旗),……本朝皇业根本在山南之燕”。可 为佐证。见《金史》卷96,《梁襄传》。

〔7〕 《元史》卷146,《耶律楚材传》。

〔8〕 《元史》卷58,《地理志一》。

〔9〕 袁桷:《华严寺碑》,《清容居士集》卷25。

〔10〕 许衡:《时务五事》,《鲁斋遗书》卷7。按此语出自许衡一篇散佚奏疏的残文, 《鲁斋遗书》将其附入《时务五事》第五篇“慎微”条下。但如细玩文义,此疏当上于中统 初年,与至元三年所上《时务五事》并非一时所写。《元文类》卷十三收录《时务五事》, 即无此段文字。乾隆五十五年刊十二卷本《许文正公遗书》卷7则将此文附在至元十七 年所上《更历疏》之后,更误。

〔11〕 汤因比:《历史研究》(上海人民出版社汉译本,1966),上册,第205-214页。

〔12〕 参阅姚大力:《蒙古高原游牧国家分封制札记(上)》,载南京大学元史研究室编《元史及北方民族史研究集刊》第十一期(1987.12);护雅夫:《突厥的国家构造》,收 入刘俊文主编《日本学者研究中国史论著选译》第九卷(中华书局,1993)。

〔13〕 在十二、三世纪之交漠北诸多部族中,仅有斡亦剌的蒙古化较为曲折。它直到元朝灭亡 后仍保持较强的独立性,称为瓦剌,长期与蒙古本部争雄。这一方面是因为它在蒙元统 治的相当长时间里尚属“林木中百姓”,生活环境偏僻,与蒙古腹地联系较弱;另一方 面则是由于其首领与成吉思汗家族联姻,在编组千户时得到照顾,原有部族组织保存较 为完整。尽管如此,它在明清之际仍以漠西蒙古之名见载,最终还是没有摆脱蒙古化的 归宿。

〔14〕 护雅夫前揭文;姚大力:《塞北游牧社会走向文明的历程》,收入张树栋等主编《古代 文明的起源和演进》(南京大学出版社,1991)。

〔15〕 志费尼:《世界征服者史》(内蒙古人民出版社汉译本,1980),上册,第22-24页。

〔16〕 姚大力:《蒙古高原游牧国家分封制札记(上)》,参阅Max Weber,Theory of Social and Economic Organization(Oxford univ. press, 1947),pp341-357. 〔17〕 拉施特:《史集》第一卷第二分册(商务印书馆汉译本,1983),第362-384页。 〔18〕 《元史》卷124,《忙哥撒儿传》。

〔19〕 《元史》卷205,《阿合马传》。

〔20〕 权衡:《庚申外史》卷下。

〔21〕 苏天爵:《元朝名臣事略》卷8 ,《左丞许文正公》引耶律有尚《考岁略》。

〔22〕 赵翼:《廿二史札记》卷30,“元诸帝多不习汉文”条。

〔23〕 叶子奇:《草木子》卷4下,《杂俎篇》。

〔24〕 孟森:《明清史讲义》(中华书局,1981),上册,第29页。

〔25〕 许凡:《元代吏制研究》(劳动人事出版社,1987),第137-139页。

〔26〕 姚大力:《元朝科举制度的行废及其社会背景》,载《元史及北方民族史研究集刊》第 六期(1982.12)

〔27〕 《元史》卷143,《自当传》。

〔28〕 《元史》卷26,《仁宗纪三》。

〔29〕 《元文类》卷40,《经世大典序录·治典·三公》;《明史》卷72,《职官志一》。

〔30〕 吕思勉说:“从来北族之强盛,虽由其种人之悍鸷,亦必接近汉族,渐染其文化,乃能 致之。过于朴僿,虽悍鸷,亦不能振起也。”此说可能适用于中国古代大部分北方民族, 但蒙古似乎是例外。见吕思勉:《中国民族史》(中国大百科全书出版社,1987), 第73页。

〔31〕 许衡:《时务五事》,《鲁斋遗书》卷7。

〔32〕 傅筑夫:《中国历史上几次巨大的经济波动》,收入作者《中国经济史论丛》(三联书 店,1980)上册;漆侠:《关于中国封建经济制度发展阶段问题》,收入作者《求实 集》(天津人民出版社,1982)。

〔33〕 韩儒林:《〈元史纲要〉结语》,载元史研究会编:《元史论丛》第一辑(中华书局, 1982)。此文后来作为“前言”载入《元朝史》上册。

〔34〕 田余庆:《东晋门阀政治》(北京大学出版社,1991),第360页。

〔35〕 阎步克:《魏晋南北朝官僚政治和制度·写作草纲》(打印稿)。

〔36〕 文彦博语,见《续资治通鉴长编》卷221,熙宁四年三月戊子。

〔37〕 邓之诚语,见其《中华二千年史》(中华书局,1983),卷五上,第12页。

〔38〕 道森 编:《出使蒙古记》(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汉译本,1983),第26-28页。

〔39〕 周良霄等:《元代史》,第470-471页。何兹全先生从人民对国家人身隶属关系强化的 方面进行分析,也得出结论说:“明清的专制主义,是从元朝继承来的,不是从秦汉继 承来的”。见其《中国社会发展史中的元代社会》一文,载《北京师范大学学报》1992 年第5期。

〔40〕 问题的复杂性在于,明初专制集权的强化是打着“惩元之弊”的旗号进行的。但这与我 们上面的分析并不矛盾。明初人屡称“宋元宽纵”,实则宋元宽纵的表象相同而实质有 异。宋朝的宽纵可以说是宋初制定的既定国策,是“为与士大夫治天下”思想在具体政 策上的表现。而元朝的宽纵主要表现出它作为“征服王朝”在政治上的不成熟、法制上 的不健全,并非对臣下刻意宽容。与此相联系,我们还看到尽管元朝皇帝(或蒙古大汗) 享有无上的专制权威,但其时的君臣关系并不像明朝那样剑拔弩张。蒙古皇帝有非常强 的“天命”、“神授”自我意识,对作为自己“家臣”的朝廷官员没有太多的疑忌之心; 而元朝官员主要来源于蒙古、色目贵族和汉族胥吏,其政治态度也与富有强烈的道义原 则和社会使命感的士大夫阶层颇为不同。到明朝,君臣角色都发生了变化。一面是起自 寒微、心理脆弱的明太祖及其子孙,一面是在长期受到冷落后重新有了用世机会、跃跃 欲试的士大夫,君臣关系趋于紧张似乎可以理解。廷杖之制起于金、元,但两朝廷杖大 臣之例并不多见,不像明朝动辄棰楚交加,原因应当也在于此。

〔41〕 黄宗羲:《明夷待访录·原法》。

中国元朝历史简介篇6

元朝在民族文化上则采用相对宽松的多元化政策,即尊重中国各个民族的文化和宗教,并鼓励中国国内各个民族进行文化交流和融合。

元朝还包容和接纳欧洲文化,甚至能准须欧洲人在元朝做官,通婚等。

欧洲著名历险家马可。波罗曾是元朝的重要官员。

元代在继承前代文化的基础上,由于国际文化的大交流,它大统一为文化发达提供保障。

经济发展为文人安心从事文化活动提供条件。

“兼容并包”的相对自由、宽松的学术空气促成了元代文化的繁荣与进步。

元文化成了我国封建文化继汉唐以来的第三个文化高峰。

元朝对中国传统文化的影响大过对社会经济的影响。

不同于其他征服王朝为了提升本身文化而积极吸收中华文化,元朝同时采用西亚文化与中华文化,并且提倡蒙古至上主义。

例如极力推崇藏传佛教,在政治上大量使用色目人,儒者的地位下降以及元代前期长时间没有举办科举等。

由于士大夫文化式微,意味宋朝的传统社会秩序已经崩溃。

这使得在士大夫文化地位下降,属于中下层的的庶民文化迅速的抬头。

这个现象在政治方面是重用胥吏,在艺术与文学方面则是发展以庶民为对象的戏剧与艺能,其中以元曲最为兴盛。

当然,我们在肯定元代对中国历史作出贡献的同时,始终不能忘却,游牧民族对农业民族的征服,必然会对农业民族造成许多不利的影响,对封建经济起到一定的破坏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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